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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南詔與吐蕃的關係

  (一)南詔與吐蕃的政治關係

1.天寶之戰前南詔與吐蕃的政治交往

唐太宗貞觀三年(公元629年),吐蕃曆史上“莊嚴的大德王”鬆讚幹布(《唐書》作棄宗弄讚)繼位。《舊唐書·吐蕃傳》說,鬆讚幹布“弱冠嗣位,性驍武,多英略,其鄰國羊同及諸羌並賓伏之。”《新唐書·吐蕃傳》則說:“其為人慷慨才雄,常驅野馬、犛牛、馳刺之以為樂,西域諸國共臣之。”在鬆讚幹布的領導下,吐蕃統一了西藏地區,建立了強大的奴隸製國家。貞觀八年(公元634年),吐蕃開始與內地的唐王朝進行直接的接觸交往,鬆讚幹布遣使朝貢唐朝,並請求和親,這是吐蕃與唐朝發生關係之始。唐朝沒有應允,鬆讚幹布遂以軍事強迫打開了唐朝的西後門。

吐蕃把求親的失敗歸罪於吐穀渾,發兵擊敗了吐穀渾,又進兵攻破黨項及白蘭諸羌,並率其眾二十萬,與唐朝發生了鬆州(駐今四川阿壩藏族自治州鬆潘縣)之戰,最終於貞觀十五年(公元641年)迎得文成公主進藏。文成公主進藏後,對改善唐蕃關係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在鬆讚幹布統治時期,吐蕃與唐朝始終保持著友好的關係,其政治觸角始終沒有觸及唐朝之西南邊境。

公元650年,鬆讚幹布死後,其孫芒鬆芒讚(公元650~679年在位)繼為讚普,國事皆委祿東讚家族。吐蕃開始與唐朝發生了衝突,矛盾的開始就是爭奪吐穀渾(在今青海省境內)。吐穀渾是隸屬於唐朝的藩國,處於唐朝與吐蕃之間,與吐蕃邊境直接相連。公元663年,吐蕃攻破了吐穀渾,河源王慕容諾曷缽及弘化公主脫身走投涼州,公元670年,唐朝5萬人與吐蕃40萬人在大非川(青海惠渠南切吉曠野)展開激戰,唐朝全軍覆沒,吐穀渾王族借助唐朝複國的希望也隨之破滅。大非川之戰使唐朝失去了西部屏障,吐蕃則獲得了在北向西域、東向黃河中上遊、東南向川康滇邊區進行拓展所必需的出口及回旋空間,以及優厚的農牧資源。此後,唐朝西南邊境頻頻遭到了吐蕃的攻打,《舊唐書》說:“自是吐蕃連歲寇邊,當(州在今四川阿壩藏族自治州黑水縣)、悉(州在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縣西北)等州諸羌盡降之。”又“盡破有諸羌羈縻十二州”(皆在今四川阿壩州西部)。《舊唐書·吐蕃傳》稱其“盡收羊同、黨項及諸羌之地,東與涼、鬆、茂、巂等州相接”。有鑒於此,唐朝決定加強對劍南西川的防禦力量。《資治通鑒》高宗永隆元年(公元680年)七月條載:“先是,劍南募兵於茂州西南築安戎城,以斷吐蕃通蠻之路。吐蕃以生羌為鄉導,攻陷其城,以兵據之,由是西洱河諸蠻皆降於吐蕃。”安戎城的失陷,使吐蕃勢力迅速南下。有學者研究,“吐蕃接觸鬆外諸蠻及磨些諸蠻部應是在7世紀70年代前後”,至少7世紀80年代以後,洱海地區的白蠻及部分烏蠻也投向了吐蕃。趙呂甫先生考證,自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唐朝經營洱海地區以來,至高宗顯慶元年(公元656年),均有雙方政治往來的記載,永隆元年(公元680年)之後的數年間,這種記載就較稀少了。這從一個側麵透露了吐蕃勢力南下的時間界限。

對社會發育程度不高、沒有形成大的統一聯盟的洱海各部族而言,唐朝大非川戰役的失利與吐穀渾的亡國,安戎城的易主,無疑使他們認識到了吐蕃的強大。在力量對比懸殊的情況下,選擇依附吐蕃是一種生存的需要。政治上投向吐蕃的民族部落,有明確記載的有磨些蠻、施蠻、順蠻、西洱河蠻,以及洱海烏蠻六詔中的施浪、浪穹、鄧賧及白崖城時傍、劍川矣羅識等。吐蕃在今雲南麗江塔城一帶設置了神川都督府,以浪穹為據點展開對洱海各部族的經營。

