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美國生活了10年, 每天也大量的收/發EMAIL, 但對英文的投入總比不上中文. 以往的經驗是, 買回來的英文書往往得不到"善終" - 沒有看完就放在一旁. 而對中文書, 即使是再垃圾也看得津津有味. 每每慚愧.
有過幾次這樣的經驗後, 決定改變看英文書的方法 - 去書店. 我喜歡Barnes & Noble. 去書架隨便流覽, 取一本想讀的書和雜誌, 買一杯咖啡, 看上幾章. 一本書一般一次看不完, 就留著下次再來看. 有的時候居然為了一本好看的書去上十次書店. 看完後再心滿意足地買下來.
不知有多少人象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