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的博客上看了很多,文字很雍容大方。 像誰呢? 我想不起一個能予以相比的大陸作家。她的文章難能可貴的是有根,除了感受到台灣人文思想的潮起潮落,還有很多是直截了當的素材。比如: 《色 · 戒》在搶救曆史中湮沒的人性 – 這是至今為止讀到最好的評色戒了。這才是看懂了色戒,李安該是老懷大慰。】
ZT 《色•戒》在搶救曆史中湮沒的人性 - 龍應台
易先生回來了,王佳芝永遠不會回到牌桌上
一、搶救曆史
“所有的尺寸都是真的,包括三輪車的牌照和牌照上麵的號碼。” 李安說。
我問的是,《色,戒》裏老上海街景是如何拍出來的。他說,他的研究團隊下了很深的工夫,而上海製片廠也大手筆地重現了上海老街。
“建築材料呢?”
“也是真的。”
我已經覺得不可思議了,但是再追一句:“可是,街上兩排法國梧桐是真的嗎?”
“一棵一棵種下去的。”李安說。
他提醒我,第二次再看時,注意看易先生辦公室裏那張桌子。民國時代的桌子,他找了很久,因為大陸已經沒有這樣的東西。桌上所有的文具,包括一隻杯子,都費了很大的工夫尋找。
“你有沒有注意到易先生辦公桌後側有一個很大的雕像?”
啊?沒有。
“是鍾馗。搞特務的都會放個鍾馗在辦公室裏。”
李安並非隻是在忠實於張愛玲的原著,他是在設法忠實於一段灰飛煙滅的曆史。易先生進出的門禁森嚴的後巷,還真的就是當年76號特務頭子之一李士群的住宅後巷。
香港又怎麽拍的?香港的老街根本拆光了,大學生坐電車那些看起來像中環德輔道的鏡頭,怎麽來的?
“那是檳城和怡保。那裏的街屋和老香港一樣,但是保留得很完整,隻是馬來西亞的屋頂是斜的,所以要作些計算機處理。”
“那電車怎麽來的?”
“特別做的,真的電車。”
學生演戲的部分,是在香港大學陸佑堂裏頭拍的。1910年代的建築,立在山頭,仍舊風姿綽約。拍學生演戲的那一段,李安覺得全身起雞皮疙瘩,因為影片裏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在台北國立藝專第一次演話劇時所經曆的:大學禮堂的舞台,純真年輕的學生,從演戲裏頭發揮自己又找到自己的奇異經驗,演完以後大夥興奮地去吃宵夜,空空的街上下著小雨……
李安在敘述,我看著他的眼睛,很大的眼睛,溫煦、誠懇,但是很深刻。這裏有好幾層的人生和故事交叉重疊了:20歲的李安和20歲的王佳芝、鄺裕民,過去的年輕演員李安和現在的年輕演員湯唯。從前和此刻,戲裏和戲外,劇本和人生,層層交織。
在尋找易先生的辦公桌時,浮現在李安腦裏的是“小時候爸爸會用的那種桌子”。《色,戒》在尋找的,是爸爸的時代會看的電影,會哼的歌,會穿的衣服,會擺在書架上的書,還有民國的口音。一口京腔普通話的湯唯得上課改學南方的國語。梁朝偉、王力宏、湯唯上了三個月的課,要讀《未央歌》、《藍與黑》,要看尤敏主演的《星星月亮太陽》,要聽當時的流行音樂,要讀戴笠和胡蘭成的傳記和作品,要熟悉張愛玲作品裏的每一個字,要進入一個有縱深的、完整的曆史情境。
很深地“浸泡”在那個曆史情境裏,李安說,拍到後來,幾乎有點被“附身”的感覺。“是張愛玲的作品找我,不是我找它。這段曆史,就是要被留下來。”
“可是他們這個年齡的人距離那個時代,太遙遠了。”似乎說得口都幹了,他喝了一口茶,繼續,“我們這一代還知道一點點,我們這一代不拍這電影,將來,就永遠不可能了。”
我看著李安。這是香港中環的四季酒店,接近晚上11點,我突然發現了《色,戒》是什麽。
它是李安個人的“搶救曆史”行動。也許是張愛玲小說裏人性的矛盾吸引了他,也許是張愛玲離經叛道的價值觀觸動了他,也許是小說的電影筆法啟發了他,但是,真正拍起來,卻是一個非常個人的理由,使得他以“人類學家”的求證精神和“曆史學家”的精準態度去“落實”張愛玲的小說,把上世紀四零年代的民國史──包括它的精神麵貌和物質生活,像拍紀錄片一樣寫實地紀錄下來。他非常自覺,這段民國史,在香港隻是看不見的邊緣,在大陸早已湮沒沉埋,在台灣,逐漸被去除,被遺忘,被拋棄,如果他不做,這一段就可能永遠地沉沒。他在搶救一段他自己是其中一部分的式微的曆史。
“話劇團的部分在港大陸佑堂拍,你知道陸佑是什麽人嗎?”
