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簽了買房合同交了定金,然後突然樓市大跌,買房著自然很是心痛很是鬧心,同樣一棟房子就差那麽幾天多花了很多錢。但是心痛歸心痛,你既然簽了合同,白紙黑字,除非你合法破產,否則你就得履行合同。這個在一般法製國家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所以估計在全世界有頭有臉的國家中,象國內那樣房價跌了購房者要求退房的也是獨一無二的。
看來不講理的不光是人民公仆,人民好像也一樣。
不過正如老看客指出的,象這類事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其實還是出在執政者身上。國內很多時候法律形如虛設,供菜黨政府也常常把自己淩駕於法律之上,自己也不講法,最後反正大家都不講法,上粱不正下粱歪,所以一旦發生一些狀況最後大家拚的不是誰有理,而是拚誰狠,誰有能耐。
象醫鬧,釘子戶等等官民玩的都是同樣的把戲,因為互聯網等工具的普及,很多時候小老百姓也抓住草民們同情弱者以及地方政府“維穩和諧”的致命穴,通過把事情鬧凶鬧大,最後沒有理也會鬧贏。從曆年發生的事件來看,結局是雙方各有輸贏,當然也會鬧出很多杯具來。所以官民就這麽一直玩下去。
隻是最後可惜了法律。。。。。。也杯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