吐蕃赤都鬆讚普執政期間(公元676~704年),《敦煌本吐蕃曆史文書》記載,“讚普又推行政令及於南詔,使白蠻來貢賦,收黑蠻歸於治下。往昔各代讚普中,其甲利兵堅,政令四被,未有能超越此王者。”公元700年,為了剪滅噶爾家族,加強對吐蕃東境的控製,讚普赤都鬆親自率兵東征,幾年中先後轉戰於河州、鬆州、洮州,最後於公元703年冬“絳域,攻下共地”,即到達了今雲南麗江和大理鶴慶一帶。“及至龍年(公元704年),……冬,讚普牙帳赴蠻地,薨。”讚普之死,《新唐書·吐蕃傳》載為:“虜南屬帳皆叛,讚普自討,死於軍。”《舊唐書·郭元振傳》則載“直是其國中諸豪及婆羅門等屬國自有攜貳,故讚普躬往南征,身殞寇庭”。據此大致可知,由於吐蕃南邊發生的叛亂,致使赤都鬆讚於704年再次到達了洱海地區,並死於軍中。

對於吐蕃在洱海地區的政治舉動,遠處巍山壩子的南詔,與吐蕃是一種怎樣的關係呢?

吐蕃南下,在洱海地區形成了吐蕃與唐朝兩大政治勢力共存的形勢。各部族處於遊走依違於政治堡壘的中間,“彼不得所即叛來,此不得所即叛去”,此情形,在數年後的《敕吐蕃讚普書》中,唐玄宗描述道:“且西南群蠻,別是一物,既不容於我,亦不專於吐蕃,去即不追,來亦不拒,……自數十年來,或叛或附,皆所親見。”《全唐文》卷二八七張九齡《敕吐普讚普書》。這種朝秦暮楚、審時度勢的政治態度,乃生存需要使然。吐蕃南下後,在吐蕃的軍事壓力下,南詔當無可選擇地受到影響。

吐蕃南下之後,浪穹詔、鄧賧詔就投靠了吐蕃,而這兩詔與南詔均有親姻關係,彼此之間應是聲息互通的。如果說南詔因為地處邊遠而與吐蕃沒有聯係,恐不太符合曆史《敦煌本吐蕃曆史文書》(增訂本)證明,皮羅閣時期仍地處巍山的南詔與吐蕃有交往的事實,可見地理位置不是南詔與吐蕃交往的阻礙。在此期間,吐蕃甚至還與南詔結成婚姻之家。《漢藏史集》說:“赤德祖讚王(公元704~754年在位)迎娶南詔妃赤尊為妻,生下了一個相貌出眾的王子,起名為絳察拉本。因吐蕃境內沒有能給絳察拉本王子當妻子的女子,所以派人到漢地迎娶唐睿宗的女兒金城公主。”後因王子被暗殺,“赤德祖讚娶了公主,生子赤鬆德讚”達倉宗巴·。此事與漢文史料雖有諸多抵牾,但也透露了南詔與吐蕃存在親姻關係的信息。雖然有些學者對這一條史料存在不同看法,認為“絳(vjang)”是藏族對納西族的稱呼,妃“赤尊”即“絳母赤尊”,與吐蕃聯姻的是磨些族。這主要涉及到對藏文史籍中絳的理解,學者已考證,吐蕃時期vjang的範圍要大得多,不可能隻是麗江一帶的磨些部落,而是據洱海一帶的南詔。

在皮羅閣時期,南詔已經有了與吐蕃接觸的跡象。《敦煌本吐蕃曆史文書》即載:“及至雞年(公元733年),讚普牙帳駐於準,唐廷使者李尚書,蠻(皮)羅閣等人前來讚普王廷致禮。”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唐玄宗在《敕劍南節度王昱書》中也說道:“近得卿表,知蒙歸義等效命出力,自討西蠻。彼持兩端,宜其殘破。苟非生事,定是輸忠。”《全唐文》卷二八六張九齡《敕劍南節度使王昱書》。說明唐朝對南詔“持兩端”的做法,暗地裏是清楚的。

