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玉(1985年,圓明園)在這次“清理整頓..."> 我和李玉(1985年,圓明園)在這次“清理整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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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故事( 47 ) 查收入
我和李玉(1985年,圓明園)
在這次 “ 清理整頓 ” 之後,張福森曾召集中關村一條街上的公司開過一次總結會。京海的王洪德在會上說: “ 我們這些民辦企業,就像一個嬰兒,已經從娘胎裏生出來了,想把我們再塞回去,沒門兒!除非把我們掐死 ……”
話說得有點糙,但說出了大家的真實感受。
到 1985 年 5 月底,對我們四家公司的調查有了初步結論,寫出了調查報告。 6 月中,調查報告遞交給中央。孟誌元在文章中說,報告對四家公司是基本肯定的。我相信這是海澱區和北京市的基本態度。但 “ 上麵 ” 確實有人把我們,特別是把四通看成洪水猛獸,想把我們 “ 掐死 ” 。
若幹年後,在趙紫陽公開讚揚四通之後, “ 上麵 ” 還有一位大佬,當我的麵,用威脅的口吻說: “ 要摁死你們,不就像摁死一個螞蟻一樣! ” 在背後,則蠻橫地說: “ 像四通這樣的公司,要限製! ”
在 1985 年的 “ 清理整頓 ” 中,我們確實麵臨被 “ 掐死 ” 的危險,是地方政府的力保,也是我們據理力爭,奮力突圍,才渡過了這次難關。
在張福森召集的那次總結會上,我談到了我們被清理整頓的五個方麵。李玉說,那次講話 非常精彩 ,可惜已經找不到文字記錄。現在我隻記得:這五個方麵是指收入、稅收、物價、外匯和信貸。
那一年,我們經曆了過五關的嚴苛考驗。
我們這些民辦公司的薪水高,是引發 “ 紅眼病 ” 、被告狀的一個主要原因。汪德昭在告狀信中,就說四通 “ 一九八四年分紅利每人達萬元以上 ” 。
在調查組給中央的報告中,關於四通,有這樣幾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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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通 ” 即北京四通總公司, 1984 年 5 月成立,是一部分在職科技人員與海澱區四季青鄉合辦的聯營企業。現有 87 人,其中正式調來 9 人,占 10.3% ;知青 26 人,占 29.9% ;其他單位在職人員 52 人,占 59.8% ;其中科技人員 35 人。經營活動主要由總經理萬潤南和副總經理沈國鈞負責。萬潤南同誌原是中國科學院計算中心工程師,今年 3 月正式調離科學院,他是中紀委書記李昌同誌的女婿。沈國鈞同誌原為科學院計劃局工程師,於今年 4 月正式調離科學院。
公司成立時四季青鄉提供資金兩萬元,該公司主要依靠貸款開展經營,先後從海澱信用社貸款 2479 萬元,截止 1985 年 3 月底,尚欠貸款 1539 萬元。去年與持匯單位通過購買、聯營、借用等方式共獲得外匯 475 萬美元。該公司去年主要是經營計算機的外部設備,並開發打印機的漢字應用,截止今年 3 月,營業額 1462 萬元,盈利 198.9 萬元。
關於反映四通、中科和科海有倒賣的問題,調查發現,從國外進口高科技產品銷售給國內的科研機構和國家部委,均是這些公司的主要經營項目,也是正常的經營內容。其中,四通公司經營銷售的進口商品,是通過中國機械進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辦理的進口手續,銷售方向也是營銷給科研單位,不存在倒賣問題,更沒有發現倒賣汽車的問題。
公司人員的薪水比較高,按 1984 年共有 47 人計算,月薪人均 352 元,年終分紅人均 1364 元,最高的分紅 4000 元。如公司副總經理沈國鈞,原為科學院計劃局工程師,現在月收入 800 元(包括工資 240 元,獎金 60 元,補貼 500 元),從 6 月至 12 月共發 3615 元,加上年終分紅 4000 元,共 7615 元。 這個年薪水平在當時同科學院的研究人員比起來,收入差距是比較大的。由於收入差距過大,確實對大院、大所科研隊伍的穩定產生了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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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們是否注意到,在說四通 “ 公司人員的薪水比較高 ” 時,報告舉 “ 副總經理沈國鈞 ” 為例,卻漏掉了 “ 總經理萬潤南 ” 。是故意疏忽嗎?當然不是。有一個可能讓你們難以置信的事實:在我正式辭職、把人事關係轉到海澱區之前,也就是從公司開張,到一九八五年三月,調查組進駐之前,我這個 “ 總經理 ” ,沒有從公司領一分錢薪水!
