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之嚎

野狼乃勇猛之獸,喜群居,尚團結。攻則群嚎而起,退則齊喑而下。不求單兵格鬥之高下,不究一時得失之勝負。乃智勇雙全之靈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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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還敢造謠不?

(2013-09-11 11:28:53) 下一個

近期最有意思的就是國內的網上打謠。國家最高法律機構為此罪設立了標準,一個網上謠言被點擊5000次,或被轉發500次,就可以對造謠者治罪。

初看一下挺嚇人的。你不小心說了句話,比如說野狼嚎昨晚在某地嫖了娼。但萬一野狼通過各種方法證明自己並沒有嫖娼,而是僅僅為了寫一個關於娼妓研究的文章而和一個妓女聊了一會兒天,你就造謠了。野狼要是法律界有人,或者財大氣粗,立馬就可把你搞到監獄裏。方法很簡單,我死命點擊你那個帖子,讓點擊率達到5001次,就可以讓你完蛋。

需要注意的是,謠言不僅是說人不好,說人幹壞事。隻要你說了句不合事實的話,便都可當作謠言。比如,你特別崇拜老毛,然後說老毛是個神。就有人將你以造謠來治罪。誰都知道,共產黨是無神論者。就是老毛自己,都認為人死如燈滅,根本沒有鬼神那類事情。按照這樣的信仰,神本來就是不存在的東西。而你居然說老毛是神,明顯就是謠言了。另外,此話讓老毛知道了也不會高興,神並不存在,你說他老人家是神,不就等於說他老人家不存在。

當然了,日常生活你平時怎麽說都成,怎麽造謠也成,隻要沒有形成帖子,以文字方式放在網上,網上打謠這條法律管不到你。這可救了說相聲的郭得剛了。這老兄一天到晚在相聲中說謠言,說搭檔於謙他老爸怎麽怎麽的。真要把這條法律擴展開來,立馬就可將這小子治罪。

問題出來了,要是有人將郭得剛的相聲視頻放在網上,到底是治郭得剛的罪呢,還是治那個上載視頻人的罪?

還有報紙和電視。現在的電視劇講究胡編亂造。人民八路軍赤手空拳冒著日軍槍林彈雨衝到前麵去,然後從兜裏掏出幾把小刀,很瀟灑地把日軍機槍手,長槍手,短槍手還有手握軍刀的指揮官一個一個地幹掉。這種違背常識的東東明顯和戰爭事實不符,但算不算謠言呢?要是算的話,是治導演的罪,是治編劇的罪,還是治那個上傳視頻的人的罪呢?

野狼以上的擔心是多餘的。因為那些個相聲謠言,歌頌老毛的謠言,和美化八路軍抗日的謠言絕對沒人管的。出台這個法律一定是為了專門打擊那些談論時政的政治謠言,比如影響領導人聲譽謠言的所謂多少億貪腐之類的消息。不信,你把“野狼昨晚嫖娼”放到中國網絡上讓人點擊1億次,看有有沒人管你。你放心,真要把你抓進去,你完全可以推脫,就說那謠言的初始來源就是野狼嚎他自己。

另外,處理和政治有關的謠言也該是有篩選的。舉個例子。王立軍叛逃,薄熙來搞了個聲明說王立軍是休假式療養,明顯是造謠。但是如果薄熙來沒倒,肯定沒人敢追究這個造謠的責任。當然,等他倒了,你怎麽治他這個罪就並不限於造謠這一個罪了,你可以就這個告他瀆職,那可比造謠嚴重多了。當時胡總書記在王立軍這件事情上也說了謊,在公開場合他告訴媒體說王立軍叛逃是孤立事件。現在都知道那事件絕對不孤立,難道你能用造謠追究胡總書記的法律責任?

這條法律出台後,如果你生活在國內,估計你搞圍脖,搞博克就有些膽顫心驚的了。每寫一句話,你都要準備有鐵的事實在後麵支撐著,不然這條“謠言治罪”的繩索就會把你套上。尤其那些名人就更具危險感了,因為你說的每句話都會有5000個點擊率。

孔慶東要小心了。為薄熙來鳴不平的時候說什麽“三百多人五百天”。要是中紀委和檢察機構對他不滿,立刻就可以以造謠罪把孔和尚抓起來。我們明明是289個人工作了487天,你丫非造謠是300多人工作了500天,扯淡了不是,造謠了不是!

