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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央就《我有這樣一個母親》答讀者問

(2006-08-22 20:31:35) 下一個
寫母親是積壓在我心頭許多年的一種衝動,但是這種衝動從未強烈到一定要提筆的地步。突然有一天莫名地感到父母老矣,是時候了,再不寫會因此而遺憾終生。就這麽著動筆了,一氣嗬成,看來要寫的一切在心頭的沉澱已經背得出了。寫的過程中,常常因為追憶那不堪回首的往事,眼淚滴落在紙上,最後謄寫時,居然不能認出自己的字跡。寫成後,先讓女兒和先生看,他們說好,而且說“真是好”。我才懷著惶惶的心情寄給了香港的《開放》雜誌,很怕編輯看不上,不予采用。沒想到《開放》雜誌破例一次刊出,不過把我文章的題目《我有這樣一個母親》改為香港味兒的《六十年恩怨情仇》。我又沒想到會有以後那麽大的反響,有“好事之徒”把它放到了網上,加拿大的中文報紙也轉載了。自己卻一直蒙在鼓裏,毫不知情。直到有一天收到從韓國發來的一封“伊妹”,讓我查看某一網址,方知人家已在那兒討論得熱火朝天了。更加實實在在沒想到的是,趙無眠兄竟然通過互聯網找到我,告之內地《書屋》雜誌的周實先生欲將稿件在他們刊物上發表。《書屋》發表後,居然又被國內多家報刊競相轉載。過千禧年回國患了感冒去醫務室看病,大夫看到我病曆本上的名字,即說:“我看過你寫的那篇文章。”著實嚇了我一大跳。方知真是“出了名”了。後來問起國內的熟人,才進一步知道,不但看的人多,爭論還不小。有意思的是,父親的老、少輩兒的朋友們和父親朋友的孩子們,甚至老朋友的孫子輩兒都對文章叫好,而我自己過去工作單位的同事和中學的同學們卻多不認同。甚至他們的父母也加入爭論,一致譴責,以致質疑我的動機:“投機乎?”“不擇手段出名乎?”有些人甚至憤憤然開罵。有的好朋友很怕我吃不消,讓我不要聽那些過激的話。我說哪能呢!你想一個與“作家”、“文人”都沾不上邊的機械工程師的處女作能有這麽多的讀者,隻會受寵若驚。高興還來不及呢。至於別人怎麽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讀了,還讀得很動感情,很有想法,這就夠了。你不可能讓人人都與你有共同的感知,你也無法評說誰對誰不對。因為每個人的想法都是跟自己的經曆、閱曆和所在社會文化層次分不開的。每個人的想法都有一定道理,所謂“眾口難調”嘛。就跟春節晚會年年辦,年年挨罵一個道理。再說不好,哪家哪戶離得了這台晚會。我們這些在國外的給家裏打電話,講完問候節日的話,不都得趕緊加一句“別忘了錄春節晚會”。總之,有人願看,這就是作品的生命所在。前不久,我原來所在單位的一對老工程師夫婦來美國探望兒子,路過我家。吃飯間,談起我那篇文章,提了很多他們不能理解的問題。我都一一恭敬作答。我先生說:“今天你談的這些,有些我都沒聽你說過,很有新意和啟發,你為什麽不寫出來呢?”那對夫婦也說應該寫。後來又有別的朋友聽了我對一些提問的答複後,也說我應該寫出來。其實一年多前,我已應“楓華園”網站的邀請,參加過他們以“母愛”為題的討論。後來就一直再沒有過想說說的“激動”。不寫,腦子其實是一直在轉的,轉到今天好像思路一下又到了口邊,不吐不快了。我在這裏把讀者提得最多的問題歸納起來,一一作答,權叫“答讀者問”吧。 讀者:你為什麽要寫這篇文章,動機是什麽? 答:我真地想不起當初有什麽非常明確的目的。