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魯迅紀念館講話,心裏緊張——老先生就住在隔壁,講到一半,他要是走進來怎 麽辦?其實,我非常巴望老先生真的會走進來,因為我知道,我們根本別想見到魯迅先生了。
魯迅先生被過度談論了。其實在我們今天的社會尺度中,魯迅是最不該被談論的 人。按照胡塞爾的定義:“一個好的懷疑主義者是個壞公民。”魯迅的性格、脾氣,不管哪個朝代,恐怕都是“壞公民”。好在今天對魯迅感興趣的年輕人,恐怕不多了吧?
然而全中國專門研究魯迅、吃魯迅飯的專家,據說仍有兩萬人。所以要想比較認真地談論魯迅,先得穿越兩萬多專家的幾萬萬文字,這段文字路線實在太長了,每次我讀到這類文章,總是弄得很茫然,好像走丟了一樣。可是翻出魯迅先生隨便哪本小冊子,一讀下去,就看見老先生坐在那裏抽煙,和我麵對麵!
我不是魯迅研究者,沒有專門談論魯迅的資格。今天晚上孫鬱先生給我大麵子,叫 到這裏來,怎麽辦呢,自己想個話題講講?想不出來,就算有什麽意思要來講,一到魯迅家,就嚇得不敢講;講魯迅先生?那麽多人已經說過他了,還有什麽可講?
所以你在魯迅紀念館不談魯迅、談魯迅,我覺得都不恭敬,都為難。
我知道自己是屬於在“魯迅”這兩個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種十分私人的關係,才好開口談魯迅。可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麽私人關係呢?說是讀者,魯迅讀者太多了;說是喜歡他,喜歡魯迅的人也太多了;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讀者,都有人喜歡,那都不是談論魯迅的理由。最後我隻能說,魯迅是我幾十年來不斷想念的一個人。
注意,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這是有區別的。譬如魯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魯迅,但我不確定他們是否想念他——我們會想念一位親人、戀人、老朋友,可是幾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認識的人,是怎樣回事?出於什麽理由?
在我私人的“想念名單”中,絕大部份都是老早老早就死掉的人,譬如偉大的畫家、音樂家、作家。在這些人中間,不知為什麽,魯迅先生差不多是我頂頂熟悉的一位並不完全因為他的文學,而是因為他這個人。我曾經假想自己跟這個人要好極了,所以我常會嫉妒那些真的和魯迅先生認識的人,同時又討厭他們,因為他們的回憶文字很少描述關於魯迅的細節,或者描述得一點都不好——除了極稀罕的幾篇,譬如蕭紅女士的回憶。
可是你看魯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範愛農、韋素園、柔石、劉半農等等,就比別人回憶魯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每次讀魯迅先生的回憶文字,我立刻變成魯迅本人,開始活生生回想那些死掉的老朋友。他那篇《範愛農》,我不曉得讀過多少遍,每次讀,都會討厭這個家夥,然後漸漸愛他,然後讀到他死掉——屍體找到了,在河水中“直立著”——心裏難過起來。
我們這代人歡喜魯迅,其實是大有問題的。我小學畢業,文革開始,市麵上能夠出售、準許閱讀的書,隻有《毛澤東選集》和魯迅的書。從五十年代開始,魯迅在中國被弄成一尊神,一塊大牌坊。這是另一個大話題,今天不說。反正我後來讀到王朔同誌批評魯迅的文章,讀到不少撩撥魯迅的文字,我猜,他們討厭的大概是那塊牌坊。其實,民國年間魯迅先生還沒變牌坊,住在弄堂裏,“一聲不響,渾身痱子”,也有許多人討厭他。我就問自己:為什麽我這樣子喜歡魯迅呢?今天我來試著以一種私人的方式,談論魯迅先生。
第一,我喜歡看他的照片,他的樣子,我以為魯迅先生長得真好看。
文革中間我弄到一本日記本,裏麵每隔幾頁就印著一位中國五四以來大作家的照片,當然是按照四九年後官方欽定的順序排列:“魯、郭、茅,巴、老、曹”之類,我記得最後還有趙樹理的照片——平心而論,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樣子,各有各的性情與份量。近二十多年,胡適之、梁實秋、沈從文、張愛玲的照片,也公開發布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點,尤其胡適同誌,真是相貌堂堂。反正現在男男女女作家群,恐怕是排不出這樣的臉譜了。
可是我看來看去,看來看去,還是魯迅先生樣子最好看。
五四那一兩代人,單是模樣擺在那裏,就使今天中國的文藝家不好比。前些日子,我在三聯買到兩冊抗戰照片集,發布了陳公博、林伯生、丁墨村、諸民誼押赴公堂,負罪臨刑的照片,即便在喪盡顏麵的時刻,他們一個個都還是書生文人的本色。他們丟了民族的臉,照片上卻是沒有丟書生相貌的臉。我鬥膽以畫家的立場對自己說:不論有罪無罪,一個人的相貌是無辜的。我們可能有資格看不起漢奸,卻不見得有資格看不起他們的樣子。其中還有一幅珍貴的照片,就是周作人被押赴法庭,他穿件幹淨的長衫,瘦得一點點小,可是那樣的置之度外、斯文通脫。你會說那種神色態度是強作鎮定,裝出來的,好的,咱們請今天哪位被雙規被審判的大人物在鏡頭前麵裝裝看,看能裝得出那
樣的斯文從容麽?
