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媒:舊社會的古禮,男滿18歲為“弱冠”,女滿15歲為“及 ”。兒女到了十三四歲,父母就開始關心其婚事。聯姻講求門當戶對,實際上女方每望高攀,男方卻需適當遷就。故有“嫁女高高求,討親低低湊”的說法。;一般都由鄉裏的好事婆娘,往來遊說,巧言撮合,或由男方選定對象,委托媒婆前往提親。女方如同意,媒婆就取得女方年庚八字紅單送到男家,男方將八字置灶君座下,以測有無不祥之兆。若廚房三日內不失盤打碗,不缺瓢少筷,認為初步吉利。再將男女兩方生辰八字送到算命先生處,看看是否相衝相克,全部通過,確認無誤才可以正式求親說合。
行聘:俗稱“下定”、“定親”,雙方確定聯姻後,選定吉日,由男方備下紅貼,稱為“鴛鴦禮書”,在內頁寫上男子的生辰八字,裝入一個紅封套,附寫一篇請求聯姻的定格文章,備下一支新毛筆和一塊新墨放入一個紅皮“批書匣”,請一名本房男性親屬帶上批書匣,隨媒人去女家,俗稱“下定書”。同時還要根據女方要求送去“頭節禮”,如衣料、首飾、禮銀等。如民國期間黟縣的禮銀規矩就是108塊銀元。不過這也要看家庭財富多少而不等,但尾數都是八,寓意“若要發,不離八”之意,而且每枚銀元上都要用朱紅寫上雙喜字。女方受到後要由家長(父兄)用其新筆墨在鴛鴦禮書中內頁左邊寫下女方生辰八字,然後在封麵上寫上“親允大吉”,送回男方此為“批書”。女方收下的禮金,用來置辦嫁妝,富豪往往自增陪嫁。這樣就算是正式定親了。鴛鴦禮書就是訂婚憑證。定親後,男方一年三節均得向女家送禮。
請期:訂婚後,男女完婚,男方先請媒婆上門提出結婚請求,得到應允後,由男方撿選迎娶日期,書寫在紅柬上,配上相應的禮物,請媒人送到女家。古時便稱為“請期”。現代叫“送日子”。搬行嫁:在迎娶的前一天或當天,男方需派人前往女宅搬嫁妝,稱為“搬行嫁”。搬行嫁期間,男女雙方住宅張燈結彩,鳴炮奏樂。嫁妝一般都是房間家具及日常用品。富貴人家也在拜匣裏放上一些金銀首飾等,吃、穿、用品業一應俱全,機會可供一生享用。(有的甚至連棺木都備齊!!)。
開麵:又稱“拉麵”。在迎親的當天,姑媽或舅媽要給新娘開麵,即用兩根絲線靶新娘額頭的汗毛絞去,否則要被譏笑為“毛臉”。開麵意味著姑娘時代已經結束。
迎親:婚期選擇雙日子,以求吉利。婚期定後,女方置辦嫁妝,稱為“陪送”;親友們贈送禮物,稱為“添箱”。男方設新房,打製家具,鋪新床,辦酒席。婚期當天早上發轎,轎杆上放一隻公雞隨帶四色禮,回來時,女方給一隻母雞名為“跟轎雞”,表示雙雙對對,回來時不走原路,沿途要燃放鞭炮。女方有送親的,一般都是新娘的叔伯、哥哥、舅舅,送親的稱“上客”、“大賓”。喜轎回到男家時,新娘、新郎由賓相攙扶,雙雙拜堂,先拜天地祖宗,再拜父母雙親,最後新郎新娘對拜。拜後,由家人在地上次遞傳送麻袋稱為“傳代”,為新娘鋪路到洞房。另有撤帳人端起放有五穀雜糧、棗子、銅錢的籮筐,口唱撤帳歌,將筐中物品撒放在新郎新娘的頭上,直到進入洞房。再用稱杆桃開新娘的蓋頭,意為稱心如意。合禮後新娘站在床沿邊“裝新”,這時鬧洞房的便開始了。
鬧洞房:鬧洞房時還唱鬧房歌。唱詞有“看新娘、賀新郎,一進洞房喜洋洋,左腳進門生貴子,右腳進門生鳳凰”;“手打燈燭亮堂堂,看看新娘好嫁妝,高的櫃、矮的箱,不高不矮象牙床,象牙床上臥鴛鴦,鴛鴦成對,鳳凰成雙”。新房內充滿歡樂和詼諧。晚上還有“聽房”的習俗。
回門:婚後第一天新郎新娘依次向長輩們行見麵禮,並上墳祭祖。新婚第三日,新娘回娘家探望,此為“回門”,如新郎伴送,則為“雙回門”,女婿第一次上門,要一一拜見嶽家諸親長輩,中午嶽家要開席宴婿,稱為接女婿。徽州素有“丈母娘見女婿,猶如見皇帝“,以及”女婿上門活祖宗“登說法。所以非常隆重。第一次回門,不等夕陽西下,新婚夫婦必須告辭歸家。六天娘家來人看望新娘,十二天娘家接回新娘。
舊時境內還有一些特殊婚姻形式。
指腹婚:由於雙方家長情深誼長,雙方內眷同年懷孕,分娩前即許下諾言,若兩家都生男孩或女孩,則結為“幹親”,孩子們以“幹兄弟”“幹姐妹”相稱;若一家生女一家生男則結為姻親,也叫“娃娃親”。
童養媳:俗稱“童兒媳婦”,多因家境貧寒女方養活不了,說與家境較好的人家;或幼小時就收養下來的少女,成年後為兒媳。完婚儀式簡單,選個好日子,一大早放炮磕頭結婚,俗有“半夜放炮小磕頭”之說,一般不招待客人。童養媳身受舊禮教折磨欺淩,地位低下,縣內城鄉譬喻有人受氣說:“像個受氣童兒媳婦。”
招親:有女無兒之家,為了傳宗接代,養老送終,便招女婿上門,與女婚配,俗稱 “倒站門女婿”。解放後政府為破除封建婚姻禮教,提倡男嫁女家。
換親:是婚姻中的一種陋習。雙方男子因家境貧困或殘疾難以娶妻,相互交換其姐妹為妻,實際上是一種對等交換的議婚形式,俗稱:“兩換親”或“親換親”。
納妾:舊時貧困人家為生活所迫,將兒女賣給富家為婢,成人後為富家看中被納為妾。也有富家原配無子,娶婢為妻,名曰“二房”,解放後被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