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幾乎都能說出一個細胞的主要構造:細胞核、細胞質和細胞膜,細胞是生命結構和功能的基本單位。但是,細胞這種概念的形成是在細胞發現後近三百年。
在中學裏講授細胞學說的創立時老師常常被迫回答一個啼笑皆非的問題:細胞學說的創立者施萊登和施旺是否是兄弟倆?而有的同學則幹脆自作主張在答卷中寫道:創立細胞學說的是施萊登和施旺兄弟。
德國並沒有姓施的(華裔例外),學過外語的都知道,施萊登和施旺都是姓氏。
施萊登生於德國漢堡的一個醫生家庭,中學畢業後攻讀法律,後回到漢堡當律師。施萊登十分驕傲、暴躁,處事反複無常,常常堅持自己的偏見,大概這種性格不適合當律師,至少是有礙於法律的公平,所以他的工作並不順利。於是他又回到大學改修植物學和醫學,獲得了醫學和哲學博士,後來在耶拿大學任植物學教授。
施旺則出生於德國的另一個城市諾伊斯,父親是個金
匠,從小受的是神學教育,大學時攻讀醫學。1834年大學
畢業後從事動植物細胞的顯微學研究。與施萊登相反,施旺的性格過於文雅、膽怯,所以,後來細胞學說引起激烈爭論的時候,他感到無法適應,改宗解剖學。施旺雖然沒有施萊登的勇氣和銳利,但他的工作認真踏實,應該說,細胞學說的主要工作是施旺做出的。
1837年施萊登才開始從事植物細胞的研究,就在這一年,他廣泛地遊曆了德國,並在柏林會見了施旺,從此開始了學術交流。1838年,他發表了《植物發生論》一文,而施旺1839年才發表《關於動植物的結構和生長的一致性》。從論文的題目可以看到兩人的風格差異,後者與我們今天的科學論文非常接近,而前者則接近一種自然哲學的東西。他們論述了我們今天看來再簡單不過的東西:細胞是動、植物基本構成部分,也是有機體功能的基本單位。可是那個時代的人並不能理解這一點,以致後來引起了激烈的爭論。
細胞學說使我們對生命的理解豁然開朗,原來千差萬別的物種竟是由相似的單位組成的,這是生命統一性的第一個突破。恩格斯稱細胞學說是十九世紀的三大發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