一開始,我就清楚地說明,辦公司,不是我的人生規劃。我是受人之托、我是幫忙、我是跑腿、我是客串。而且,我也很清楚,將來要出事,就出在拿錢上。我當時就對老沈他們說:隻要我不拿錢,你們拿多少都安全,因為責任可以由我來扛,你們的報酬是我定的。年底分紅時,老沈給我也分了 4000 元(不是汪德昭說的萬元之上),當時我在美國,並不知情。回來後,李玉把這筆錢退回去了。
當這場風暴來臨的時候,我比其他任何人都有條件可以選擇 “ 全身而退 ” ,但我沒有。相反,我選擇了破釜沉舟、落草為寇,客串串成了真正的主角。所以當時引起的振奮,可想而知。
我相信,調查組也有一分感動。進駐時,趙陸沒有用正眼瞧過我,也沒有和我搭過一句話。現在,他找我談話了。
一開場,他就調侃我: “ 那三個公司的總經理,都是上級任命的。你這個總經理,是誰任命的呀? ”
我也用輕鬆的口吻: “ 我這個總經理,是我自封的啊! ”
趙陸相當善意地說: “ 你們,還是很謹慎滴 ……”
我無言以對。他拉高了腔調: “ 但是,你們應當謹慎! ”
“ 那為什麽呀? ” 我平靜地反問。
“ 啊! ” 他聲調又高了八度,幾乎是聲嘶力竭: “ 國營企業要爛,是肉爛在鍋裏;你們要爛,就爛到你們自己的腰包裏啦! ”
我隻能無語:唉,什麽邏輯 ……
對於外界說四通的個人報酬過高,我並不以為然。我說: “ 首先,我們是泥飯碗,沒有大鍋飯。個人分配必須和企業的經濟效益掛鉤。幹得好才有飯吃,幹不好就得挨餓。吃得好一點,有人來攀比;挨餓的時候,還有人來攀比嗎? ”
“ 我們民辦企業沒有醫療保險、沒有退休保障、沒有住房補貼,一切都要靠我們自己。單拿 ‘ 薪水 ’ 這一塊來和國家單位比較,這對我們不公平。 ”
說到 “ 公平 ” ,我說: “ 平等的收入並不公平。不同的勞動,創造了不同的效益,卻不能得到不同的報酬,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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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故事( 48 ) 罰稅款
我和儲忠(1985年,泰山)
高薪,是引來告狀的主要原因,也是這次 “ 清理整頓 ” 的主要內容。這個問題好解決,雖然我們說得理直氣壯,但在心理上,應該顧及左鄰右舍。四通暫時把大家的報酬砍掉了百分之四十。這件事,對公司將來的發展影響不大。也有個別人因此離開,離開就離開,這樣的人早晚會離開,早離開比晚離開好。
其它四個方麵的問題:稅收、物價、外匯、信貸,對我們而言,卻是傷筋動骨的四把刀,而且刀刀見血。
據說, “ 上麵 ” 有人問調查組:四通去年賺了多少?
答:一百多萬。
“ 上麵 ” :罰他們一百萬,把他們罰光!