我這是第一次看見周作人這幅照片,一看之下,真是歎他們周家人氣質非凡。
到了1979年,文革後第一次文代會召開,報紙上許多久違的老臉出現了:胡風、聶甘弩、丁玲、肖軍……一個個都是劫後餘生。我看見什麽呢?看見他們的模樣全都坍塌了,無一例外地被扭曲了。忍心說句不敬的話,那種模樣,還不如醜陋,還不如法庭刑場上的漢奸們,至少保留了相貌上一點最後的尊嚴。這批文代會代表索性不是文藝家,不是名人,倒也罷了,現在你看看,長期的侮辱已經和他們的模樣長在一起了——再忍心說句不敬的話:他們帶著自己受盡侮辱的麵相,還居然願意去參加文代會,本身就是再次確認侮辱。我想,魯迅先生不會去參加那樣的會議的。
這時我就想到魯迅先生。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長得和他們不一樣,這張臉非常不賣帳 ,又非常無所謂,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臉的清苦、剛直、坦然,骨子裏卻透 著風流與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麽表情,就那麽對著鏡頭,意思是說:怎麽樣!我就是這樣!
所以魯迅先生的模樣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我們說起五四新文學,都承認他是頭一塊大牌子,可他要是長得不像我們見到的這付樣子,你能想象麽?
魯迅的時代,中國的文藝差不多勉強銜接著西方十八、九世紀末。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紀文學史,法國人擺得出斯湯達、巴爾紮克的好樣子,英國人擺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樣子,德國人擺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樣子,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妥斯托也夫斯基的好樣子,印度還有個泰戈爾,也是好樣子——現代中國呢,謝天謝地,總算五 四運動鬧過後,留下魯迅先生這張臉擺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丟我們的臉——大家想想看,上麵提到的中國文學家,除了魯迅先生,哪一張臉出去,要比他更有份量?更有泰鬥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曆史性?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麽矮小,那麽瘦弱,穿件長衫,一付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裏。他要是長得跟肖伯納一般高大,跟巴爾紮克那麽壯碩,便是一個致命的錯誤。可他要是也留著於右任那把長胡子,或者象沈君儒那樣光腦袋,古風是有了,畢竟還是不像他。他長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國”,又其實非常地摩登……我記得那年聯合國秘書長見周恩來,歎其風貌,說是在你麵前,我們西方人還是野蠻人。這話不管是真心還是辭令,確是說出一種真實。西洋人因為西洋的強大,固然在模樣上占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見優異的中國人,那種骨子裏的儒雅凝煉,脫略虛空,那種被彼得•盧齊準確形容為“高貴的消極”的氣質,實在是西方人所不及。好比中國畫的墨色,可以將西洋的五彩繽紛比下去;你將魯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比比看,真是文氣逼人,然而一點不囂張。
