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要嫁給這個男人,千萬不要輕易的和他同居。
琳達是我在一家女性雜誌社工作時的美編,她是學油畫的,曾經是美院油畫係的“美女”。我們是同事的時候,她以35歲的“高齡”還沒有覓得論嫁的男人,我們都挺替她著急的。比她小很多的弟弟、妹妹都相繼結婚生子,那時,她最惱火的就是,每到春節壓歲錢出去不少,卻一個子兒也進不來。後來,她發誓要在36 歲的生日來臨前把自己嫁出去,果然,她實現了這個誓言,在離36歲生日還有兩天的時候,與一個老實憨厚的男人舉行了婚禮。婚後馬上懷孕的琳達在家裏呆著無聊,經常打電話“騷擾”要我們去看她。
因為琳達買的新房還沒有交,她結婚後隻好跟婆婆擠在一起。見我們來看琳達,明白事理的婆婆忙上街買菜去了。臉色浮腫,頭發淩亂的琳達本來就有些不修邊幅,這一懷孕就更跟那個漂亮的新娘判若兩人了。
發現琳達老公家的經濟環境不是太好,我有些關切的同琳達聊:“琳達,咱怎麽說也是美院的高材生嗬,怎麽,挑來挑去挑到36歲就這麽把自己給嫁掉了?” 琳達苦笑了一聲“唉,我這叫自作自受,就這個老公還是我動了點心思才讓他下決心娶我的,我們認識三個月,嘴兒都沒親過就結婚了,沒辦法年齡不饒人嗬,隻好將就著點速戰速決吧。”
琳達的老公跟她同歲,是國家機關的職員,屬於憨厚本分的那種男人。就氣質來講跟充滿了藝術細胞的畫畫出身的琳達反差挺大的。可就這樣倆個人居然會選擇閃電式婚禮,不由也讓人挺奇怪的。琳達見我們並不特別理解她的選擇,歎了一口氣,講起了她的從前:“我在美院時,因為油畫係的女孩比較少,我又各方麵比較突出,因此,大家都認為我是名符其實的‘係花’。
在學校時就有男生追我,我那時滿腦子浪漫想法,總認為隻要有愛情,生活中的一切都不重要。大三的時候,我跟我們係的一個男生同居了。當時,我們在通州租了房子,每天下了課就一起回去,買菜、做飯、畫畫兒。我們倆都喜歡聽搖滾樂,因為我們租的是農民房,周圍特別空曠,因此,音響想開到多大就多大,那時候我感到幸福極了,因為我終於獲得了自由。後來,我跟男生在外同居的事兒,被我父母知道了,他們特別的傷心,總認為我大學還沒畢業就這樣做,讓他們很難接受。
我母親甚至找到了我在通州的家,把我的行李都用麵的給我拉了回去。也許正是他們堅決反對和粗暴幹涉,才更加深了我的逆反心理。我不顧一切的同他們抗爭,甚至跟他們聲明脫離家庭關係。父母那時很絕望,跟我斷絕了來往,我也樂得他們對我從此不管不問。那時我還不到20歲。
大四的時候,跟我同居的男生移情別戀,愛上了工藝係的一個女孩。她父親是係主任,可以在畢業時幫他留校,因此,這個男生不客氣的對我下了逐客令。正好是搞畢業創作的時候,我滿腦子都是我的作品,拎著一張沒有畫完的油畫,我就離開了那個讓我放棄了父母的家的小窩。
苦悶中我到酒吧去喝酒,認識了一家報社的攝影記者,他比我大整整10歲,是個離了婚的男人。因為他非常熱愛油畫,所以,我們很聊得來,後來,我就跟他去了他家,他在團結湖有一個小小的二居室。畢業以後,我沒有去找工作,在家裏畫一些畫兒,拿到潘家園舊貨市場上,讓別人給我代賣。開始還不錯,因為畫油畫兒的人比較少,所以,我的收入還可以。但後來畫畫兒的人多了起來,而且,價格壓得越來越低,我畫一張畫兒的時間長,又都必須用好畫布和進口顏料,因此,成本過高,漸漸的也賺不了什麽錢了。
跟這個攝影記者同居了三年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要求他跟我結婚,把這個孩子生下來。可他說他已經在撫養跟前妻的孩子,實在沒有能力再去養一個,他勸我放棄這個孩子,因為我還年輕,將來有孩子的機會多著呢。他不肯跟我結婚,我又沒有能力自己撫養這個孩子,我隻好選擇墮胎。墮胎的時候,這個跟我同居了三年的男人隻給了我 2000元錢,竟連醫院都沒有去。
在身體感到痛的時候,我想到了媽媽,想到了媽媽曾經對我說的話:你要是很容易的就對哪個男人敞開了身體的話,他一定不會很在乎你。’這時我絕望了,我覺得我錯了,是媽媽說的對,我自己不在乎自己,還有誰會在乎你?
