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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言災害問題是當今世界公認的最嚴重的全球性問題之一,我國作為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洪澇、幹旱、台風、冰雹、雷電、高溫熱浪、沙塵暴、地質災害(主要是地震)、風暴潮、赤潮、森林草原火災和植物森林病蟲害等災害在我國經常發生。我國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氣象、地震、地質和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暖趨勢的加劇,我國自然災害發生的頻度、強度和造成的損失顯著增加,自然災害日益成為製約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國務院辦公廳2007年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近15年來,我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約3億人次受災,倒塌房屋約300萬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約800萬人,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億元。這個規劃還預測,全球氣候變暖將全方位和多層次影響我國災害風險分布和發生規律:強台風將更加活躍,暴雨洪澇災害增多,發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強降雨引發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將會增多;北方地區出現極端低溫、特大雪災的可能性加大;降雨季節性分配將更不均衡,北方持續性幹旱程度加重,南方出現高溫熱浪和重大旱災的可能性加大;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幾率提高;北方地區沙漠化趨勢可能加劇;農林病蟲害危害範圍可能擴大;風暴潮、赤潮等海洋災害發生可能性加大。

  其實自然災害並不是近年來才如此頻繁,中華五千年的文明史實際上就是一部與自然災害做鬥爭的曆史。上古傳說時期的女媧補天、大禹治水就是最重要的災害事件之一,之後各朝各代關於災害的記載不絕於書,對自然災害的治理也成為古代社會一項重要的任務之一。

  明代是我國重要的曆史時期,從1368年朱元璋定都南京稱帝,至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禎皇帝自殺明代滅亡為止,共曆經277年、傳16帝。在這曆史時期內,我國的自然災害是十分頻繁的,就本書來說,共收錄明代的水災、旱災、蟲災、地震、瘟疫、沙塵、風災、雹災、雷擊、霜災、雪災、凍害等十二類自然災害3952次之多。

  如此多的自然災害促使學術界從不同角度重視對其進行係統、深入的研究,從20世紀以來,我國曆史學界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研究層出不窮。

  一、關於明代自然災害史料的總結

  關於災害史料方麵,陳高傭先生的《中國曆代天災人禍表》(上海書店1986年版)把從秦始皇元年(公元前246年)到清代宣統三年(1911年),總計2157年內發生的各種自然災害加以統計,開創了匯編自然災害資料的先河。陳先生在其表中將水旱災害單列成條,而將其餘災害列為其他項,突出了他對災害研究的成果,即水旱災害是中國曆史上最重要的自然災害。顧功敘主編、科學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中國地震目錄》收錄了從公元前1831年~1969年,總計3800年內的地震資料。該書一個最大的特色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強震目錄》,收錄了中國曆史上震級大於43/4級的強震資料;第二部分為《分省簡目》,介紹了各省曆史時期的地震情況。謝毓壽主編的《中國地震曆史資料匯編(1~5卷)》(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共收錄我國古代地震史料近8000條,其中第2卷記錄明代地震史料近千條。陸人驥編寫的《中國曆代災害性海潮史料》(海洋出版社1984年版)共收錄我國漢代至民國時期的海潮災害577次。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資料編纂組編寫的《中國曆代自然災害及曆代盛世農業政策資料》(農業出版社1988年版),采用漢至元代的正史材料、明清實錄等資料,對各代自然災害進行統計。該書與陳高傭先生的《中國曆代天災人禍表》相比,各有特點,可互相補充,對比使用。宋正海等編寫的《中國古代重大自然災害和異常年表總集》(廣東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頗具特色,主要從地方誌和正史等文獻中搜集史料,但限於體例記錄的材料不甚詳細與全麵。張波等編寫的《中國農業自然災害史料集》(陝西科學技術出版社1994年版)是另一部規模較大的災害資料集,共收集遠古至清末的農業自然災害十多種計80餘萬字。該書較為嚴格地把農業自然災害分為水、旱、風、雹、雪、霜、低溫類7種農業氣象災害,還有蝗災、蟲災、鼠獸鳥害、畜疫4種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沙塵暴、水土流失2種農業環境災害。此外,還把記載不明確的災害諸如饑、荒、賑災另列一章。其分類較為明確,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高文學主編的《中國自然災害史》(地震出版社1997年版)係統而具體地記述了我國各個曆史時期氣象、洪水、海洋、地震、地質、農、林等自然災害的概況,曆史發展、典型災例及自然災害的研究、防禦和救助等史料,並對我國自然災害的特點、規律、對社會的影響及曆史減災經驗教訓進行了綜合研究和總結。宋正海等編著的《中國古代自然災異相關性年表總匯》(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將我國古代的自然災害分為地象、氣象、水象、動物象、植物象、人體象等6種類型,其分類方法獨具特色。

  除此之外,各省編寫的地方災害史料集也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主要有趙傳集主編的《山東曆代自然災害誌》(山東省農業科學院情報所1980年版)、貴州圖書館編寫的《貴州曆代自然災害年表》(貴州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湖南省氣象局氣候資料室編寫發行的《湖南省氣候災害史料(公元前611年至1949年)》(1982年版)、河南省水文總站編寫的《河南省曆代旱澇等水文氣候史料(包括旱、澇、蝗、風、雹、霜、大雪、寒、暑)》(1982年版)、河北省旱澇預報課題組編寫的《海河流域曆代自然災害史料》(氣象出版社1985年版)、河北省滄州地區植物保護站編寫的《河北曆代蝗災誌》(1985年版)、張傑主編的《山西自然災害史年表》(山西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1989年版)、浙江省地方誌辦公室編寫的《浙江災異簡誌》(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廣東省文史研究館編寫的《廣東省自然災害史料》(廣東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等。

  二、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著作

  關於災害方麵的論著主要有鄧拓先生的《中國救荒史》(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該書較早地對我國曆代自然災害的次數與頻率進行了係統統計,是近現代我國救荒史研究的開山之作,對後來的災害史研究影響極大。袁林的《西北災荒史》(甘肅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雖是一部地域性災害研究著作,但其所引資料豐富,而且論述具體、深刻,具有很強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趙明奇等編著的《徐州自然災害史》(氣象出版社1994年版)是另一部地方災害史研究的力作。鄒逸麟主編的《黃淮海平原曆史地理》(安徽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雖然收錄的史料不甚全麵和具體,但其參考價值極大。邱國珍編寫的《三千年天災》(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以較為通俗的筆法記述了中國古代從遠古到清代的自然災害和防災救災的曆史事實。雖然敘述方法比較簡單,但其記載的線索比較明晰,因此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1998年,張劍光出版了48萬字的《三千年疫情》(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是目前唯一的關於中國疫病史的通論性著作。其中第7部分對明代的疫情概況、救療舉措、疫病後果、某些重要的疫情以及醫家與疫病關係等問題做了論述。孟昭華編著的《中國災荒史記》(中國社會出版社1999年版)一書,論述各代發生的各種自然災害,羅列了具體的災害史料,該書重點闡述各代具體的救荒措施,史料豐富且集中。高建國編寫的《中國減災史話》(大象出版社1999年版)是一部以通俗筆法記述中國自然災害曆史的著作,具有很強的可讀性。另外,王玉德、張全明等編著的《中國五千年生態文化》(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一書雖不是災害史專著,但其中的《中國曆代災害與生態文化》一章也對古代自然災害論述頗多,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周致元編著的《明代荒政文獻研究》(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一書通過對明代11部荒政文獻的研究,總結出明代的一些救荒思想以及當時的備荒製度和救荒製度建設的一些情況,對於當今的救災工作具有重大的借鑒意義。

