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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案”爆新料 陳義雄所買子彈全是白色, 與現場檢獲不一樣

(2006-08-22 16:28:21) 下一個
“3.19案”爆新料 陳所買子彈與現場檢獲不一樣 “3.19槍擊案”即將屆滿兩周年,凶嫌陳義雄家屬出麵翻供,認為警方“以彈追槍,以槍追人”根本就不是事實,當初是遭到警方誘導,才會認為凶嫌就是陳義雄。而最新一期《壹周刊》也找到陳義雄姊夫,當初仲介替陳義雄買槍的黃維藩,他爆料指出,“陳義雄買的子彈全是白色,與槍擊案現場發現的完全不一樣,我屢屢向警方澄清,但他們卻置之不理。”      “3.19槍擊案”於去年結案,不料案情出現重大轉折,凶嫌陳義雄的家屬,在前“立委”蘇盈貴的陪同下,出麵召開記者會表示,當初家人都不相信陳義雄是凶手,但最後卻在警方的誘導下,承認他是凶嫌。      據東森新聞引述最新一期《壹周刊》報道,找到了當初替陳義雄仲介買槍的姊夫黃維藩,他表示,自己對於檢警調查“3.19槍擊案”是極度不滿,因為他已經好幾次向警方說明,陳義雄買槍是出於防衛,而不是政治狂熱分子的凶手。況且,托人購得的子彈也和案發現場找到的兩種彈頭完全不一樣,不過警方卻對這樣的說辭置之不理。      黃維藩說,當時他接受檢警偵訊時已經澄清,槍擊案發生前約10個月,陳義雄因為與廟口3個小混混吵架,想防衛保護自己,才會托他找槍。而他透過以前在某民意代表服務處認識的陳柏彰(槍炮前科),以一支4萬5千的價錢訂了一把改造手槍。      報導表示,黃維藩隨後便依照規定在服務處廁所取槍,而他對警方供稱“當時我打開其中一包已包好的衛生紙,發現裏麵有20顆全是白色的彈頭”他認為白色彈頭是鉛製的,跟案發現場發現共有銅製、鉛製兩種彈頭不一樣。      即使黃維藩說出彈頭不符的情況,不過警方偵訊時仍然不予理會,還要他不要扯這個。黃維藩接受《壹周刊》訪問時還強調,因為怕自己年紀大看錯,也曾到了地檢署接受偵訊時,問當時交槍人(陳柏彰的小弟)“彈頭是否全是白色的?”而對方也確定這個答案。      因此,黃維藩認為陳義雄與槍擊案無關,而警方說“以彈追槍,以槍追人”宣布破案也完全不正確。如果這項說法屬實,那麽槍擊陳水扁與呂秀蓮的凶手可能另有其人,否則就是有共犯,必須推翻一人兩槍,往兩人兩槍的方向來偵辦。隻是前提必須是檢調認為新事證可供懷疑且撼動案情,才能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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