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丈夫在外麵玩女人,痛苦和憤怒交織下,我們離婚了。但因為害怕傷害到孩子,我們還是住在一起。
車老師:
因為我丈夫在外麵玩女人,痛苦和憤怒交織下,我們離婚了。但因為害怕傷害到孩子,我們還是住在一起。我們彼此經濟獨立,但生意上又有來往。可是,他完全沒有家的概念了,想走就走,想回就回。總之,我們沒法真正過上正常的家庭生活。有時想分開來各過各的,但一想到孩子我又放棄了。我不知道該怎麽辦,經常痛苦得通宵失眠。請您指點迷津。
假如父母真的有責任心,為了孩子好,就應該努力經營好婚姻,給孩子一個溫馨舒適的家;走到離婚這一步,還住在一起,貌似為了孩子,其實帶給雙方和孩子的傷害會更大。
首先,從對離異雙方的傷害來看。雙方離婚,從法律上來說已經解除夫妻關係,各自都是自由身,誰也無權再幹預對方的私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打著為了孩子的幌子勉強住在一起,是自欺欺人、掩耳盜鈴的做法。
何況,他們離婚的理由是男人花心出軌,假如有婚姻在,妻子尚有吃醋盤問的權利,丈夫還有遮遮掩掩的必要。如今離異了,前夫更加明目張膽,這位女子更痛苦。兩人住在一起,既不能像分租合住的朋友那樣,彼此尊重,禮尚往來;又不能像陌生人一樣自行其是。假使她如前夫一般不念舊情也罷了,顯然,她對前夫還有依戀,還希望擁有正常的家庭生活。那麽,她每天麵對行為荒唐的前夫,說不得又管不得,耿耿於懷,通宵難眠也就在所難免了。
其次,從對孩子的傷害來看。出於不傷害孩子的考慮,他們才選擇離婚不離家。但他們並沒有意識到,孩子需要的不是一個貌似完整的家,而是一對負責任的,真心愛護和關心他的父母。
從這位女子的訴說來看,這對夫妻並不是特別在意孩子的感受。離婚後,他們表麵上是為了孩子住在一起,但並沒有為了孩子約束自己的行為。丈夫照樣花心,妻子照樣難過,孩子看起來有父有母,但父親隻顧自己尋歡,母親則一味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之中,他們並沒有把精力和心思放在孩子身上。這樣的父母對孩子而言,隻是擺設,並沒有辦法滿足孩子對親情和父母之愛的需求。所以,給孩子性格和心理的傷害更大。
與其讓孩子守著不稱職的父母,因為缺乏愛而情感枯竭,不如讓他享受一份更完整、更健康的父愛或者母愛。依照目前的情形,最好的選擇是分開居住,尊重孩子的意願,確定他的歸屬。雙方繼續生意上的往來,像朋友一樣彼此尊重,和睦相處;積極承擔對孩子的撫養職責,鼓勵孩子跟對方見麵,讓孩子相信他的父母是好人,依然愛著他,他們不會因為離婚而減少對他的愛。
最後,我想說的是,一個脆弱的、動輒流淚和失眠的母親,很難對孩子產生積極的影響。建議這位女子,為了孩子,振作精神,好好打理生意,努力尋找自己的社交圈,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充實一些,能夠以自信、樂觀、豁達的形象出現在孩子麵前,給孩子當好榜樣。如果她真的很盡職,孩子照樣會變得優秀、懂事。這比徒有虛名的家更有利於孩子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