  三、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綜合性研究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編寫的《中國近八十年明史論著目錄》(江蘇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一書,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論文在20世紀前80年幾為空白,80年代以來學者對此問題的關注度不斷加大,研究成果也逐漸增多。

  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綜合性研究有陳關龍、高帆在《中國農史》1991年第4期發表的《明代農業自然災害之透視》。該文對明代農業災害的狀況從時、空上做了統計分析,揭示了災害的特征與成因,並認為明代社會中後期遇到了以旱、蝗害為主體的、高頻次、高速率、大幅度的農業自然災害的挑戰。這種穿透力甚強的農業災害呈現出普遍性、不規則的周期性、複雜性、伴生性、積累性諸特征。造成這種災害頻繁的直接原因是氣候的變遷與反常,而災害之加劇是由屯墾、圍湖、濫伐等致使生態平衡受到破壞的行為所引起的。另外,水利失修、吏政腐敗、庶民地主的衰落使得禦災能力減弱,也是因災為害的重要原因之一。桂慕文在《中國農史》1997年第3期發表的《中國古代自然災害史概說》一文對我國古代各朝的災害狀況進行了概括,認為宋(遼金)元明清時期四大主災肆虐,其餘六災不輕。馬雪芹在《中國曆史地理論叢》1998年第1期發表的《明清河南自然災害研究》一文從旱、澇、蝗、鹽堿、風、沙、雹、震等幾個方麵分析了明清時期河南省自然災害的發生情況、主要原因及所采取的對策,並認為森林植被的破壞和水利事業的衰落是造成當時自然災害頻繁的主要原因,今日仍應引起注意。而當時人們所采取的諸多對策今日仍有現實意義。王雙懷於《地理研究》1999年第2期發表的《明代華南的自然災害及其時空特征》在大量整理明代華南災害資料的基礎上,著重論述了明代華南自然災害的時空特征。其時間分布很不平衡;明代前期災害發生的頻率相對較低;中期各種災害逐漸增多,呈現出複雜性和嚴重性;後期災害有所減少,但災情仍較為嚴重。自然災害的空間分布也不平衡:福建災害最多,集中發生在福州、漳州、泉州等府;廣東災害次之,主要分布在廣州、潮州、肇慶、瓊州等府;廣西災害相對較少,但太平、梧州、柳州等府也常受災。這種情況的出現,與明代華南各地的自然條件有關,與各地的社會狀況也有一定的關係。何孝榮在《西南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6期發表的《明代北京地區自然災害研究》一文認為明代北京地區發生的自然災害包括水災、旱災、雹災、風災、地震、蝗災、瘟疫等,自然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分布地域廣,密度大。頻發的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公共工程、民眾生活乃至生命以及社會治安、社會秩序造成嚴重破壞和危害。一定意義上說,明末頻發而嚴重的自然災害導致了明朝滅亡。明代北京地區自然災害頻發而嚴重,與北京地區所處地理位置及大氣環流、地形及河流分布,當時北半球處於小冰期以及北京地區長期以來不合理開發自然資源、自然環境惡化均有一定關係。對北京地區的自然災害,由明朝中央政府直接領導,設倉、治水、捕蝗以備災,祈禱、修省以祛災,蠲免、賑濟以救災,其措施完備、賑恤豐優均為外省、外府所不及。

  四、關於明代水災和旱災的研究

  水災和旱災是我國古代乃至現今發生次數和危害最為嚴重的自然災害,明代也是如此,因此關於明代水災和旱災的研究成果相當多。將明代水災和旱災放在一起研究的論文有張國雄在《中國農史》1987年第4期發表的《明代江漢平原水旱災害的變化與垸田經濟的關係》。該文認為江漢平原“旱少而澇多”的特點,在明代已經表現出來,水災是對垸田經濟破壞最大的自然災害。夏秋兩季是江漢平原水旱災害的高發期。旱災在隆慶以前,增加較多;此後,發災次數大減。而水災則自明初洪武年間至明末崇禎年間有一個由平緩而加劇的持續發展過程。成化至嘉靖年間,水災由此前的局部現象,演變為一個引起全區域普遍關注的大問題。自嘉靖後,水災越演越烈,造成明後期垸田經濟發展停滯,江漢平原出現了自南宋興起垸田以來的第一次經濟危機。衷海燕在《撫州師專學報》1999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時期江西水旱災害與疫病流行》一文力圖從江西的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明清時期來考察江西的水旱災害及其由水旱災害導致的直接嚴重後果——疫病的廣泛流行,從而說明人與生態環境的關係,人地關係問題對曆史發展的影響。張正明、張梅梅在《晉陽學刊》2003年第1期發表的《明清時期山西的旱澇等災害》一文將明代到清代道光二十年(1368~1840年)期間,山西全省性旱澇及相應的農業收成關係按年列成表格,其中在明代的276年中,有大旱44次,平均每6年一次。張崇旺在《中國農史》2006年第1期發表的《試論明清江淮地區的水旱災害與農業耕作的變遷》一文以災害社會經濟史的視角,對明清時期江淮地區的水旱災害與農業耕作關係做了深入探討。頻發的水旱災害不僅造成了江淮大量耕地的喪失和可耕地地力的下降,從而嚴重阻礙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還造成了江淮一些地區傳統優勢種植農業的衰退以及一些地區耕作製度的逆轉。顧宏義在《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舒城地區水旱災害及其成因》一文認為明清時期舒城地區的自然災害以水旱災害為主,以後期多於前期、水旱災害交替出現為特色,並造成了嚴重的危害。除了氣候和地理環境等因素外,過度開墾山嶺、無序修築水壩、圩堰所造成的嚴重的水土流失、河道淤塞也是導致水旱災害發生的重要方麵。吳媛媛在《古今農業》2007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徽州的水旱災害與糧食種植》認為水旱災害是徽州地區發生最為頻繁的災害種類,文章通過對水旱災害與環境變遷的關係,地理環境、種植時令與種植結構的總結以及當地長期以來針對水旱災害的種植結構與耕作製度的調適措施的總結與分析,對明清以來徽州地區災害與社會的關係進行了積極探索。

  關於明代水災的研究有傅玉璋在《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1期發表的《明代安徽、江蘇地區的水災與賑濟》。該文將明代南直隸地區(今安徽、江蘇)水災的特點和嚴重性進行總結,認為明代這一地區水災的特點有地區廣、連續發生、多種自然災害交叉降臨等。王日根在《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蘇北水災原因初探》一文首先對明清時期水災的情況進行概述,接著對水災原因進行總結,認為除了氣候因素外,明清時期黃河的變遷,洶湧澎湃的黃河,自青海省起流經我國西北的黃土高原,而明代森林砍伐卻無節度,水土流失嚴重等也是重要原因。王均在《地理研究》1995年第3期發表的《黃河南徙期間淮河流域水災研究與製圖》一文以曆史洪澇潮災史料為依據,分析了在黃河南徙入淮期間淮河流域的洪澇潮災情況,著重闡述了明清時期人類治河及漕運活動對淮河流域水災的多方麵作用。對曆史自然災害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認識,並根據史料描述和統計結果做出多種類型的曆史水災地圖。王蕾在《中南民族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時期江漢平原水患與城鎮發展》一文認為明清時期,江漢平原上的城鎮伴隨著農業的發展,憑借交通優勢迅速地發展起來,它們在促進商業發展,溝通內外聯係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這一時期嚴重的水患又深刻地製約著這些城鎮的繁榮。它破壞了城鎮的建設,削弱了城鎮功能的發揮。治理水患成為當時和後世人們努力解決的重要問題。張紅安在《淮陰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6期發表的《明清以來蘇北水患與水利探析》一文認為自黃河奪淮,蘇北淪為“黃泛區”、“洪水走廊”。頻仍的水災摧毀了蘇北農業經濟,使生存環境惡化,這是導致蘇北落後的一個重要因素。明清、民國政府從不同認識層麵治理蘇北水患。但時代及自身的局限使之無法進行根治。建國50年,蘇北水患得到前所未有的有效治理,水利事業獲得長足發展。但其中也經曆了曲折。