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曆史已經給了魯迅偉大地位,他的模樣已經被印刷媒體塑造了七十多年,已經先入為主成為我們的視覺記憶。是的,很可能是的,但我以為模樣是一種宿命,宿命會刻印在模樣上——托爾斯泰那部大胡子,是應該寫寫《戰爭與和平》;魯迅那筆小胡子,是應該寫寫《阿Q正傳》。當托爾斯泰借耶穌的話對沙皇說,“你悔改吧”,這句話與托爾斯泰的模樣很配;當魯迅隨口給西洋文人看相,說是“妥斯托耶夫斯基一付苦相、尼采一付凶相、高爾基簡直像個流氓”……這些話,與魯迅的模樣也很配——大家要知道,托爾斯泰和魯迅這樣子說法,驕傲得很呢!他們都曉得自己偉大,也曉得自己長得有樣子。那年肖伯納在上海見魯迅,即稱讚他好樣子,據說老先生應聲答道:早年的樣子還要好。這不是魯迅會講話,而是他看得起肖伯納,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這不是以貌取人麽?是的,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 說法隻是我對老先生的一廂情願,單相思,並不能證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見不必證得同意,不過是自己說說而已。
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 一好玩的人。
“好玩”這個詞,說來有點輕佻,這是現在小青年隨口說的話,形容魯迅先生,對 不對呢?我想來想去,還是選了這個詞。這個詞用來指魯迅,什麽意思呢?我隻好試著說下去,看看能不能說出意思來。
先生去世,到明年整七十年了。七十年來,崇拜魯迅的人說他是位鬥士、勇士、先驅、導師、革命家,說他是憤怒激烈、疾惡如仇、“沒有半點媚骨的人”;厭惡魯迅的人,則說他心胸狹窄、不知寬容、睚眥必報、有失溫柔敦厚的人。總之,這些正反兩麵的印象與評價,都仿佛魯迅是個很凶、很嚴厲、不通人情的人。
魯迅先生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呢?
最近二十多年,“魯迅研究”總算比較地能夠將魯迅放回他生存的時代和 “語境”中去,不再像過去那樣,給他塗上厚厚的意識形態塗料,比較平實地看待他。那麽,平心而論,在他先後、周圍,可以稱作鬥士、先驅、導師、革命家的人,實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敢於鬥袁世凱,魯迅就很欣賞;創建民國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計其數;梁啟超鼓吹共和、孫中山訂立三民主義、陳獨秀創建共產黨,蔡元培首倡學術自由、胡適宣揚民主理念、梁漱溟親力鄉村建設……這些人物不論成功失敗,在中國近代史都稱得起先驅和導師,他們的事功,可以說均在魯迅之上。
當年中間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楊杏佛、李公仆和聞一多,更別說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與共產黨人,則要論膽量,論行動力,論獻身的大勇,論犧牲的壯烈,更在魯迅之上。即便在右翼陣營,或者以今天的說法,在民國“體製”內敢於和最高當局持續鬥爭、不假辭色的人,就有廖仲凱、傅斯年、雷震等等一長串名單。據說傅斯年單獨扳倒了民國年間兩任財政部長,他與蔣介石同桌吃飯,總裁打招呼,他也不相讓,居然以自己的腦袋來要挾,總裁也拿他無奈何——這種事,魯迅先生一件也沒幹過,也不會去幹,我們就從來沒聽說魯迅和哪位民國高幹吃過飯。
或者說,以上人物多是政治家,魯迅先生是文人、作家、思想家——這說法也對也不對。須知民國是個“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時代,書生問政,書生幹政,多得是,譬如傅斯年本職就是教授。和民國許多文人一樣,魯迅一輩子叫喊國事天下事,可是你說他熱衷政治,他既不入國共兩黨,也不做官;你說他是個文人,他卻私下和當時的亂黨交接甚密,還入過左聯。就拿他常被通緝這件事來說,將魯迅和政治家比較,也不算怎樣地不恰當。