在調查組裏,同情和支持我們的大有人在,他們也看不慣 “ 上麵 ” 的蠻橫和無理。在處理相關問題時,他們悄悄向我們透露了 “ 上麵 ” 的旨意。
罰款需要理由,第一招,就是查稅。當時所有的公司都要繳一種稅:營業稅。稅率是營業額的 3% ,我們一分錢也不會少。 1984 年,在中關村一條街上,惟獨四通還要繳另一種稅:所得稅,因為我們是鄉鎮社隊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很高, 55% ,因為四季青當年蔬菜任務完成得好,政府給予減稅 20% 的優惠,所以四通要按利潤的 35% 繳納所得稅。
將近 30 萬元營業稅,我們繳了;將近 50 萬元所得稅,我們繳了。我當時還對大家說,不要怕貢獻大,這是花錢買安心,花錢買安全。應該說,在照章納稅這一點上,四通做得無可挑剔。
但遇到存心要整你的主兒,雞蛋裏也能挑出骨頭來。
大家還記得,我們前麵講過,四通自己沒有外匯,為了做成生意,要找有外匯額度的單位合作。合作的潛規則是,每使用對方一美元外匯額度,要以 “ 利潤分成 ” 的名義給對方一元人民幣。
問題就出在 “ 利潤分成 ” 這個名義上了。
1984 年,我們使用了中國銀行信托投資公司 123.2 萬美元的外匯額度。按合作協議,我們給對方轉賬了 123.2 萬元人民幣。理所當然,這 123.2 萬元人民幣,對我們來說,是經營成本。
調查組卻說我們不該把這 123.2 萬人民幣攤入成本,因此漏稅 36.96 萬元,必須補繳。
我們爭辯:要納稅,那也是中國銀行信托投資公司的事情。誰得利,誰納稅,天經地義。
他們 “ 歪理 ” 十足:中國銀行信托投資公司是國家單位,罰他們,是把錢從國家的一個口袋裏,轉到另一個口袋裏,那有什麽意義?!隻有罰你們,才能增加國家收入!
我谘詢萬老。他說:當時協議上沒有說清楚利潤分成是稅前或稅後,現在他們要按稅後分成來處理,我們就沒有辦法。於是我們隻好認罰,補交了 36.96 萬元的稅款。
這種一次性的罰款,算花錢買教訓,不至於影響我們的長遠發展。
但 “ 上麵 ” 要再罰我們一百萬,於是,他們又從物價著手,找我們的麻煩。這一回合,非常凶險,如果這一次認了罰,就是斷了我們今後發展的活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
事情是這樣的,調查組在報告中認為: “ 四個公司普遍存在擅自定價違反物價政策的問題。商品一般加價 20% 至 60% ,有的加價還高些。如四通公司去年進口 1300 台 M-2024 打印機,每台 500 美元,加上關稅等費用每台成本合人民幣 1800 餘元,自定銷售價格每台 4100 至 6900 元,已銷出 986 台,盈利 171 萬元。”
和我談物價問題的,是北京市物價局的一位年輕官員。他說:你們在 M-2024 打印機的銷售中違反了國家物價政策,要罰你們一百萬。
我說:同樣的機器,為什麽四機部(即後來的電子工業部)的公司賣 9000 元是合法;而我們賣 不到一半的價錢 卻是非法?更何況,其中還有我們開發的軟件,難道軟件不值錢?
物價局官員:因為他們是部級單位,自己有定價權,所以他們賣多少都是合法的。而你們沒有定價權,商品定價必須由我們北京市物價局來規定。
我:那你們的規定又是什麽?
官員:按照國家一、二級批發站的規定,加費率不能超過 10% 。 M-20 24 打印機的成本是 1800 元人民幣,合法加價不能超過 180 元人民幣。超過部分,即是非法收入,應予罰款沒收。
我:我們每銷售一台打印機,給提供外匯的合作者就要分成 500 元人民幣,加價卻不許超過 180 元,這 500 元還不許攤入成本。而且,我們錢是借來的,房子是租來的,貸款要付利息,房子要付租金。就算我們不吃不喝,做得越多,賠得越多,這讓我們如何生存?
