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1)
2005 (1)
2007 (104)
2008 (95)
2009 (105)
2010 (66)
2011 (37)
2012 (44)
2013 (36)
2014 (56)
2015 (33)
2016 (62)
2018 (34)
2021 (36)
2022 (36)
一個多月前了,有天在MSN突然受到好久好久沒聯係過的M的招呼。
其實跟M也就是通過幾個電話和見過兩麵, 在N年前了,他們小倆口要回國的時候。不過和M一見如故,聊得挺投緣,所以就留下了聯係方式,其後偶爾聯係一下,不過間隔慢慢拉長了。
聽到她打招呼,還以為她回MONTREAL了,正高興又多個朋友玩呢。卻原來她還在中國呢,不過,老公在這邊,一直分居著。
我問,你不打算回來呀, 總分居也不好吧?
沒想到M說:是不好,我都恨死我老公了。我父母個就我一個孩子,所以我不能心定在那裏,加上我老公非常自私,我覺得一輩子很難托付在他身上。
記得當時看到的兩個小夫妻,甜甜美美的樣子呀,很意外聽她會這麽說起跟LG的關係。 所以,我就問她:現在跟LG的問題是因為分居造成的嗎?如果是,你盡快過來,父母以後可以考慮讓他們移民吧。
她說,其實不隻是分居的原因呢,主要是他自私,隻顧自己;大家之間的問題他老拖著也不肯解決,她都37了,還沒生孩子,很著急,可他就是躲著,拖著。
我想這分著居,孩子問題要解決不容易呀。 雖然她說過來難找工作,我還是跟她說:你有身份就先過來吧,工作可以慢慢找, 大部分都是找得到工作的,尤其是女的, 雖然工作可能不對專業,不過養活自己沒問題。如果你不是不喜歡這裏的生活,不是想放棄你們的婚姻, 我的建議是你先過來, 這樣問題才好解決。 在這裏, 一個人工作養家,甚至兩個人都在找工作的都有,也沒見怎麽樣。當然, 生活質量可能差些,但都是暫時的, 你自己要有信心。
可是M說:但是我沒工作, 他也沒有養妻子的義務, 怎麽辦?
我覺得有些奇怪了,說:“在你沒找到工作前,他當然有養妻子的義務呀”
可是,他不這麽認為,他說他的收入也不高,M解釋說,我一個人過去幹嘛呢,我父母呆國內,以後也不一定喜歡在國外生活。另外我也比較喜歡國內的生活,當然如果親人朋友在國外我也不反對在國外生活。我老公房租還要我跟他一人一半呢,這樣有什麽意思?!
聞言,我嘿嘿笑問,不是吧,你LG現在租房也要你付一半嗎? 如果不是, 為什麽你去了就要付一半?不是一樣的房子一樣的租金嗎?
“現在我在國內當然沒辦法要我付房租了,但我在那裏,他跟我提過要我支付房租和生活費。以前我在那的時候,我都出了,沒工作的情況下也是自己養自己。現在最麻煩的就是我37歲了,他即不肯盡丈夫的責任,比如生孩子什麽的,因為他怕很難支付生活費,現在也不肯離婚,現在就躲著我,我都找不到。”,M接著倒起苦水來。
哇,這樣的人也有?LP扔國內,不肯養LP、不肯生孩子不說,連人都躲得找不到,這人咋想的?當然,這隻是心言,我沒說,隻是問她:那你想離嗎?
