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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能源規劃目標基本確定
本文來源於《財經網》 2010年10月22日
【《財經》記者 張啟安】 10月22日,發改委相關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十二五能源規劃的發展目標已經基本確定:煤炭仍將保持主體能源地位,水電、風電、生物質能、核電、太陽能生產規模都將有大幅提高。
該人士表示,十二五末期國內將形成六到八個大型煤炭集團並且按照區域經濟特點提出煤炭調入區和調出區概念。
同時,可再生能源方麵,將力促水電發揮可再生能源的主體作用,將風電作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新生力量,將太陽能作為後續潛力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同時推動生物質能多元化發展。
至2015年,國內水電裝機達到2.8億千瓦,電量8482千瓦時,折合2.67噸標煤。將重點開發黃河上遊長江中上遊紅水河烏江瀾滄江等八個流域十三個水電基地。
2015年,風電裝機目標為9000萬千瓦(含海上風電500萬千瓦),電量1800億千瓦時。
2015年,生物質能裝機容量將達到1300千瓦,電量650億千瓦時。
2015年,核電裝機目標為3000萬千瓦。
2015年,太陽能發電將達到500萬千瓦,發電量75億千瓦時。
此前,據媒體報道,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提出了“十大可再生能源重點工程”,其中包括重大水電基地工程、千萬千瓦級風電工程、可再生能源示範城市等。其中,重大水電基地工程將推動金沙江、怒江流域的水電開發;對於我國此前規劃的七大千萬千瓦級風電工程,其中將有五大工程計劃在“十二五”期間建成;對於可再生能源示範城市,“十二五”期間將從“發展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環保”兩方麵進行雙重標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