官員:這就不是我們考慮的問題了。
我:如果國家要我們作貢獻,我們可以把賺到的錢都捐給國家;但是非要說我們是非法收入,是罰款,我們絕不同意。我們不能花錢買不光彩。
這位年輕官員動了惻隱之心:萬先生這麽講,我們就不好意思啦。然後悄悄和我說:罰你們 100 萬,是 “ 上麵 ” 的意思,我們隻是 ……
他遞過來罰款單,我拒絕簽字。
在物價問題上,我們不能輕易妥協,因為一旦同意他那個 10% 的加費率,把我們罰得傾家蕩產是小事,還意味著今後根本就沒法做生意。明擺著,這是逼你關門。
就這樣僵持著。一直到 1985 年 9 月 25 日上午,我和王安時最後一次去北京市物價局,才談成了妥協方案:今後的物價,由我們自己根據市場情況定價後報備北京市物價局,物價局不提出異議,即為合法。但我們要上繳 50 萬元,作為以前沒有及時向物價局報備的罰款。這就給我們今後的發展留了一條生路。
據說, “ 上麵 ” 對物價局的處理結果大怒: “ 讓你們罰 100 萬,為什麽隻罰 50 萬? ” 物價局拒絕再找我們的麻煩。於是, “ 上麵 ” 找到外匯管理局,要他們來再罰我們 50 萬元。
本來,我們不是涉外單位,外管局管不著我們。而且,我們已經按稅後利潤分成補繳了稅款。如果要罰,也應該罰那些不當使用外匯的單位。更何況當時的政策是允許留成外匯這樣使用的,後來的政策不允許了,也不應該用現在的政策去規範以前的做法。他們的理由同樣荒謬:你們是民營企業,不罰你們罰誰?是的,在政府眼裏,國營單位是親兒子,民營企業是野孩子。親兒子和野孩子一起犯了錯,當然要責罰野孩子。
問題是,無論是親兒子還是野孩子,當時我們並沒有錯。老沈陪我去應對外管局,他們悄悄告訴老沈,這是 “ 上麵 ” 的意思,他們也沒辦法。
很無奈,我們又繳了 50 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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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故事( 49 ) 抽銀根雪上加霜的是, “ 上麵 ” 要抽我們的銀根,切斷我們的資金鏈。
一個企業是否健康,關鍵是看它的現金流( Cash Flow )。企業現金流的循環,好比人體的血液循環。如果把一個人的血液抽幹,這個人還能活命嗎?同理,如果掐斷了一個企業的現金流,這個企業就隻能關門。查收入、罰稅款、限物價、查外匯,都沒有把四通整垮,這抽銀根,是最厲害的一刀,它砍到我們的命根子上了。
四通的現金流,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當時,從國家銀行那裏,我們貸不到一分錢,我們唯一的貸款來源,是一家農村信用社:海澱信用社。崔銘山和信用社的老祁是老交情,他們之間的合作在小崔加盟四通之前就開始了。那時候小崔在科學院發育生物所的勞動服務公司。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是月息 7.2 厘,要比國家銀行的 6.6 厘高 10% 。四通先後從海澱信用社貸了約 2500 萬元。到 1985 年 4 月調查組進駐時,尚未歸還的,還有 1500 萬元的貸款餘額。
政府出台了新政策:一個企業的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其注冊資金的二倍。四通成立注冊時隻有四季青提供的 2 萬元。明擺著,我們不可能再貸到新的資金了。
這 1500 萬元,是四筆半年期的流動資金貸款, 7 月份到期 200 萬元, 8 月份要還 300 萬元, 9 月份和 10 月份各有 500 萬元貸款到期。隻要其中有一筆還不上,政府就可以派人來接管、清理四通的資產。所以,其他公司的調查組先後都撤了,在四通的調查組一直到 1985 年 11 月 7 日才撤,我想,他們是在觀察四通的還貸能力,或者說,在等待取締四通的機會。
結果讓他們失望了,這四筆貸款,我們居然每一筆都如期還上了!但這背後的艱辛,現在回想起來,還是不勝唏噓。
四通超強的行銷能力,就是在這樣的壓力下逼出來的。在 1985 年 5 月 6 日 的公司會議上,我曾提出年銷售 目標是 2500 萬元,日銷售額不能低於 9 萬元,就是為了渡過這個難關。結果我們做到了,甚至做得更好, 1985 年我們的年銷售總額,超過了 3000 萬元。
做生意其實很簡單,就兩件事:一是買,二是賣。這是一位哈佛的末等生說的。
在《哈佛學不到的學問》一書裏,曾有這樣一則故事:兩位哈佛畢業生,若幹年後在街頭相遇了。一位是當年班上成績最好的優等生,現在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級白領;一位是班上成績最差的末等生,現在是成功的企業家、百萬富翁。優等生問末等生:當年在班上沒看出你有這兩下啊,說說你怎麽做的?
