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72)
2011 (1)
2014 (2)
· 如果你同別人愛著,對於他,你不過是一個愛人。可是對於我,你不單是一個愛人,你是一個創造者,一個父親,母親,一個新的環境,新的天地,你是過去與未來,你是神。
· 這些詩很美,看多了也的確令人惆悵。這是一種美麗的感傷,在風吹過校園盛開的薔薇時,在月光輕輕透過窗欞時,在一個人的目光留下我身邊時,它使我有一刹那的恍惚,心裏脹脹的湧起一種無法言說的快樂與悲傷交織的情懷。
· 上一代養育兒女,賦予生命,即大恩大德,一輩子可以名正言順地索取無窮,輪到我這代,生孩子下來簡直對不起他們,永懷內疚,唯恐服侍不周。
· 我對他像一個普通女子一樣,不因她的才華而有任何影響,不同行,無從比較,朋友之間,隻要樸素關心與支持關懷,而不是競爭。
· 他們快樂嗎?看上去仿佛是,誰也不會把煩惱傾訴出來假裝輕鬆,明天又是另外一日,反正煩惱永遠長存驅之不去,與生命共存之,有什麽好說。
· 為一個無情無義的人,拚流血與汗,一下子覺醒,看出了他本來的猙獰麵目,還要為把他才識一頓而加倍的努力,苦了自己,是太不值得的一回事了。教訓令人成熟,何必要給他培養一條成長的道路,就讓他以為勝利了,永享太平了,他將會錯得越大失得越多,終有一日萬劫不複。
· 假使不滿目前的情況,應當設法改善環境,如果沒有能力改變情況,應該退一步想,安之若素。
· 別人要誤會,讓他誤會好了,何用在乎?凡有人看不清楚事實,那純粹是該人的損失,與我無關。
· 別人看輕我,不要緊。一個人隻需看重自己即可。
· 有什麽好解釋的呢?人們隻願意相信他們要相信的一切。
· 為別人改變自己最劃不來,到頭來你會發覺委屈太大。而且,人家對你的犧牲不一定欣賞。
· 最好不要同任何人吵,非吵不可,亦應把吵的範圍規限在父母及伴侶三人之內。因與他們的關係並無退路。與老板老總,可以據理力爭,亦萬萬不能淪到吵的地步。故此許多人越生氣越沉默,一聲不發,到了時間,站起來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