隻是由於母親年事已高,於是有很多話不想再憋在心裏,想寫出來,希望我的母親能看到,就寫了。如果一定要說有什麽目的的話,我是想讓人們知道我的故事,讓那些沒有經曆過我這樣家庭的人,特別是想讓我的女兒這一代,也能知道一個出生在政治旋渦中的家庭的孩子的不幸;也即是想讓人們知道過去中國的政治是多麽地違背人情,它把人性扭曲到多麽不堪的地步。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組成單位,一個社會的幸福、安定,也同每一個家庭的美滿分不開。中國過去的政治是根本無視家庭的價值的。夫妻可以為政治離異、子女與父母可以為政治反目,維係家庭的親情可如糞土般隨便拋棄,階級關係是人與人之間唯一“健康”的紐帶。那種日子實在是太可怕了,我們不要再過了。那樣的日子不能再有了,孩子們應該有權利要求得到正常的母愛。 讀者:範元甄已經風燭殘年,不管是什麽生理、心理或病理的原因,她婚姻不幸,事業不幸,除了年輕時的才華風貌,她已是一無所有。你這麽寫文章是不是太過分了?對這樣一位來日無多的母親,一位或多或少盡過母愛的母親,你有必要在她的有生之年來這樣一篇文章嗎?我要是你,會在母親百年之後再抒發心頭的想法和人生的遺憾。 答:這裏提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該不該寫;一個是如果該寫,什麽時候寫。先來回答第一個問題。那篇文章該不該寫呢?其實在回答上邊寫文章的動機問題時,已部分回答了這個問題。我在這個問題上也是尊重那些我父母的一些朋友的意見的,因為他們最貼近我父母的經曆和坎坷,他們的看法會更公允,因而在我心中最有分量。特別是我母親碩果僅存的朋友的看法,我是不能不顧及的。我認識的這些老一輩革命者,幾乎無一例外地對我的文章持肯定態度。他們對我說,“寫得太好了,你媽媽是我們黨內的一個走到極端的典型,太應該寫出來讓世人知道了。”有位少年起就認識我媽媽的伯伯對我說:“看了你的文章,解除了我心中的很多疑問。我很長時間不理解小範怎麽會變成這個樣子。怎麽會走到這樣一個眾叛親離、無法與任何人共處的地步。你的文章理清了她的發展脈絡。這遠遠不是她個人的悲劇,但是她個人的因素是致命的。”而跟我同代,與我有類似經曆的朋友則對我說,佩服我的勇氣。她們對自己母親的看法是至死也不敢講的。可是作為子女的我們確確實實應該“Speakout”(講出心裏話)。或者應該說,這些老革命和他們的後代,更多地是從“道義”而不是“道德”的角度評判我的文章。同時,我也很感謝那些對我的文章有尖銳不同意見的人,他們讀出了我的母親確實給過她對我的愛。我想既然能夠讀出這種愛,就不應該否認我的文章確實自始至終都感謝她所給予我的一切愛,而這些愛我是永遠不會忘記的。撇開我們這代人割舍不掉的使命情結,從我媽媽那一方麵講,我想我最後提筆的衝動,也包括忘不了她對我的愛,忘不了她畢竟是我的母親。總覺得她這輩子活得太慘、太冤,真心實意希望她在生命最後的時刻能有再一次的閃光。我媽媽的才華,青少年起就參加革命的經曆,都不應該就這麽隻被人們或憎惡或歎息,隻是一朵那麽早就凋謝了的不結果的花。我知道使她醒悟的希望是太微乎其微了,但是我必須試一試。這就自然轉到第二個問題,為什麽要在媽媽活著時寫。我可以確切地說,她已經看到這篇文章了。能讓她在有生之年,聽到我這個她已是恨之入骨的女兒的心裏話,對她這樣一位極為倔強、在臨終前絕不會要求任何人原諒的女性,是我這個女兒所能盡的最後孝道了。這個“理”似乎“歪”了些,就一般而言難以理解,但是我知道會有人理解,這就足夠了。