  左鵬、張修桂在《複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6期發表的《明清時期水患江漢社會人地關係》一文指出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水災是江湖自然演變與人類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它既為人們提供了開荒墾田的淤地,也因此引發了種種社會矛盾與衝突,並促進了賦役製度的變革;作為一種禦患措施,堤垸的修守製度雖然經曆了由自修到協修再到自修的演變,但因其單一化而使江漢地區的人地關係日趨惡化。林光浩在《常德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2期發表的《略論漢壽明清時代的水患》一文認為漢壽宋元以前水災並不多,明清時期泛濫成災。究其原因,除漢壽地處洞庭湖盆最低窪地帶,沅水水流量、降雨量極為充沛等自然因素外,主要是因為植被的破壞、水土的流失和荊江的虎渡、藕池、鬆滋三口此時期衝成以及明清大規模的圍湖築垸等人為因素造成。馬雪芹在《江海學刊》2001年第5期發表的《明清黃河水患與下遊地區的生態環境變遷》一文從四個方麵對明清時期黃河水患的發生情況、原因、後果,對未來黃河形勢的展望進行論述分析,認為明清時期黃河水患嚴重的原因主要是當時黃河中遊流域黃土高原地區的森林草原植被遭到毀滅性的破壞,造成嚴重水土流失,使中遊支流挾帶泥沙驟然增多所致。而水患嚴重又使下遊地區的自然環境受到嚴重破壞,極大地影響了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文章對近幾年來黃河斷流問題進行了分析,認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改變這種現狀,黃河的重新改道或是在地球上消失都將不再是危言聳聽。文廷海在《四川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1期發表的《明清時期嘉陵江流域洪災研究》一文主要論述明清時期嘉陵江流域的洪水災害。從文獻統計看,清代洪災發生的次數大大超過明代,說明洪災對人類的危害越來越強烈。文中分析了嘉陵江流域洪災具有普遍性、頻繁性、季節性、破壞性、複合性的特點。指出氣候、地理、人為活動等為嘉陵江流域洪災的成因。人們在防治洪災時采取的災前、災中、災後的各種措施,為減輕洪災損失和災後的重建提供了有利條件。張文安、高偉潔在《中州今古》2003年第3期發表的《管窺明清時期鄭州水患》一文認為明清時期,鄭州地區水患嚴重。滔滔的洪水不僅吞噬了無數人的生命財產,而且嚴重製約、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肆虐的洪澇災害迫使明清政府采取了一係列的防水措施。這些努力總體上是失敗的。但其中一些方法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劉錫濤、陳雅妍在《福建地理》2004年第1期發表的《福建明代水災的時空分布》一文認為在明代福建的自然災害中,水災的危害性和嚴重性居首位,它對當時社會的發展造成了極大的破壞。本文通過對大量曆史資料的整理和研究,試圖理清明代福建水災的基本情況,概括出水災發生的時空特點。

  周致元在《史學集刊》2005年第2期發表的《明代東南地區的海潮災害》一文認為海潮災害是古往今來危害人類生命和財產安全的主要災害之一。明代我國東南地區是海潮災害頻發的地區。海潮災害主要是由台風引起的,多發生在陽曆的6月至11月間;和一般的水災相比,海潮災害具有突發性和狂暴性的特點,因而更容易造成大的危害。明代海潮災害不僅吞噬大量生靈,還淹沒農田,衝毀房舍,毀壞鹽場,造成極大的財產損失。明代對海潮災害的救治和防範措施有賑災、蠲免和加固海塘以及僉補灶丁等。張慧芝在《中國地方誌》2005年第6期發表的《從地方誌看明清時期瀟河河道遷徙的原因》一文認為瀟河是汾河的第二大支流,其流域是晉中重要的經濟區域。明清時期瀟河流域水災害漸重,其中下遊河道頻繁遷徙是新出現的災害特征。由於流域較小,正史記載不詳,該文以地方誌為主要材料,從災害學角度探究河道遷徙的主要原因。李健在《甘肅農業》2006年第11期發表的《明代雲南地區水災問題初探》一文認為明代雲南水災發生的比較多,該文從史料的搜集整理出發,分析明代雲南水災發生的基本特征。認為水災主要由強降雨造成,在時空分布上,雲南水災有其獨特特點,但其結果仍給雲南各族人民帶來了生命和財產的損失。但總體說來,雲南的水災不多,持續時間也不長,造成的影響也有限。因此,明代雲南水災並不十分嚴重。盧勇、王思明、郭華在《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黃淮造陸與蘇北災害關係研究》一文認為明清時期,黃河奪淮經由蘇北入海,在口外迅速造陸,至1855年北徙時止共造陸10000平方公裏以上,河口更是向海推進了90公裏。黃河造陸與蘇北災害發生關係密切,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一是提高了河湖決溢的幾率,黃河水災頻發;二是導致了沿海潮災的顯著增加;三是對當地土質產生了深遠影響,鹽堿化嚴重,地力下降,種植製度也被迫改變。

  關於明代旱災的研究以竺可楨先生最早,1925年6月,他在《史地學報》第3卷第4期上發表《中國曆史上的旱災》。唐錫仁、薄樹人在《地理學報》1962年第1期發表的《河北省明清時期幹旱情況的分析》。該文通過對明清時期河北省旱災史料的分析,指出河北省在公元1368~1900年的532年中共有379年發生了幹旱,每隔1.4年有一次。此外還對明清時期河北省旱災的旱災等級、旱災分區及受旱季節等方麵作出了自己見解。蕭廷奎在《地理學報》1962年第4期發表的《關於“河北省明清時期幹旱情況的分析”一文的商榷意見》一文在充分肯定唐錫仁、薄樹人二先生的研究成果基礎之上,在資料的搜集與運用問題、幹旱指標與幹旱等極的確定問題、全省性幹旱在空間上的標準問題、不同朝代不同時期政區析置合並的統計方法問題、研究幹旱以“年”為時間的統計單位問題、成果檢驗問題等方麵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見解。樊誌民、馮風在《中國農史》1988年第1期發表的《關於曆史上的旱災與農業問題研究》一文對各個曆史時期旱災對農業的製約問題作出了表述,並認為農業受製於自然,幹旱為其製約因子之一。北方農耕,就是在此製約中發展起來的。楊誌榮、張萬敏在《災害學》於1994年第2期發表的《湖南省曆史旱災時空分布規律》一文綜合考慮氣候條件、下墊麵條件、史料記載的均一性等因素,將湖南省劃分為10個研究區;根據湖南省氣候史料記載,采用區內平均等級,描繪了全省10個區旱災的時間序列,並據此探討了全省各曆史時期旱災的時空分布規律。袁嘉祖在《河北林果研究》2000年第4期發表的《近600年來我國北方的主要旱災》一文指出,從15至19世紀,我國共發生旱災15次,其中特大旱災5次,大旱災10次。在這15次旱災中有9次發生在明代。楊鵬程在《湖南工程學院學報》2002年第4期發表的《古代湖南旱災研究(至1644年)》一文認為古代湖南旱災發生的頻率呈加快趨勢,明代以前旱災危害大於水災,從明代開始水災的危害開始超過旱災。旱災造成農作物減產或絕收,引發饑荒、死亡和其他災害。譚徐明在《防災減災工程學報》2003年第2期發表的《近500年我國特大旱災的研究》一文基於我國近500年曆史旱災資料,對其中持續特大幹旱及旱災個案進行了分析,並對其規律進行了探討。他指出幹旱雖是常見的氣候現象,但若是大範圍、全流域乃至多個流域的持續幹旱,則會釀成大災。

