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責求他人本性,從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那會兒就開始了。兩人偷吃禁果被神發現,神問亞當是不是違背了祂的吩咐。亞當說:是你指派給我的那個女人給我的,我就吃了。神問夏娃,夏娃說:是那條蛇慫恿我吃的。這裏,人不僅不反省自己,互相推卸,而且居然還責怪神!
與此相聯係的,在人際關係(家庭關係,同事關係等等)緊張的時候,我們人也傾向於總是力圖先改變別人,而不是先反觀自己。
我喜歡聖經的一個原因,就是聖經沒有隱瞞什麽,它明明白白告訴我們人性的弱點,也告訴我們神知道我們的弱點。神時刻準備幫助我們,引領我們。
那天看到同事加主內姐妹的貝卡工作台上有個座右銘,上麵寫著:假如我無法改變他人,我感謝神給了我反省自己,改變自己的能力。
說到和諧,說到心情舒暢,養成先內省和自律的思維和行為習慣是鑰匙之一。
這是我在教會裏學到的一個受益匪淺的本事。自從我懂得了這個道理後,特別高興。
當然,還會有生氣的時候。這個,神也有教導:怒氣不要發到日落之後。一天過去了,總結一下,彈去肩上的灰,明天的太陽又是新的;神又有新的恩慈給我們。
感謝神!
我心憂傷 (1)
謝謝呂貝卡分享勉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