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我的博客複製一份至《海外博客》
由於數據量較大,請您耐心等待複製完成
2006 (11)
2、大陸公務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
1999年國務院人事部就專門下發過通知。
一是公務員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法輪大法”宣揚的歪理邪說。
二是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執行《國家公務員條例》,不準修煉“法輪大法”。
三是公務員要求嚴格掌握政策界限,深入細致地做好轉化工作。
給大陸的公務員提個醒,否則你就會失去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