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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加這麽多年,一直沒有去過美國,不是因為象一些憤青般痛恨美國。想去而一直沒有去,剛開始是因為懶得去簽證;後來是因為媽媽在這,她沒有簽證。
大學的室友咪在新澤西,她剛來不久的時候,有回我們在渥太華的另一個室友琳子家給她打電話,她說,我現在有身份問題呀,沒辦法去你們那。你們來吧,我們聚聚,如果寶寶(另一室友)也能來,我們可以打上場橋牌了。
當然打橋牌隻是一說,因為我的搭檔還遠在大洋的彼端,三缺一是鐵定的了。不過,我們仨這麽近了,就約著哪次去她的豪宅過聖誕。
隻是,今年的聖誕還差老遠呢,他們卻要在七月搬加洲了,因為她畢業了,在那找了個好工。哦, 加洲, 那也是個好地方呀,就是遠了點,要去美國看她,還是現在去吧。
琳子因種種原因去不了了,我沒車,如何去?
飛機幾百上千,不花算;灰狗,七、八個小時困在彈丸之地,小朋友難受;那剩下的選擇就一個:火車。
其實,剛來加拿大的時候,就想過坐這趟往返於蒙特利爾和紐約的火車,因為所有資訊都盛讚這一程美妙的風光。不過,到頭來,反倒要在紐約的朋友POOH提到才醒起。
印象中,這裏的火車是很貴的,而其實卻是很平的,至少這趟車是 —— 比灰狗都便宜。就是時間要得長小小,九個多十個小時呢,而且早開、晚到。不過,想著有風景看,也是在遊,不算是一天做廢。
定了票,告了假,安排了行程,四天滿滿的:
第一天,火車遊,當晚POOH來PENN STATION 接,住NY
第二天,POOH做導遊,NY一日遊,晚去NJ,住咪家
第三天,一日休閑,聽憑主人家安排,住咪家
第四天,早起,趕回NY,火車回遊
臨行前沒兩天了,有機會在MSN跟個其實並沒見過麵的舊同事JUNE聊天,發現很巧,當初居然是同一年進公司。她說起在蒙特利爾有個朋友叫誰誰誰,我說,那誰呀,我知道。然後,她說起自己去紐約玩,是住在FAIR家。我一種狂喜,FAIR呀,我很熟呀。
“你知道我怎麽認識FAIR的嗎,”JUNE立馬感慨世界之小,“我剛來美國時,轉上去阿肯色的機,坐旁邊的就是個中國人。一聊起來,居然在一個公司工作過,他就是FAIR的老公STEPHEN”
如果沒有SUSAN給我JUNE的博,我沒法認識JUNE;如果JUNE隻跟我提STEPHEN,我也並不知道他跟FAIR有什麽關係。自從當年前後腳離開公司來了北美,隻知道她去了亞特蘭大,後來就斷了聯係。現在,這麽巧,就這麽接上了線。
所以,這個麵是一定要見的了。看起來隻有到的那個周五沒有什麽安排,就那晚吧。“我帶你們上帝國大廈看夜景吧,”FAIR說,“可以先在網上買好票,省點排隊的時間”。
好,一切看起來計劃得很妥當,很緊張,但很讓人激動。
當然,結果呢,永遠是計劃不如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