開元十七年(公元729年),唐朝攻下了吐蕃占領下的石堡城(今青海湟源縣南),吐蕃懼敗求和。開元十九年(公元731年)由於渠浪州楊盛顛作亂,唐朝派內常侍高守信進行征討,使唐朝的勢力再次深入至洱海腹地,導致了南詔與唐朝更為緊密的聯係。公元733年,在金城公主的斡旋下,就在南詔出使吐蕃的同年,唐朝與吐蕃在赤嶺(今青海湟源縣西)立界碑重修舊好。九月,吐蕃遣大臣隨漢使分往劍南等地,通告邊關唐、蕃和好故事。這是唐蕃關係史上出現的第二次和好。唐朝與吐蕃關係的緩和,對處於政治夾縫中的洱海各部而言是一種釋放。唐朝官方資料記載,“吐蕃請和,近與結約,群蠻翻附”,洱海地區各部族政治風向再次發生變化,唐朝又為洱海人心所向。

在這種時機下,南詔堅定地站到了唐朝一邊,隨後就開始對“潛通犬戎”的河蠻展開討伐,發出了獨奉唐朝的信號。事實證明,對於皮羅閣的背叛行為,吐蕃始終心懷芥蒂,並一直打算進行報複。公元735年唐朝在《敕西南蠻大首領蒙歸義書》中,就對南詔進行了警告:“吐蕃於蠻,擬行報複。……比有信使,頻以為詞。今知其將兵,擬侵蠻落,兼擬取鹽井,事似不虛。……今既如此,不可不防。”

公元733年,劍南節度王昱上書長安,唐玄宗隨後在《敕西南蠻大首領蒙歸義書》中對南詔進行了慰勉,並賜皮羅閣“歸義”之名。所謂“歸義”者,有南詔脫離吐蕃、回歸正義之寓意。公元734年,皮羅閣即遣使向唐朝貢獻麝香、牛黃。

赤嶺劃界沒有從實質上解決唐朝與吐蕃的矛盾,在隨後的幾年內,雙方為爭西洱河地爭吵不休,南詔則緊密配合唐朝對吐蕃進行防範,終於在公元737年,唐朝聯合南詔的力量,展開了驅逐吐蕃的戰爭,奪鄧賧、浪穹諸地,迫使吐蕃的勢力範圍收縮至野共、劍川一帶。

綜上所述,對吐蕃勢力南下後南詔一直“獨奉唐朝為正朔”的觀點顯然沒能說明事實本身,在二股強大政治壓力之下,為生存需要,南詔同洱海其他部落一樣,確存在過“持兩端”的做法。但相比較而言,南詔與唐朝的政治聯係更為緊密,尤其是在皮羅閣時期,南詔在複雜的政治環境中能審時度勢,最終促使南詔成為唐朝的政治同盟,而與吐蕃形成政治軍事的對抗。

2.從讚普鍾到日東王

南詔統一洱海地區之後,南詔的勢力範圍已經超出了洱海地區,擴大到了東至今楚雄地區,西抵瀾滄江東岸,北至今劍川、鶴慶一帶。可以說,在唐朝、吐蕃、南詔三者的政治博弈中,最大的得益者是南詔。

唐、詔的聯合使吐蕃勢力遠遁劍、共,也使南詔與吐蕃的政治鴻溝越來越大,並處於敵對的狀態中。例如,南詔兼並東方爨區之後,唐朝對南詔采取了一係列的壓製措施。《南詔德化碑》曆數了雲南太守張虔陀的種種做法,首要之條即是:“吐蕃是漢積仇,遂與陰謀,擬共滅我,一也”。可見,張虔陀背叛盟友、勾結吐蕃滅亡南詔的行徑,引起南詔強烈的反感,為南詔最不可忍。

唐朝與南詔的矛盾,客觀上又使南詔與吐蕃的關係出現了轉折。吐蕃讚普趁勢對南詔展開了招徠,“觀釁浪穹,或以眾相威,或以利相導。”既以軍事要挾,又以政治利益進行引誘。盡管如此,南詔還是決定保持與唐朝的聯盟。在南詔看來,南詔與唐朝處於同一陣線,一旦唐、詔反目,有如鷸蚌相爭,吐蕃將坐收漁利。

