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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三進三出中南海!小平光輝燭千秋(2)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作出全黨工作重點轉移的同時,也製定了關於農業的兩個重要文件,即《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議(草案)》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文件強調放寬農村政策,建立農業生產責任製,允許“包工到作業組,聯係產量計算報酬,實行超產獎勵”。但文件仍規定“不許包產到戶”,並將“包產到戶”與“分田單幹”等同起來。甚至到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屆四中全會正式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決定》仍明文規定:“不許分田單幹。除某些副業生產的特殊需要和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單家獨戶外,也不要包產到戶。”

  “包產到戶”仍是一大“禁區”,但也開了一條小縫,畢竟允許了某些特殊的地方可以包產到戶。而事實上,“包產到戶”在一些地方已開始搞起來了。

  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報》在頭版頭條位置發表了甘肅省檔案局幹部“張浩”的一封題為《“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應當穩定》的讀者來信。信中說,他最近到河南出差,在洛陽地區看到,不少縣社,已經正在或將要搞“包產到組”,下一步要分田到戶,包產到戶。信中說,如果從便利管理,加強責任心著眼,劃分作業組是可以的,但“輕易地從‘隊為基礎’退回去,搞分田到組、包產到組,也是脫離群眾,不得人心的。同樣會搞亂‘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製,搞亂幹部、群眾的思想,挫傷積極性,給生產造成危害,對搞農業機械化也是不利的。那些幹部、群眾的擔心是有道理的,頂著不分是對的,應該重視並解決這個問題。”

  《人民日報》為“張浩”的來信加了編者按,認為他的意見“是正確的”,要求已經出現“分田到組”、“包產到組”的地方,應當“正確貫徹執行黨的政策,堅決糾正錯誤做法。”同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報了這封來信和編者按。

  一時,安徽、河南等地幹部群眾議論紛紛,惶恐不安,好似災禍即將降臨。

  “張浩”來信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信中的意見確實反映了當時許多人包括一些部門負責人的思想傾向。3月12日至24日,國家農委邀請廣東、湖南、四川、江蘇、安徽、河北、吉林七省農村工作部門和安徽全椒、廣東博羅、四川廣漢三縣委的負責人座談當前農村工作的一些問題。會後形成了紀要,於4月3日獲得中共中央同意並批轉全國。在這次座談會上,圍繞聯產計酬、包產到戶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但反對“包產到戶”的意見是主流:目前多數地方,還是實行分組作業,小段包工,按定額計酬的辦法。不論實行哪種辦法,除特殊情況經縣委批準者外,都不許包產到戶,不許劃小核算單位,一律不許分田單幹。對已搞了包產到戶、分田單幹的地方,要積極引導農民重新組織起來。

  麵對“張浩”來信造成的混亂,中共四川省委及時發出了《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生產隊建立健全生產責任製和獎懲問題的通知》,穩定農村政策。萬裏和中共安徽省委堅持不改變已實行的辦法,並指示省委給《人民日報》寫信,回答“張浩”來信提出的問題。

  3月30日,《人民日報》在頭版發表了安徽省農委辛生、盧家豐的來信,題目是:《正確看待聯係產量的責任製》。來信尖銳批評“張浩”寫的信和“編者按”給安徽農村造成混亂,批評有人“把聯係產量責任製說得一無是處”和視“包”字為“洪水猛獸”。來信指出,應當相信大多數群眾是有鑒別力的,隻能劃個大框框,不能硬要群眾隻能采取這種辦法,而不能采取另一種辦法。《人民日報》為這封來信加了題為《發揚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因地製宜實行計酬辦法》的編者按,承認3月15日讀者來信和編者按“有些提法不夠準確”,“今後應注意改正”。“編者按”說,各地情況不同,怎樣搞好責任製應和當地幹部群眾商量,切不可搞“一刀切”。為了表示是在討論而不是定論,同一天的《人民日報》也還登載了一篇肯定“張浩”信的來信。

  這時還隻是就“包產到組”的爭論。但隨後就開始了對包產到戶的爭論。

  1980年第2期《農村工作通訊》發表了《分田單幹必須糾正》一文,批評“分田單幹”違反黨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緊接著,該刊第3期又發表了《包產到戶是否堅持了公有製和按勞分配?》,批評“包產到戶既沒有堅持公有製,也沒有堅持按勞分配,它實質是退到單幹”。在1980年初召開的中央農業部門會議上,“包產到戶”受到一些人的懷疑和批評。

