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一名大陸黑社會保鏢,他的老板是一位從事黃金、毒品、歌廳、礦山等多種生意的億萬富翁。在做保鏢期間,為了執行老板的命令,他九死一生,雙手沾滿了鮮血。對用生命換來的錢他從不珍惜,揮金如土。因為他知道,今天在這裏吃飯,明天說不定還能不能活著!

那時他的眼神非常冷,令人看了都會打寒顫。熟悉的人都害怕他笑,因為他衝誰一笑,誰就要倒黴了——不死也得脫層皮!這一行是非常危險的,當年他手下那些年輕的弟兄幾乎都死光了。他是因為在一次接貨時出了事,進了監獄,才得以活了下來。而這也成了他人生的一大轉機。

在監獄中,他遇到了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他的老板買通了監獄,除了將重罪輕判之外,還使他在監獄過得很舒服,他擔任犯人的頭兒,看小號(禁閉室)。有一天,一位法=輪=功=學員為抗議非法關押,被關進小號迫害。在短短幾天的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他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和高尚的人品,在他的一生中從沒接觸過這樣好的人。於是他對法=輪=功=學員很照顧,每天偷偷給法=輪=功=學員提水洗澡,把自己的衣服拿來給他換。小號規定法=輪=功=學員一天隻許喝兩碗玉米麵粥,他就在粥裏悄悄放進雞蛋、肉等,然後從小窗口遞進去。在這期間,他和法=輪=功=學員成了朋友,法=輪=功=學員給他講了許多道理,他這才知道,人生原來還有另外一種活法,那就是無論窮富,按“真!、善!、忍!”的標準坦坦蕩蕩地做一個好!人!。他無限向往這種生活。當法=輪=功=學員被秘密轉監後,他暗下決心,出獄後一定要去找這位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