要說鬥士,我們先得假定魯迅鬥爭的對象,並不一定就是錯的,而魯迅也並不全部是對的。這樣看來,當年和魯迅先生鬥過較量過的大小“匹夫”,數也數不過來,他們也是“鬥士”,也凶得很呀。我看過一本魯迅研究專著叫做《魯迅:最被誣蔑的人》,全是報告人家怎樣對魯迅咒罵批判吐口水。然而這本書的觀點,仍設定魯迅“政治上正確”,仍然沒有將魯迅放在當時的語境中看待——長期以來,我們不是總在猜測魯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會怎樣麽?阿彌陀佛,還是將魯迅放回他的時代吧。在他的時代,他可以做胡塞爾所謂的“壞公民”——據說,白色恐怖時期,魯迅曾經認真地向革命者打聽嚴刑拷打究竟怎樣滋味,可見他是準備吃苦頭的。最著名的例子,是他出門不帶鑰匙,意思是橫豎死了算了。然而他到底從未挨過整,挨過打,沒蹲過一天班房。我們渲染他怎樣地避難、逃亡,其實那正是魯迅的奢侈與風流,魯迅屬蛇,蛇最會逃,而且逃到租界去。
總之,魯迅的時代,愛國誌士與英雄豪傑,多了去了,隻不過五十多年來,許多民國人被我們抹掉了、貶低了、歪曲了、遺忘了……在我們幾代人接受的教育中,萬惡的“舊社會”與“解放前”,除了偉大的共產黨人,好像隻有魯迅一個人在那裏左右開弓跟黑暗勢力鬥。魯迅一再說,他隻有一枝筆,可是我們偏要給他弄得很凶,給他背後插許多軍旗,像個在舞台上唱獨角戲的老武生。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好玩”的說法來說魯迅,大有“以偏蓋全”之嫌,但我 不管它,因為我不可能因此貶低魯迅,不可能抹煞喜歡魯迅或討厭魯迅的人對他的種種評價。我不過是在眾人的話語縫隙中,撿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為“好玩”的魯迅圖像。
什麽叫做“好玩”?“好玩”有什麽好?“好玩”跟道德文章是什麽關係?為什麽我要強調魯迅先生的“好玩”?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謂“好玩”一詞,能夠超越意義、是非,超越各種大字眼,超越層層疊疊仿佛油垢一般的價值判斷與意識形態,直接感知那個人——當我在少年時代閱讀魯迅,我就會不斷不斷發笑。成年以後,我知道這發笑有無數秘密的理由,但我說不出來,而且幸虧說不出來——這樣一種閱讀的快樂,在現代中國的作家中,讀來讀去,讀來讀去,隻有魯迅能夠給予我,我相信,他這樣寫,知道有人會發笑。
隨便舉一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與看蕭的人們》中,記錄宋慶齡通知魯迅 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哪裏吃飯,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魯迅於是寫道:有這樣 的要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什麽意思呢?沒有什麽意思,但這裏麵有一層需要說卻又不好說、說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麽意思呢——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緊去見,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輕,都沒必要,都不恰當,都不大方。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其實不見也無所謂。現在人家來了,邀請也來了,那麽:有這樣的要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他當時那麽想了一想,事後這麽寫了一筆,很輕,很隨便,用了心思,又看不出怎樣地用心思,然而有這麽一筆在——後來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裏看蕭和眾人吃飯,等等等等——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的兩句話,我年輕時讀到,不注意,中年後讀到,心裏笑起來。
太多了。魯迅先生的文句中,布滿這類不起眼的好玩,輕輕地,或者放縱地,故意的,或不是故意的,隨時想到,隨時好玩,隨手寫下來,因他是通體的、徹頭徹尾的好 玩,所以他知道自己好玩,不放過一行文字,在那裏獨自“玩”。所以除了“好玩”,魯迅先生另一個偶爾被提到的特質,就是非常寂寞,因為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結果大 家把他看成個很凶很苦、一天到晚發脾氣的人。這一層,魯迅真是很失敗,他害了好多讀者,也被讀者所害。