  在一些人看來,搞大集體是走社會主義的“陽光道”,而搞“包產到戶”則是走資本主義的“獨木橋”。

  “包產到戶”落了戶

  正當“包產到戶”遇到重重阻力的關鍵時候,鄧小平又一次站出來講話了。1980年5月31日,鄧小平同中央負責工作人員就關於農村改革問題發表了重要談話,他說:

  農村政策放寬以後,一些適宜搞包產到戶的地方搞了包產到戶,效果很好,變化很快。安徽肥西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包產到戶,增產幅度很大。“鳳陽花鼓”中唱的那個鳳陽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大包幹,也是一年翻身,改變麵貌。有的同誌擔心,這樣搞會不會影響集體經濟。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

  鄧小平指出,總的說來,現在農村工作中的主要問題還是思想不夠解放。他還強調說,從當地具體條件和群眾意願出發,這一點很重要。

  鄧小平在關鍵時刻的談話,對於打破一些人的僵化觀念,消除一些人的恐懼心理,推動包產到戶的穩固和發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根據鄧小平談話的精神,並經過幾個月的深入調查研究,黨中央於1980年9月召開了各省市自治區第一書記座談會,討論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製問題。會後,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責任製的幾個問題的通知》。

  《通知》規定:“在邊遠山區和貧困落後地區,長期‘三靠’的生產隊,群眾對集體喪失信心,因而要求包產到戶的,應支持群眾的要求,可以包產到戶,也可以包幹到戶,並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保持穩定。”

  針對幹部群眾中對包產到戶、包幹到戶問題的爭論,《通知》對“雙包製”的性質作了肯定回答,指出:“就貧困地區的具體情況來看,實行包產到戶,是聯係群眾、發展生產、解決溫飽問題的一種必要的措施。就全國而論,在社會主義工業、社會主義商業和集體農業占絕對優勢的情況下,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實行的包產到戶是依存於社會主義經濟,而不會脫離社會主義軌道,沒有什麽複辟資本主義的危險,因而並不可怕。”

  針對集體經濟比較穩定,生產有所發展,群眾對生產責任製比較滿意的一般地區,《通知》指出:“這些地方領導的主要精力應當放在如何把集體經濟進一步加以鞏固和發展,就不要搞包產到戶,已經實行包產到戶的,如果群眾不要求改變,應允許繼續實行。”

  這次座談會,動搖了多年來深深植根於我們黨自己以及廣大群眾中的“包產到戶”等於分田單幹、等於資本主義的僵化觀念,是黨對“包產到戶”問題認識的重大轉折和突破。當然,這次會議也還有所保留,隻承認“包產到戶”是依存於社會主義經濟,不承認它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一個組成部分。盡管如此,這次會議的紀要作為文件下發後,對“包產到戶”的推行還是起了重大推動作用。到1980年底,實行包產到戶、包幹到戶的生產隊已從1980年初的1.1%上升到14.9%。“雙包”責任製推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農業生產的發展又反過來加速了“雙包”責任製的推行。到1981年6月,全國實行農戶家庭承包的生產隊已占生產隊總數的86.7%。

  “雙包”責任製帶來的大好形勢引起了人們對“雙包”製進一步的思考。“雙包”製究竟是權宜之計還是一項發展生產的長久政策,是僅僅附屬於社會主義經濟,還是社會主義經濟本身的一個組成部分?

  1981年10月,全國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於1982年1月1日批轉了會議的《紀要》。

  《紀要》明確指出,目前實行的各種責任製,包括小段包幹定額計酬,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聯產到勞,包產到戶、到組,包幹到戶、到組等等,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製。不論采取什麽形式,隻要群眾不要求改變,就不要變動。

  《紀要》不但肯定了“雙包”製,而且從理論上作了說明解釋,指出:包幹到戶基本上是分戶經營、自負盈虧,但是,它建立在土地公有製基礎上,由集體統一管理和使用土地、大型農機具和水利設施,接受國家的計劃指導,有一定的公共提留,在統一規劃下進行農業基本建設。因此,它不同於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

