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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ouac, On The Road, Lowell

(2010-06-10 06:31:33) 下一個
年前朋友來玩兒,臨走忘下了一本Eyewitness New England, 最近整理舊書時拿出來翻,結果發現裏麵說的好多東西俺們在這裏住了這麽多年都不知道。 其中一個就是發現Jack Kerouac是波士頓北邊工業重鎮Lowell 裏出來的。再一研究,發現這個治安名聲不太好的鎮子還是美國紡織工業的發祥地,有個保存當時工業園原樣的國家公園。於是決定去看一下,拜訪一下Kerouac的墓。

你也許不知道Kerouac , 但你一定聽說過“垮掉的一代” – The Beat Generation 這個詞兒。 這個詞兒就是美國近代作家Jack Kerouac因為他的小說On The Road《在路上》而發明的。Kerouac自己被稱為“垮掉一代之王”(King of the Beats)。

《在路上》發表於1957年,是Kerouac的自傳體小說,裏麵的人物都是他現實生活中的朋友。這本書沒有什麽驚天動地的故事,就是講一幫二十多歲的壞孩子,不工作不務正業,開著車,靠坑蒙拐騙從東岸一路到西岸,然後折回再去墨西哥路上發生的零星瑣事。這幫人成天喝酒泡妞聽音樂吸毒,生活自由自在不受無束。 書中描寫的這種頹廢的生活方式後來成為垮掉一代和嬉皮士的鼻祖。

這本書是近代美國文學史上的經典,被時代雜誌選入1923到2005年間最優秀的100本英文小說。 俺對這本書的感覺是,它能喚醒你心底被現實壓製了的那束不羈放縱的情感(如果有的話), 原來日子也可以這樣過的。 五十年代時社會比較傳統的,這本書猶如冬天裏的一把火,年輕人看了熱血沸騰躍躍欲試,中年人看了捶胸頓足後悔太晚,老年人看了搖頭歎氣覺得白活一生。 這本書影響了以後幾代人的世界觀。你可能看過“In to the wild”的書或電影,書中年輕的主人翁選擇拋棄物質尋找徹底的自由,多少就是受了這本書的影響。

鏡頭拉回二百年,19世紀初,哈佛畢業的Francis Lowell去英國參觀了紡織廠,雖然沒有辦法買到機器的圖紙,回來後他全憑記憶,造出了美國第一台水磨織布機,為美國紡織工業的興起奠定了第一塊基石。由於水磨機一定要有水有瀑布,波士頓北部30英裏Merrimac River邊的一片地就被工業界選來建立紡織廠, 這個地方被命名為Lowell。 之後幾十年裏,Lowell成為美國紡織工業的第一重鎮,吸引了大批新英格蘭至加拿大的農家姑娘來這裏做紡織娘,也包括其他後邊產業。 來這裏尋找新生活的人群中也有從魁北克來的Kerouac的祖輩。

Kerouac1922年出生於這樣的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家庭,父親開個印刷作坊,母親工作添補家用。他六歲上學前不會說英語,從小他就說要當作家,被同學譏笑sissy, 於是他苦練體育進了橄欖球隊來證明自己的男人性。 高中畢業後靠橄欖球獎學金進了哥倫比亞大學。年輕的Kerouac英俊,深膚色,有電影明星一般的外表。牛人們的大學都是讀不下去的,Kerouac也不例外,輟學後他繼續住在紐約,結識了一幫後來寫到《在路上》裏的狐朋狗友,而且個個都是神人,跟著他們一起到處流浪的幾年。

《在路上》的創作過程頗為傳奇。 Kerouac寫東西是厚積薄發,一氣嗬成型的。他平時手邊總有個小本,隨時記錄和寫作,每本書在先腦子裏打好了草稿,然後發瘋一樣的一口氣打出來。《在路上》問世於1951年4月,Kerouac先把大塊兒的描圖紙裁成打字機的寬度,然後一張張粘起來,搞了個120多呎的長卷,這樣他打字時泉湧般的思路不會受換紙的幹擾。 準備工作做好,他深吸一口氣,然後以每分鍾120字的速度,對著打字機猛敲了三個星期, 敲出《在路上》的初稿,沒有段落沒有章節。

50年後,這卷“手稿”(The Scroll) 被NFL橄欖球隊Colts的擁有人Jim Irsay花了2.4M買了去,然後派人抱著裝scroll的大盒子滿世界跑,到處去展覽。俺也在網上跟蹤著scroll的行蹤,目前在愛爾蘭,不久就要結束流浪歐洲回國了。殷切期望Jim Irsay 能多照顧一下Kerouac的家鄉同胞,讓咱有機會瞅一眼。

《在路上》的出版並不順,書中描繪的毒品同性戀等內容讓出版社不敢出,其間他的第二位妻子離開了他。最後到1959年,該書經過大量刪改才得到viking出版社出版。 書一但出來曆史就一點沒耽誤他,馬上好評如潮,Kerouac一夜之間成了美國先鋒級的當代紅作家。其他幾部書相繼很快都出版了。

《在路上》出版五十年後,銷售幾百萬本,至今依然能每年有十萬冊的銷量,堪稱美國文學史上的一絕。紀念該書出版50周年時,重出了兩個版本,一個是50年紀念版,另一個是在Scroll上的原稿。 原稿的人物都用了生活中的原型的真實姓名,對性吸毒同性戀的描述都更加露骨。

盡管書中的書中的自我放蕩不羈,麵對媒體的Kerouac卻是非常的靦腆內向和緊張。 他很不習慣當名人,出名後幾個月後,就逃到紐約母親那裏。 名人的應酬和隨之而來大批約稿,給Kerouac帶來前未所有的壓力,他變得抑鬱,孤僻,想自殺,終日酗酒。《在路上》出版後12年因飲酒過度內出血在佛羅裏達去世, 死時47歲。Kerouac死後葬在老家Lowell的Edson Cemetery裏。

從國家公園訪問中心出來,先去了在國家公園裏運河邊上,2008年專為Kerouac修建的“Jack Kerouac Commemorative”。 這裏是一組豎立暗紅色的大理石,每塊石頭上刻著Kerouac的一首詩或書中的一段文字。這個立意其實不錯,但仔細看去,每個塊石頭上的文字雕刻得十分粗糙,上麵的字跡不易辨認。真是有點遺憾。

然後去了Edson Cemetery, 這是一個很大的墓園,裏麵按街道分割。按著手冊說的找到第七第八街和林肯,先是放眼一掃,沒看見一個鮮花簇擁墓,隻有一個個找了。 走了幾個來回居然沒找到。 網絡時代這點事兒不難,手機現場狗出墓碑的照片,發現墓碑是鑲在地裏的,不是豎起來的,回頭再去找,一下子就找到了。 兩尺見方的一塊墓碑與地平齊,一盆花,一麵美國國旗。墓碑上有三四塊石頭和一隻丁點大的玩具小狗,估計是來訪的人沒有花又想表示一下放在那裏的。 剛過完Memorial Day沒幾天,這個冷清跟我的想象的有點距離。 記得那年在巴黎拉雪茲公墓看到客死他鄉的Jim Morrison的墓,蓋滿鮮花的墓碑給俺印象極深。 要麽美國人不愛給墓地放花,要麽這文人就是不如搖滾歌星被人惦記。

《在路上》電影預期2011年上映,希望那時有更多的人來這裏看看。

Jack Kerouac (照片來自網上)


The scroll(照片來自網上)


Jack Kerouac Commemor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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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其中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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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找到了Kerouac的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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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三任妻子合葬,墓碑上是他的法文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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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010, MA.

(原文作者所有,不得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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