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方對自由的概念和理解是不同的。
中國為代表的東方人,最敬重的是家和權力。對個人,對自然界, 和對屬於公眾的財產沒有敬畏之心。沒有敬畏之心是源於在思想上不重視和在現實中沒有利害關係。最經典的就是在製止隨地吐痰的時候聽到的:這是老子的自由,你管得著嗎?這句話包含了兩個意思:第一,這是公眾地方,你可以幹你要幹的事,我也可以幹我我要幹的事;第二, 你沒有權力管我。那麽以此反過來想即知, 東方人認為的自由是對自然和對公眾事務的行為的自由。在私有的屬地裏, 比如家裏,沒有自由, 因為有人管;在社會上沒有自由,因為有皇帝或當權者管著。因而,東方人認為的自由是唯物的, 是以自己本身對於客觀物質的關係為出發點來談論自由的。 是個人對生存環境而言的。東方人不認為人是獨立的人, 認為人是社會的人, 認為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別人的存在,認為自己在家內有父權, 在外有皇權。 人是在父權和皇權之下的人, 沒有獨立的人格。
美國為代表的西方人認為的自由是源於歐洲的個人主義和近代的人權。是唯心的, 是從自己本身為出發點。認為上帝創造了人, 既然大家都是上帝創造的, 那麽所有的人是獨立的和平等的。 最經典的事件是燒國旗:對國家沒有敬畏之心。因為我個人和國家是平等的, 是獨立的。西方的人權也是思想上的自由。 認為作為一個人就是最大的權力, 這樣父權就一定不存在了。父母不可以打罵孩子因為父母和孩子從出生就是平等的人。甚至沒有出生的人的權力就已經存在了。因而,西方人認為的自由是不針對別人的。你可以自由的揮舞你的拳頭, 但是要作為另外一個人沒有感到威脅。每個人的人格都是獨立的。
因為現代社會的構架是源於西方的國家的概念, 而不是東方的君臣父子的概念。所以我們所說的自由是指西方的自由。是唯心的和思想上的自由。不是東方的在父權和皇權之外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