就在我做完手術身體還沒有完全恢複時,這個男人領回一個女孩來,說是他報社的同事,他們很快就要結婚了。看得出那個女孩很單純,竟相信我是他的表妹,在他家借住這種鬼話。我幾次想要戳穿他的把戲,又覺得跟這類男人犯不上這樣無聊。
離開他之前,我問他為什麽就不可以娶我?他坦率地說:‘他從來沒想過會娶一個在酒吧裏認識的女孩,而且,我在大學時代就跟男人同居,這一點讓他很反感,他認定我不是什麽好女孩。’‘那你為什麽還要跟我在一起這麽多年?’我有些憤怒他對我不客氣的評判。‘那是因為我身邊缺少女人的慰藉,反正你也不在乎,大家在一起不就是為了消除寂寞嗎?我可從來沒有給過你什麽承諾,所以,你也不應該責怪我,既然選擇跟男人同居,你就得有這個承受的能力,大家好和好散,你也不必有什麽心理不平衡。’
離開了這個男人,我鼓足勇氣回了父母的家。也許是我太傷他們的心了,他們見我終於回來,並且還把行李卷帶了回來,什麽話也沒說,表情淡淡的,無所謂的樣子。由於家裏也是兩居室,我隻好跟妹妹擠在一個屋子裏,而弟弟隻能天天睡客廳。那時比我小兩歲的妹妹也交了男朋友,弟弟也有了女朋友,全家人都在的時候熱熱鬧鬧的,隻要我一回家他們就都該幹嗎幹嗎去了,搞得我很尷尬。由於始終跟家裏人很難溝通,我知道父母直到現在都不肯原諒我,我又一次選擇了離家出走。
那時,我在一家網絡公司打工,老板是個海歸,他的老婆孩子都在美國,就他一個人在北京創業。是他先對我表示了好感,請我吃飯,送我花兒和禮物。說實在的我當時並不清楚他的婚姻狀況,隻是覺得也挺喜歡他的,很快,我就從家裏搬到他那兒跟他同居了。同居後不久,我接到了一個女人打來的電話,說是他的妻子,我才知道他已經結婚有了孩子。我想過要離開他,可離開他我又能到哪兒去,我開始探他的口話兒,想聽聽他跟老婆的感情怎麽樣?事實上他的婚姻早已因他的回國創業亮起了紅燈,遲遲沒離婚是因為他付不起老婆提出的巨額撫養費。
這是在我跟他同居前就發生的事兒,可是我卻理所當然的認為,他離了婚後一定會娶我,畢竟,是他先主動追求的我。在這種心態支持下,我在沒有得到他任何承諾的情況下,仍放心的跟他在一起,像妻子一樣替他打理生活起居,卻像員工一樣為他的公司做事,領他給我的薪水。
這樣一晃就是5年,他終於離了婚,但是網絡公司卻因網絡泡沫而倒閉了。很快,他貸款買下的商住兩用公寓就要被銀行收走了,他垂頭喪氣的準備回美國從頭再來。在把他喜歡的東西都送了朋友以後,隻有我他沒有表態該怎麽處置。我以為他是因為瀕臨破產而不好意思向我求婚,我跟他同居了這麽多年,我想我跟他還是有感情,這種時候,隻要他肯娶我,我是不在乎什麽錢不錢的。我一直相信,憑我們倆個人的能力,再重新努力奮鬥,生存應該沒問題。
可直到我把他送到機場,他都沒對我有任何表示,我有些急了,五年的時間呐,他不能就這麽一走了之。我問他。‘你就不想對我說點什麽嗎?’他苦笑了一下: ‘對不起,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雖然我們不是夫妻,但這句話也很恰當,我現在落了難自身難保,我前妻已經給我打過電話了,她說隻要我肯回美國,我東山再起的事兒她負責。所以,我隻能聽她的安排了,也真心地謝謝你,你是個好女人,隻是我們緣份不夠。
如果你願意你可以等,等哪天我的公司出現在納斯達克股市上的時候,我一定會娶你,隻要你沒嫁人,隻要你還會對我這麽好。’男人說完了,坐上飛機走了,投奔他的前妻去了。隻剩下我一個人傻傻的站在機場的馬路上,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邁開哪條腿?
是的,一開始我還真信了這個男人的話,我等嗬等嗬,直等到最後我才恍然大悟,這個男人不過是個甜蜜的騙子。他的謊言是用糖包裹著的,因而,我會在他還欠我三個月的薪水的情況,親自把他送上了飛機。
到我35歲之前,我已經跟三個男人同居過了。這三個男人沒有一點相似的地方,但他們的選擇卻驚人的相同,那就是永遠不會娶太容易跟他們同居的女人。所以,在遇上我現在的這個老公以後,因為我是鐵定了心要在36歲之前結婚的,我知道女人隻有穩住勁兒,才能讓男人有迫切的想娶她回家的願望。
認識兩三個月,我總是跟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偶爾讓他碰碰手,他都覺著是賞賜他。擁抱、接吻這些連門兒都沒有,我還就真拿得住勁兒了。經曆了這麽多,我算是看透了這些男人,不管什麽樣的女人,隻要讓他一得手,那地位立馬兒就翻天覆地,我幹嗎要為了滿足他去鳳凰變烏鴉?
