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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 評論員 盛超 最近,網絡上有一條新聞。美國電腦遊戲“俠盜飛車4”(Grand Theft Auto 4)最近為主人公,黑幫分子Niko Bellic,新開發出一套新的裝備,印有“城管”字樣的製服和一輛標有“行政執法 ”字樣的新型皮卡。換上這身裝備,主人公可以在街邊暴打賣熱狗的小攤販。
在此之前,《重慶晚報》一則消息稱,因為“城管打人要不見血”的“手冊事件”曝光,使得“城管”一詞成為國外不少媒體報道中的熱門詞——英文把它譯為“chengguan”。
《泰晤士報》認為“chengguan”是“中國地方執法者”,“他們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常常會卷入一些公眾衝突事件。”印度媒體解釋稱,“‘chengguan’主要的任務就是驅趕街頭無照商販,以及檢查各類許可證。”而英國《衛報》認為,所謂“chengguan”是指“一些處理輕微犯罪和無序狀態的雇員”。《每日電訊報》則說“chengguan”是“一種警察力量”。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城管,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稱謂已經走出國門,走向國際,並且作為外來詞進入了英語世界。在當今經濟危機導致中國出口大幅下滑的背景下,能有這樣一種純活產貨順利出口,是值得慶幸的事情。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在於,這樣的出口不能創匯,甚至連專有名稱的版權費都不能向美國遊戲公司索要。
目前,城管已經成為我們這個社會中一支龐大的執法力量。根據資料顯示,1998年北京市成立第一行政城管隊伍,截止到2005年12月底,全國有308多個城市相繼成立了城管執法機構,占我國城市總數的46.6%。11年來,在遍及全國的城管隊伍不斷擴大和城管經驗不斷積累的同時,城管的相應管理職責也在不斷擴大,據稱已經達到13個方麵292個案由之多。包括施工工地的管理、城市節水的管理、旅遊、停車、市政等涉及公眾生活的各個方麵。也就是說,不光是小商小販占到經營,隻要是公共場所出現的事,城管都有可能有權利管理。
按照設立城管時的想法,這一隊伍的建立可以有效的減少一事多頭,互相推諉的現象,從而更好的為市民服務。盡管在過去的11年時間裏,我們總是過多的看到了城管和小商販你死我活血淋淋的鬥爭,忽視了其他方麵的成績。但是,正如適用於外國的製度不一定適合我們的道理一樣,反過來說,在我們這裏效果不好的,不一定不適用於外國。
如今,既然城管的名稱和事跡都已經出口國外了,為什麽我們不進一步將城管製度也出口到國外。試點國家可以考慮一些公共場所環境複雜,外來人口眾多,社會事件頻發的國家,比如伊拉克或者阿富汗。城管VS路邊炸彈,哪一個會勝出呢?
(附圖)
http://www.eeo.com.cn/observer/shelun/2009/06/11/1399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