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關係決定了父母與子女是最親近的人,但這並不說明孩子最貼心、最密切的人就是父母。
孩子尊重你,是因為你是他們的父母,但同時也可能會敬而遠之。孩子不喜歡把心裏話講給父母,這令許多父母黯然傷心,卻不知如何是好。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教育孩子的主要方式是靠父母的正言厲色,讓孩子從小知道敬畏,但並不是說這樣的教育方式一直可以延續下去。洛克認為,如果孩子到了懂事的年齡,開始明白父母的苦心了,而一向又表現良好的話,這種管教就應該適時的放鬆;而且到了孩子年紀漸長,能夠和他比較平等地交談的時候,父母還應該把孩子視為可以信賴的朋友,進一步和他親切地談談心,也可以在他所了解的範圍內,就一些事情征求孩子的意見,和孩子商量討論。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使孩子開始獨立思考,這種效果絕不是任何規勸能達到的。孩子越早成為一個成人的關鍵,是父母越早的把孩子看成一個成人。假如家長能利用恰當的機會,讓親子雙方能夠認真地進行談話,這可以在無形中幫助孩子的心理得到提升,使他不再留戀於孩子之間的玩樂,也不會把一些精力耗費在很幼稚的事情上。有些時候我們看到一些孩子說話吞吞吐吐的,永遠像一個小學生的氣度。一部分原因是因為父母老是不看重他們,和他們有距離。父母要想了解孩子,就應該與孩子多進行交流溝通;與孩子建立一種朋友的關係,也就相當於放下架子與孩子平等相處。我們過去有一種觀念,父母是長輩,兒女是小輩,無論父母說什麽,作為子女的都要聽從父母的話,不能違背。
父母對孩子的要求是順從、聽話,不得有異議,不得有爭辯,否則,就是沒有禮貌,就是不尊重父母。在這種家庭環境中,孩子幾乎沒有參與權、選擇權和發言權。很多父母甚至管理孩子的全部事情,認為孩子沒有隱私權,信件被拆開,書包口袋被搜查,抽屜被撬開,日記被偷看,行為被追蹤等等司空見慣。
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嚴重地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和人格,束縛了孩子的創新精神和獨立自主精神,也大大地削弱了家長的權威。
父母要想成為孩子的朋友,或者是親近的人必須以身作則,要求孩子做到的事情首先自己要做到。尊重孩子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要尊重他的願望、他的感情和他的選擇。隻有這樣孩子才能不斷的信任父母,才能聽進父母的話,並且與父母易產生感情上的共鳴。隻有這樣家長才能真正了解孩子的內心世界、孩子的需要,孩子的心願以及孩子的感情。
家長要和孩子培養共同的興趣,多溝通交流,比如一起看球賽,做遊戲等。平時下班後要多與孩子聊天,和孩子進行朋友式的交談和遊樂,可以打鬧和開玩笑,讓家庭充滿幽默感、親切感,創造一個和諧輕鬆的氛圍。 父母隻要適時的和孩子親近,培養親近感,孩子就能自然的向家長傾吐自己內心的想法。
父母要想了解孩子,就必須在和孩子交流過程中,善於傾聽孩子的訴說,以興趣盎然的姿態傾聽孩子的喜與憂。孩子的世界還是充滿單純的思想,有時候他們的問題十分疑慮或者非常幼稚,這時作為家長的千萬不要嘲笑他們,而是應當認真地聽他訴說,做孩子的耐心傾聽者,然後與他們一起討論或指導,著重對事態的發展進行一些利害得失的分析,鼓勵孩子自己去麵對困難,找出解決的方法,戰勝困難。
父母聽孩子訴說心聲時,不僅需要充滿著家長的慈愛,最重要的是抱以平等的、朋友式的態度,讓孩子真切的體會到愛護、關心和溫暖,從而加深孩子對父母的親近與尊敬感。這才有利於孩子把自己的困擾和想法告訴你,有利於父母對他進行有的放矢的指導與幫助。
如果孩子能夠向父母請教,那麽無論他請教的是什麽事情,隻要那件事情不至於產生無法補救、致命的後果,父母們都不妨以一個經驗較多的朋友自居,發表自己的看法。對孩子說話的態度也應該抱有和對待別人的相同的態度,否則孩子以後就再也不會向父母請教任何事情,也不會再期待從父母這兒得到指導了。家長應該把孩子看作像自己當年一樣的年輕人,而不應該希望他的各種傾向都和自己如出一轍,更不能希望他在12歲時的思想和自己40歲的思想沒有區別。
所有這些行動都讓孩子深知,父母把孩子真正當作了朋友,很重視他,關心他,並且為他驕傲。一旦孩子與家長形成了朋友式的深層次交流,雙方都會意識到,這是多麽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