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豪魯迅說過:“人生識字糊塗始。”這的確有道理。
買了一瓶飲料,打開蓋子欲喝,忽見印有“保質期見瓶底”。翻瓶看字,飲料撒了一褲腳!
擺好硯台,取下架上羊毫,攤開宣紙,打開新墨汁瓶蓋,又見瓶測有字。心想這次決不看底,不會有事。上麵印著:“為保濃淡均勻,使用前請搖勻。”隨手一搖,衣上紙上都是黑點!
偶感風寒,有些咳嗽,拿出藥瓶泯了一口。我不看底,不搖勻,也不看字,嘿嘿!發覺味道不對,再一看:“外用藥水,請勿口服!”
你說這日子該怎麽過?!
很喜歡這個笑話,更喜歡開篇“人生識字糊塗始”這句。識字,好是不好?
識字,不等於明理;明理,不等於真理;真理,不等於現實。難得糊塗,糊塗難得。不識字,不等於不明理。所明的理,就是生活的“道”吧。明白自己活著的“道”;明白平淡記憶隻是對呼吸的回憶,不必探究,由他轉瞬。
罷了,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