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很多背叛了初戀女友背叛了原本想娶作妻子想過一輩子的女人的男人一樣,趙軾之無論如何也不肯分手,他又哭又跪,任打任罵,問啥說啥,包括和林真上床的細節,他的嘴上重複一句話:隻要我能原諒他,叫他做啥都成。林真一臉無所謂地拖著她的行李箱走的時候,趙軾之一眼也沒看,好似林真並不存在似的。
我一開始覺得我應該過去把林真拖過來狠揍那個沒義氣不要臉的臭娘們一頓,但我自己又不是那種能作潑婦的女人,猶豫了一會,林真就走了。走的時候,臉上還毫無悔意。
林真的得意讓我的腦子都燒了起來,我覺得要回應她的得意,唯一的一件是就是原諒趙軾之。林真也許隻不過是用行動告訴我,天底下沒有忠貞的男人。但我也要用行動告訴她,天底下的男人即使下半身沒忠貞,他的上半身也是忠貞於我的。
我當時覺得我當時最好的做法就是原諒趙軾之。但事實上,我後來知道我做得最錯誤的一件事情就是我原諒他了,我不但原諒了他,我還接受了他的求婚,接受了他說“領了證之後我就是你的人,你隨便怎麽處置我”這一個狗屎說法,和他去民政局登記了。
公元2007年9月17日,我二十五歲,大學畢業三年,和男友上床五年同居三年,被男友和女友合起來背叛了一次,我結婚了。隻有一枚小小的標價一千九百九十九元的白金戒指,沒有鮮花,沒有鑽石,沒有新房,沒有車,甚至沒有新衣服,趙軾之做了五個菜一個湯,吃完之後他吻了我,然後我們上了床,度過了我們的新婚之夜。
後來我才知道,這叫做素婚,素得連那枚戒指都閃著孤寒的光。
結婚好嗎?我不知道。因為我法律上成為已婚婦女之前我事實上就已經是一個已婚婦女了,領證之前過的日子和領證之後過的日子實在是沒有什麽太大的區別。
當然也是有區別的,這個區別就是,在結婚那天晚上,我翻身騎到了趙軾之的身上,他有些老大不願意,我瞪了他一眼,他就變得愉快了,順從了。
那天晚上在高潮的時候,我叫了好幾聲操。趙軾之也很興奮。他不知道,我在說操的時候,心裏充滿了鄙異:媽的,你丫就是賤。
其實我當時應該意識到,當我改變了我和趙軾之的上床方式之後,我對趙軾之的愛已經 因為他的這一次背叛而變質了,隻是我天真地以為我可以原諒他,我可以用原諒將我們的初戀堅持到底堅持成為一種偉大,一種獨一無二,一種一輩子的不離不棄。我懷有這些想法,林真一直說我是一個天真的人,我並不認為,直到後來的事實告訴我林真是對的。我確實是一個天真的人,對於感情的愚忠是一種天生真愚蠢。
在不知道自己的愛其實已經變質的情況下,我選擇和趙軾之結婚是一個錯誤。但這個錯誤還是足足維持了兩年。領了結婚證之後的一年半時間裏,其實我們一直都很好,趙軾之下班比我早一點,包了買菜做飯,其它家務也搶著做,他是個愛幹淨的男人,我們租來的房子被他打掃得住著很舒服。他偶爾送我花或者小禮物,把我當成了他生活的中心。
更難得的是,一向不樂意讓我見到他的工資卡的趙軾之居然主動提出把全部的工資獎金都交給我管理。這實在是太難得了,要知道,自從知道趙軾之和林真上床之後,我就再也沒把我的錢花在和趙軾之的小家裏,我逛街看中了就買,而且隻買我自己的。我才不要像之前那麽傻冒,趙軾之的錢存起來,我的錢就用來交房租作生活費,憑什麽?在我花錢開始變得自私自利的情況下,趙軾之居然把工資卡交給我,還主動上交所有的獎金,眼巴巴地看著我施舍那麽幾百零花錢,還用那些零花錢給我買禮物,而且對我花他的錢買貴東西,他都隻有讚美沒有批判。過去我給他買東西,他會說謝謝,我給自己買東西,他會說太浪費,我逛淘寶,他說我淨會瞎花。
但現在不一樣了,趙軾之對於我花的錢,都樂嗬嗬地說:花完再掙嘛。這讓我有些不習慣,準確地說應該是很不習慣。人怎麽可能一下子變得這樣快,就因為他睡了我的女友背叛了我嗎?我仔細地研究了趙軾之的語氣,眼神和表情,直到我發現其實他並沒有說假話。我問他為什麽要這樣轉變態度,他說了兩點原因:一,我說過隻要你原諒我,我什麽都願意為你做。二,現在你是我老婆了,不會嫁給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