這一招兒還真靈,剛認識不長時間,他就向我求婚了。
第一次我沒答應他。
我說要回去跟父母商量。第二次我說可以考慮,但我要知道他的經濟狀況。
第三次他又跪下來求我,並且,買來了鑽戒,雖然,很小的一顆,但是,我看到了他的誠懇,也真的覺得他是個可以信賴的好男人。
雖然,他沒有那麽有錢,可是國家公務員收入穩定,福利很好,工作也算體麵,至少,生活是沒問題的。他的父母對我也很好,因為他也是大齡男青年了,所以,家裏為他的婚禮也籌備了很長時間,這使我也終於能夠風風光光的嫁一回了。答應了他的求婚以後,我父母也很高興,他們終於肯原諒我,並且,對我能夠嫁這麽一個老實忠厚的男人表示滿意,給了我一份比妹妹都豐厚的嫁妝。
雖然,這個婚姻比我原來想象的要差不少,可是比起我那些不著邊際的胡思亂想,它很踏實也很安全。由於認識時間短,我直到結婚都對眼前這個男人不太習慣。可是正因為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我才覺得他很有趣,很有吸引力,我是在結婚以後才愛上了他。比起前麵那些和我同居的男人,我覺得我現在的老公是最可愛的一個男人,因為他對我是那麽的滿足,好像娶了一個天仙回來一樣。有時,我就偷偷地樂兒,我就想如果我跟他同居幾年再結婚,他還會不會像現在這樣滿足,拿我當一個寶貝。我覺得夠嗆,因為人都是這樣,再美好的東西擁有的久了,也會覺得無所謂,所以,將來我有了女兒,我絕對不會同意她去跟男人同居,除非這個男人承諾娶她,不過,即便是這樣,也盡量別走這條路,否則,會讓一生的命運都從此改變了。”
告別了琳達回單位的路上,我一直在沉思琳達的故事。也許她的經曆是偶然的,但她的感覺和醒悟絕對符合必然的規律。也許你看到這兒會說:“哇,你太老土了,簡直跟世界潮流唱反調嘛,現在流行的就是婚前同居,不同居怎麽能夠徹底的了解對方呢?隻有同居過的婚姻才是最可靠的。”
我一點也不認為你說的是錯的,但有一個概念要搞搞清楚,那就是現在的潮流是“隻同居,不結婚。”所謂婚前同居才能更深的了解對方,使婚姻變的可靠,我可以告訴你,這根本就是某些人為了把你弄上他的床而放出的“煙幕彈”。如果你是認同“隻同居,不結婚”的女人,那我們在此做的討論對你而言沒有意義,你可以收工了。
“如何嫁的更好”是為那些想要嫁人,想要結婚的女人而準備的。如果你還沒有考慮過婚姻,考慮過讓哪個男人娶你回家,那你就不適合參與此書觀點的討論。因為你還沒有完全進入狀態。
實際上我的好朋友,36歲的琳達的遭遇已經把是否在婚前與男人同居的這件事的實質披露的淋漓盡致。有些男人在跟他同居的女人麵前的心態,嘴臉,以及選擇,已經充分證明了他們的醉翁之意。是的,找個女人同居對日後還沒有婚姻的打算或預算的男人,是再劃算不過的事了。在同居的日子裏,你們像夫妻一樣親密無間,你替他承擔了妻子該做的一切,卻並沒有像妻子那樣共享他的錢包,或許你還要跟他一起來分攤房租、水電、生活費。
你們的生活也許很甜蜜,但你們的未來在哪裏?沒有人曉得。選擇輕易就跟女人同居的男人通常都不大會給女人什麽承諾,或者即使承諾了也是那種“等我的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了,我一定娶你的”骨灰級夢話。你們都可以享受的同居唯一的好處,那就是隨時隨地可以“下場換人”。你們都可以走馬燈似的更換男友、女友,因為這是你們的權利。可是,到底有多少女孩會心甘情願地讓出自己苦心經營了好幾年的“窩兒”,讓另一個女孩再繼續“經營”下去,這是個很難判斷的問題。
照常規來講,女人大多都屬於那種比較戀“窩兒”的主兒,不是萬不得已,她不會輕易離開。所以,如果不是特別的瀟灑和無所謂的性格,女人一定不要輕易選擇與男人同居。現在媒介一再的鼓勵女人要放得開,要不在乎,就是跟現在的負責任的男人越來越少了有關。我並不是在勸女人們回到原來保守的狀態,我隻是希望受到傷害的女人越來越少。因為經驗除了能幫助你重新開始以外,還會提醒你少走彎路,別總是經曆了才知道,苦過了才後悔。相信除了你的媽媽,也就是我會這麽告誡你了。媽媽是因為愛你疼你才會幫助你,我則是因為看到的太多,思考的太多,想幫助的人太多,才會把這些寫下來。
所謂,男人隻有跟他同居才會深入的了解他,這句話從理論上講沒錯,可從實踐上來說,“男人這東西”真的沒那麽複雜。
命運,是一個人的人生際遇的唯一合理解釋。
這個前提不成立.
單親+40的美女在我眼裏就是我的愛絲米拉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