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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作廢才明白

(2008-04-22 03:55:58) 下一個
        昨天續簽了合同,是件讓人高興的事兒! 但是同時被告知由於要contract-break,本虎含辛茹苦攢下的13天休假就算是作廢了。按規定,所有國際職員無論長期短期、無論是專業人員還是秘書,每個月都有兩天半的帶薪休假,他們叫做(annual leave)。在過去的10個月中,本虎總共應有25天的休假,1月份回趟北京才用了10天,大年三十兒也才摳門兒老地主似的為了看春晚用了半天假。還有半天好像是去醫院體檢(多傻啊,這個明明可以用病假的),另外有事兒用了一天。 

        周五領導說假期不能延續用了的一刻,本虎馬上想起《四世同堂》中長順兒的姥姥,一輩子省吃儉用的那麽紙幣,一夜之間一文不值。雖然合同結束後會有一些經濟補償,但畢竟那些原本可以休閑的時光不能享用了。像金子一樣留存的假期本來是為了誰來瑞士旅行的話可以陪同,可這基本上是一相情願的事兒。 

        記得和一位中國同事聊天時S大姐就說過,老外看中國人每天都來上班極少去用這每個月2.5天的休假都感到很奇怪。現在想來,也不是中國人都是工作狂才不休那些假,這種攢假的觀念其實很想儲蓄,我們不是很擅長把錢存入銀行嗎?休假攢著也是為了不時之需,也有先苦後甜的意思。如果能想開點兒,累了就休息,陽光明媚的時候就出去玩兒一天,我們的身體和生活質量本應可以更高。真生病了或者由什麽急事明明還有的病假(sick leave)和事假(special leave)。 

        假如真的是工作忙得無法分身,國內很多忙人也有十幾年、幾十年如一日不休假的,那也算忙有所值(不過還是覺得地球離了誰都一樣轉動),如本虎這“守假奴”般輕易丟掉了屬於自己的權利實在應該引以為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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