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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妻子漏報財產待罰 讓台“監察院”頭疼

(2006-08-22 16:28:27) 下一個
扁妻子漏報財產待罰 讓台“監察院”頭疼   人民網香港6月8日電 台灣消息:昨天,台灣“監察院”廉政委員會討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罰則,商討任何處理公職人員財產、動態財產漏報事宜。若以最高罰款30萬元計算,“總統府”秘書長陳哲男最高將被罰款60萬元,漏報6次的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可處以180萬元的罰款。   據了解,“監察院”廉政委員會上個月原已排定討論陳哲男動態財產漏報事宜,但“監察院”對陳水扁多次漏報案例要采一次罰還是按次罰,內部意見不一,為免相關罰則的修正讓外界有為吳淑珍量身訂作的疑慮,廉政委員會特將陳哲男漏報案與陳水扁案一並排至相關罰則修正後再作討論。不過,昨天的廉政委員會並未就一次罰或按次罰達成共識,“監委”意見不一,也有提議采用按次罰,但最高罰款金額降至6萬元。   據悉,依台灣財產申報的相關規定,若被“監委”認定是故意漏報,將被處以最高30萬元罰款。而在吳淑珍6次動態財產申報前,陳水扁曾因房地產的買賣而向“監察院”作過動態財產申報,陳水扁無法推說不知相關規定,若采按次處罰,陳水扁最高將可被處以180萬元的罰款,這也將創下“財產申報法”實行以來,罰款最多的紀錄。(劉韜)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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