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市的發展經曆了漫長的曆史過程,早在兩千多年前就形成了較具係統的城市規劃思想。歸納起來,有以下6條。
1.選擇城址的區位原則——擇天下之中而立國
《呂氏春秋》中關於擇都的原則是:古之王者,擇天下之中而立國。說明中心位置對於都城選擇的重要意義。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條件下。中心位置是管理全區的最佳區位。
2.選擇城址的自然背景原則——大山之下廣川之上
古人對城市的給排水和防洪條件十分重視。《管子·乘馬》篇提出;凡立國都,非於大山之下,必於廣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溝防省。
3.城市的總體布局原則——左祖右社,麵朝後市
《周禮·考工記》對天子所在的都城總體布局有明確的規定:匠人營國,方九裏,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麵朝後市,市朝一夫。祖廟、社稷、外朝、市場環繞皇宮對稱布局,以宮為中心的南北中軸成為全城的主軸。這一布局原則對都城有深遠影響。在皇宮內部,前朝後寢,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曆朝的皇宮基本上都遵循這一格局。
4.城市功能分區原則——仕者近公工買近市
《管子·大匡》篇指出凡仕者近公,不仕與耕者近門,工買近市。從政的住在衙門附近,從商從工的住在市場附近,農民住在城門附近,出入耕作方便,在沒有現代交通工具的時代,居住地接近工作地,可節約往返時間,有特殊意義。
5.道路布局原則——經塗九軌,環塗七軌,野塗五軌
一軌相當周尺八尺,經塗是全城的幹道,東西和南北各三條。環塗是順城環路。野塗是城外道路。根據車流和人流密度,城市道路可分成不同等級。
6.城市規模等級體係原則——國都方九裏,公國方七裏、侯、伯方五裏,子、男方三裏在古代,城市的等級嚴格按統治者的政治地位確定。不同政治地位的城市有不同的規模,不能僭越(即超越)。春秋末年的隋三都事件就是僭越與反僭越的鬥爭。在城市道路上,同樣有等級體係。環塗以為諸侯經塗,野塗以為都經塗。諸侯的主幹相當於國都的環道,寬七軌。再低一級都城的主幹道相當國都的野塗,寬五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