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BIG ROCK
(2006-07-25 19:11:27)
下一個
天氣好熱,總覺得心裏也是蠢蠢欲動,好像有一些東西要鑽出來,腦子裏也總是有一些稀奇古怪的詞語。想來想去,還是寫寫我的大個子朋友——ROCK吧!
說是朋友,因為感覺他像一個朋友,雖然知道現在,我對他一無所知,即使是這個名字,也是我自己聽來自己創造的,我認為他就叫ROCK,於是他就叫ROCK了。
認識他很偶然。因為來之前,國內的親戚啊,朋友啊,一個個都把這美國人說得跟洪水猛獸似的,讓我一定要退避三舍,千萬不要惹火上身。雖然我心裏對這種說法不屑一顧,真得到了這片土地,還真是把自己封閉了起來,像是一個裝在套子裏的人。
我個人認為,自己還是有點姿色的,雖然已經過了25歲,卻並不見得年老色衰。走在路上,也總是能贏得一些口哨和喇叭聲,也不乏那些開車停在身邊索要電話手機的無聊人士,隻是,我已經不是春心萌動的小姑娘了,我將這些統統歸入異鄉的文化——而我,一向是不擅長接受新的文化的。
跑題了。ROCK跟我在一個區域辦公,大約有190厘米,跟我170的身高站在一起,仍然像個龐然大物。見他的第一次,像所有人一樣,大家客氣的打招呼。他的穿著,是比較正式的,總是襯衣西褲的。我沒有以貌取人的毛病,但這個社會教會我,有些時候,還就得以貌取人,於是我先入為主,認為他是個好人。打招呼次數多了,有時候就站在魚池旁邊邊看魚,邊聊幾句。我的爛菜的英語當然達不到跟他相談甚歡的地步,聊勝於無,順便鍛煉一下口語。
我不是一個熱情的人,尤其在這個陌生的國家裏,我們也總是這樣不鹹不淡的偶爾見麵,偶爾聊天,偶爾他會讓我們辦公室的姐姐給我帶個好。從他嘴裏,我知道了他覺得我長得很漂亮,我知道了他在一家運輸公司工作,知道了他的辦公室在哪裏;而我也告訴他握在這裏出差,9月份我就要回到自己的國家,我在國內有個男朋友,也許這次回去就要結婚……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卻讓我平平淡淡的生活有了一些色彩,他讓我有了我沒有被人遺忘的感覺,很舒服。
比較熟悉了之後,每次見麵,他都會作出一個很誇張的姿勢,然後很興奮的要來一個擁抱,以紀念我們三兩天都沒有見麵了。我覺得他真得很可愛,於是也很開心的跟他來一個擁抱,那片刻的感覺,好像依偎在一個老朋友的懷裏,安全而舒適。
有一次,ROCK跟我說,CATHY我有沒有告訴過你,你真的長得很漂亮。如果我沒有結婚,如果我再年輕幾歲,我一定會追求你的!我聽了哈哈笑,毫無顧忌:但是你現在一樣很幸福,對吧?
我不知道我們以後會怎麽樣,但是,有個這樣的朋友,真得很好。生活其實會很美好,隻是看你自己如何去經營,認識ROCK,我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