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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19)
2007 (1)
後天在洛杉磯做一個專利案件的口譯,明天從 OAK 飛到 LAX。有人告訴我其實應該飛到 Burbank,那裏離市中心更近。據說隻有半天的工作,來回路費已經花了五六百了。大公司打官司就是沒命地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