  如明崇禎年間的持續數年的特大旱災造成了水源和糧食的極度消耗,自然災害導致了經濟的全麵崩潰,最終導致了朝代的更迭。該文以史為鑒,對我國現代麵臨的嚴峻的幹旱缺水的形勢進行了分析和預剛,進而提出應將防範的重點集中在對社會影響極大的特大旱災上,並且應當針對重旱、極旱的減災對策及早研究和部署,行動越早就越主動。李明誌、袁嘉祖在《北京林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3期《近600年來我國的旱災與瘟疫》一文根據有關曆史文獻、氣象資料、報表和地方誌的統計結果,15~19世紀,全國共發生旱災15次,總曆時49年,其中14次有瘟疫伴生。北方旱災14次,13次有瘟疫伴生;南方旱災7次,均有瘟疫伴生,有6次南北同旱。向安強、賈兵強在《農業考古》2005年第3期發表的《略論明清以來河南旱災》一文對明清河南的旱災進行論述,概括出明清河南的旱災的特征,並對旱災的原因進行總結,還認為,研究明清以來河南旱災的發生、特點以及成因,對減輕或避免災害所帶來的損失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促進河南農業可持續發展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張偉兵、史春生在《氣象與減災研究》2007第1期發表的《區域場次特大旱災劃分標準與界定——以明清以來的山西省為例》一文基於方誌、清宮檔案、民國報刊以及當代的水利、農業和氣象資料,以明清以來的山西省為研究對象,探討了省區性旱災等級劃分方法,即以縣級政區為基本分析單元,采用自下而上的等級劃分方法。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場次特大旱災的概念,探討了場次特大旱災的劃分標準,同時對明清以來山西省的場次特大旱災時限進行了界定。研究發現,明清至2000年,山西省共發生過6場場次特大旱災,且平均每3年就有2年發生旱災。其中特大旱災年12年,大旱災年50年,中等旱災年114年,一般旱災年214年。

  五、關於明代蟲災的研究

  關於明代的蟲災研究,以陳家祥寫成於1928年的《中國文獻中關於蝗災之記載》為最早。陸人驥在《農業考古》1986年第1期發表的《中國曆代蝗災的初步研究——開明版〈二十五史〉中蝗災記錄的分析》一文以《二十五史》中的蝗災記錄為研究主體,統計出各代的蝗災發生次數,論述了蝗災為禍的特征與危害。鄭雲飛在《中國農史》1990年第4期發表的《中國曆史上的蝗災分析》一文對文獻材料進行細致的歸類分析,並繪有多種圖表來論證蝗蝻、蝗災的高峰期在農曆六月至八月之間,旱災與蝗災的發生密切相關,總結出蝗蟲的遷飛是由山東、河南、淮北等地北上或南下。作者以史為本,在研究中結合現代生物學等多學科知識,運用了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如統計方法等,這正是上世紀80年代以來學者在災害學研究上進入一個綜合、全麵研究階段的反映。倪根金在《曆史教學》1998年第6期發表的《曆代蝗災及治蝗述要》,利用正史、農書、筆記等資料,論述了中國古代蝗災危害、治蝗思想及其措施,並提出了一些新見解。吳滔在《農業考古》2000年第3期發表的《明清時期蟲災考述》一文指出明清時期,為害農作物的害蟲種類多、分布廣、繁殖快、數量大,常常給農作物造成嚴重的危害。馬萬明在《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防治蝗災的對策》一文認為我國的蝗災曆史悠久,尤其是明清時期蝗災不但空間分布廣,而且災情嚴重,因此明清時期防治蝗災的對策多種多樣。如發動群眾根治蝗蟲滋生地,農業防治法、生物防治法、人工防治法、法規治蝗法等等,還注意化害為利。總之這些對今天防災治災仍有參考價值。施和金在《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發表的《論中國曆史上的蝗災及其社會影響》一文指出中國曆史上曾發生過多次蝗災,其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今河北、河南、山東三省,陝西、山西、江蘇、安徽、湖北等省也有較多的分布。這些蝗災不但對曆代的農業生產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而且引發了眾多的饑荒、疾疫乃至社會大動亂。在蝗災的防治上,中國古代一直存在著科學與迷信的鬥爭;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科學知識的普及,科學逐漸戰勝了迷信。遊修齡在《尋根》2002年第4期發表的《中國蝗災曆史和治蝗觀》中,根據周堯的研究成果,對曆代蝗災記錄重新統計。文章還從現代生態學的角度分析了曆史上先進的治蝗法。陳業新在《中國曆史地理論叢》2005年第2輯發表的《近五百年來淮河中遊地區蝗災初探》一文以淮河流域中遊皖北地區近20個州縣為對象,對明至民國時期計500餘年的蝗災發生次數、時空分布、原因等基本情況進行了初步的探討。認為流域中遊地區最近500年來的蝗災無論是在時間序列上,還是在空間地域的分布上,都有顯著的不均衡特征,沒有所謂的周期性或韻律性現象。首先在時序上,存在幾個蝗災相對多發期和少發期相間的情況。其次在空間方麵,大規模的蝗災較為稀少,而以局部地區規模的災害為多;中遊下段地區的蝗災次數多於其上段地區的災次。該地區蝗災的發生,與黃河長期奪淮造成的水文變遷、水旱災害疊發等生態環境和土地利用規模、方式等社會經濟的負向變化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六、關於明代地震災害的研究

  關於明代地震的研究,有賀明靜在《地震研究》1986年第4期發表的《華縣大地震與斷裂活動》。該文指出1556年在陝西省渭河盆地東部發生的華縣8級大地震的震中區內,有兩條規模很大的斷裂帶:一是華山山脈北麓大斷裂;另一條我們稱為“渭華大斷裂”,該文根據實地調查結果與曆史資料探討華縣大地震與斷裂構造的關係。季同仁、季愛東在《山西地震》1994年第3期發表的《山東曆史地震震害特點之研究》一文研究了山東省自公元前70年以來的地震災害情況,指出山東震災的主要特點是強度大、頻度低、人員傷亡慘重、建築物破壞嚴重、地震造成的地形變化類型多種多樣。該文分析了與地震災害有關的因素,敘述了地震災害的社會影響。程謙恭、胡廣韜、肖榮久在《西安地質學院學報》1995年第4期發表的《中國近五千年來地質災害事件群發周期初步研究》一文指出中國近五千年來山崩滑坡地裂等地質災害事件存在著多種時間尺度的群發期。最顯著的群發期出現在中國黃帝、夏代、殷代、周代、西漢、東漢、西晉、元代、明清、清末時期。近800起災害事件時間序列譜分析表明,多尺度群發周期序列為1380、600、288、162、118、72、61、31、24、20、15、11年,具有可公度性和對數螺線性,並且與冰川泥石流、火山爆發、隕石墜落等周期序列相近,與地球運動周期、氣候旋回、地質旋回一致。秦小光在《地殼形變與地震》1997年第3期發表的《關中盆地曆史地震時序規律研究》一文利用陝西省的曆史地震記錄,對關中盆地的曆史地震時序規律進行了分析,揭示出關中盆地具有約570年平靜期和240年活動期交替出現的規律,現在正處於第三平靜期。對1481~1720年第三活動期的曆史地震分析表明,存在著地震叢集性規律,每個次級活動期曆時約6年,次級活動期具有前震能量逐漸加強與餘震能量減弱的能量釋放規律,也具有大震活動期之前低能量釋放的能量積聚規律。這為了解當前的地震形勢提供了一種模式。

