扁律師插手太百股權案 陳水扁的安排?
(2006-08-22 1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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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庭律師插手太百股權案 陳水扁的安排?
2006-05-01 20: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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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5月2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太設集團章家控告李恆隆的官司,李恆隆請到“第一家庭”的家庭律師林誌豪,作為其選任辯護人;根據李恆隆對友人的說詞,找林誌豪當律師,是“上麵直接”的意思,是“總統府”“國策顧問”黃芳彥叫陳哲男電話交代的,而且“上麵”也知道這件事,“不但知道,而且隨時都在了解”。
據報道,李恆隆是在今年二月與太設章家通話時,作上述表示。李恆隆指出,林誌豪的“加入”,不是陳哲男指派來的,而是黃芳彥。他說“黃芳彥叫陳哲男打電話給我,就說,從這裏直接由林誌豪來接手這件事”;李恆隆於是問陳哲男,“那個扁知道嗎?”,陳哲男答“知道”。
李恆隆說,要求遠東徐旭東出庭的所有“策略”,都與林誌豪討論過。李恆隆並將林誌豪如何對付徐旭東的策略與內情,全告訴了章家,還強調“全都是林誌豪慢慢去弄的”,前後花了八個月時間,直到今年初,李恆隆做完腎髒手術後,林誌豪已全部弄好。
李恆隆說明林誌豪採取的策略時指出,包括“証期局”、“金管會”“這很多利害,先從遠傳下去,從証交所下去,很多管道下去”。林誌豪是証交所公益董事。李恆隆與章啟民的談話是今年二月,而“金管會”於四月十九日以重大事項未揭露,處罰遠東徐旭東十二萬元。“金管會”的處分,等於証明遠東集團與李恆隆間的密約確實存在,代表林誌豪的“策略”奏效。
李恆隆還對章家說,林誌豪能夠信任,與“上麵”溝通也沒有問題,“非常通暢,太通暢了”,“如果林誌豪答應,馬上第二天就可以回報了”。
據悉,李恆隆的談話中,自始自終沒有提及“上麵”的人名,隻有被章家詢及“林誌豪每次都會轉述給阿扁嗎?”,李恆隆才說“我的了解,百分之九十九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