天寶十年(公元751年)唐朝劍南節度使鮮於仲通大兵壓境,吐蕃亦屯兵邊境,伺機而動。錯誤的戰爭終於將南詔推向吐蕃一方。南詔與吐蕃合兵大敗唐軍,勝利之後,南詔西朝獻凱,與吐蕃結為“兄弟之國”。天寶十一年(公元752年)正月一日,吐蕃於鄧川冊閣羅鳳為讚普鍾南國大詔,給金印,號“東帝”,授長男鳳迦異大瑟瑟告身,都知兵馬大將。吐蕃稱國王為“讚普”,稱兄弟為“鍾”。南詔與吐蕃的聯盟過程,《敦煌本吐蕃曆史文書》載:“南方之東部,南詔地麵,有謂白蠻子者,乃一不小之酋長部落,讚普以謀略封詔賜之,南詔王名閣羅鳳者遂歸降,前來致禮。讚普乃封之曰‘鍾’,民庶皆附庸,地域增長一倍。以南詔王降歸吐蕃為民之故,唐廷政權極為低落,且極為不安。而南詔王而論,彼承事唐廷,忽轉而以唐為敵,獻忠誠歸順於吐蕃讚普墀德祖讚之駕前,其所陷唐廷之土地、城堡一一均獻於(讚普),臨陣交戰時,抓拿唐人有如屠宰羔羊一般。”

從吐蕃給予南詔兄弟之國政治禮遇的情況看,吐蕃對南詔是比較重視的,這是因為,南詔合六詔為一,兼並東方爨區後,成為唐朝西南邊境最大的政治力量,其重要的軍事戰略地位已然成為吐蕃與唐朝政治博弈的關鍵所在。例如,吐蕃與南詔聯盟後,就合兵打敗了唐朝的幾次進攻,迫使唐朝的政治勢力退出洱海,收縮至巂州(今四川省涼山州)一帶。天寶十五、十六年(公元756、757年),南詔與吐蕃又合攻唐朝的巂州(今四川省涼山州),共同瓜分了唐朝的巂州之地,大渡河以南之地不為唐朝所有。

南詔與吐蕃的結盟,是南詔出於政權安全需要與吐蕃結成的政治軍事聯盟,是一種迫於形勢的政治選擇,所謂南詔“北臣吐蕃”,是指在這種聯盟關係中南詔因勢弱而體現的從屬狀態。應該看到,南詔的政治、軍事隻有在共同對抗唐朝的前提下,才為吐蕃所驅使。從吐蕃封南詔為“讚普鍾”並賜為“兄弟之國”的記載看,南詔有相對獨立的政治地位,並且,南詔有國家形態的政治體係和穩定的疆域範圍,吐蕃並不能插手南詔內部的政治事務。因此,“讚普鍾”時期南詔在政治方麵還是保持了相當的獨立性,雙方以使節的形式展開政治往來,據《敦煌本吐蕃曆史文書》載,出使吐蕃的南詔大臣有段忠國、閣羅(應為閣陂)等。吐蕃也派使者往來其間,例如,甚至在貞元會盟前夕,唐朝使者“催佐時至雲南所都羊苴咩城,吐蕃使者數百人先在其國”。

也有資料表明,南詔投向吐蕃後,吐蕃曾試圖推行政令於南詔。其中,貢賦和征兵,從唐代前期吐蕃在洱海地區征賦的情況,以及對異牟尋時期的記載看,當一向為吐蕃所實行。對南詔的政治管理方麵,吐蕃曾授閣羅鳳長男鳳加異“大瑟瑟告身,都知兵馬大將。凡在官僚。寵幸鹹被”。但南詔的職官體係卻又自成一體和吐蕃並不相同,說明了吐蕃的政治製度並未能真正推行於南詔。

吐蕃與南詔的聯盟是建立在軍事戰略需要基礎上的缺乏信任的政治聯盟,這就使這種聯盟具有了種種不穩定因素。異牟尋時期,南詔與吐蕃的關係開始惡化。公元779年,吐蕃與南詔合兵寇西川,欲取蜀地為吐蕃之東府。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戰爭唐朝大敗吐蕃和南詔,戰爭的失利使吐蕃遷怒於南詔,並把南詔改封為“日東王”。從“讚普鍾”到“日東王”,標誌著南詔政治地位的下降,南詔由兄弟之邦降為一方藩王。在此之後,吐蕃開始加緊了對南詔的控製。