諸位可能知道:我常會提起胡蘭成。他是個徹底的失敗者,因此他成為一個旁觀者。他不是左翼,也不是右翼,他在魯迅的年代,是個小輩,沒有五四同人對魯迅的種種情結與偏頗。四九年以後,他的流亡身份,也使他沒有國共兩黨在評價魯迅、看待魯迅時那種政治意圖或黨派意氣。所以他點評魯迅,我以為倒是最中肯。他說,魯迅先生經常在文字裏裝得“呆頭呆腦”,其實很“ 刁”,魯迅真正的可愛處,是他的“迭宕 自喜”。
“迭宕自喜”什麽意思呢?也不好說,這句話我們早就遺忘了,我隻能粗暴而庸俗地翻譯成“好玩”。然而“迭宕自喜”也罷、“好玩”也罷,都屬於點到為止的說法,領會者自去領會,不領會,或不願接受的,便說了也白說。我今天要來強說魯迅的“好玩”,先已經不好玩,怎麽辦呢,既是已經在這裏裝成講演的樣子,隻好繼續做這吃力不討好的事。我們先從魯迅的性格說起。
最近我弄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內部文件,是當年中宣部為了拍攝電影《魯迅傳》,邀請好些文化人的談話錄,當然,全是文藝高官,但都和老先生認識,打過交道。我看了有兩點感慨。一是魯迅死了,怎樣塑造他,修改他,全給捏在官家手裏。什麽要重點寫,什麽不可以寫,誰必須出現,誰的名字就不必點了,等等等等,這就可見我們知道的魯迅,是硬生生給一小群人捏造出來的。第二個感觸就比較好玩了:幾乎每個人都提到魯迅先生並不是一天到晚板麵孔,而是非常詼諧、幽默、隨便、喜歡開玩笑。夏衍是老先生討厭責罵的四條漢子之一,他也說:老先生“幽默的要命”。
我有一位上海老朋友,他的親舅舅,就是當年和魯迅先生玩的小青年,名叫唐弢。 唐弢五六十年代看見世麵上把魯迅弄成那幅凶相、苦相,就私下裏對他外甥說,哎呀魯迅不是那個樣子的(談細節),還說,譬如老先生夜裏寫了罵人的文章,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見麵,互相問起,照樣談笑。除了魯迅深惡痛絕的一些論敵,他與許多朋 友的關係,絕不是那樣子黑白分明(談他與鄭振鐸的關係)。
這樣子聽下來,不但魯迅好玩,而且我們看到了民國時期的文人、社會、氣氛,都蠻好玩,並不全是凶險,全是暗殺,並不成天價你死我活、我活你死。我們的曆史教育是嚴重失實的,我們的曆史記憶是缺乏質感的,曆史的某一麵被誇張變形,曆史的另一麵卻是給藏起來,總是不在場的。我們要還原魯迅,先得盡可能還原曆史的情境。我說“盡可能”,因為曆史經常是哈哈鏡,變了形的。我們要學會在“變形”中去找那可能 準確的“形”。
在回憶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較地能夠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麵。近年的出版物,密集呈現了相對真實的魯迅,看下來,魯迅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身邊事在那裏開玩笑。江南的說法,他是個極喜歡講“戲話”的人,連送本書給年輕朋友,也要順便開個玩笑(給剛結婚的川島的書: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匯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那種親昵!那種仁厚與得意!一個智力與感受力過剩的人,大概才會這樣的隨時隨地講“戲話”。我猜,除了老先生遇見什麽真的憤怒的事,他醒著的每一刻,都在尋求這種自己製造的快感。
但我們並非沒有機會遇見類似的滑稽人,平民百姓中就多有這樣可愛的無名智者。我相信,在嚴重變形的民國人物中,一定也有不少詼諧幽默之徒。然而我所謂的“好玩”是一種活潑而罕見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麽詞語定義它,它的效果,決不隻是滑稽、好笑、可愛,它的內在的力量遠遠大於我們的想象。好玩,不好玩,甚至有致命的力量——希特勒終於敗給丘吉爾,因為希特勒一點不懂得“好玩”;蔣介石敗給毛澤東,因為蔣介石不懂得“好玩”——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進退,他總是放鬆的,豁達的,遊戲的。“好玩”,是人格乃至命運的龐大的餘地、豐富的側麵、寬厚的背景,好玩的人一旦端正嚴肅,一旦憤怒激烈,一旦發起威來,不懂得好玩的對手,可就遭殃了。