她說,我想離,但他躲著。
我說,如果你真想離,你們在國內結婚的,也沒入籍,可以在中國單方麵要求離婚,他是躲不過去的。 不過呢,如果我是你, 我會到這找到他, 大家好好麵對麵溝通,爭取達成共識,將來到底何去何從。 如果達不成共識,而你真決定要離,也可以當麵告訴他,讓他知道這些問題他現在不能再躲了,你們必須麵對。
“可是,現在問題是如果我去,那他搬家了,我找不到他怎麽辦呢,那我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要真有這樣耍賴的人,那我的主意也得強硬些了。們總有共同的朋友吧,你知道他的工作單位吧,實在不行,你可以找社區找政府。你告訴他,如果他用搬家來躲,是躲不掉的;隻要一天你們還是夫妻, 一天他還不是黑在哪個國家,你總能找到他的,我跟M說,不該好意思,可能說的很直接,不過, 做最大的努力,最壞的打算,你就知道怎麽做了。
她說,我是很堅定告訴他了,就是因為堅定所以現在他躲起來了,既不肯離婚又不肯承擔責任的男人你說我怎麽辦?我們在那裏共同的朋友很少,因為我在那邊呆的時間短,離婚還要花那麽多錢飛過去跟他談,在那邊也不能辦離婚啊,最好的結果是他肯飛回中國跟我離,那還得花錢,我真是很鬱悶。他說他可以一直躲著讓我找不到他的,隨便我去找誰,大不了他不再跟以前的朋友聯係。
其實,國內結婚的,在這邊一樣可以離。 不過,象她現在情形,低成本的方法可能還是就單方麵在國內起訴離婚得了。
M說,那也不行呀,他就是想讓我單方麵提出離婚,那樣向我父母借的錢就不用還了。
單方麵離婚也可以要還錢的,隻要你有證據說明他借了;當然,可能操作起來不容易,我說。
可是,他借錢的拮據已經過了期限了,操作起來很麻煩,她說, 所以我有時候非常想把他逮住給我個交代。
這又扯上錢的糾紛了,本來就不簡單的事兒就變得更複雜了。於是,我問M,拋開錢的事,你到底還想不想維持這個婚姻?
她說,說實話,除了錢還有個身份的問題,我覺得很困擾我,很難決定;除去這兩個問題,從我心理是百分百想離婚的。
唉,這又扯進了個身份問題,真是越理越亂了。不過,我還是希望可以幫著理一理,於是說,“身份問題不用擔心,你現在身份還有效,如果你想保留, 最壞的情況就是在這裏呆滿三年,拿到公民,然後你就可以回去陪你父母了。錢呢, 既然是可以借出去,說明你父母應該不等它急用。想開點, 當從來沒有過,或是投資失敗了,或是買了個教訓...你現在要決定的是關係到你以後人生幸福的大問題, 我覺得吧,最好不要為身外之物所左右了”
可是,我一個人不想呆那邊,太孤獨,M說,如果在那邊讀書那我都37了,讀出來再找工作,那我什麽時候生孩子呢?如果找工作,以我的語言和專業估計找不到好工作,打LABOUR在那邊呆三年有意思嗎?
那麽,身份就不應該是個問題了,我說,如果你都決定不會在國外呆的。
可是,我主要是有個退路,國內的政策,製度,福利都很不明晰,她解釋。
我繼續努力著: 我理解。這樣就得看孰輕孰重了,要不,你放棄身份,不用出來受苦,當然以後要再回來就不容易了; 要不,受三年苦,拿到身份再回去。要不,你靠著LG繼續保持身份,自己在國內, 接受分居沒孩子的現狀。最後這點有些疑問的呢,如果你們都不是公民, 你總不回來,楓葉葉卡要過期的吧.
她歎息: 真是痛苦的選擇,問題還有我的身份今年就過期了,如果我老公不肯跟我協議離婚,那我在這裏訴訟打離婚官司,起碼準備一年到一年半時間。也就是我打離婚官司,時間上想回去也回去不了。
那你就過期前先過來。過來之前交訴訟,委托人幫你跟,需要的時候你回去?我問。
這個辦法從我實際情況還是比較不容易操作。哎,真煩,女人找對人真的是很重要,她繼續歎息。
因為很晚了,我們這通長聊需要告一段落,最後,我還是有些不放心不甘心的說:如果我可以建議的話,我覺得MM你應該考慮一下什麽才是對你最重要的,做一個決定,然後去實現自己的決定...很多事件想起來這難那難的, 一旦做了,努力了, 沒想象的那麽難的。
M說,我現在就是舍不了也得不到,得失心太重。我獨立能力不強,不然我老公也不會把我玩在手掌心裏,所以我真該好好檢討下自己。
Sign,又是個道理上很明白,行動卻跟不上的MM。不過這LG到底是想要什麽呢,怎麽又是個這麽沒擔代的人?這有問題,不尋求解決辦法,一味的逃避。這婚姻關係走不下去了,咋就鮮見有好說好散,不把狀況搞的那麽ugly的呢?!……
那一通聊下來,心裏真是有鬱悶了好久,老早就想一吐為快,可惜拖到現在。不過,現在碼了出來,終於可以長籲一口氣了。
那男的, 到底想什麽呢? 要維持婚姻,不想承擔一點的責任?LP沒工作還要分擔生活費,欠錢不還。。。什麽人那,沒見過!
那女的,什麽都想要,還什麽都放不下。都想占著的結果就是什麽也得不到。她現在主要是要想清楚,什麽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