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要生在蘇州,死要死在徽州”。在程朱理學盛行的徽州,舊的喪葬之事,的確是不同一般。人們對死的重視,從婚嫁時置棺木作嫁裝到五六十歲即“辦前程”(後事)可窺一斑。諺稱“六十不辦前程,死倒別怪兒孫”。因此一般人到五六十歲,便開始為自己準備“前程”,備置棺材,請風水先生選取“風水寶地”,作為葬身之所。棺材一般都用杉木,普通關才是“十二鬥”(由十二塊板做成),上等棺材為“十鬥”,最差的“十八鬥”。棺材叫“壽木”,壽木完工,至親好友送禮慶賀,祝願主人百年長壽。安葬之地要有“來龍”、有“下手”,朝山秀麗、望水來臨的“牛眠大地”,地選好後建生墳,俗稱“作風水”。舊時喪葬禮俗亦極為隆重以至過於繁瑣,大致可分為“送終、報喪、入殮、請七、出喪、安葬”等等。
送終:老人病危,家人站立床前,聽候交待後事,老人神情有變,即將咽氣,已出嫁的女兒要回避,兒孫立病榻前,高聲呼喚,直到咽氣,全家人跪在床前嚎啕大哭,此為“送終”,遠方的兒孫須在老人咽氣前趕到家,否則就被認為沒有能為之送終,或者說是沒能盡孝,是一大憾事。
報喪:完成送終前後的種種程序後,便向親友報告死訊,此為報喪。休寧縣的報喪者,是執一傘進門,將傘尖向下豎置大門裏側,親友一見便知。黟縣是把傘掛到堂前左邊的椅背上,然後坐在對麵座上,口報:你家....多謝”了。
入殮:將死者裹棉穿戴整齊入棺,謂之“入殮”。各地均有專事為死者入殮的人,有求必應。
請七:喪亡之日起,每7天為一七,七七共49天,逢七,兒孫們備香燭貢品,在靈前或墳上祭奠,俗稱“請七”。
出殯:由於選擇墳地或其他原因,停柩做喪,最短3天,最長經年,一般是49天,把靈柩送往墓地,謂之“出殯”。
安葬:出殯前,先請風水先生選定墳地穴位,破土挖坑,坑內傾石灰。靈柩到達,坑內再燒一些豆萁麻拮,並留火種,然後才能陳棺擺正。還要宰雄雞淋血於棺蓋,放爆竹,燒紙錢,最後一次焚香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