萬一她哪怕僅僅為辯而拿起筆呢?我的目的就達到了。為什麽一定要在母親健在時寫,還有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尊重老人們的人格。我要麽不寫,要寫真的隻能在母親和某某某都還活在世間時寫,他們的思想觀點可能還是很一致的。若等老人們故去再寫,會是對他們的極大不公。那樣做等於剝奪了他們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我知道某某某也看到我的文章了。現在我可以坦然地麵對他們。還有,文章的許多情節太超乎常人可以想象的範圍,我若在他們百年之後再寫,不知情的讀者大概根本不會有人相信它們的真實性。人們會說,這些都是李南央編造出來的,否則她幹嘛不敢在她母親在世時寫呢?好也罷,壞也罷,同意也罷,不同意也罷,至少現在還沒有讀者對文章的真實性提出質疑。文章的品質因此也就大不一樣了。附帶說一句,有些讀者還擔心我父親會怎麽看,認為我寫這樣一篇文章既是對我母親的汙辱,也是對父親的不恭。父親也是我的讀者,他說寫得好,真實即好。 讀者:你在很大程度上把你母親的作為歸罪於社會,這是不對的。在許許多多共產黨的幹部甚至高級幹部家中也是充滿了母愛親情的。而共產黨宣傳的犧牲親情,像孔繁森這樣先人後己,放棄暫時的家庭溫馨兒女親情,冒著危險到艱苦的崗位上去工作的事跡,是很崇高的,西方輿論也是給予正麵肯定的。一個明證就是根據史實改編的電影《拯救大兵瑞恩》。美國參謀總長馬歇爾,為了不使已失去四個兒子的母親失去最後一個兒子,下令不惜代價,要把已空降到敵後的瑞恩找到並活著帶回美國。難道在這次行動中犧牲的八個美國軍人沒有母親?難道他們之中沒有獨子?難道我們說好萊塢扭曲人愛本性,禍害無窮?總之你的母親隻是一種孤立的個性表現,與社會無關。 答:母愛確實有她不受任何時代、社會影響的共性,隻取決於人的本性和母親本人的個性。但是也有確實無法回避的因人文環境不同而相異的一麵。這也就是為什麽美國媽媽會讓孩子選擇他們自己喜歡的活動,而中國媽媽則更多地強迫孩子學習媽媽認為他們該學的東西。勞作人家的母親常常會隨孩子的自然成長而安,而知識型的母親則往往要孩子們有遠大的理想。我們這一代人的母親是在一個極為特殊的中國社會大動蕩、大變革的時代為人之母的,她們的母愛打著特殊的時代烙印。而我的家庭又不幸卷入了殘酷政治鬥爭的旋渦,又那麽地接近旋渦的中心。我母親的悲劇不放到時代的大背景中去寫,是不真實的,也是不公平的。至於有高幹子女說她們的媽媽很母愛,這我相信。可我接觸到的更多的革命的母親是沒有柔情的,因為那會被認為是資產階級的、令人作嘔的病態情調。我的母親是極致的一例。不過江青、葉群似乎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在“革命隊伍”中,我的母親絕不是個案……我們聽到太多的關於老革命家如何嚴律子女的故事。寫這些故事的人總是帶著崇敬的口吻告訴我們,那些高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管教是多麽的嚴格,他們甚至不允許孩子們跟他們同桌吃飯,而一定要讓他們拿著飯盒去公共大食堂吃飯。因為他們的炊事員是公家因他們對革命有功而配備的,子女不應沾光。我常想這是一種多麽虛偽的作法。為什麽夫人們不能親自下廚做飯,或者自己出錢請保姆做飯,讓孩子們享受到普通人家的親情呢?這些大官家的孩子有多可憐……至於說到那些因為救獲瑞恩而犧牲的人中,我敢肯定是不會有獨子的,否則救獲瑞恩的行動就僅隻是政客的虛偽了。