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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斷腸人在天涯 於
06-06-24 19:15:05怪話連篇---從寫手的胸襟說開去
采桑子寫的<寫手的胸襟>一文本身似乎不是我今天要談論的主題,我想要談談的是在這種係列中所體現出的一相情願及其將這種個人願望強加給別人的這種思維方式.
首先,我們來看看她文中這樣的一段:
“寫手和讀者,在社會規則之下,其實是一個沒有邀請函的默認形式的邀約。每一個不加鎖的博克,都被認為是對大眾開放的,那麽讀者的反應當然是可以對作品暢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罵)。這是一個社會的common sense。
如果你說你的博克是私人園地,一些評論是不允許發表的,那麽就該在每一個頁麵上象信簽頭一樣顯示出哪類的評論是不被允許的。否則,你的博克顯示在列表上,新來者興致勃勃地跑進去,理所當然地發了自己的評論之後卻被告知這時候不被允許的,發出請你走人這樣的驅逐令,讀者受到想不到的羞辱,這對讀者本身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在進入前和進入後都沒有被告之有這樣的禁止令。而且讀者可能根本就沒有寫手的犀利文筆和伶牙俐口,受了這種指責隻能羞愧而退。”
我的理解是,采桑子站在看客的立場,首先自己給博客下了定義,也就是說,她認為,看客去流覽博客是接受了一個邀請,那麽進去之後發表了讓博客主人不能忍受的評論而被趕了出來,她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在這個基礎上,她認為,博客主人應該事先注明哪些評論不受歡迎.
我完全不同意這樣的看法.我認為,在網上,我有去流覽各種博客的自由,進去之後有發表評論的自由,當然博客的主人也有不歡迎我的自由.就這麽簡單.
什麽叫 “就該”? 什麽叫 “理所當然”? 這世界上隻有自己應該為自己做的事情,沒有哪件事情是別人應該為你做的.也沒有什麽事情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寫手並不能事前知道什麽樣的言論自己不能忍受,而且不同的人對”評論,謾罵”有不同的理解.
采桑子站在讀者的角度大談寫手應該具備什麽樣的胸襟.
“你在外麵做了一件晚禮服,試穿的時候找了幾個小姐妹一起去。大家讚歎之餘,一個說:“我覺得腰部這麽多褶會顯得你胖。”
你這時會有什麽反應?
1。沒辦法,我喜歡死這個款式。
2。是哈,要麽我考慮一下是不是不要這個細節。
3。我願意胖是我的是,管你事情,要你多嘴?回自己家管好自己去。
同學們,你們認為哪種態度最蠻橫無禮?”
那麽當她做為作者,寫了胸襟之後,我這個讀者 “理所當然”地發表了讀後感,那就是, 我感覺她的文章象長舌婦的嘮叨.她的反映又是什麽呢? 不是1, 不是2,更非3, 而是:
你怎麽罵我啊, 罵人的人應該感到羞恥,誰罵我了,你罵我了,你說我是長舌婦,長舌婦是髒話,所以你罵髒話了,你別說這不是髒話,你能說你母親是長舌婦嗎?不能對你母親說的話就是髒話,你父母應該為有你而感到羞恥,他們還以為你是精英呢……
采桑子做為寫手時,她標榜的胸襟哪裏去了?為什麽她的胸一會兒大一會而小?其實她展示的隻是她的一相情願,那就是希望我對她象對自己母親一樣,很遺憾,我做不到.因為她不是我母親.在這個基礎上,她其他的那些什麽應該感覺羞愧,我父母又如何如何的話讓我感覺她不僅僅是長舌婦,而且是極不入流的那一種.
於是,我們麵臨著同一個問題, 采桑子認為我在罵髒話,因為她對髒話的定義是: “不能對母親說的話就是髒話.” 而我認為我在發表讀後感. 而且我對某些電影發表過相同的感想.采桑子對很多事物下了定義,比如髒話,比如寫手,比如博客規則…而我完全不同意她的定義.
一相情願可以理解,但是要把這種一相情願強加給別人那就絕對不可以接受.
我認為,如果采桑子覺得不能對母親說的話就是髒話,那麽,她盡可以用這個原則來約束她自己. 如果采桑子覺得博客主人應該標明遊戲的規則,那麽,她盡可以在她自己的博客裏如法炮製.如果她認為,她的父母會因為她在網上的文字而感到羞恥,那麽,她盡可以為她的父母多操一份心….
我認為,給自己生活劃規則的人大多徒勞無益,而試圖給別人劃規則的人下場似乎都不是很好.
采桑子當讀者的時候要求寫手有胸襟,當她自己作為作者的時候又希望讀者有胸襟,遺憾的是,這個世界從來不單獨為誰而轉.
所有跟貼: 我已經很真誠的回複你們每一封QQH,也勸說並且請求你們 -
寒昀- ♀
(416 bytes) (361 reads) 2006-06-24
不要再在論壇上挑起爭端,無論你們對我們有任何的無端指責,我考慮到你們的情緒問題,也接受了。而且我已經按照我回答你們所說得尋求網管幫助能否將一些還算比較針對爭論觀點的被刪的貼子追回(如果你們客觀,我看了,兩方都有被刪掉的貼);
但是反觀你們呢,沒有任何想配合,反而如此一而再的、無休止的鬧僵下去,我隻能認為你們不單單是針對某些人的行為,而是針對原創論壇整體穩定環境的胡鬧,所以再次奉勸一句,見好就收,點到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