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歡一個人,就提拔他,因為官途是天堂;如果你痛恨一個人,也提拔他,因為官途是地獄。
這兩句話聽起來很荒唐,但痛恨誰就提拔誰的事情在曆史上真的發生過。在清朝,提拔官員就曾是一種對其殘酷打擊的手段。且看美國傳教士明恩溥在他的《中國鄉村生活》一書中記錄的一個真實的事例:某軍機大臣的兒子在山東鄉下為非作歹,被人告到當地知縣那裏。知縣把這位惡少找來跟他講道理,並且打了惡少的家奴。惡少回去以後立即寫信告訴了京中的父親。接著,知縣得到調令,被提拔到四川某地任職。“這個官員的調動幾乎要跨越整個中國,沿途花費巨大,麻煩甚多。他剛到任新職不久,又接到升遷雲南的任命。這又是一次耗時費神的艱苦行程。可剛到任不久,又被通知升任關外某地的道台……”直到此時,這位知縣才明白自己遭受了多麽惡毒的報複。他無法忍受行程中所染疾病的折磨與頗為可觀的路途開銷,無奈之下隻好吞金自殺,永遠避開了進一步的升遷和無休無止的磨難。
劉繼興認為,在清朝提拔幹部之所以成為一種打擊手段,主要是因為當時農業社會的基礎設施和現在不能同日而語,尤其交通條件太差。官員去異地上任,一走就是幾個月,舟馬勞頓,人吃馬嚼,上任之時,往往還算闊綽的官員也免不了傾盡其所有,囊中比少女還要羞澀。1924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一冊《中國年鑒》中記載,即使到了民國,交通狀況依然沒有多少改觀。該書中有一個“中央任用各官赴任程表”。規定了官員任命和到任的期限,當時分為“有交通的地方”和“無交通的地方”。以北京為中心,有交通的地方,“到順天要十日,直隸十五日,奉天二十日,吉林二十五日,龍江三十日,山東二十日,山西二十日”;沒有交通的地方,“到熱河三十日,陝西四十日,甘肅七十日,四川六十日,廣西六十日,貴州一百日,雲南一百日”,“到廣東是一百三十日,到新疆,期限為一百六十日”。頻繁調動和升遷對於官員們來說是件折磨人的事,可以想象路途上的艱難險阻,真是“路漫漫其修遠兮”。
所以,我們沒理由不感謝我們所處的當今盛世,海陸空交通四通八達,去哪都隻是幾個小時的事。老百姓幸甚,天地間來去從容;官員更幸甚,被提拔後歡天喜地,絕無一點因赴任路途遙遠而慘遭各種折磨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