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網上的新聞,有個女生從16歲起,不上學不工作在家專業喜歡劉德華.寫信做夢。
看了之後,令人感歎,不知道說什麽好。比起當前社會的全麵墮落,這個女生至少還有夢想,有愛,為愛執著,不管是真夢還是白日夢。但她這種過了頭的單相思,一廂情願,又讓人覺得是多麽可憐可悲。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這樣的詞不知道是否合適。實際上,當一個人癡迷另一個人的時候,那種癡迷痛苦和以及由此而來的傷害是不曾癡迷過別人的人所無法體味的。
然而同時又讓人感到這個社會的冷漠,且不說劉德華怎樣,整個社會都是熱潮冷諷,香港人對內地人的熱潮冷風,內地人對內地人的謾罵侮辱。如果社會對待這一家有足夠的愛心,尊重,理解,我象即便是劉德華不見這個女生,女生的父親也不一定就會自殺。當人喪失了所有的尊嚴與希望,等待的就隻有此路一條。
想說的是
1 楊麗娟也是人,有受尊重的權利。雖然拜倒在巴掌大小香港人劉德華的牛仔褲下,丟人十三億大陸同胞的人,但比起那麽多的賣淫嫖娼,包二奶,婚外戀,養小蜜,傍大款,紅杏出牆,綠帽輪流戴的社會上層名流們以及換妻俱樂部新老成員們,熱衷性愛party,3P,4P 以及NP 的老槍少槍,大炮小炮們,至少還是高尚的!
至於她和她的家人是否精神上存在器質性功能性病變,要有專業醫生診斷後才能夠做確定,不是任意人就能隨隨便便就能下結論的。我可以猜想的是,她喜歡劉德華的程度,估計要比你老婆喜歡你的程度要高得多。
2 劉德華也是人,不用言必稱先生。沒有十三億大陸人的捧場我想他劉大爺的風光要少得多。
勿庸質疑, 楊家的行為固然不可取,並切楊父已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現實是他們是弱勢的, 卑微的。我們的社會輿論如此群起而攻之,笑罵有之,責難有之。如此的冷漠才應該遭到鞭苔。
一件很美好的事情變得不可收拾。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