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在他不玩失蹤了,他一下就找著她了,還知道了她的新號碼。也是,她的工作沒換,花點心機,找到她不難。
那會兒,她被他寵愛著,生氣了就總愛對他說:“你再惹我,我就跑了,讓你找不到。”而他總是笑她:“除非我沒心找你,我要是有心找你,你就是死了埋了,我也找得到。”
不是有心找沒心找的問題,是他不願意讓她找到,而她仍懷著讓他找到的希望的問題。說到底,是她不爭氣,未能對他忘情。
難受過後,司馬嘉寶開始生氣。方固這個男人,司馬嘉寶不知道是應該說他強悍呢,還是說他無賴。這麽多年之後又像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那般打電話給她,憑什麽呀他?
不過是一個自大男,三不男,她呢,隻不過是他出來搞三搞四剛巧遇上的沒腦子自動撞槍口還以為是一生難得的愛情的白癡傻冒。
司馬嘉寶惡狠狠地刪除了那個號碼,省得自己這個白癡半夜被夜色剝光硬殼的時候又打回去。
好吧,她承認,她抓狂地發現了一個事實,五年,她以為自己已經完全走出來了,可是原來她還是沒有忘記方固,這個失蹤了五年的男人。
她二十一歲認識他,他二十七,他英俊,有才華,有能力。那時他有自己的證券公司,有很多她想都想不到的人脈,他在這座城市裏如魚得水,他把她寵成了公主,從二十一歲到二十六歲,她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從不用看人臉色從不用顧忌世故。因為不管她惹上什麽事,他都能悄悄地幫她擺平幫她鋪路。
她想做為社會抱不平的記者就做記者,別人不敢采訪的她敢,別人不敢爆光的黑暗她敢,因為出了什麽事方固都會幫她擺平,她衝鋒陷陣覺得自己很威風,從沒想過那不是真正的現實。
她和他戀愛就像從不會為柴米油鹽費半點心思的那種純粹,說句想買房,房子就裝修好等她去住了,她的產權她的名下,說句要學開車,馬上有專門的教練等著她隨叫隨到。甚至因為趕新聞錯過了考試時間,方固還能幫她安排一場重考。
就因為他什麽都會做好,從來沒讓她失望過。她真是單純呀,單純得怎麽就沒想過這男人會有一天莫名其妙地失蹤呢?單純得居然深信自己就有那麽好的運氣遇上那麽好的男人呢?直到有一天,他忽然不聲不響地把自己從她的生活中抽離,她才感覺到了那種剝皮拆骨深入骨髓中的疼痛。或者,朱明明說得對,這個世界這麽的現實,一個不到三十歲的男人竟然能有那樣的能力,又不是什麽富豪之子,背後必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這些秘密,是她不能碰觸的,就像一枚炸彈那樣,隨時都有可能爆炸開來讓愛情粉身碎骨的。
最初那一陣慌亂的痛苦過後,司馬嘉寶才開始想,是呀,自己的愛情,是否太過順利,是否太完美無缺了?
但她會這樣想的時候,方固已經失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