《新唐書·南詔傳》載異牟尋與韋皋書曰:“代祖棄背,吐蕃欺孤背約。神川都督論訥舌使浪人利羅式眩惑部姓,發兵無時,今十二年。”說明吐蕃與南詔之間曾有過約定,但具體內容已無考。從吐蕃扶持劍川利羅式對南詔形成政治威脅達十二年的記載看,此事件始於公元781年前後,為異牟尋被降為日東王之後。異牟尋緊接著敘述道:“天禍蕃廷,降釁蕭牆,太子兄弟流竄,近臣橫汙,皆尚結讚陰計,以行屠害,平日功臣,無一二在,訥舌頭等皆冊封王,小國奏請,不令上達。此二忍也。又遣訥舌逼城於鄙,弊邑不堪。利羅式私取重賞,部落皆驚。此三忍也。又利羅式罵使者曰:‘滅子之將,非我其誰?子所富當為我有。’此四難忍也。今吐蕃委利羅式甲士六十侍衛,因知懷惡不謬。此一難忍也。吐蕃陰毒野心,輒懷搏噬。有如偷生,實汙辱先人,辜負部落。此二難忍也。往退渾王為吐蕃所害,孤遺受欺;西山女王,見奪其位;拓跋首領,並蒙誅刈;仆固誌忠,身亦喪亡。每慮一朝亦被此禍。此三難忍也。往朝廷降使招撫,情心無二,詔函信節,皆送蕃廷。雖知中夏至仁,業為蕃臣,吞聲無訴。此四難忍也。”

上述“四忍”與“四難忍”,四次提到利羅式,則吐蕃所背之“約”當與南詔的政治安全有關。樊綽《蠻書》附錄趙昌奏狀說:“天寶年中,其祖閣羅鳳被邊將張虔陀讒構,部落驚懼,遂違聖化,北向歸投吐蕃讚普。以讚普年少,信任讒佞,欲並其國。”這就證明了,至少在異牟尋繼位後,吐蕃對南詔開始有了吞並之心。

《敦煌本吐蕃曆史文書》載,墀鬆德讚(又名赤鬆德讚,公元754~796年在位)時,吐蕃“收撫於闐於治下,撫為編氓度征其貢賦,其後,白蠻南詔之部歸於詔下,忽心生叛逆,時,召有廬·茹木夏拜為將軍,於山巔布陣進擊之時,殺南詔多人,擒獲悉編掣逋等大小官員,及民庶以上三百一十二人,南詔之王閣羅(鳳)亦前來致禮,列為直屬藩部民戶,征貢賦,並委以往昔舊時之職司”。吐蕃陷北庭、安西,收於闐,大概在公元790年,時閣羅鳳已卒,異牟尋執政,出使南詔者,或為閣羅鳳之弟閣陂。

《吐蕃文書》可信度較高,所載南詔事跡,多能與漢文史籍互現。但此事件的漢文記載不甚明了。疑與《資治通鑒》載段忠義事有關。韋皋招徠南詔時,曾遣南詔舊臣段忠義至南詔,公元791年“六月,丙申,皋遣忠義還雲南,並致書敦諭之。……吐蕃知韋皋使者在雲南,遣使讓之。雲南王異牟尋紿之曰:‘唐使,本蠻也。皋聽其歸耳,無他謀也。’因執以送吐蕃。吐蕃多取其大臣之子為質,雲南愈怨”。《資治通鑒》所記與《吐蕃文書》時間上有關聯,一說擒南詔官員大小官員,一說“執段忠義,並大臣子弟為質”。

吐蕃攻打南詔後,列為直屬藩部戶民正式征收貢賦,並委以“往昔舊時之職”,說明吐蕃對南詔的控製,已具有了向政治統轄方向深入的趨勢,南詔的政治權利遭到嚴重挑戰,南詔方麵深知吐蕃“陰毒野心,輒懷搏噬”,但迫於形勢,隻能吞聲無訴,一忍再忍。

以上說明,吐蕃與南詔聯盟後不久,兩者之間的征服與反征服鬥爭就已展開。從“讚普鍾”到“日東王”,其實貫串了吐蕃對南詔政治一步步吞噬、控製一步步加深的過程,從而觸及南詔的政治利益,最後激發南詔以經濟、軍事壓迫為理由的反抗。這就是南詔自唐天寶十一年(公元752年)北臣吐蕃後,最終於貞元十年(公元794年)再次與吐蕃反目的重要原因。