  周可興、王誌蓮在《災害學》1998年第3期發表的《1556年華縣大地震前的大旱災分析》一文簡述了1556年發生在陝西華縣大地震概況和大震前小震活動異常平靜的事實,分析討論了大震前的大旱災及其物理機製,強調指出重視研究大震前的大旱問題,對當前的防震減災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賀樹德在《北京社會科學》2001年第4期發表的《1511年北京·霸縣地震研究——兼駁“河北靜海一帶地震說”》一文指出1511年北京·霸縣(舊稱霸州)等地發生了地震,這是北京曆史上比較重要的曆史地震之一。20世紀70年代以來,有人提出這次地震是“河北地震”,說地震震中位置在“河北靜海一帶”(北緯39°,東經117°)。有人說震中位置不易確定。該文擬將此次地震的震中位置、震級、烈度以及地震破壞範圍和影響範圍做一探討,進行比較研究,還其本來的曆史麵貌。李小村、危福泉在《福建地震》2004年第4期發表的《探1604年泉州海外8級大震發生時的明朝社會背景以及人員損失情況》一文指出1604年泉州海外8級大震的發生離今天400多年了,該文介紹了當時的社會環境和震感情況,並首次研究了當時人口狀況,探討了可能的人員傷亡情況。江在雄在《四川地震》2005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西昌三次地震救助措施及社會影響》一文記述了西昌地區1489年、1536年和1850年地震災害,分別對每次地震救助措施進行了研究整理、歸納和介紹。在此基礎上,對影響社會的幾種有關地震傳說進行了研究考證和澄清。王衛東、張永誌等在《內陸地震》2007年第1期發表的《華縣8級大地震的深部地球介質背景》一文從渭河斷陷盆地的地殼速度場、介質品質因子等地球物理場的分布探討了華縣大地震的深部地球介質背景。結果表明,華縣8級大地震震中位於高Q值區和低Q值區的過渡帶上,其孕震區是地殼內的高Q值低速區,該地震的孕育與地殼內的低速高導層、地幔上隆、孕震區內的斷層及微裂隙中流體的存在與作用是密切相關的。

  七、關於明代疫病災害的研究

  疫病是明代災害史研究的一個重點,近年來成果頗多,其中較有影響的有梁其姿的《明清預防天花措施之演變》(陶希聖九秩榮慶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國史釋論——陶希聖九秩榮慶祝壽論文集》,食貨出版社,1987年)。該文在範行準己有研究的基礎上,立足技術與社會的關係,對明代中後期至清代的人痘接種、清政府的防痘政策、牛痘的傳入中國等問題做了論述,認為,“18世紀下半期,民間對種痘法的普遍肯定,來自種痘術本身的改良與發展,以及清廷采用種痘法所帶來的宣傳效果,同時也為稍後從西方傳入的牛痘接種法鋪好了路”,“明清時期的中國社會,對新事物,有相當程度的開放性,至少不低於同期的西方”,“社會方麵的因素,即所謂中國社會的保守性、官僚結構的阻礙性等站不住腳的說法,並不能解釋科技在中國發展的緩慢”。楊儉、潘鳳英在《災害學》1994年第3期發表的《我國秦至清末的疫病災害研究》一文根據《中國曆代天災人禍表》中疫病的文字記載,統計出各個曆史時期疫病發生時間(季節)、頻數及其與旱、澇(水)、地震、戰爭等災難事件的關係,進而推測曆史時期疫病所包含的急性傳染病。統計發生周期,證實疫病周期與太陽、太陽係活動規律有明顯的相關性。蔣竹山在《大陸雜誌》1995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華南地區有關麻風病的民間療法》一文探討了明清華南地區有關麻風病的民間療法,認為明清時期雖然醫家對麻風病的認知和治療方式較前代已有明顯的發展,但整體來說,這些醫療觀念仍不夠普遍,民間最常見的辦法是“以毒攻毒”的烏梢蛇酒治療法,而盛行於兩廣的“過癩”習俗則影響到了正統醫家對麻風病治療法的改進。蔣文明在《遼寧中醫雜誌》1995年第5期發表的《論明清時期瘟疫病的治療特色》一文認為明清時期是瘟疫學說發展成熟時期,瘟疫病相當於現代醫學的烈性傳染病。該文從尋找針對病因病機的特效藥,病位用藥,采用清下祛邪,製定專方,亦采用養陰清熱潤燥法等方麵論述了對瘟疫病的辨治特色。梅莉、晏昌貴在《湖北大學學報》1996年第5期發表的《關於明代傳染病的初步考察》一文初步考察了明代的傳染病,認為明代南方疫病明顯多於北方,其中“以瘟疫為最多,痢疾、傷寒、瘧疾較為嚴重,鼠疫也有大麵積的流行”,並分析了影響疫病地理分布的原因。

  曹樹基在《曆史研究》1997年第1期發表的《鼠疫流行與華北社會變遷(1580~1644)》一文認為明末流行的瘟疫為鼠疫,華北的兩次鼠疫流行造成了1000萬人口死於非命,並探討了明末華北社會經曆的大動蕩及大變革與鼠疫流行的關係,認為明王朝是在天災、民變和鼠疫的共同作用下滅亡的。梅莉、晏昌貴、龔勝生在《中國曆史地理論叢》1997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中國瘴病分布與變遷》一文指出,雲南與廣西為明清瘴病流行的嚴重區,貴州和廣東為流行區,湖廣、四川等地為局部及零星分布地,並就瘴病的變遷與經濟開發的關係做了探討。孔潮麗在《安徽史學》2002年第4期發表的《1588~1589年瘟疫流行與徽州社會》一文指出1588~1589(萬曆十六~十七)年,徽州府瘟疫流行,給地方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在中央政府救疫不力的情況下,徽州社會顯示了強大的自我恢複功能,有效地控製了疫情的進一步發展。尹鈞科、於德源在《天津科技》2003年第3期發表的《北京曆史上的瘟疫及其經驗教訓》一文列舉了從金至清,北京曆史上的重要瘟疫災害並從中得出重要經驗教訓。龔勝生在《華中師範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3年第3期發表的《湖北瘟疫災害的時空分布規律:770BC~AD1911》一文認為瘟疫災害是由傳染病大規模流行對人類健康和生命構成直接危害的頂級災害。770BC~AD1911間,湖北至少有136年發生過疫災,其中15~19世紀和3~5世紀為疫災高峰期,總體上疫災頻度具有長期上升的趨勢,這與曆史時期中國氣候的趨幹趨冷和湖北人口的日趨稠密有密切關係。AD1000以前,湖北的疫災主要分布在荊州至襄樊一線,AD1000以後則主要分布在安陸至沔陽一線以東,整個曆史時期疫災重心表現出由西向東遷移的趨勢,鄂東地區是疫災的主要流行區。

