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柏拉圖的《理想國》(The Republic)中,有這麽一個著名的洞穴比喻來解釋理念論:有一群囚犯在一個洞穴中,他們手腳都被捆綁,身體也無法轉身,隻能背對著洞口。他們麵前有一堵白牆,他們身後燃燒著一堆火。在那麵白牆上他們看到了自己以及身後到火堆之間事物的影子,由於他們看不到任何其他東西,這群囚犯會以為影子就是真實的東西。最後,一個人掙脫了枷鎖,並且摸索出了洞口。他第一次看到了真實的事物。他返回洞穴並試圖向其他人解釋,那些影子其實隻是虛幻的事物,並向他們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對於那些囚犯來說,那個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並向他宣稱,除了牆上的影子之外,世界上沒有其他東西了。
“形式”其實就是那陽光照耀下的實物,而我們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不過是那白牆上的影子而已。我們的大自然比起鮮明的理型世界來說,是黑暗而單調的。不懂哲學的人能看到的隻是那些影子,而哲學家則在真理的陽光下看到外部事物。
(此為轉貼)
讀了以上文章, 感想如下:
1。 如果有三個以上的人出去了回來說同樣的事,其他人會作如是觀?
2。 如果出去的人改變洞口的形狀, 影子會不同, 其他人?
3。 拿一些實物進洞, 其他人?
4。 如果出去的人自己跑到前麵去當一個影子, 講解對比之下,其他人?
。。。
事還是在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