3.南詔與吐蕃的再度分裂

隨著唐朝“北和回紇,南通雲南,西結大食、天竺”戰略的實施,在韋皋的積極招徠下,貞元十年(公元794年)正月,南詔有意回歸唐朝。據方國瑜先生考證,在會盟之前,南詔兵已出發準備襲擊吐蕃。《舊唐書·南詔傳》說:吐蕃“因爭北庭,與回鶻大戰,死傷頗眾,乃征兵於牟尋。牟尋既定計歸我,欲因征兵以襲之,仍示寡弱,謂吐蕃曰:‘蠻軍素少,僅可發三千人。’吐蕃少之,請益至五千,乃許。牟尋遽遣兵五千人戍吐蕃。”正月五日,南詔與唐朝蒼洱會盟,十八日,尋牟尋“乃自將數萬踵其後晝夜兼行,乘其無備,大破吐蕃於神川。遂斷鐵橋,遣使告捷。且請韋皋使閱其所虜獲及城堡,以取信焉”。此役南詔“收鐵橋已來城壘一十六,擒吐蕃王五人,歸降百姓一十二萬,計約三萬餘戶”,吐蕃“大籠官以下投水死者以萬計”。

鐵橋一戰吐蕃損失慘重,企圖報複,南詔與吐蕃之間進入緊急戰爭狀態。南詔既與吐蕃為仇,乃積極籌劃安全之策,“異牟尋謀擊吐蕃,以鄧川、寧北等城當寇路,乃峭山深塹修戰備”。貞元十五年(公元799年),“吐蕃眾五萬分擊南詔及巂州,異牟尋與韋皋各發兵禦之,吐蕃無功而還。”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吐蕃謀襲南詔,遣軍八萬屯於昆明,“讚普以舅攘若羅為都統,遣尚乞力、欺徐濫鑠屯西(襄)貢川”,韋皋命部將武免率弩手三千人援助異牟尋,唐軍與南詔軍形成南北呼應、互為犄角的陣式,大敗吐蕃,“欺徐濫鑠至鐵橋,南詔毒其水,人多死,仍徙納川,壁而待。”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唐朝聯合回鶻、南詔等民族對吐蕃發動大規模的進攻,南詔與唐軍深入吐蕃腹地,“克城七,焚堡百五十所,斬首萬級,獲鎧械十五萬。”這次戰爭之後,吐蕃“盛屯昆明、神川、納川自守”,在西南戰場上開始由攻轉為守,與南詔形成對峙之勢。

貞元二十年(公元804年),牟尼讚普逝世,其子赤德鬆讚繼為讚普(公元804~816年在位)後,這期間吐蕃致力於與唐朝關係的改善,南詔與吐蕃之間也鮮有戰事。公元816年赤德鬆讚逝世,其子可黎可足(赤祖德讚)繼為讚普(公元816~838年在位),由於“彝泰(即赤祖德讚)多病,委政大臣,由是僅能自守,久不為邊患。達摩荒淫殘虐,國人不附,災異相繼”,在西南地區的影響力日益衰落,公元821~822年,唐朝與吐蕃結成長慶會盟,互為舅甥之國,使節頻相往來,雙方長達一個半世紀的軍事對抗基本結束。

公元829年11月,南詔突然置唐、詔盟約於不顧,勸豐佑遣弄棟節度王嵯巔大肆入侵西川,“乃大掠子女,百工數萬人及經籍珍貨而去。”。對於此次戰爭,一般認為是南詔為挽救統治危機而采取的一種手段。但是,仔細考究史料,還會發現這次在唐、詔關係史上略顯突兀的戰爭,與吐蕃也有一定關係。

對於被南詔擄掠的工伎,《資治通鑒》記載了西川節度李裕德向唐文宗的奏言:“……況聞南詔以所掠蜀人二千及金帛賂遺吐蕃,若使二虜知蜀虛實,連兵入寇,誠可深憂。……”王嵯巔入寇後,唐朝立即以李裕德負責劍南西川節度事務,其人到任後,即“作籌邊樓,圖蜀地形,南入南詔,西達吐蕃。日召老於軍旅、習邊事者,雖走卒蠻夷無所間,訪以山川、城邑、道路險易廣狹遠近,未逾月,皆若身嚐涉曆。”故其所言事實,當是可信。南詔以工伎金帛賂遺吐蕃,是因工伎一向為吐蕃所需。由於史料原因,王嵯巔進犯西川的原因難於考證,但此事使吐蕃與南詔的關係又若隱若現,或可說勸豐佑時期南詔與吐蕃暗中還是有往來,出於奴隸製政權的掠奪本性,為奪取西川財富,在某些情況下雙方還可以達成共識對付唐朝。的確,從南詔和吐蕃後期的曆史記載來看,在西南地區雙方邊境平靜、鮮有戰事,反而是唐、蕃之間和唐、詔之間小範圍的紛爭時有發生。