  王玉興在《天津中醫學院學報》2003年第3、4期發表的《中國古代疫情年表(公元前674年~公元1911年)》一文充分整理我國古代的重大疫病資料,其中記載明代瘟疫39次,對研究明代疫病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淺川在《學海》2003年第4期發表的《萬曆年間華北地區鼠疫流行存疑》一文認為明代萬曆年間,華北地區發生了大範圍的瘟疫。對於這次瘟疫,曹樹基認為是鼠疫,該文就此論點提出幾點存疑。這次瘟疫,其時稱為大頭瘟。對於大頭瘟,古今學者多有論述。至於大頭瘟屬於現代醫學何種疾疫,目前學界並沒有取得一致認識。因此曹文對萬曆年間華北地區瘟疫的論證不夠充分,尚需深論。龔勝生在《地理學報》2003年第6期發表的《中國疫災的時空分布變遷規律》一文認為中國曆史上是一個多疫災的國度,在770BC~AD1911年間,平均每四年就有一年發生疫災。中國疫災變化與氣候變化關係密切,寒冷期和為疫災頻繁期,溫暖期和為疫災稀少期,氣候越寒冷,疫災越頻繁,寒冷期越長,疫災頻繁期也越長;3~6世紀的魏晉南北朝寒冷期形成了第一個疫災高峰,14~19世紀的明清小冰期形成了第二個疫災高峰;三千多年來,隨著氣候的趨幹趨冷,中國疫災頻度也呈長期上升趨勢。中國疫災分布的總體特征是城市重於鄉村,京畿地區、人口稠密地區、自然疫源地區、自然災害頻發區為疫災多發區。區域開發過程和地表人文化過程對疫災分布變遷趨勢有重大影響,三千多年來,中國疫災分布區域有從黃河中下遊向外擴展的趨勢,重心區域有由北向南、由東向西遷移的趨勢。梁峻在《中國中醫藥》2003年第8期發表的《遼至明清防疫概覽》一文對遼至明清防疫措施進行了總結。

  其中指出明代防疫措施有頒方賜藥、埋葬屍骨預防流行病發生、施散醫藥、減免稅糧等。王玉德在《江漢論壇》2003年第9期發表的《試論中國古代的疫情與對策》一文認為中國古代十分重視對疫情的記錄,先哲猜測疫情與季節、飛禽有關,認為疫疾是一種“戾氣”,提出了防疫的思想,並采取了一係列積極的防疫對策。這些對於我們當代的防疫是有啟示的。閔宗殿在《學術研究》2003年第10期發表的《明清時期東南地區疫情研究》一文認為在曆史上,東南地區是疫病的多發區。明清時期東南地區疫情十分嚴重,這在《明史》、《清史稿》中都有記載,但《明史》、《清史稿》對此記載不詳,頗多疏漏。為了弄清這個問題,作者查閱了東南地區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福建五省一市的方誌,就東南地區的疫情、疫病的種類、疫病爆發的相關因素及疫病的社會影響等問題做了初步考察、分析和探討,從而彌補了正史對這方麵記載的不足。喻嶸、黃愛群在《湖南中醫學院學報》2004年第3期發表《我國曆代疫病流行及防範述略》一文對我國曆代疫病及疫災概況進行論述,並且對曆代疫病成因進行分析以及對曆代疫災控製與防範的經驗進行總結。孫關龍在《地域研究與開發》2004年第6期發表的《中國曆史大疫的時空分布及其規律研究》一文從甲骨文、二十五史、十三經、古醫書、筆記和雜錄、地方誌、類書中,獲取了中國曆史大疫385條(公元前13世紀至1911年)。進而,對385條疫情的烈度進行定量分級,分析中國曆史大疫的時間分布、空間分布,並提出了一些規律性見解:在曆史上中國是大疫頻繁發生的國家;3000多年大疫史上有兩個活躍期(公元2~3世紀、16~19世紀),且有愈後愈多之勢,從百年一遇,到數十年一遇、數年一遇;東部多,西部少,以長江中下遊和黃河中下遊地區為最甚;存在著災害鏈,有旱—疫、澇—疫、饑—疫等10多種災害鏈。林汀水在《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5年第1期發表的《明清福建的疫癘》一文認為明清福建的疫癘很多,但誌書記載甚簡,大多隻謂“疫”或“大疫”。該文著重資料方麵的搜集,以供人們深入研究作為參考。張麗芬在《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5期發表的《明代山西疫災特點及救療措施述略》一文認為明代疫災之重僅次於清代。山西在明代共發生37次疫災,平均每7.46年就出現一次,而且地域廣,規模大,此起彼伏,首尾相接,對社會生產、人民生活造成極大破壞。其特點為:疫災集中發生在明朝中後期,尤其是嘉靖、萬曆、崇禎三朝;疫災與其他自然災害同時發生;戰爭誘發疫病等。麵對疫災的發生,朝廷采取了蠲免稅糧田租、發帑賑濟、施醫送藥、祈神驅疫等措施,民間力量則通過聘醫送藥、捐贈棺木、掩埋屍骨等方式積極救災,擴大了救災麵,彌補了官方救災的不足。張麗芬在《忻州師範學院學報》2005年第6期發表的《明代華北瘟疫成因探析》一文認為瘟疫是對多種傳染病的總稱,有著極強的傳染性與致命性。明代華北地區曾多次出現疫病流行,尤其是明末蔓延大江南北,成為影響全國的大規模瘟疫,對明朝的政治、經濟、文化有著深遠的影響。而瘟疫的爆發流行不僅與生物因素有關,而且是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該文即從自然,社會等方麵探討明代華北瘟疫爆發的背景。翁曉紅、李麗華、肖林榕在《福建中醫學院學報》2006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時期疫病的預防思想與方法》一文對明清時期疫病的預防思想與方法進行深入的總結,對研究此方麵的學者參考價值較大。葉進在《時珍國醫國藥》2007年第9期發表的《明清醫家治療傳染病經驗淺探》一文通過整理明清醫家的相關醫著,總結出治療傳染病的主要治法有:辛涼宣透、逐穢解毒、通下和扶正救逆,並指出治療注意點,對當今中醫藥防治傳染病頗有借鑒意義。