美國人的憨實、質樸是很可愛的。肯尼迪的小兒子從白宮橢圓辦公室的大書桌下伸出小腦袋的照片成為傳世之作。克林頓與妻子一同送女兒上大學,和普通家長一樣為女兒整理宿舍。他們不願意因為自己的總統地位而犧牲了孩子的童年快樂和讓女兒不能像其他青年一樣在大學門口對父母說一聲:“I love you.Bye,bye!”自豪地向父母顯示我從此長大了,真正獨立了,不要再把我當成小孩兒!盡管橢圓辦公室是總統的工作間而不是總統兒子寫作業的地方;盡管克林頓夫婦的送女之行浩浩蕩蕩,耗費了納稅人的大量金錢,但是沒有人說他們讓孩子沾了不該沾的光。美國人因而更愛他們。因為他們看到他們的總統是那樣珍愛自己的孩子,他們相信這樣的總統一定會善待自己的子民。如果美國選民知道某位“高幹”不讓孩子同桌吃飯,更不要說像我母親那樣對侍孩子了,那位“高幹”大概隻能麵臨下台的命運了。如果當初我母親對待我的態度會危及到她的地位,我想她是不會那樣隨意宣泄的。 讀者:我覺得你母親根本就是一種病態。作為女兒,你要做的不是寫這樣一篇文章來罵她,而是應該送她去醫院看病。 答:在所有讀者提出的問題中,這是最令我傷感的一個問題。並不是對問題本身,而是對所有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沒有一人再問一句:“當年黨怎麽能聽信這樣一個精神有病的人的告發,而讓她的丈夫受了二十年的牢獄之災?”是啊,如果說我的母親有病,病得更厲害的難道不是那個時代,難道不是習慣於“瘋子”整人的芸芸眾生?到了今天,人們似乎更容易同情“病人”,而忘了被“病人”害過的那些,甚至死於獄中的更多、更大的受害者。這到底是怎麽了?病態的社會,有病是正常的,沒病反而是“有毛病”,不是嗎?至於說到我母親是不是病,我不是學醫的,不知病態和變態,生理和心理有病的區別。即便是醫生,我想有些症狀也是很難判斷、區分、下結論的。要讓我說,我認為我的母親是極度的人格變態。有醫生也作過這樣的診斷。剛解放時,我媽在協和醫院做甲狀腺切除手術。那時共產黨剛剛掌握政權,黨的幹部是很注意群眾影響的。特別是又住在原來由美國人管理的醫院,按道理就更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使那些舊社會過來的醫護人員對共產黨產生認同感。更何況周恩來總理還到病房看過她,醫院把她看成共產黨的大官。我媽媽則全然不顧及這些,想怎樣就怎樣。當年她對醫生、護士極為蠻橫,有時會把護士送來的飯菜一下子掀掉。我二姑姑在醫院陪她,經常不好意思,常在背後請求護士們原諒。說她是有病,請不要與她計較。主治大夫卻決斷地對我姑姑說:“我們是醫生,我們知道什麽是病狀,什麽不是病症。她根本就是大小姐脾氣,這樣的人我們見過,你不要替她掩飾。真沒想到共產黨裏也會有這樣的人。”退一萬步講,她是有病。“送醫院看病”,說起來容易,可怎麽送?看醫生,首先要承認自己有病。對一個不承認有精神病,性格又極為暴戾的人,讓她走出家門上車就做不到。即使上了車,我往哪裏送她?在國內我到哪裏去找看她這種病的醫生?要在美國一切就很好辦。當她動手打人時,我可以打“911”報警。警察會先強行製服她,把她關起來。如果她是正常人,被害人或檢察方又都不提出起訴,法官會先關她幾天,然後罰作若幹小時的社會公益服務,再規定出獄後的遵守規則。再犯,加重處罰。如果她自己,或者她的律師說她有病,打人是病態而不是本意,法庭就會給她指定醫生做檢查。她的律師或她自己也可再找醫生,兩方麵對證。