他搖頭。
“你記得民國五十三年,有架飛機因為劫機在台中附近掉下來,死了五六十個人,很多電影圈的重要人物,裏麵有個人叫陸運濤?”
“當然知道,”李安說,“他是電懋電影的創立人,《星星月亮太陽》就是他的。他那時先來花蓮,還有雷震跟趙雷,我那時九歲,還跟他們一起照相,印象很深刻。”
“陸佑,就是陸運濤的父親。”
啊……他不說話了,可是我們可能都在想一樣的事情:曆史的許多蛛絲馬跡,看似互不相關,卻會在你毫無準備的時候驀然浮現,仿佛它找到了你。張愛玲在1939年拎著一隻大皮箱來到港大校園,許地山是她的係主任。戰火開打時,她在陸佑堂的臨時醫院裏作學生看護,外表清純的女學生心裏深藏著一個人性X光照相機,喀嚓喀嚓拍下人世的荒蕪。二十幾歲的港大女生張愛玲,是否料到70年後在陸佑堂,有個李安試圖把她褪色的膠卷還原?
“所有的尺寸都是真的,包括三輪車的牌照和牌照上麵的號碼。”李安說。
二、性在絕望裏
床戲演得那樣真實,那樣徹底,使我對兩位演員肅然起敬,但是,如果不是演員對導演有極度的信任,這樣沒有保留的演出是做不到的。李安是如何說服演員在這部電影裏,激烈而直接的性是必要的呢?
我相信它的必要。
張愛玲的這篇“不好看”的小說,之所以驚世駭俗,主要是因為小說中違反世俗的黑白不分、忠奸不明的價值觀。一般的作者去處理女特工和漢奸的故事,難免要寫女特工的壯烈和漢奸的可惡。張愛玲的女特工卻因為私情而害了國事,張愛玲的漢奸,也不那麽明白地可惡,長得“蒼白清秀”,最貼近的描述,透露的倒有幾分可憐:“此刻的微笑也絲毫不帶諷刺性,不過有點悲哀。他的側影迎著台燈,目光下視,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麵頰上,在她看來是一種溫柔憐惜的神氣。”
更“嚴重”的是,女特工之所以動情,那情卻也不是一般浪漫小說裏的純純的愛,而是,性愛。“事實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衝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征服一個男人通過他的胃,“到女人心裏的路通過陰道。”如果王佳芝背叛了她的同誌,是由於她純純的愛,她還可能被世俗諒解甚至美化,但是,她卻是因為性的享受,而產生情,而背叛大義,這,才是真正的離經叛道,才是小說真正的強大張力所在。“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麽感情都不相幹了,隻是有感情。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占有。”就權力的掌控而言,易先生是“獵人”,王佳芝是“獵物”;就肉體的釋放而言,王佳芝可能是“獵人”,易先生是“獵物”。
因為有如此濃烈的“色”,才會有危險而肅殺的“戒”。易先生把一枚“戒指”圈在王佳芝的手指上,究竟是易先生施“戒”於王,還是王是易先生的“戒”,恐怕是一個辯證關係、互為連環。“虎”和“倀”是什麽關係?“倀”和“娼”又是什麽關係?在小說裏,性寫得隱晦,但是張愛玲仿佛給李安寫了導演指示:“到女人心裏的路通過陰道”,是一個寫在劇本旁邊的導演指示。導演完全看見了性愛在這出戲裏關鍵的地位,所有的戲劇矛盾和緊張,其實都源自這裏。