  八、關於明代其他自然災害的研究

  關於明代其他自然災害的研究成果相對較少,關於沙塵的有王社教在《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3期發表的《曆史時期我國沙塵天氣時空分布特點及成因研究》。該文據二十四史《五行誌》和《清史稿·災異誌》的有關記載對我國曆史時期沙塵天氣發生的特點和原因進行了初步研究。從時間上看,我國沙塵天氣的發生有愈來愈頻繁的趨勢,而且程度也越來越嚴重。沙塵天氣發生的季節主要集中在春季。從空間分布上看,黃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是多發區。另外,沙塵天氣多發區域還存在著明顯的位置移動,在10世紀前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區,10世紀以後則主要集中在華北平原。曆史時期我國沙塵天氣的發生,首先是一種自然現象,但人類活動的加劇會破壞原有的地表植被,加速沙塵天氣發生的頻率,加重沙塵發生的程度。高壽仙在《北京教育學院學報》2003年第3期發表的《明代北京的沙塵天氣及其成因》一文指出近年來,北京多次受到沙塵天氣侵擾,給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帶來不利影響。為了深入了解沙塵天氣的發生規律,有必要對曆史時期的沙塵天氣狀況進行研究。作為帝製後期中國的首都,北京保存下較為係統的沙塵天氣資料,應該充分加以發掘和利用。該文對《明實錄》中的沙塵天氣記錄進行了初步整理,並簡單分析了明代北京沙塵天氣的特征和成因。張青瑤、費傑在《幹旱區研究》2004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西北、華北黃土分布區沙塵天氣統計分析》一文認為明清時期,我國北方地區沙塵天氣頻發,以較具代表性的西北、華北黃土分布地區為研究區。據《明史·五行誌》、《清史稿·災異誌》及明清各地方誌資料統計分析表明:明清時期該地區沙塵的發生主要集中在2~4月,發生頻率較高的時段為1468~1478年,1488~1498年,1548~1568年,1618~1658年,1848~1858年,1888~1908年,發生較頻繁的地區為沿沙漠分布帶。沙塵天氣的發生與氣溫、濕度成負相關,在幹冷條件下尤其突出。對典型個案進行了分析,對不同的沙塵天氣給予直觀上的描述,突出了沙塵天氣給人類生產、生活所帶來的災害性影響。關於雹災的有吳滔在《古今農業》1997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雹災概述》。該文對明清時期雹災發生的情況和規律作出概述並指出明清時期,相對於水、旱、蝗等災害,雹災無論在規模上還是在對於農業生產的破壞力方麵都遜色得多。但是,由於其發生往往都是突然降臨以致人們措手不及,窮於應付,故仍然具有相當威脅性,給人類生命財產尤其是人類賴以生存的農業生產造成一定程度危害。尹建中、劉呈慶在《山東師大學報》(自然科學版)1998年第4期發表的《山東明清時期雹災史料的初步分析》一文以方誌史料記載為依據,製定了劃分雹災程度的等級標準,揭示了明清時期山東雹災的氣候規律,探討了雹災的地域分布和季節分布,與現代情況的比較結果表明,山東明清以來雹災的氣候規律基本上是穩定的。而風災、雷擊、霜災、雪災、凍害等五種自然災害至今未見有相關研究成果。

  九、關於明代災荒救濟的研究

  關於明代的災荒救濟方麵的研究非常豐富,首先就備荒主要手段的倉儲製度來說,有楊亞非在《徐州師範學院學報》1990年2期發表的《論明代蘇鬆地區的濟農倉》。該文指出,創辦濟農倉是周忱為挽救蘇鬆地區瀕於崩潰的經濟,保證國家財政收入而在江南推行的一係列改革中的一項,它首創於宣德七年(1432年),主要用於賑濟災民和地方公共事業。不同於傳統的常平倉,其倉穀的征集除動用少量官鈔,主要通過向富人勸借、整頓田役和節省漕運開支等來實現。它不僅對蘇鬆地區的社會經濟生活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也促進了古代賑濟製度的發展。但由於不容於當時僵化、保守的中央集權政體,很快就夭亡了。陳關龍在《求索》1991年5期發表的《論明代的備荒倉儲製度》一文中認為明初的倉儲以預備倉為主,中後期起,常平倉、社倉和義倉競相興起,出現了多種備荒倉儲並存的局麵。它經曆了一個由朝廷統籌安排到社會多方設法辦理的演變過程。明代備荒倉儲製度比較完善,是集農業借貸、穩定農村社會秩序和救濟養恤為一體的社會製度。鍾永寧在《學術研究》1993年1期發表的《明代預備倉述論》一文指出明代預備倉創於洪武,衰於弘治,敗於嘉靖。倉穀來源在正統以前,以官鈔收糴為主,之後由富民捐納所代替。其用途分賑濟和借貸兩種,用於直接救荒,近似於社倉和義倉。正德之前,由鄉村的紳衿大戶管理,政府監督,正德時,改由州縣正官直接管理。顧穎在《史學集刊》1993年1期發表的《明代預備倉積糧問題初探》一文認為初期對積糧之數沒有具體規定,到弘治三年始有,嘉靖和萬曆時又有兩次較大的變通。但由於吏治的腐敗和官員的無視民瘼,使得預備倉往往徒有積穀標準而不得其實。文章還進一步提出:以一倉儲可窺一社會,一種倉儲製度的興廢與提供該製度的社會的盛衰有著必然的、緊密的、立竿見影式的聯係。鍾永寧在《學術研究》1995年2期發表的《明代江南濟農倉初探》一文側重於濟農倉的創立在賦役改革方麵的意義的分析。文章認為,濟農倉穀主要來源是耗米的主體——耗米餘米,由於耗米均征自官田和民田,並采用多征耗米以抵徭役的辦法,這樣,事實上已把部分徭役負擔分攤到了田畝上,初露了明中後期賦役改革的端倪,預示了一場賦役改革的到來。同時,它對鄉村紳富勢力的抑製和打擊,也是朝廷為加強對該地區社會控製所做的一種努力。吳滔在《中國農史》1996年第3期發表的《明代蘇鬆地區倉儲製度初探》一文對對蘇州、鬆江二府的濟農倉、預備倉、社倉、常平倉等各種倉儲名目的興革做了勾畫,指出社倉與保甲鄉約製度緊密結合是明中葉以後蘇鬆地區倉儲運營管理的一大特色,並成為控製鄉裏社會最主要的手段之一。洪璞在《中國農史》1997年第4期發表的《試論明代蘇州地方倉廩的社會調控功能》一文運用宏觀社會經濟調控理論和方法,從調控目標、調控方式、調控機製的結構和調控實施的效果等方麵對明代蘇州地方倉廩係統進行了較為全麵的考察,指出地方倉廩係統在維護地方社會經濟秩序方麵發揮著一定的作用,初步具備了社會調控的功能。段自成在《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2期發表的《明中後期社倉探析》一文指出明中後期社倉在前期社倉的基礎上有了新的發展,社倉穀本主要由民間自積,管理上散斂製度進一步健全,官府幹預明顯弱化,施行範圍遍及全國城市鄉村,在荒年救饑和鞏固明朝統治方麵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為各地備荒積穀的主渠道,具有必然性和進步性。倪根金在《廣東史誌》2002年第2期發表的《明代廣東社倉義倉考》一文從社倉義倉的建立、分布、選址、倉穀來源、管理等方麵對明代廣東社倉義倉做了全麵論述。汪火根在《湖北民族學院學報》2003年第4期發表的《明代社倉的社會功能初探》一文指出社倉本為積穀備荒所用,但在推行過程中卻與保甲鄉約、社學、宗族等相互滲透,發揮著整合社區、維護社會基層穩定的功能。

  汪火根在《龍岩師專學報》2004年第1期發表的《明代倉政與基層社會控製:以預備倉和社倉為例》一文不僅與上文有相同的結論,而且指出預備倉與社倉實力的消長,反映了官方試圖加強對基層社會的控製,而地方紳士勢力卻極力排擠,妄圖獨霸基層社會控製權的曆史態勢。崔贇在《北方論叢》2004年第5期發表的《明代的備荒倉儲》一文指出明代的備荒倉儲是對以往曆代倉儲製度的總結,從資金來源到日常管理都采取官民結合的方式。明政府十分重視倉儲製度的建立,多次頒令整頓各地倉儲。明代倉儲在災荒賑濟中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但由於各種曆史條件的限製,其弊端也很嚴重,因此,明代士人已認識到,備荒的關鍵仍在開源而非節流。唐文基在《明史研究論叢》2004年第6輯發表的《明代糧食倉儲製度研究》一文介紹了糧倉類型、儲糧來源與用途、倉儲管理製度及運行效果。

