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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湊熱鬧-- 我支持男人花錢

(2012-01-20 16:23:07) 下一個


我們家是親母女明算賬的家庭。 所以大學拍拖的時候, 我都比較自立。 跟男生出去, 雖然不是每分錢都算的很清楚, 但是沒有50%, 也有49。98%左右。 如果他買飯, 我就買電影票之類的。 所以每次分手, 我都心安理得, 因為沒欠別人的。 更少了“我為你花了那麽多錢, 你怎麽。。。” 這樣的電視劇片段。

直到碰上老公。 他就死活不讓我出錢, 每次都是他搶著付了。 我以前談過幾次戀愛都很自立, 但是我發現我更加喜歡這樣被人嗬護, 被人寵的感覺。 以前的戀愛都結束了, 是他們都心安理得讓我那麽自立。 我這麽強悍的人, 也有能小鳥依人的時候, 嘿嘿。 跟老公談戀愛, 立刻就感覺出不同了。 不過我們那個時候都是窮學生。 “寵”也不過是偶爾牛排, 大多時候KFC, Papa John\'s罷了。 當然也有很多不花錢的寵, 就不一一說了。

老公那個時候雖然是學生, 偶爾也會接些projects, 一次給一家小公司裝了整個network, 拿了2萬, 在認識我前全花了, 買了新車, 然而信用卡和學生貸款一分沒還(咳, 美國人啊。。。。 後記, 這個發了小財就亂花的毛病給我後來改了)。 有一次得了$600, 他問我要不要一起去福羅裏達過春假。 他把錢都給了我, 讓我支配。 雖然$600對這裏的姐妹不值一提, 對我們兩個窮學生來說, 是個巨款啦, 除了每個學期交學費的時候, 我手裏還真沒拿過那麽多錢。 玩了一個星期, 那個時候汽油便宜, 而且還敢住$40一個晚上的旅店, 真勇敢。 幾年後我們在那個城市結婚了。

結婚後, 我發現他以前寵我的, 我要加倍還給信用卡公司。 哈哈, 我還是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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