李安對性愛的拿捏,非常精準。頭一場床戲的暴虐或可被批評為缺乏創意,因為專家會指出,這種性的暴虐在納粹電影裏常會出現,用來凸顯”權勢就是春藥“的主題。但是在其後的床戲中,兩人身體之極盡纏繞交揉而神情之極盡控製緊繃,充分呈現了兩人對自己、對命運的態度:易先生對戰事早有壞的預感,知道自己前途堪虞。王佳芝更是走在火燙的刀山上,命提在手裏。兩人的表情,有絕望的神色,性愛,是亡命之徒的惟一救贖也是最後一搏;加上一張床外麵的世界是狼犬和手槍,暗殺和刑求,陰雨綿綿,“色”與“戒”在這裏做最尖銳的抵觸對峙,李安把戲劇的張力拉到接近斷裂邊緣。
張愛玲曾經深愛胡蘭成,胡蘭成曾經傷害張愛玲。張愛玲對於“漢奸”胡蘭成,有多麽深的愛和恨?不敢說,但是在《色,戒》裏,王佳芝身上有那麽多張愛玲的影子,而易先生身上又無法不令人聯想胡蘭成。《色,戒》會讓張愛玲塗塗寫寫30年,最後寫出來,又是一個藏的比露的多得多的東西,太多的欲言又止,太多的語焉不詳,太複雜的情感,太曖昧的態度,從上世紀四零年代她剛出道就被指控為“漢奸文人”這段曆程來看,《色,戒》可能真是隱藏著最多張愛玲內心情感糾纏的一篇作品。
《色,戒》,表麵上看起來似乎是寫鄭蘋如和丁默邨的故事,實際上,那幽微暗色的心理世界,那愛與恨、“獵人與獵物”、“虎與倀”的關係,那“終極的占有”,寫的哪裏是鄭蘋如和丁默邨呢?李安說,他讓梁朝偉揣摩易先生角色時,是讓他把丁默邨、李士群、胡蘭成、戴笠四個人的特質糅合在一起的。湯唯演的,是王佳芝和張愛玲的重疊。
性愛可以演出這樣一個藝術的深度,Bravo,李安。
湯唯演的,是王佳芝和張愛玲的重疊
三、貪看湖上清風
電影的瞬間大眾魅力真的不是文學的慢火細燉可以比的。張愛玲的《色,戒》是一篇比較少人知道的短篇;如果不知史實背景,小說本身的隱晦粗描筆法更讓一般的讀者難以入門。李安的電影,卻像一顆來勢洶洶的大火球從天而落,邊落還邊星火四濺,嗤嗤作響,效果是,人人都在談《色,戒》,涼涼的小說也被人手人嘴磨蹭得熱了。
小說裏的漢奸大壞蛋易先生,因為在小說裏被處理得不夠“壞”,當年《色,戒》發表時還被評論家批判,覺得張愛玲是非不明、忠奸不分。當時讀了“域外人”對張愛玲的批評,我忍不住大笑。 胡蘭成不早就說過張愛玲的人格特質了嗎?在《民國女子》裏,他這麽看23歲的她:“愛玲種種使我不習慣。她從來不悲天憫人,不同情誰,慈悲布施她全無,她的世界裏是沒有一個誇張的,亦沒有一個委屈的。她非常自私,臨事心狠手辣。”又說,“愛玲對好人好東西非常苛刻,而對小人與普通的東西,亦不過是這點嚴格,她這真是平等。”
而且,張愛玲文學作品裏頭最讓人震撼、最深刻的部分,不正是她那極為特殊、極為罕見的“不悲天憫人”的酷眼?
如果張愛玲有一般人的“忠奸意識”,她大概也不會在23歲時,嫁給了赫赫有名的“漢奸文人”胡蘭成啊。
易先生在小說裏不夠“壞”,除了張愛玲本身的認知價值和性格,除了她和胡蘭成的極深刻、極纏綿的愛情之外,我看見一個很少被人提及的角度,那就是:小說和電影之外,民國史裏頭的“易先生”,其實也不見得是個多“壞”的“壞人”。
易先生的“原型”丁默邨,1903年出生,因為陳立夫的舉薦而做了調查統計局第三處的處長,第三處後來撤銷,他就加入了汪精衛的政府,曆任要職。中日戰爭結束前夕,他是“偽浙江省省長”。1947年5月1日,丁默邨被槍斃,罪名是“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判決書裏列出好多罪狀,包括“主使戕害軍統局地下工作人員及前江蘇高二法院庭長鬱華、與參加中統局工作之鄭蘋如……”
這樣的一個“漢奸”履曆,他的死刑不是理所當然嗎?