毛份們也要小心了。你們高喊“毛澤東思想戰無不勝”, 造謠了不是。薄熙來在重慶唱紅,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可毛澤東思想帶領薄書記戰無不勝了嘛?明顯不對嘛,戰無不勝還被拉到濟南中院受審?這謠言喊喊是可以的,不能搞到網上去,否則完全可以治你個傳播謠言罪。

其實,你隻要回想一下曆史,這種法律條文並沒有你想象的那樣可怕,因為它行不通。電視劇《劉羅鍋》有一集講了乾隆年間文字獄的荒唐事。你寫個“清風不識字”就把你當成顛覆大清王朝的罪抓起來。你說話時不注意說了個“明”字,就說你有複辟之心。最後乾隆皇帝與和大人出去私訪,不小心說了“明”字,也被抓起來了。最後劉羅鍋點出了那個“正大光明”匾,按照條文也是個複辟條文,讓乾隆皇帝哭笑不得。

近代也有不少這樣的例子。前蘇聯時期,中國改革前那時候,你是絕對不能對社會主義社會發牢騷的。稍微不注意說錯了話,人家就用"惡毒攻擊新社會,惡毒攻擊社會主義"把你抓起來。不光這個了,就算你沒對社會主義說三道四,你無心地說美國人吃得比中國好,也能把你抓起來。當時的政策,與現在的“謠言治罪”相比,那是大巫見小巫了。

可是管用嗎?老毛死了沒多久。中國共產黨就說自己的國民經濟到了崩潰邊緣了,比西方國家差遠了去了。最後官方說這些都是林彪四人幫搞的,和偉大領袖沒關係。老統帥隻是讓這幾個壞蛋給蒙蔽了,利用了。至今我還沒明白,神一樣的老毛,500年才出一個的老毛,居然沒有辨清周圍那幾個壞蛋。更有意思的是,當時黨內那麽多優秀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如周恩來朱德劉少奇鄧小平等等,還有用毛澤東思想武裝頭腦的億萬人民,居然被那幾個跳梁小醜把國家搞亂達十年之久。最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老毛剛死沒幾天,老實巴交的華國鋒聯合葉劍英汪東興開個會便將四人幫粉碎了。你說,到底是老毛厲害,還是老華厲害?如果說到神,老毛是神,還是老華是神?說老華是神,他僅是老毛的學生。說老毛是神,文革戰局也太窩囊了。你看看雙方實力,一邊是以老毛為首的,有億萬人民擁護,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輔佐。而另一邊呢,除了林彪有點能耐,其他都是沒什麽本事的。不說老毛是神了,就是一般人,一天之內閉著眼就把那幾個壞蛋搞定了。讓人無法理解的是,老毛這個神居然連連出錯,提拔了林彪,林彪要害他。提拔了王張江姚文,他們幾個又出來搗亂。難道神特別喜歡帶著壞人跟人民作對? 要知道,這些人民可是衷心擁戴這個神的。

有點扯遠了。回到遙言上來。鄙人認為,這個“謠言治罪”是共產黨的無奈之舉。網路的發展,手機的發展讓前幾年那個刪貼,敏感詞的手段越來越乏力了。所以才搞出這個東西出來嚇唬人,之所以說它嚇唬人是因為這個法律執行起來太難了。你要嚴格去執行,估計每天都得抓成千上萬的人。因為你要將和事實不符的話都當成謠言,那網上謠言是在是太多了,你根本追究不過來。如果你有選擇地去打擊謠言,這條法律條文完全沒有任何意義。因為現有法律就有誹謗罪條文。比如,你說楊冪和劉誌軍睡過覺,楊冪完全可以用誹謗罪告你。你說野狼嫖娼,野狼也可以用誹謗罪告你。相比起來,誹謗罪可比那個謠言罪要重多了。

另外,嚇人的效果其實也非常有限。一般人的你造個謠,放在圍脖上,很少有5000個點擊率的,很少有500個轉貼的。所以,老百姓你完全可以放心大膽地造謠。對於名人,象孔慶東教授這樣的社會名流,偶爾說了個不符合事實的話,難道你真要以造謠罪去抓他?我覺得也不太可能,怎麽著也得考慮社會影響吧。還有,真有某個謠言讓當局不滿,比如某人說習總書記在海外有多少億的存款,你用造謠罪判人家10年20年,也不太合適。庭審的時候你至少先證明那消息的確是造謠,那樣你就得把習總書記到底有多少財產告訴大眾,這個更不合適了。所以,如果我是當局,還不如用“顛覆國家”罪判得有力量,至少不會讓習總書記去證明他的財產沒有多少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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