這樣有病強行治病,沒病該怎判就怎麽判。而在當時我母親所處的那個時代,有心理疾病不能有效醫治,無病可像瘋子一樣害人。我既無從送我的媽媽去治療她的心理、人格疾病,就隻能選擇力所能及的方式:“寫出來”。不光為我的媽媽,也為我舍棄不掉的“使命情結”。發生在我家的事是有悖人性的,是永遠不該再在中國發生了。 讀者:打是疼,罵是愛。你媽媽那樣對待你,是為你好。在那個特定的環境,她隻能用極端的方式約束你,教育你。即使再不對,她是你的媽媽,希望你有一天能原諒她。 答:二十年前有人這樣說,我還能聽。今天這樣說,太陳舊了,太沉痛了。前些時舊金山的當地報紙有條新聞,有對中國夫婦因孩子丟失了耳環,打了孩子的耳光,並帶著孩子回到可能的現場尋找。不料被巡邏路過的警察看到孩子的淚眼和紅腫的臉頰。問明原因,即將父母雙雙以虐子罪監押,還差點遞解回大陸。美國的法律可不以中國父母“打是疼,罵是愛”為尺度來判斷父母的行為有無觸犯法律。簡單得很,打就不是愛,就是虐待。真夠中國父母好好檢討自己的愛子方式了。很多中國人認為天經地義的事,在美國是“不可思議”。用狠、恨的方式表達的究竟是不是愛?如果是愛,為什麽非要不用孩子們最易理解和接受的撫愛和嗬護的方式表達呢?至於原諒不原諒的問題,這裏有兩個方麵,一是對方需要不需要你的原諒。如果對方根本不認為需要得到你的什麽原諒,你的原諒對對方隻是一種虛偽的矯情。我敢說我媽媽是會在這一點上百分之百同意我的。二是對方能否讓人原諒。有一部美國電影《Died Poets Society》,說的是一個並不富裕的家庭的父親把兒子送到一個男子寄宿中學讀書,一心想讓兒子光宗耀祖。可沒想到兒子卻迷上了戲劇。父親盛怒之下,勒令兒子退學,轉入軍校而後入哈佛學醫。麵對意誌鐵一般堅強的父親,兒子對自己無法與之抗爭的命運絕望了,飲彈自盡。沒有人懷疑悲痛欲絕地抱著兒子“我的兒啊!我的兒啊!”嚎啕大哭的父親對兒子刻骨銘心的愛,但是父親並沒有認識到正是自己無視兒子所至“愛”的 “愛”,殺死了兒子。相反,他竟把一腔怨恨拋向兒子生前的良師摯友,使他們受到迫害和不公正的處罰。這樣的父親不但無法原諒,而且隻能讓人憎惡了。 讀者:你在文章中公開寫你母親和某某某的關係,是觸犯了他們的隱私權。 答:首先他們兩人之間發生的事情在延安當年是公開處理的,已無隱私可言。其次,對公眾利益有直接關係的人物的個人品德問題,不是隱私。向公眾披露那些與他們命運息息相關的人的不道德行為,讓公眾判斷是否仍支持這樣的人物居於高位,乃至領導國家,應當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利。當某一個人選擇了以從政為生涯的時候,他就已付出了犧牲自己隱私的代價。美國總統克林頓與萊溫斯基的婚外亂情,甚至如何亂交的具體細節都被檢察官調查出來,不但公開印刷發行,還登在網上,讓選民查閱。而克林頓方寸不亂,出入於國際、國內、大會、小會,各樣慶典,仍是一副美國領袖、國際首腦的風範。你得服美國總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美國國民的素質。沒有任何人質疑斯塔爾檢察官的調查報告觸犯了克林頓和萊溫斯基的隱私。相比之下,在中國國民不知道自己有權利知道自己國家領導人的個人品德。試想,如果國家領導人的道德品質問題可隨時成為媒體報道的熱點和檢察機構調查的對象,我們的領導人能不嚴於律己嗎?我之所以寫出那件真實地發生過的事,不過是我又一次沒能解開自己的“使命情結”。我的文章本來是對某某某直呼其名的,而在國內隻能同意用某某某代替。