  至此,“包產到戶”得以“正名”,上了姓“社”的戶口。關於“雙包”製性質的爭論也基本結束。

  全麵推廣“雙包製”

  1982年後,“雙包”責任製由原來的“不允許”到允許但不提倡,進一步走向全麵推廣並不斷完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也隨之廢除。

  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對以包幹到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製給予了充分肯定,強調必須長期堅持下去並逐步加以完善。1983年1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幹問題》的文件,進一步肯定了以農戶或小組為承包單位的聯產計酬責任製,認為這種分散經營和統一經營相結合的經營方式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在這種經營方式下,分戶承包的家庭經營是集體經濟中的一個經營層次,它和過去小私有的個體經濟有著本質的區別。通知要求全麵推行家庭承包責任製。

  到1983年初,全國農村實行包產到戶、包幹到戶的生產隊達93%,其中絕大多數是包幹到戶。1984年初,宣布土地承包期延長至15年以上,生產周期長的開發性項目承包期還可以更長一些。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使農民獲得勞動和經營的自主權,使農民的生產成果和利益直接掛鉤,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迅速解放了長期被壓抑的農村生產力,成為我國農村改革的突破口。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規定建立鄉(鎮)政府作為基層政權。到1984年底,全國各地基本完成了政社分設,建立了9.1萬個鄉(鎮)政府,92.6萬個村民委員會。從此,農村人民公社製度在我國不複存在。

  在推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和進行體製改革的同時,國家還大幅度提高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減免農業稅收,恢複和擴大自留地,允許家庭副業生產,開放農貿市場,並對農村流通體製和產業結構進行了局部改革和調整,積極發展農村多種經營,走農、林、牧、副、漁全麵發展,農、工、商綜合經營的道路,使農業生產充滿了生機與活力。

  農村改革的第二步

  在1984年農業獲得大豐收的喜人形勢下,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了《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標誌著農村改革進入了第二步。

  為了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文件針對前進中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作了十項政策規定:(一)改革農產品統派購製度;(二)大力幫助農村調整產業結構;(三)進一步放寬山區、林區政策;(四)積極興辦交通事業;(五)對鄉鎮企業實行信貸、稅收優惠,鼓勵農民發展采礦和其他開發性事業;(六)鼓勵技術轉讓和人才流動;(七)放活農村金融政策,提高資金的融通效益;(八)按照自願互利原則和商品經濟要求,積極發展和完善農村合作製;(九)進一步擴大城鄉經濟交往,加強對小城鎮建設的指導;(十)發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

  這十條經濟政策,每條都是對加快發展商品經濟有利的。其中心內容是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取消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製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采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合同收購以外的產品可以自由出售或以協議賣給國家,其餘多數產品逐步放開、自由交易,國家不再向農民下達農產品統派購任務。國家還將農業稅由實物稅改為現金稅。

  這些重大措施,有力地促進了農村自給、半自給的自然經濟向社會化、專業化的商品經濟轉化。

  農村流通體製的改革,特別是農產品統派購製度的改革,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林牧副漁業的全麵發展,推動了農村多種渠道、多種經營形式的商業經營體製的形成和發展,在發展商品生產、豐富城鄉農副產品市場等方麵都起到了顯著的效果。

  不過,也應該看到,農村第二階段的改革,在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和搞活流通,促進林牧副漁各業發展的同時,卻程度不同地忽視了糧食、棉花等的生產,影響了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

  1984年在糧、棉生產獲得大豐收的同時,對前一階段農村改革和農業發展估計過於樂觀。大幅度地減少糧食種植麵積,1985年全國共減少了6000萬畝,加上十項政策規定的放活農村經濟的各種政策和農業生產資料的漲價,使得種植業、特別是糧食的比較利益下降。1985年農業生產出現了一個滑坡,糧棉生產大幅度下降,1985年比1984年糧食減產280多億公斤,棉花減產211萬噸,比1984年減產1/3.此後,連續幾年,糧棉生產陷入徘徊不前的局麵。1989年糧食產量才恢複到1984年的水平,而棉花生產直到1991年還沒達到1984年的水平。

  鄉鎮企業“異軍突起”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普遍推行,“政社合一”體製的解體,農副產品統購派購製度的取消,大量剩餘勞動力的出現,使得鄉鎮企業(社隊企業)如雨後春筍,迅速崛起。

