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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快樂-錢鍾書zz

(2006-08-23 06:27:41) 下一個
論快樂-錢鍾書zz 

    在舊書鋪裏買回來維尼(Vigny)的《詩人日記》(Journal d’ún poete),信手翻
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裏,喜樂(bonheur)一個名詞是“好”和“鍾點”
兩字拚成,可見好事多磨,隻是個把鍾頭的玩意兒(Si le bonheur n’tait qu’une bo
nne heure!)。我們聯想到我們本國話的說法,也同樣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
,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極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慨歎說:“歡娛嫌夜短
!”因為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
慢。德語的沉悶(langweile)一詞,據字麵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西遊記》
裏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種神話,確反映著人類的心理。天上
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隻當一日過。從此類推,地獄裏比人
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酉陽雜俎》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三日。”嫌
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隻能算是
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並不值得,在凡間已經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還是個初
滿月的孩子。但是這種“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廣異記》載崔參軍捉
狐妖,“以桃枝決五下”,長孫無忌說罰得太輕,崔答:“五下是人間五百下,殊非小刑
。”可見賣老祝壽等等,在地上最為相宜,而刑罰呢,應該到天上去受。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過的決不會永
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在高興的時候
,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著說:“逗留一會兒罷!你太美了!”那有什麽用?你要永
久,你該向痛苦裏去找。不講別的,隻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
課沉悶的聽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嚐到什麽叫做“永生”的滋
味。人生的刺,就在這裏,留戀著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
    快樂在人生裏,好比引誘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裏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
鍾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
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曆史。在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
的偷度過去。也許我們隻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為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
,根本不會想到快樂。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我們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死後有個天堂
,在那裏——謝上帝,也有這一天!我們終於享受到永遠的快樂。你看,快樂的引誘,不
僅像電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一生,而且仿佛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這
樣說來,人生雖然痛苦,卻不悲觀,因為它終抱著快樂的希望;現在帳,我們預支了將來
去付。為了快活,我們甚至於願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比較。假使豬真知道快活,那麽豬和蘇
格拉底也相去無幾了。豬是否能快樂的像人,我們不知道;但是人會容易滿足得像豬,我
們是常看見的。把快樂分肉體和精神的兩種,這是最糊塗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
精神的,盡管快樂的原因是肉體上的物質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的睡
,並不知道什麽是快活,雖然它身體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時的精神和肉體還沒有分化
,隻是混沌的星雲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並非全因為
澡洗得幹淨,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為你心上沒有掛礙,輕鬆的靈魂可以專
注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時的宴席,隨它怎樣烹調
得好,吃來隻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
怕接觸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
覺快樂,你那時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同樣心安理得。有最潔白的良心,跟全沒有
良心或者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發現這個道理,和發現是非善惡取決
於公理而不取決於暴力,一樣重要。公理發現以後,從此世界上沒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
人。發現了精神是一切快樂的根據,從此痛苦失掉了它們的可怕,肉體減少了專製。精神
的煉金術能使肉體痛苦都變成快樂的資料。於是,燒了房子,有慶賀的人;一簞食,一瓢
飲,有不改其樂的人;千災百毒,有談笑自若的人。所以我們前麵說,人生雖然不快樂,
而仍能樂觀。譬如從寫《先知書》的所羅門直到做《海風》詩的馬拉梅(Mallarmé),都
覺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體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樂,從病痛裏濾出快活來,使健康
的消失有種賠償。蘇東坡詩就說:“因病得閑殊不惡,安心是藥更無方。”王丹麓《今世
說》也記毛稚黃善病,人以為憂,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為躁熱人道耳!”在著重體
育的西洋,我們也可以找著同樣達觀的人。工愁善病的諾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
裏建立一種病的哲學,說病是“教人學會休息的女教師”。羅登巴赫(Rodenbach)的詩集
《禁錮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裏有專詠病味的一卷,說病是“靈魂的洗滌(pur
ation)”。身體結實、喜歡活動的人采用了這個觀點,就對病痛也感到另有風味。頑健粗
壯的十八世紀德國詩人白洛柯斯(B.H.B rockes)第一次害病,覺得是一個“可驚異的大
發現(Eine bewunderungsw rdige Erfindung)”。對於這種人,人生還有什麽威脅?這
種快樂,把忍受變為享受,是精神對於物質的最大勝利。靈魂可以自主——同時也許是自
欺。能一貫抱這種態度的人,當然是大哲學家,但是誰知道他不也是個大傻子?
    是的,這點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價。這是人生對於人生觀開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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