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對號入座哦,本情節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你永遠都不會知道,我當初也不知道,那次見麵就是我們的永恒。
你已經新找了女友,我並不知道。我在等你,像每次一樣,以為你隻是煩了你隻是累了,想出去看看,終究會回來的。我是你的一切,是天,是地,是神,是一切快樂的原因,是一切痛苦的根源,這是你說的,是那次你割了手指用你的血寫給我的。
那個傍晚,我在老地方等你。我等了你多久?好似幾個世紀。你來了,我往前跑,以為像往常一樣,我生氣的時候,我跑呀跑呀,你在後麵追呀追呀,等我跑累了,你追上來了,然後我們就好了。那天,我像往常一樣跑呀跑,跑過了好多熟悉的地方,跑掉了一輩子的能量,停下來,你不在。你沒追上來,我知道,我們就這麽失散了。怎麽會才知道,原來你的世界已經排山倒海,而我卻仍像個傻子,如常生活。
那個陽光很好的下午,我在陽台上把所有和你有關的東西都鎖了起來,封在最頂的櫃子裏。你不再需要我了,我再不是你的一切,我把你封起來,等老了再想你。現在有很多事,要讀書,要工作,要找愛情,好忙好忙,多出來的心,已經裝不下你了。我隻是報歉,當初太倔強太驕橫,把所有的快樂都變成了要你寵著哄著的時光唱著一出隻有一個主角的戲。
小城就是小城,依然可以看到你和她來來往往。我遠遠的看著你們,繞著道走過,我隻怕尷尬,我怕被人看到一個少女臉孔流下的兩行清淚。我愛的那個人,我還愛他,可他已經離我咫尺天涯。
許許多多年過去,我忽然已經老去。我看到一個箱子,布滿灰塵,曆史久遠。我打開箱子,細細地讀著裏麵每一個文字,以為在社會身經百戰早已成了勇敢戰士,卻不知為何為淚流得渾身顫抖,原來,一個叫初戀的東西,記錄的是一顆勇敢而清麗的,少女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