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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回 遭誣陷無辜被逮 得真情奮勇緝凶

  且說竹鎮集蕭成記魚行中慘殺四人,前回早已敘明,是鎮江後幫糧船頭閻大漢及水手丁朋鈴、王七、韓老等四人所殺,何以蕭金生向林公攔輿喊冤,狀詞中說是湖州幫頭王安福所殺?因寫狀人根據翠和報告,當然不負責任。那翠和與王安福麵不相識,都是閻大漢素與湖州幫積下深仇,存心誣陷,自與翠和有了私情,翠和問他姓名,他就謊稱我是湖州糧船幫頭王安福,翠和信以為真,故等到寫狀時,翠和見父嫂被殺,事關重大,不得不直說了。林公既無先見之明,何從得悉個中真相,當下收狀回轅,親筆書寫密劄,著常鎮道李彥章密拿湖州幫頭王安福解轅。那王安福年紀已有四十多,少年時候也是凶悍絕倫,近年來抱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平生最喜杯中物,素來不貪女色。此次回空南歸,仰仗林公先事預防,把挾仇的幫船分道而行,並且每段派有武職人員,帶兵彈壓,所以一路很平安的由橫閘進口,行抵丹徒縣境泊夜。不料常鎮道派幹役童茂,到船傳喚王安福進署問話。安福自以為安分守己,跟著童茂到道台衙門。彥章傳到簽押房,向他問明姓名年歲,然後說道:"巡撫林大人有密劄來要你,你到行轅中去候審罷!"說著派八個親兵,把王安福解到林公行轅。林公升堂提訊,問過姓名年歲籍貫,見他麵貌很誠實,不像殺人凶首,便向他問道:" 你停泊在竹鎮集的當兒,為什麽要把蕭成記魚行中的年輕媳婦殺死,連傷四命,苦主已在本部院案下告發,快快從實供來!"王安福聽了這一番說話,如聞青天裏霹雷,極口呼冤道:" 青天大人在上,小民的船隻確在竹鎮集停泊過四天,至於殺死蕭家四命,實在不曉得,這必是仇幫有心誣陷,懇求大人詳細查察,以求水落石出。"林公又問道:" 你們幫中水手人多,作興水手們瞞了你幹了這件案子,你至今尚未知曉,也是有的。"安福供道:" 我們湖州幫人數雖然眾多,過分凶悍的水手早已剔除,偶然和人打架是有的,至於持刀殺人,卻向來從未有過;因為我們船上,不準有人私帶刀槍,既無利刃,當然不能殺人。小民遭此誣陷,性命攸關,還求青天大人明鑒!"說時伏地叩頭如搗蒜。林公吩咐帶去,暫交丹徒縣看管,俟查明案情,再行定奪。安福又叩了三個頭,立起身來,跟著當差的到丹徒縣奇監。

