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之嚎

野狼乃勇猛之獸,喜群居,尚團結。攻則群嚎而起,退則齊喑而下。不求單兵格鬥之高下,不究一時得失之勝負。乃智勇雙全之靈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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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體製改革,習近平準備好了嗎?

(2012-10-03 18:32:02) 下一個

薄熙來倒了。倒不倒是路線問題,怎麽倒是娛樂問題。


給薄的那些罪名怎麽看都是娛樂。當初倒陳希同,連辦公室擺的別人送的禮物都計上了,最後搞個貪汙額55.5萬餘元。後來陳良宇漲價了,240萬元。目前物價飛漲,縣級官員都能貪2個億,你就是將薄熙來的貪汙數目弄上5億,對於目前普遍貪汙的中國官場來說都是娛樂。至於和女性有不正當的關係,那就更娛樂了。一來,薄熙來已經和穀開來分居,二來薄熙來沒有強奸,你拿什麽律條判他?隻不過要是將那些女人尤其是名女人名單公布出來,全國人民估計要多看一次春節聯歡晚會了。


這不是給薄熙來鳴不平。俺個人認為薄熙來該倒,原因是他的政治理念。看看現在的朝鮮現狀,你要將中國拉回老毛時期,怎麽都是逆曆史潮流而動的。


薄被雙開以後,有人歡喜,有人悲傷,都是正常現象。一個人倒了,如果不能產生一些這樣的效果,那他就不是什麽重要人物了。不過,悲傷和歡喜的人都有不同的理由。


網上的人和薄熙來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少,很多情緒大多和他的政治理念有關。一些人由薄倒台的事聯想到中國的未來,認為薄熙來的倒台會讓中國進入政治體製改革的新時代,還對新一代領導人習近平寄予了很高的希望,認為他會開辟一個新紀元。


野狼認為,這種看法現在看來實屬過於樂觀。這倒不是我對習近平的改革意圖有懷疑。從近一個月的事情看,習近平確實有改革願望,決不會像胡錦濤那樣“不折騰”停滯不前,但願望的實施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容易。


30年前老鄧的改革現在看看要容易得多。當時最大的困難就是否定文革,否定老毛的經濟模式。當一大幫在文革中被迫害的人占據領導權的時候,文革的否定幾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一個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就讓老毛的思想從放置四海而皆準的地位上拉下來。然後對錯就以鄧的話為標準了。鄧小平沒怎麽動國體政體,隻在經濟方麵的分配問題上開刀。通過寬鬆政策,農民多打了糧食,工人多拿了獎金,樂樂嗬嗬的,誰還管什麽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即使有一些保守勢力出來搞點噪音,都是無關痛癢的了。


這種模式搞到現在已經沒有什麽空間可玩了。改革初那種一個政策就能給人民發飯票的東西幾乎都沒有了。現在你想完善某個經濟機製,在給部分人製造好處的時候,必須要損害另一部人的利益。而且好多需要改革需要完善的地方還是改革後形成的東西。比如行業壟斷,天平傾向國有大企業並不是30年前的東西。舉個例子,京杭大運河上的運輸業,以前個體戶可以在沿途自建小碼頭和倉庫,後來政府看到這東西賺錢,就搞個政策說這東西不規範,要政府出麵搞。結果,那些小碼頭就消失了,船都要停到政府搞得大碼頭上。其結果收費提高了,運輸成本上去了,因為政府要用這個賺錢弄GDP。如果現在你要動這個的話,地方小政府能不給你阻力?


醫院也是如此。雖然現在可以有私立醫院,但他們不能也不敢發展到可以動大手術的規模。不是這東西不賺錢,而是一出醫療事故,你就麻煩了。遇到後台硬的醫鬧,醫生護士給他下跪都不行,如果你沒和有關部門搞好關係,關門歇業都完不了事。國營大醫院就不同了,他們有政府的警力和法院的保護。


這些都是小事了,大的壟斷比如鐵路,中石油中石化,幾乎就是政府從民眾手中拿錢的提款機。你要改改這些東西,正在其中發財的那些人願意?


溫家寶常常提出的體製改革實際上還是這些機製完善的東西。說是改革,其實隻是完善。與30年前分田,鼓勵私人開工廠比,隻能算小手術。現在這些小手術做起來都非常困難,你能覺得政治體製改革會順利?


然後,我們看看政治體製改革的內容吧。之所以需要有政治體製改革,原因就是不改革政治體製,你想完善現有體製的小手術都做不了。你不搞立法司法改革,讓所有的人都受法律的保護和監督,你能保證那些小碼頭不被政府吃掉?你不讓黨也受法律的監管,地方那些一把手想欺負誰就欺負誰會受到遏製?你不搞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地方上的那些貪腐會被揭示出來從而犯罪者得到懲罰?


其實,吳邦國將政治改革的內容用另一種形式說出來了。吳委員長有個著名的講話,叫“五不搞”,那就是: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分立’和兩院製,不搞聯邦製,不搞私有化。


要施行政治體製改革,就是要搞上麵這些不搞的東西。



不搞多黨輪流執政,共產黨一黨專製,結果是什麽?黨有絕對權力,地方黨的書記有絕對權力。他想怎麽幹就怎麽幹。哪天你小碼頭小醫院讓他看不慣了,他一個文件就讓你完蛋。你不限製這種權力,就無法完善現有體製,更談不上要改變現有體製了。



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也就是要聽一種思想,誰的思想,自然是最高領導人的思想。習近平上來了,聽習近平的,薄熙來上來了,就聽薄熙來的。哪天毛新宇上來了,能不聽他的嗎?連這個都不搞,還改革什麽?


 


不搞‘三權分立’和兩院製。 三權不分立,法律自然不能有絕對的權威。看看現在判王立軍薄熙來,是法律說的算,還是習近平說了算?三權不分立,政府權力就不能控製,立法、司法就是擺設。既然是擺設,政府和官員就會用它為他們服務。至於兩院製的意義就更明顯了,那是保護‘三權分立’的手段。



不搞聯邦製。 這個倒是可以考慮。不過像中國這樣的大國,各地如果需要不同的法律,搞搞它還是有一定好處的。



不搞私有化,哈哈,這個太離譜了。真要不搞這個,那隻能回到1976年前了。這個提法實質上就是全麵否定老鄧的改革。



除了以上內容外,新聞和言論自由自然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吳委員長沒提出來是因為現有的中國憲法上明文說:公民有言論和出版的自由。實際上,憲法上雖然有,但人民並沒有得到這個權力。不然,怎麽會有異見者被關進監獄?但是,如果不把這個權力交給人民,人民怎麽能夠會有其它權利。比如立法,你連話都不讓人講,誰來立法呢。


然後,我們看看要進行以上改革內容的阻力吧。別的不說,就共產黨和其手下的政府需要接受法律的製約,如果幹不好會被人民請下台,你就知道那阻力該有多大了。這些,習近平真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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