我們再回頭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們——康有為算得是雄辯滔滔,可是不好玩;陳獨秀算得鮮明鋒利,可是不好玩;胡適算得開明紳士,也嫌不好玩;郭沫若算得風流蓋世,他好玩嗎?好笑倒是有一點;茅盾則一點好玩的基因也沒有;鬱達夫算是性情中人,然而性情並不就是好玩;再說周作人,他的人品文章淡歸淡,總還缺一點好玩,論境界,我以為比他哥哥的縱橫交錯有聲色,到底窄了好幾圈,雖然這樣說法不免有偏愛之嫌。最可喜是林語堂,他在當年亂世提倡英國式的幽默,給魯迅好生罵了好幾回——順便說一句,魯迅批判林語堂,可就臉色端正,將自己的“好玩”暫時收起來——可是林語堂自己平時並不真好玩,他或許幽默的吧,但畢竟偏於西化之後的種種自我教養,
與魯迅那種天性裏骨子裏的大好玩,哪裏比得過。這樣地比下來,我們就可以從魯迅日 常的滑稽好玩尋開心,進入他的文章與思想。
然而魯迅先生的文章與思想,已經被長期困在一種模式裏,我來插一腳,又是不好 玩。倒是胡蘭成接著說,後來那些研究魯迅的人,“斤斤計較”,一天到晚根據魯迅的 著作“核對”魯迅的思想,我以為也是中肯的話。
依我看,曆來推崇魯迅那些批判性的、匕首式的、戰鬥性的革命文章,今天看來, 大多數是魯迅先生隻當好玩寫寫的,以中國的說法,叫做“遊戲文章 ”,以後現代的 說法,就叫做“寫作的愉悅”——所謂“遊戲”,所謂“愉悅”,直白的說法,可不 就是“好玩”——譬如魯迅書寫的種種事物,反禮教、解剖國民性、鼓吹白話、反對強 權等等,前麵說了,當時也有許多人在寫,其激烈深刻,並不在魯迅之下,時或猶有過之。然而九十多年過去,我們今天翻出來看看,五四眾人的批判文章總歸及不過魯迅,不是主張和道理不及他,而是魯迅懂得寫作的愉悅,懂得調度詞語的快感,懂得文章的遊戲性。
可是我們看他的文字,通常隻看到犀利與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為老先生 不流露。這不流露,也是一種得意,一種“玩”的姿態,就像他講笑話,自己不笑的。
我們單是看魯迅各種集子的題目,就不過是撿別人的譏嘲拿來耍著玩,什麽《而已集》啊、《三閑集》啊,《準風月談》啊、《南腔北調集》啊,真是順手玩玩,一派遊戲態度,結果字麵、意思又好看,又高明。他給文章起的題目,也都好玩,一看之下想讀,譬如《論他*的》、《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馬上支日記》等等等等,數也數不過來。想必老先生一起這題目,就在八字胡底下笑笑,自己得意起來。《花邊文學》中有兩篇著名的文章:《京派與海派》、《南人與北人》,竟是同一天寫的,顯然老人家半夜裏寫得興起,實在得意,煙抽得一塌糊塗,索性再寫一篇。
譬如《論他*的》,我們讀著,以為是在批判國民性,其實語氣把握的好極了,寫 到結尾,我猜老先生寫到這裏,一定得意極了。
中國散文中這樣子到末尾一筆宕開,宕得這麽懇切,又這麽漂亮,真是隻有魯迅。大家不要小看這結尾:它不單是為了話說回來,不單是為了文章的層次與收筆。我以為更深的意思是,老先生看事情非常體貼,他既是犀利的,又是厚道的,既是猛烈的,又是清醒的,不會將自己的觀點與態度推到極端,弄得像在發高燒——一個憤怒的人同時是個智者,他的憤怒,便是漂亮的文學。
有這樣渾身好玩的態度,魯迅的文章便可以盡管嚴肅、盡管深刻,然後套個好玩的題目,自己笑笑——他曉得自己的文章站得比別人高,更曉得他自己站得比他的文章還 要高——站得高,看得開,所以他好玩得起,遊戲得起。所謂“嘻笑怒罵皆成文章”,其實古今中外,沒幾個人可以做到的。
文章的張力,是人格的張力,寫作的維度,也是人格的維度——憤怒、但是同時好玩;深刻、然而精通遊戲;挑釁、卻隨時自嘲,批判、卻忽然話說回來……魯迅作文,就是這樣地在玩自己人格的維度與張力。他的語氣和風調,哪裏隻是激憤犀利這一路,他會忽兒深沉厚道,如他的回憶文字;忽兒辛辣調皮,如中年以後的雜文;忽兒平實鄭重,如涉及學問或翻譯;忽兒精深蒼老,如《故事新編》;忽兒溫柔傷感,如《朝華夕拾》;而有一種非常絕望、空虛的況味,幾乎出現在他各個時期的文字中——尤其在他的序、跋、題記、後記中,以上那些反差極大的品質,會出人意料地揉雜在一起,難分難解。