末等生囁嚅道:其實很簡單,就是把 2 元錢買來的東西, 5 元錢賣出去 ……
在四通,這兩方麵,都有超一流人才。王安時會買,崔銘山會賣。進什麽貨、要 2 元錢買得到,需要智商和精準的市場眼光;要 5 元錢賣得出去,需要情商,需要一般人學不了的“行為藝術”。在那段最困難的日子裏,崔銘山立下了赫赫戰功。他不僅抓門市銷售,還駕著大篷車到全國各地搞展銷,不僅把貨賣出去了,還為四通建立遍布全國的銷售網開了先河。
但是,再怎麽會賣,到貨、出貨需要一個周期。資金鏈還是有短缺,當時為了渡過難關,我們到處借錢。萬幸,我們借到了兩筆救命錢。
那時候,我到處尋找可供短期周轉的資金。當時,清華校友沈如槐剛接掌康華公司。康華答應可以為我們銀行貸款作擔保,但要收 1% 的擔保費。擔保費好說,問題是那時候沒有一家銀行能給我們貸款,所謂同意擔保,不過是一個空心湯團。
我和李文俊去找四季青信用社。我至今還記得信用社小林那種帶嘲諷的冷冰冰的目光:“你們這樣的大公司,我們小小的信用社,哪裏配得上給你們貸款?”
氣得文俊黑了臉拉著我轉身就走。是啊,文俊的哥哥李文元,一鄉之長,因為四通的事情,正在做檢討,至今還沒有過關。
熟門熟路的,我們找遍了,沒有借到一分錢。無意中遇到兩位陌生朋友,卻幫了我們大忙。
清華校友葉延紅,是印甫盛和劉菊芬的好朋友,逢年過節,我們三家常在一起聚會。老葉家住在石油大院。葉延紅聽說我們到處在找資金和外匯,給我們提供了一條信息:海洋石油測井公司非常有錢,也有外匯額度,建議我們去找一下公司的段總。
我們結交的第一位陌生朋友,叫 段康,海洋石油測井公司的老總。
1985 年 7 月 9 日,我和李玉去他們那裏談合作,這是我和段總第一次見麵。之前,李玉曾找過他一次。我介紹了四通和準備開發的項目。然後我說:“我們有技術、產品和市場,你們有資金和外匯,兩家組成聯營公司,一定可以大有作為。”
段總表示非常有興趣,希望我們進一步提出可行性分析、市場預測和經濟效益概算。我一口答應。
我說:“合作是一個過程,尤其涉及到外匯,從立項、論證到批準,周期很長。我們可以先從人民幣合作開始,作為將來大項目合作的準備。”
段總說:“人民幣合作簡單,我就可以說了算。你說吧,怎麽合作?”
我非常果斷地抓住了這個機會:“這樣,你們拿 100 萬元人民幣,期限三個月,我們按月息 1.2 分(是銀行借款利率的 2 倍),給你們分利 3.6 萬元。”
段總二話不說,打開抽屜,拿出支票本就簽字蓋章。
當我把 100 萬支票交給萬老時,老頭很激動,這可是雪中送炭啊。四通賬上差不多已經被罰空了,這個月到期的 200 萬還貸,還沒有著落。當月銷售收入估計能有 100 多萬,這天上掉下來的 100 萬,正可解燃眉之急。
很不好意思,我們從段總那裏拿走 100 萬元支票時,連個收條都沒有打。三個月後,段總如數拿到了 103.6 萬元。從此,段總成了我們的鐵杆朋友,每年周年慶典的貴賓,直到 1989 年……
我們遇到的第二位陌生朋友,叫 宗祥厚。他登門到四通來,是要推銷他壓在手裏的一批黃卡其布休閑褲。他可能是樓敘坡介紹來的,這位姑奶奶,常常有一些三教九流的朋友。據說,宗是總後一位副主任的女婿,路子很寬。我問宗,能幫了短期融資嗎?他一口答應,還留下了他的聯係電話。當時北京市的電話號碼還是 7 位數。我至今還記得,他家的電話號碼是 8147926 。
不是我的記性多好,而是因為樓敘坡當時開了他一句玩笑:“老宗,你這個電話號碼不好,想辦法換一個。”
他一臉疑惑。姑奶奶說:“你自己聽聽,多不吉利:爸已死,妻走兒溜。你也太慘了吧?”