不這麽簡單。
我在德國的雪夜裏翻讀南京市檔案館所保存成書的審訊漢奸筆錄、判決書、種種作為證據的信件、電報、便條等等,慢慢地看出一個故事的輪廓。塵封的史料所透露的真實人生如此曲折,幾乎有血肉模糊之感,其幽微傷痛諷刺殘酷完全不需要假借文學家之手。
在鄭蘋如因為刺殺丁默邨未遂而被秘密槍決之後一年,1941年,時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長的陳立夫和丁默邨秘密取得了聯係,對這位當年被他提拔過、如今為汪偽政權特務頭子的後輩“曉以大義”,指示他應該設法“脫離偽區”,如果不能“脫離偽區”,就當“伺機立功,協力抗戰”。陳立夫“策反”成功,往後的幾年,丁默邨表麵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長、福利部長,私底下,他為戴笠的軍統局架設電台、供給情報,與周佛海合作企圖暗殺當時的特務首腦之一李士群,並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斷營救被捕的重慶地下工作人員。
這些被營救的情報人員,在審判庭上,也都具函作證,丁默邨和重慶政府的合作是毫無疑義的。而在日本戰敗以後,局勢混亂,重慶政府為了防止共產黨趁機坐大以及新軍閥崛起,又適時而有效地運用了丁默邨這個棋子。他被國府任命為“浙江省軍委員”,這一回,“浙江”前麵沒有“偽”字了。
我讀到戴笠給“默邨吾兄”的手書,戴氏要求丁在混亂危險中“切實掌握所部,維持地方治安,嚴防奸匪擾亂,使中央部隊能安全接收”。而丁默邨也確實一一執行了重慶的指令。在中央部隊進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經占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進行“剿匪”之後,中央部隊才穩穩地接收了浙江。
夜半讀史,我揉揉眼睛,困惑不已。
那麽這丁默邨等於是國民政府招降成功的一名降將,這名降將不曾回到“漢軍”中來披麾上陣,但他留在“曹營”暗中接應,做蘋果裏的一條蟲,等於是國民政府植在敵營的間諜,其處境何等危險,其功勞何等重要。在戰爭中,隱藏的間諜所發揮的作用絕對不小於沙場浴血的戰士,不是嗎?
當重慶政府需要丁默邨的協助時,陳立夫和戴笠都曾對他提出保證:陳立夫應允丁可以“戴罪立功,應先有事實表現,然後代為轉呈委座,予以自首或自新”。戴笠則說得更明確:“弟可負責呈請委座予以保障也。”
好啦,那麽為什麽國民政府在勝利後就殺對它有功的“降將”和“間諜”呢?尤其在早已給予不殺的具體保證之後?問題出在“委座”——蔣介石嗎?
正在困惑時,陳立夫的回憶錄出版了。於是飛電請求朋友“火速寄《陳立夫回憶錄》來歐”。一周後書寄到,郵差從雪地裏走來,胡子上還黏著白花花的細雪。我從他手中接過書,一把拆了包裝,幾乎就在那微微的飄雪中讀了起來。
我竟然找到了答案。
《陳立夫回憶錄》第232頁:丁默邨本來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獄中保出去看醫生,從南京拘留所出來,順便遊覽玄武湖……這個消息被蔣委員長看到以後,蔣委員長很生氣地說:“生病怎還能遊玄武湖呢?應予槍斃!”
丁默邨就被槍斃了。隻因為他從獄中出來,貪看一點湖上清風,被一小報記者認出來,寫上了報。
啊,我不禁掩卷歎息。難怪丁默邨的死刑判決書讀起來那麽地強詞奪理,對丁默邨所提出來為自己生命做辯護的種種白紙黑字的有力證據完全漠視。原來,判他死刑的,根本不是一個真正的法院,也不是一部真正的法。
在那樣的時代裏,你對所謂“忠奸”難道不該留一點人性的空隙嗎,不管是易先生還是丁先生,是張愛玲還是胡蘭成?
(原載《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