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村遺址位於西安市戶縣草堂鎮宋村東北40米,太平河東岸的二級台地上,屬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至周代文化遺址。
宋村遺址東西長400米,南北寬200米,麵積約80000平方米,文化層厚約1.5米。曾出土大量石斧、石刀、石圭、蚌刀、陶釜等,還出土有周代銅戈、銅鏃、銅矛等。1965年宋村中學修建廁所時,曾發現一批車馬器,有車軎、銅泡、銅環等。1966年宋村群眾取土時發現一批春秋時期的青銅器,有鼎、簋、壺、盤、戈等。1974年陝西省文管會秦墓發掘組對宋村遺址進行了勘查試掘,並發掘了一部分春秋前期秦國墓葬,發現隨葬青銅禮器和奴隸殉葬及大量車馬器等。
1957年5月31日,宋村遺址被陝西省人民委員會公布為第二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宋村南北出村路將遺址分為東西兩部分,遺址東、西兩邊均有部分斷崖,地勢南高北低呈緩坡狀。目前,除遺址南部被宋東村村民住宅所疊壓外,其餘均為耕地,地表可采集到夾砂紅陶、褐陶和灰陶片,紋飾有籃紋、繩紋、弦紋等,可辨器型有釜、鬲、鼎等,還可見少量石器和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