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1235)
2006 (492)
2007 (191)
2008 (735)
2009 (1102)
2010 (315)
2011 (256)
2012 (203)
“在過去的一年,他們(華爾街)花費了數百萬美元用來打廣告和遊說議員,以阻止法案通過,不過他們沒能讓法案胎死腹中。今天我可以很客觀地說,他們的這些努力都已失敗。”——奧巴馬
當地時間5月20日晚,美國國會參議院以多數票通過了一項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媒體稱,這將拉開70多年來力度最大的一次金融監管改革的序幕。
奧氏稱華爾街阻撓失敗
20日晚,美國國會參議院經過了激烈的辯論後對政府提交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進行表決。最終以59票對39票的結果,通過了這項法案。
對該法案持反對意見的共和黨人認為,法案雖然提到了金融監管,但是有關引發次貸危機的房利美和房地美的問題則沒有在法案體現。有些共和黨人還估計,這項法案可能導致政府幹預的權限過大,並抑製金融產品的發展創新。
不過美國媒體稱,實際上法案從某種意義上說,超越了兩黨的界限。因為投票時有4名共和黨支持法案,而2名民主黨人卻反對。
奧巴馬在第一時間對參議院的投票結果做出了反應。他聲稱,法案獲得參議院通過,是華爾街阻撓努力的失敗。“在過去的一年,他們(華爾街)花費了數百萬美元用來打廣告和遊說議員,以阻止法案通過,不過他們沒能讓法案胎死腹中。今天我可以很客觀地說,他們的這些努力都已失敗。”
改革內容涉及諸多層麵
分析人士認為,從政府和國會議員的決心上看,這次出台的金融改革法案涉及的範圍不僅觸及幾乎所有金融領域,而且更將重塑眾多的聯邦機構的角色,實際上拉開了自上個世紀30年代大蕭條之後70多年來,美國力度最大的一次金融監管改革的序幕。
按照程序,該法案將在近期與眾議院去年12月份通過的類似方案進行整合,最後將由總統奧巴馬簽署生效。媒體預計在7月4日國慶節前該法案將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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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法案要點(參院版)
1 成立美國曆史上首個金融衍生品監管機構;
2 設立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監管局,歸美聯儲管理,該局製定和掌管有關金融產品消費的相關活動;
3 設立監管金融業係統風險的委員會,美聯儲將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它可以對大型金融企業進一步加強監督;
4 合並儲蓄監察局和貨幣監察局,以便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督。
5 規定國會可授權政府出台針對大型金融機構的清算製度,以避免因它們經營不善倒閉而讓納稅人受損失。
6 規定金融機構不能進行對客戶產生明顯損害的自有資本的投資交易,比如私募投資和一些對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