  鄉鎮企業的崛起,成為我國農村經濟體製改革過程中可以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推行相提並論的奇觀。鄧小平說:“農村改革中,我們完全沒有預料到的最大的收獲,就是鄉鎮企業發展起來了,突然冒出搞多種行業,搞商品經濟,搞各種小型企業,異軍突起。這不是我們中央的功績。”又說,發展鄉鎮企業不是我們領導出的主意,而是基層農業單位和農民自己創造的。

  鄉鎮企業是在原社隊企業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製定了關於農業的兩個文件,確定了我國農業發展的方向,除經營農業外,還要經營農副產品加工業和商業,逐步發展成為農工商一體化的聯合企業。

  根據中共中央的精神,國務院於1979年7月頒布了《關於發展社隊企業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草案)》。《規定》闡明了發展社隊企業的重大意義,並對社隊企業的發展方針、經營範圍、國家對社隊企業的優惠扶持政策、企業內部基本規章製度、管理機構的建立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這是國家用法規形式頒布的第一個關於發展社隊企業的指導性文件,為社隊企業的恢複和發展創造了政策條件。

  1979年9月,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提出社隊企業要有一個大發展,逐步提高社隊企業收入占公社三級經濟收入的比重。

  在國民經濟調整階段,根據“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社隊企業也在發展方向、行業結構及產品結構等方麵做了初步調整。在調整過程中,對社隊企業的發展有過不少非議和責難,主要是說社隊企業存在“兩擠三爭”,即以小擠大、以落後擠先進,與國營企業爭原材料、爭能源、爭市場。

  為了適應家庭承包後的新形勢和撤銷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政府的新情況,1984年3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以4號文件名義轉發了農牧漁業部《關於開創社隊企業新局麵的報告》。中共中央、國務院在批語中,同意將“社隊企業”更名為“鄉鎮企業”,其範圍從過去的公社、大隊兩級,擴大到鄉(區、鎮)、村企業、農民聯營企業、其他形式合作企業和個體企業。文件提出發展鄉鎮企業的總方針是:熱情支持、積極引導和管理,使其健康發展。

  4號文件下發後,鄉鎮企業迅猛發展,連續幾年保持高速增長的勢頭,出現了鄉鎮辦、村辦、聯戶辦和戶辦“四輪驅動”,農、工、商、建、運、服“六業齊上”的興旺局麵。到1987年,全國鄉鎮企業從業人數達到8805萬人,產值達到4764億元,占農村社會總產值的50.4%,第一次超過了農業總產值。這是農村經濟的一場深刻變革。

  1989年鄉鎮企業增長速度回落,大批企業倒閉,關停並轉300萬個,停建緩建鄉村兩級企業的在建項目2萬個。造成這個局麵的原因,一方麵是治理整頓後資金、能源、原材料緊缺,市場疲軟;另一方麵是社會輿論的責難。有人指責鄉鎮企業是不正之風的風源,其經營機製是資本主義的;有人認為發展鄉鎮企業是“以小擠大,以土擠洋,以落後擠先進”,把鄉鎮企業看成是與國營企業爭原料、爭市場的對手,企圖把它扼殺。

  但鄉鎮企業仍以其靈活的經營機製在坎坷的道路上前進,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為中國農村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開辟了一條新的路子,是農村實現小康的必由之路。

  大學之門不開,萬千學子心碎

  “小平您好!”

  1984年9月30日深夜,北京大學幾名81級的大學生以布頭代筆,寫下了這句曆史性的問候。

  第二天,跟隨著國慶35周年科技遊行隊伍走到金水橋頭時,幾個年輕人打開預先藏在鮮花裏的橫幅,向天安門展示了他們的心願。千言萬語的曆史就在此一瞬,定格在這四個字上:

  小――平――您――好。

  “我們有一個共同的心願,要向黨表達當代大學生對知識分子的讚美,向製定這些政策的黨中央領導表示我們的敬意,國慶遊行是一個寶貴的機會。”

  這是一代人的肺腑之言,這是知識界,乃至80年代整個中國的共鳴。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改革開放的時代降臨了,古老的中國仿佛插上了翅膀,大地處處升騰著年輕的氣息。習慣了高呼“萬歲”的喉嚨第一次學會了問候“您好”,思想穿越了狂熱與盲從的牢籠,生機勃勃地降落在1977年的中國。