  其次,明代荒政方麵的研究主要有洪書雲在《鄭州大學學報》1987年3期發表的《明洪武年間的蠲免和賑恤》。該文指出,明太祖十分注意寬賦政策,一方麵以賑錢米和借貸等形式救濟災民,另一方麵對農村中的災貧戶實行賦稅蠲免,促進了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奠定了明王朝的基業。陳關龍在《中州學刊》1990年6期發表的《明代荒政簡論》一文認為,明代荒政可概括為勸課農桑、民食調濟和蠲賑養恤等幾個方麵。荒政在明前期取得了積極的效果,中後期,由於吏治的腐敗,實際效果大打折扣,並促發了明王朝的崩潰。顧穎的在《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3年4期《明代的賑糧初識》一文認為,賑糧是中國救荒史上持之最久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明代,它通過給散、賑貸、賑糶等形式將中央和地方籌集到的糧食,無償或有償地施諸遇荒缺糧的饑民。仁宗以前,賑糧以官倉發放為主,宣宗以後,來源日漸多樣化,官方賑災能不斷下降。文章在充分肯定這項延及有明一代的政策之同時,也指出並分析了其弊端,認為它們主要是由官吏無視民瘼、吏治不修、官僚體製僵化和地方官備荒不力等造成的。傅玉璋載於《明史散論》(黃山書社1995年版)的論文《明代安徽、江蘇地區的水災和賑濟》對明代安徽、江蘇地區的水災作出論述,並對政府在這些地區水災賑濟作出總結。他的另一篇論文《明代淮河流域安徽地區的自然災害和朝廷恢複生產的舉措》同樣載於《明史散論》(黃山書社1995年版),該文對明代淮河流域安徽地區的自然災害做了詳細的論述和分析,並對朝廷對該地區恢複生產的舉措進行了總結。洪琢在《南京理工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2、3期發表的《明清時期的農業災荒及其對策》一文論述了明清時期的農業災荒的概況,指出其帶來的嚴重的後果,並對明清時期政府的救荒對策作出總結。葉依能在《中國農史》1996年第4期發表的《明代荒政述論》一文通過對明代荒政特點、救荒措施、荒政評價等方麵的考察對明代荒政進行了全麵論述。段自成、張運來在《殷都學刊》1997年第3期發表的《明後期煮賑淺探》一文對明代後期粥廠的分布,賑粥方式的變化,政府對煮賑過程的管理和監督,以及煮賑對當時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做了詳細論述。葉依能在《中國農史》1997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時期農業生產技術備荒救災簡述》一文根據農書和地方誌的材料,認為明清時期農業生產技術上備荒救災的措施主要有:選擇種植抗逆性強的作物品種,實行精耕細作和災後補種等。發掘、總結其曆史經驗,弘揚中國古代小農不屈不撓的抗災救災精神,對今天減災救災事業,無疑是有益的。

  吳滔在《中國農史》1998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時期蘇鬆地區的鄉村救濟事業》一文認為明清蘇鬆地區的鄉村救濟延伸及各種相互交錯的社會經濟關係和社區關聯,構成施展社會救濟的、“鄉村救濟網絡”。在這一網絡中既包括以地域為基礎的義賑團體,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宗族救濟組織,以傳統道德規範為指導的民間慈善機構等,也包含官方的賑濟設施,它們以各種形式相互交叉,盡管具有多種功能,但沒有統一原則。張兆域在《中國經濟史研究》1999年第3期發表的《明代萬曆時期災荒中的蠲免》認為萬曆時期的蠲免政策承襲明初成例並有所補充和發展,特別是無田之民也可享有蠲免待遇,是明代其他各個時期都未曾明確過的,當時的蠲免以田賦為主,其中存留部分的蠲免形式主要是改折,這是它的一個特點。萬曆二十七年以前蠲免頻繁,以後則日漸減少,主要原因是從萬曆二十七年起明神宗對朝政采取消極態度,而國家財政狀況的惡化也是因素之一。周致元在《安徽史學》2000年第2期發表的《朱元璋的救荒思想和荒政措施》一文認為朱元璋的救荒思想包括順天應人的彌災思想,體恤民瘼的救災思想和務實杜虛的荒政風格;在措施方麵注重備荒措施的推行,救荒措施的實施和整飭荒政中的吏治。文章指出這一時期是明代荒政製度建設的起步階段,朱元璋實行的荒政措施尚不夠完備,但洪武年間確立的救荒備荒原則、方法卻成為後來明王朝荒政建設的基本模式。

  周致元在《中國農史》2000年第2期發表的《洪武時期的農業自然災害和救災措施》一文通過對《明太祖實錄》中有關的自然災害和救災方式統計分析,指出危害農業的自然災害以水、旱、蝗三種為主,明初最常用的救災措施是蠲免田租和賑濟饑民。這一時期的蠲免特點表現為將災區稅糧全部免除,而賑濟數額在洪武二十年後大幅度增加,賑濟對象由以戶為單位轉為以口為依據。周致元在《安徽大學學報》2000年第4期發表的《明代的賑災製度:以鳳陽府為例》一文以鳳陽府為例,對明代的賑災製度做了梳理。他指出明代賑災的錢糧來源於各種倉儲和富民捐助以及出賣鹽引,各地鈔關“罰贓贖罪”截留漕糧等收入,對賑災過程中出現的貪官予以黜陟獎罰,賑災的主要對象是最貧困的無田無地的農民,目的是為了拯救饑民性命,而根本的是在於消災彌盜,維護封建國家的長治久安。姚兆餘在《開發研究》2000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時期甘肅抗災、減災措施及其啟示》一文認為:明清時期,為防禦各種自然災害,甘肅地區因地製宜,采取了建倉存儲、興修水利、賑濟災民、蠲免賦稅、借貸、施粥、工賑和撫恤等措施,既重視災前預防、又重視臨災賑救,更重視災後恢複生產。這些措施,不僅極大地提高了甘肅地區抗災能力,在當時產生了良好的效果,而且對我們今天的抗災減災工作仍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周致元在《中國農史》2002年第2期發表的《明代對鳳陽府的災蠲和災折》一文認為明代災蠲的頻率隨製度的完善而提高,弘治時定下根據受災程度確定蠲免額的原則,是荒政史上的大事。對災區實行的稅糧改折主要在嘉靖和萬曆兩朝發揮作用,該折份額依據受災程度決定。白豔豔在《徐州師大學報》2002年第2期發表的《從免租和賑災看朱元璋的民本思想》一文從免租和賑災角度分析了朱元璋民本思想的表現和成因,指出這一政策為明初經濟的恢複和重建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地區上的不平衡和不徹底等局限性。楊天保在《玉林師院學報》2002年第2期發表的《朱元璋廉政救荒述評》一文論述了朱元璋以廉政治理荒政,荒政廉政建設雙管齊下的舉措。龔小峰在《東南大學學報》2003年第4期發表的《論明代的賑粥》一文考察了明代施賑的對象,賑粥的方法,粥糧的來源,粥廠的管理等方麵,認為粥廠製度自身存在的種種弊端,其實正折射出明代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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