大家哈哈一笑。他的黃卡其布休閑褲,四通人包了圓。我也和大家一樣,買了好幾條。後來大家都穿它上班,戲稱這是“四通褲”。
宗祥厚果然厚道,三天以後, 8147926 回了電話,說要帶我去見一個人。我如約前去,他帶我到一家部隊辦的公司,好像叫新興公司,公司的老總是張竹橋。張總和我寒暄了幾句,便點點頭,說:“具體事情,你去和小宗談吧……”
我大概天生了一付見了就讓人放心的那種麵相,否則很難解釋段總和我第一次見麵,就肯借 100 萬;張總和我見麵幾分鍾,就答應借我們 300 萬!有人說,這叫“麵善”,相書上說:“相由心生”。應該是“心善”所以“麵善”吧?但也不盡然,後來張竹橋對我說:“其實,我已經在一旁觀察你們很久了……”。
宗祥厚和我談的借款條件不算厚道: 300 萬,借款三個月,利息 30 萬。
我回來和大家商量,連一生謹慎的萬老都認為可以接受。因為 9 、 10 兩個月我們分別要還貸 500 萬,總額 1000 萬,這 300 萬,真可謂大旱時遇到了及時雨。
到年底,四通賬麵上已經相當寬裕,我們非常從容地還了新興公司 330 萬。據說,這次合作,讓宗老兄很有麵子。後來他去了日本,我流亡到巴黎之後,還有過一些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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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故事( 50 )真小人
王鶴壽(1909—1999)
四通連闖五關成功、泰山壓頂而不垮,感動了許多人,許多內心光明、心地善良、為人正派的好人,但不包括“小人”。在處理四通問題的過程中,我經常提到的那個蠻橫無理的“上麵”,不是泛指、也不是虛指,而是實指。我一直沒有點穿,現在可以告訴你們了:這個人,是王鶴壽,這是一個典型的“小人”。
王鶴壽是當時中紀委的常務書記,李昌的頂頭上司。他把整四通當作整李昌的機會,用心之惡、出手之狠,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為此,李昌受到了極大的壓力。
在中紀委,李昌經常和王鶴壽意見相左。最激烈的一次爭論,發生在 1983 年。關於是否開除雇工黨員黨籍的問題,在中紀委內部展開了激烈爭論。王鶴壽等多數人堅持要開除這些人的黨籍。唯有李昌不同意:“短短兩三年內,個體私營經濟解決了幾百萬人就業問題,我們不能置廣大老百姓生存而不顧去堅守某些教條。”後來李昌回憶說: “中紀委常委會開了六次,爭論激烈,無法達成統一意見。我雖然陷於孤立,但一直堅持不能開除雇工黨員。由於兩種意見相持不下,中紀委常委決定將不同意見一起上報中央書記處。”
一直吵到鄧小平那裏。鄧小平沒有直接表態支持李昌,而是建議暫緩討論,等兩年再說。
這一緩,救了一大片。後來黃華說:由於李昌的堅持,國內至今還沒有一例企業家黨員因雇工超標而被開除黨籍的事例。
雖然我們通過了嚴苛的“清理整頓”,但在此後中紀委下發的關於“幹部子女違法亂紀”的文件中。我依然榜上有名:“萬潤南:李昌同誌的女婿”;罪名:“經商辦企業”。
1986 年初,兩會期間,李昌因為四通的問題受到與會代表的密集攻擊,他終於病倒了,住進了北京醫院。我和李玉去醫院探病,老人家有點無奈:“唉,你們為什麽要搞得這麽大?”
如果說,在黨員雇工問題上,是因為觀念不同;在四通問題上,是惡意整人;後來在胡耀邦的問題上,王鶴壽無恥告密、賣友求榮,就是典型的小人嘴臉了。
延安時代,胡耀邦、王鶴壽和陶鑄號稱桃源三結義。 1987 年,在逼胡下台的風波中,胡曾對自己當年的的“鐵哥兒們”王鶴壽說了句心裏話: “這兒皇帝,不好當啊……”
結果王鶴壽轉身就到鄧大人那裏去告密,成為促使鄧下決心拿下胡耀邦最關鍵的臨門一腳。
所以,在 GCD 高層,王鶴壽也被公認為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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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