  “文革”十年,對於每年以300萬速度遞增的中學生來說,大學的門永遠是緊閉的。有上大學這種念頭,意味著不安心幹革命。1970年,按照毛主席的“七二一”指示:“大學還是要辦的……要從有經驗的工人農民中間選拔學生”,北大、清華開始恢複試行招生。招生對象是有兩年以上實踐經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農兵,招生辦法為“自願報名,群眾推薦,領導批準,學校複審”。

  1972年,周恩來總理和一位美籍中國物理學家談話時,以極大的勇氣提出了要恢複從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考大學生,但是他的意見在當時不可能得到施行。又由於“以階段鬥爭為綱”和所謂的“出身問題”,大批有誌於深造的青年人被關在校門之外,他們的最低要求不過是得到一個小小的公平考試的機會,然而,考試遭到了批判,“白卷英雄”卻顯赫一時;堂堂高等學府內,白發蒼蒼的一流教授,不得不在一個課堂上,麵對著水平參差不齊的工農兵學員,從小學四則運算,講到微積分。

  在“四人幫”的淫威之下,大學被迫“以階級鬥爭為綱”,年複一年地翻印著“群眾推薦書”,“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的科學技術和教育整整落後了20年。科研人員美國有120萬,蘇聯90萬,我們隻有20多萬,還包括老弱病殘”,“我們要實現現代化,關鍵是科學技術要能上去。發展科學技術,不抓教育不行。靠空講不能實現現代化,必須有知識,有人才。沒有知識,沒有人才,怎麽上得去?科學技術這麽落後怎麽行?”這番話,飽含著一位老共產黨員的憂慮、焦急和意欲奮起的執著。講這番話的人,正是鄧小平。時間是1977年5月。

  真理往往首先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所以,掌握真理的人,哪怕是一位偉人,也難以避免最初的孤獨。“一定要在黨內造成一種空氣:尊重知識,尊重人才。”“要經過嚴格考試,把最優秀的人集中在重點中學和大學。”在1977年5月裏,有幾人能夠聽得到尚未正式恢複工作的鄧小平富有遠見的真理之聲呢?

  重新打開真理之門需要足夠的智慧和勇氣。

  1977年6月29日,教育部在太原晉祠組織召開了粉碎“四人幫”後的第一次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座談會。與會者聲討“四人幫”、批判“白卷英雄”,但是在討論到最主要的議題時卻舉步維艱。那時,高等教育領域的上空籠罩著兩片陰雲:一是“七二一道路”,二是“兩個估計”。即“文革”前17年的教育戰線是資產階級專了無產階級的政、是黑線專政,知識分子中大多數是資產階級知識分子。而這一切都是毛澤東親自批示或點過頭的。於是,高校招生工作便麵臨著兩難境地:否定“七二一道路”要承擔複辟17年資產階級統治、反對毛澤東革命路線的政治風險;可繼續按推薦的老辦法,豈不是給“白卷英雄”打開大門?

  結果,確定了一個在“老基調”上做一些修補的方案:基本上維持前幾年的招生規定,在落實周總理1972年指示的問題上,隻建議招收占總人數1%!5%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8月4日,教育部向國務院報送了《關於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座談會的情況報告》。在隨報告附上的《關於1977年招生工作的意見》中,仍維持了“自願報名,群眾推薦,領導批準,學校複審”的16字辦法。關於文化考試,《意見》提出“重視文化程度”,文化考查“采取口試、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提倡開卷考試,獨立完成”。同時又說“不要憑一次考試決定棄取”。作出這樣的決定,並不使人意外。因為當時,在整個中國大地上,還橫亙著一座壓在人們心頭的大山――“兩個凡是”――“凡是毛主席做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

  那麽,如果依舊照著老路走下去,千百萬優秀的青年人還將被關在大學的校門外多久?千百萬優秀的“老三屆”是否將錯過上大學的最後一次機會?中華民族的科技水平還要落後多少年?然而,幸運的是,曆史從不說“如果”。

  小平拍板恢複高考,一聲春雷震動九州

  8月4日,鄧小平在北京飯店組織召開了科學和教育工作座談會。這是中國教育史上一次重大的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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