  林公飭差到竹鎮集,把原告蕭成記魚行中的男女一並傳來,與被告對質。蕭金生就挈同母、妹,跟著來差渡江,到行轅候審。公差到簽押房稟複,林公立刻升堂,一麵飭提王安福到案,叫他假充看審閑人,站在堂下,一麵先提原告金生上堂,問他案情。金生供道:" 當時民人到鄉間養魚人家接洽進貨,直到家中派人前來報信,方知父親和老婆及兩個夥計,皆於前晚被糧船水手殺死。"林公又問道:" 如此說來你既未曾目見殺人凶首,狀子上豈可任意亂寫?"金生供道:" 胞妹翠和在家親眼看見,民人根據胞妹口述而寫的。"林公命他退立一邊,又提翠和上堂。林公見她修飾得妖妖嬈嬈,舉止輕薄,一望而知是個輕賤女子,先向她問明年歲及已否出嫁?翠和照實供明。林公聽她供稱二十一歲,尚未對親,照她的言詞舉止,老練異常,全然不像黃花閨女,就問道:" 殺人凶首就算是你親眼看見的,卻又何從而知他是湖州幫頭王安福呢?"翠和供道:"湖州幫船停在我家屋後四五天,小女子無意中詢問幫頭姓名,他自稱叫王安福。"林公說道:" 如此說來,你與王安福是認得的了。現在本部院已把王安福捉拿到案,此時亦在堂上,著你在觀審人眾中,去指明哪個是王安福。事關人命,非同兒戲,你須得仔細認清,如有妄指,須不穩便。"翠和就退到左邊,把站堂執事親兵及觀審人逐一細看,隻是搖頭說沒有!再走到右邊,仔細打量了一回,也說沒有!林公到此知道其中另有曲折,便先指一公差向翠和問道:" 這個是不是王安福?"翠和注視了一回,答稱不是。林公見王安福就立在側首,就指著王安福向翠和問道:" 這一個是不是殺人凶首?仔細認來!"翠和望了一眼答道:" 益發不是了!殺人凶首隻有二十多歲,光麵無須,他是麻麵烏須,年紀也老少懸殊,怎說就是王安福?"林公大怒道:" 你和王安福見麵不相識,何得誣陷他是凶首?從實供來,免受刑罰。"翠和連忙跪地供道:" 小女子怎敢誣陷王安福,不過當日停泊在行後的那個幫首,自己告訴我他名喚王安福,後來看見殺死父親的,就是那人,或者有兩個王安福,也未可知?"林公就命安福與翠和對質。翠和隻說這個並不是凶首,也向來不曾見過。林公道:" 此人便是湖州幫糧船頭王安福,經你哥哥將他告下,本撫就將他傳到,他既非殺人凶首,不能拖累無辜。"林公就向安福說道:" 現在準你無罪開釋,且退過一邊,少頃另有公事向你查詢。"安福叩謝,退立一邊。林公又向翠和追問道:" 你是魚行閨女,如何與素不相識的糧船水手攀談講話,通名道姓起來?此中當然另有別情,從實招來,免受刑訊。"翠和道:" 因水手天天到行中買魚,故爾和他接談,才曉得他姓名。"林公笑道:" 如此說來,你是在行照管生意的了!你們行中共有多少主顧,你可一一知道他們的姓名?好一個善於管主顧的女子,還不將過去真情從實供來。"翠和被林公如此一逼,弄得目瞪口呆,隻是叩頭。林公見她情虛,便笑說道:" 你的父親與嫂子雖然不是你親手所殺,卻是在你身上死的,故你實是本案的罪魁禍首,本部院已訪察清楚,你再不把實在情形供明,叫你皮肉受苦!來,看大刑侍候。"兩旁執事一聲吆喝,大家揎拳捋臂,隻待動手。翠和雖然老練,究竟未曾見過這種世麵,早已嚇得魂飛天外,麵如土色,叩頭說道:" 大人開恩,待小女子實供便了。"說到這裏,卻又漲紅著臉,半晌說不出話來。林公明知她羞於自暴私情,暗想她究竟是個閨女,在法堂上理該留還她些體麵,就向她說道:" 你要替父親伸冤,快把凶首的麵貌詳細供來,共有幾個人動手幫凶,以外不必多說。"接著傳王安福到案下,向他說道:" 你是糧船幫中的前輩,各幫頭的麵貌,必然多所知曉,你站立一旁聽仔細了。"安福答應一聲,仍然站過一旁。當下翠和就供道:" 殺我父親的凶首,年紀約摸二十六七歲,七尺向外,淡黃臉膛,掃帚眉,三角眼,招風耳,塌鼻梁,尖嘴削腮,麵上還有幾點麻斑,這個就是自稱湖州幫首王安福的。殺我嫂子的凶首,是個黑臉大漢,年紀約摸三十向外,生得獐頭鼠目,右邊麵頰上有個刀疤的;還有殺死我們兩個夥計的,一個是五短身材,黑麵孔,缺嘴;還有個瘌痢頭,青麵孔,這四個人都是拿著鋼刀殺人的。究竟他們真名實姓卻不知道。"林公向王安福問道:" 你可有些端倪?"王安福說道:" 稟大人,這四個凶首,小民都相認識,殺死蕭成德的極像鎮江後幫幫首閻大漢,還有三個都是他船上的水手,叫做丁朋鈴、王七、韓老,照她所供相貌,大致不致有誤。至於他們所以冒小人姓名,也是有緣故,因為從前姓閻的強搶人家女子,被小人阻止,因此結下仇恨,今番有心誣陷我,幸遇青天大人秦鏡高懸,不曾被累,小民情願做眼線領捉。"林公聽說,便道:" 如此甚好。"馬上派旗牌帶了公事,同王安福徑往鯰魚套去見過鎮江營參將,著即就近拿捉閻大漢等一幹人犯。一麵吩咐退堂,著原告明日候審。金生就同母、妹退出,投寓安歇。

  且說鎮江前後幫船歸次,並不在鯰魚套,林公為防他們與浙江幫船半途相通,冤家路狹,又要尋仇械鬥,特命鎮江幫先進鯰魚套寄泊,該處為浙船不經之地,等浙江幫船由運河全行出境後,然後命鎮江幫船開歸兌糧水次,以免尋仇互鬥,並委參將繼倫帶兵駐紮鯰魚套,以資彈壓。此次回空幫船,經林公防患未然,絕無仇殺案件發生。再說鎮江營參將繼倫,接到林公的公事,馬上不動聲色,命王安福做眼線,到糧船上把閻大漢、丁朋鈴、王七、韓老等,一起拿住。閻大漢料必是東窗事發,兼之有一排步兵站立岸上,料難拒捕逃遁,隻好束手就縛,由繼倫帶隊押解巡撫行轅。林公傳齊原告,升堂審訊,先提閻、丁、王、韓四犯上堂,問過姓名年歲及糧船幫名,次提蕭翠和上堂指認凶首。翠和走到堂上,瞥見閻大漢跪在案下,就向林公稟道:" 這個正是殺死父親的凶首,自稱王安福的。"接著把丁朋鈴、王七、韓老逐一指明。林公命她退過一邊。然後嚴訊閻大漢等,四犯無可抵賴,隻得承認。林公又追問他們曆年來做過多少案子?大漢心想,供認一案是死罪,供認百家也是一個死罪,好漢做得清脫又何必抵賴,想到這裏,從容地供出二十六起械鬥仇殺重案,丁朋鈴、王七、韓老等,也各直認犯過血案若幹次,林公命四犯畫供,釘鐐寄監。原告和王安福叩謝退出。林公退堂,擬就四犯罪大惡極,處以就地梟斬,次日恭請王命,把閻大漢等四犯,押赴出事地點,梟首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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