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丐於邑人,不使學。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選自上海人民出版社排印本《王文公文集》
金溪縣人方仲永,世代務農。方仲永五歲時,還不認得筆墨紙硯,一天忽然哭鬧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父親很奇怪,就向近鄰借來給他。方仲永馬上寫下了四句詩,並且寫上自己的名字。那詩表達了孝養父母,團結宗族的意思,詩被鄉裏一位讀書人拿去閱讀。從此以後,旁人隻要指定某一物作詩題,方仲永就能揮筆立就。詩的文字技巧及意境都達到一定水平。鄉裏人對他非常器重,並漸漸對他的父親也禮待起來,有的施舍錢財給他。方仲永父親覺得這是件有利可圖的事,就每天攜帶仲永向鄉裏人到處乞討,不讓他進校學習。
我很久就聽聞此事了,明道年間,我跟從父親回到家鄉,曾於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們叫他作詩,已經與我過去所聽聞的水準不能相比了。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到舅家去,問起方仲永,人們告訴說:“他已天才泯滅,同普通人沒有什麽兩樣了。”
我認為:方仲永的聰明穎悟,是上天賦予的。他有天賦,比起力學而成的人要優越得多;然而最終還是和平常人差不多,那是因為沒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結果。他的天資是那樣的好,隻因為沒有受到教育培養,尚且淪為普通人一樣;現在一般說來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養,恐怕會連一個平常人都不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