說實話,這麽做,我覺得很不舒服。也許我們現在仍然習慣於:隻要領導地位高的人,不能對他實施公開監督也是自然的。 讀者:你的母親是一個極端,但是你這樣寫你母親不能不說你也是作女兒中的一個極端。又因為你是女兒,所以你比範元甄還範元甄。 答:我理解讀者的意思是說,我的文章把自己的媽媽用一種“大批判”的方法去剖析實在是太過分了。我的母親是有很不對的一麵,但我這麽寫,跟我媽其實是一回事,就是太不講親情。又因為我是女兒,媽再不好也是媽。這麽公諸於天下,真是太“混蛋”了。 這篇文章第一次在香港雜誌發表時,編輯打電話來說,佩服我的勇氣,佩服我敢於衝破中國的傳統觀念,冒天下之大不韙寫自己的母親。我還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需要什麽勇氣,想寫就寫了,有什麽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後來聽到那麽多人“罵”,才知自己反了“傳統”。所以我實在是不應該得到那樣的誇獎的,因為我根本就沒意識到我那麽做會得罪國人。我跟我的美國朋友談到我的文章,他們都認為該不該寫自己的媽媽是一個很可笑的問題。想寫就寫,有什麽該不該的。在他們心中,隻有違法的事是不該做的。其實中國的現狀已變了很多。回國我看到幾乎所有親戚、朋友的孩子在家都是太上皇。對爹媽說話常常是“橫”著出來,爹媽一點脾氣也沒有。可就這樣,我想,如果孩子膽敢把對爹媽的真實看法公開說出來,寫出來,大概就要被轟出家門了。中國如今的爹媽的脾氣還是有個Bottom line(底線)的。有位朋友告訴我,他所在大學的一位文學教授向他們推薦我的那篇文章,說這篇文章是“劃時代的”,它開創了中國文學寫母親的新紀元。我當時很震驚。我知道我那篇文章的文學價值不值一提,文筆太幼稚,寫得也太拉雜。但是有人,而且是文學教授從這樣的角度看我的文章,才確確實實感到負麵地寫母親是一件多麽大的事情!其實豈止是母親?中國今天還有多少文學的“禁區”呀!我沒有很好地學過中國曆史,不敢妄言中國封建曆史如何。從我自己活到現在的經曆,我確實覺得中國人活得太累了……這還不夠,國民自己也不“饒人”。文革中叫“群眾專政”,現在是“群眾輿論”。“得罪了人”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善察顏而論者、觀色而行者多受推崇,而我行我素者多不為所容。我常感慨美國人的寬容。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被炸後,我在辦公室大罵美國政客,把死難者照片貼在辦公室大門上,沒有任何人指責我。到是常有人來與我探討對科索沃問題的看法。有個美國同事問我,“要是美國和中國打起來了,你怎麽辦?”我說,“我打起鋪蓋回家和你們打仗”。他也隻是連連感歎“你原來這麽中國”。我想要是有一個在中國工作的美國雇員,敢在他工作的公司跟中國人這麽說話,大概早就被揍得鼻青臉腫了。 文章我寫了,我不會想讓人人都說好。但是我確實覺得評說“女兒不該寫媽不好”是一點沒道理的事。中國人應學得寬容些,包容性強些,讓每個人講心裏話,講實話。在一個寬鬆的社會裏生活有多輕鬆!中國人也因此會可愛許多。中國人所生活的社會環境也因此會變得越來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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