譬如魯迅一篇序言的結尾,佩服黃升的拖刀計,但寧可喜歡張飛的魯莽,偷了頭去 ,討厭李逵的不問青紅皂白排頭砍去,因此喜歡張順的好水性,淹得兩眼發白——這一段,其實就是魯迅天性的自白,他自己同時就可以是黃升、張飛、李逵、張順。
許多意見以為魯迅先生後期的雜文沒有文學價值。我的意見正好相反,老先生越到後來,越是深味“寫作的愉悅”。有些絕妙的文章,我們在《古文觀止》中也不容易找到相似而相應的例。雄辯如韓愈,變幻如蘇軾,讀到魯迅的雜文,都會驚異讚賞,因魯迅觸及的主題與問題,遠比古人雜異;與西人比,要論好玩,喬叟、塞萬提斯、蒙田、伏爾泰,似乎都能找見魯迅人格的影子,當然,魯迅直接的影響來自尼采,憑他對世界與學問的直覺,他也如尼采一樣,早就是“偉大的反係統論者”。隻是尼采的德國性格太認真,也缺魯迅的好玩,結果發瘋,雖然這發瘋也叫人起敬意。
將魯迅與今人比,又是一大話題。譬如魯迅的《花邊文學》,幾乎每篇都是遊戲文章的妙品,此後報紙上的專欄文章章,再也不可能請到這樣的筆杆子。魯迅晚期雜文,尤是《且介亭》係列,我借桑塔格形容巴特爾的詞語,則老先生七十多年前就半自覺地傾心於“寫作本身”——當魯迅悶在上海獨自玩耍時,本雅明、薩特、巴特爾、德裏達等等,都還是小青年或高中生。當十九世紀中葉,馬克思主義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中國還是最前衛最時髦的思想體係時,當生於光緒年間的魯迅也自認是唯物主義初學者時,他憑自己的筆力與洞察力,單獨一人,大膽地、自說自話地,異常敏銳而前衛地,觸及了二戰以後現代寫作的種種問題與方式。他完全不是靠訊息、靠學習獲知並實踐這類新的文學觀念,而是憑借他自己內在的天性,即我所謂的“好玩”,玩弄文學,玩弄時代,玩弄他自己。
再借桑塔格對巴特爾的描述——所謂“修辭策略”、所謂“散文與反散文的實踐 ”、所謂“寫作變成了衝動與製約的記錄”、所謂“思想的藝術變成一種公開的表演 ”、所謂“讓散文公開宣稱自己是小說”、所謂“短文的複合體”與“跨範疇的寫作 ”,這些後現代寫作特質不論是否能夠或有必要挪回去比照魯迅,然而在魯迅晚期的雜文中,早已無所不在。
而魯迅大氣,根本不在乎這類建樹,根本不給出說法,隻管自己玩。即便他得知後來的種種西洋理論與流派,他仍然會做他自己——他活在一個奉唯物主義馬克思主義為最正確的時代,但是今天看來,他的許多見解和預測,比馬克思主義者更深刻、更真實、更高明--他早就警告,什麽主義進了中國的醬缸,就會變;他也早就直覺到,未來中國不知要出多大的災難--因為他更懂得中國與中國人。他要是活在今天這個籠統被稱作後現代文化的時期,他也仍然知道自己相信什麽,懷疑什麽。他會是後現代文化研究極度清醒的認識者與批判者。誠如巴特爾論及紀德的說法,魯迅“博覽群書,並沒有因此改變自己。”
是的,我非常欽佩後現代文本,我們已經沒有思想家了,隻好借借別人的思想。但我覺得他們似乎還是沒有魯迅“好玩”——我們中國幸虧有過一個魯迅,幸虧魯迅好 玩。為什麽呢,因為魯迅先生還有另一層最迷人的底色,就是他一早就提醒我們的話。他說:他內心從來是絕望的、黑暗的、有毒的。
他說的是實話。
好玩,然而絕望,絕望,然而好玩,這是一對高貴的、不可或缺的品質。由於魯迅其他深厚的品質——熱情、正直、近於婦人之仁的同情心——他曾經一再欣然上當:上進化論的當、上革命的當、上年輕人的當、上左翼聯盟的當,許多聰明的、右翼的正人君子因為他上這些當而指責他,貶損他——可是魯迅都能跳脫,都曾經隨即看破而道破,因為他內心克製不住地敏感到黑暗與虛空,因為他克製不住地好玩。
這就是魯迅為什麽至今遠遠高於他的五四同誌們,為什麽至今沒有人能夠掩蓋他,企及他,超越他。魯迅的話題,說不完的。我關於魯迅先生的兩點私人意見——他好看、他——就這麽勉強說到這裏。有朋友會問:魯迅怎麽算好看呢?怎能用好玩來談論魯迅呢?這 是難以反駁的問題,這也是因此吸引我的問題。這問題的可能的答案之一,恐怕因為我 們這個世代,我們的文學,越來越不好玩了。
當然,這也是我的私人意見,無法征得大家同意的。我的話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