公元842年,吐蕃陷入內亂之中,紛爭不息、殘破不堪,已然不能對南詔有所企圖。吐蕃與南詔在經曆了近一個世紀的分分合合之後,雙方政治關係終於走向沉寂。公元9世紀後半葉,吐蕃政權瓦解。

(二)南詔與吐蕃的經濟往來

1.官方的經濟往來

南詔與吐蕃之間官方的經濟往來,主要通過“朝獻”與“貢賦”兩種途徑進行。《南詔德化碑》記載,天寶年間南詔擊敗鮮於仲通之後,“遣男鐸傳、舊大酋望趙佺鄧、楊傳磨侔及子弟六十人,齎重帛珍寶等物,西朝獻凱”,“吐蕃重酬我勳效”,回報南詔金冠、錦袍、金玉帶、金帳床、安扛傘、鞍銀獸及器皿珂貝、珠毯、衣服、駝馬、牛鞻(長筒皮靴)等物品。由此可知,在南詔與吐蕃的官方之間存在著從屬於政治禮儀範疇的經濟交換,從交換的內容來看,大都為各自“方土所貴之物”,這是與吐蕃、南詔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相適應的。

吐蕃對南詔還強迫實行貢賦的征收。如前文所述,吐蕃對南詔的經營內容,還包括了攫取南詔豐富的農牧資源的目的。南詔一度北臣吐蕃,約為兄弟之國,在此期間南詔對吐蕃承擔著經濟貢賦。對此,漢文史料有載,《敦煌本吐蕃曆史文書》亦說:墀鬆德讚之時,“南詔之王閣羅(應為閣陂)亦前來致禮,列為直屬藩部民戶,征貢賦,並委以往昔舊時之職司”。“吐蕃役賦南蠻重數”,以致南詔不堪其重,引發了南詔與吐蕃之間的矛盾。

2.民間經濟往來

南詔與吐蕃地域相接,民間互通有無的經濟活動是非常頻繁的。南詔與吐蕃重要的貿易路線有兩條,《蠻書》卷二記載:“大雪山在永昌西北。從騰充過寶山城,又過金寶城以北大賧,周回百餘裏,……往往有吐蕃至賧易貨,雲此山有路,去讚普牙帳不遠。”大雪山在今邁立開江上遊,大賧在今坎底。則從吐蕃地界經大雪山至大賧,為吐蕃與南詔的一條經濟貿易路線。

另一條路線經過南詔北部的鐵橋地區直達洱海地區。《蠻書》卷七載:“大羊多從西羌、鐵橋接吐蕃界三千二千口將來博易。”從交易牲畜的數量來看,這一商業路線上的交易規模可謂不小,木芹先生補注說:“自古以來滇西北及康、藏地區牧業很盛,當地居民經常到洱海地區以羊等來貿易,換回鹽、茶、糖、布等貨,至近代也如此。”

(三)吐蕃文化對南詔的影響

就南詔與吐蕃之間文化交流的情形而言,在雙方長達近兩個世紀的交往中,由於吐蕃長期占有政治軍事上的優勢,從而使雙方的文化交流同樣具有一定的傾斜性,相比較而言,吐蕃文化對南詔文化產生的影響也較為明顯,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麵:

1.製度文化

文化的核心是價值觀念。“文”字的本義指各色交錯的紋理,可引申為包括語言文字在內的各種象征符號,進而具體化為文物典籍、禮樂製度,及與“德行”對稱的“道藝”等。製度作為一種“社會公認的比較複雜而有係統的行為準則”,體現了一定的道德觀念和價值標準,也可從屬於文化範疇。

南詔北臣吐蕃的四十餘年,是南詔吸收吐蕃文化的主要時期。南詔地方基層組織的設置,有明顯效仿吐蕃的內容。例如,吐蕃把王朝直接控製的地方按原有部落的大小劃分為千戶府和下千戶府。千戶府既是行政單位,也是軍事組織機構。各千戶府有百戶長、千戶長,千戶長之外,另設部落使,作為行政長官,治理士兵(歸千戶長統率)之外的一般人民,下轄各種文職官吏,有征收賦稅的稅吏和管理獄訟的法官。四至五個千戶府組成一個“支如”,“如”有“旗”、“翼”等義。每個支如設大將一人,副將一人,判官一人。南詔則把洱海周圍及其附近直接控製的地區以“”為單位進行劃分,同樣兼有行政軍事的兩重功能,各內“百家以上有總佐一,千人以上有理人官一。人約萬家以上,即製都督”,其中,從職官等級及所管人數來看,總佐效仿於吐蕃的百戶長,理人官兼有千戶長、部落使的兩重職責,都督猶如吐蕃之大將,但所管人數較大將要多。

吐蕃各支如依不同顏色的旗幟來識別,南詔則“各據邑居遠近”,將村社農民分為四軍,“以旗幡色別其東南西北”,吐蕃還有判官專管記錄將士功過,王朝據之以獎懲。與之相類似的,南詔有同倫判官,“南詔有所處分,輒疏記之”;吐蕃在出兵時派遣監軍使,監視元帥和大將的行動,直接向讚普報告情況。這一點南詔與其極為相似。“每戰,南詔皆遣清平官或腹心一人在軍前監視。有用命及不用命及功大小先後,一一疏記回具白南詔,憑此為定賞罰。”

南詔有告身製度,與吐蕃的告身製度有一定關係。《新唐書·吐蕃傳》說:“其官之章飾,最上瑟瑟,金次之,金塗銀次之,銀又次之,最下至銅者,差大小,綴臂前以辨貴賤。”《南詔德化碑》記載,南詔“凡在官僚,寵幸鹹被”,鳳伽異曾被授予“大瑟瑟告身”。吐蕃的告身製度是在對唐朝製度的借鑒模仿的基礎上製定的,南詔的告身製度則是閣羅鳳投蕃以後,受吐蕃影響結果。南詔告身的稱謂有金告身、頗彌告身、銀告身、銅告身、石告身,各分大小兩類,在形式上類似於吐蕃,但在實際規定方麵又與吐蕃不同,南詔告身與官階沒有嚴格的對應關係,隻是一種榮譽性的虛銜。

2.宗教文化

公元7世紀初,印度佛教已經傳入吐蕃,經過與藏族原始宗教苯教的長期鬥爭、妥協、適應後,產生了西藏密宗。對於藏密與南詔國教阿吒力教的關係,雖然至今還在爭論不休,然而南詔時期西藏密宗的影響曾及於南詔卻是十分明確的,《南詔中興二年畫卷·文字卷》即載:“大封民國聖教興行,其來有上:或從胡梵而至,或於蕃、漢而來,弈代相傳,敬仰無異……”

胡蔚本《南詔野史》又載天寶九載,鮮於仲通戰敗於西洱河後,閣羅鳳遣弟閣陂和尚及子鐸傳等人“並子弟六十人獻凱吐蕃。坡有神術,人馬往來吐蕃,不過朝夕之傾”。此說雖有荒誕成分,但有關閣陂和尚的記載卻有文物資料可證。劍川石窟第七號窟《閣羅鳳議政圖》,有一位盤坐於閣羅鳳旁的和尚,身穿袈裟,手執念珠,學界普遍認為是閣羅鳳的弟弟閣陂和尚。信仰宗教的使者活動於南詔與吐蕃之間,無疑會為雙方宗教文化的交流帶來契機,故有學者認為“南詔與吐蕃的交往中,也吸收了藏傳佛教的部分內容。不過要指出的是,到了公元10世紀末葉,藏密各大宗派才正式形成,因此南詔時期受吐蕃佛教的影響並不太深。”

南詔時期遺留下來的藏傳佛教的建築不多,今雲南省大姚縣城西文筆峰有白塔一座,此塔形製特殊,上部呈圓錐形,基座呈八角形,道光《大姚縣誌》卷一載此塔“相傳唐天寶年間吐蕃所造”,汪寧生先生也認為從“塔的形製來說,確與內地塔不同,似原為藏塔,而後失去其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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