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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和平對外厚往薄來堅決抗倭嚴厲禁海

  朱元璋草根出身,從小在農村長大,當了皇帝後就將天下看做更大的家天下。洪武皇帝位居中央,為天下“大宗主”,大明為“天朝上國”,周圍鄰邦皆為“藩屬國”。大明與鄰國的關係是宗主與藩屬的關係,作為宗主的大明應該敕封周邊的“藩屬”鄰邦,而作為藩屬的鄰邦就應該向大明“稱臣”“朝貢”,即朱元璋所說的“朕觀中原土壤,四方朝貢”,這也是中國傳統的“大中華一統天下”之理想境界。

  洪武三年朱元璋在《平定沙漠詔》中就曾這樣說:“自古為天下主者,視天地所覆載,日月所照臨,若遠若近,生人之類,無不欲其安土而樂生。然必中國治安而後四方外國來附。”後來在給爪哇國王的詔書中他進一步說道:“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又慮諸蕃僻在遠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諭,鹹使聞知。”

  正因為出於這樣的認知,洪武二年九月大明帝國製定了《藩王朝貢禮》,規範天下四夷“藩屬”朝貢“宗主”大明天子的禮儀。

  “天朝上國”的“大宗主”奉行睦鄰邦交和平主義對外國策不過這裏邊有兩個問題必須得解決:

  第一,鄰邦“藩屬國”憑什麽要認你大明天子為天下宗主?

  這就要看你的自身實力了。一般來說,傳統社會中看待國家實力的主要依據大約有三個:一個是經濟實力,你的國家經濟實力是不是在當時處於一流的地位,其常常表現在“朝貢貿易”中作為宗主國是否出手大方和特別優渥前來朝貢的藩屬國;第二,傳統軟實力,往往體現在文明發達程度上,就看你的國家是不是走在鄰邦國家的前列,具有絕對的文明“輸出”的優勢;第三,軍事實力,這也是最為顯眼、最讓人能體悟到的硬實力。作為鄰邦小國,你要是不服氣或“忤逆”的話,那接下來就有你好看的了。元亡明興,朱元璋開創的新帝國一一具備了這些條件,他打著“驅逐胡虜,恢複中華”的旗號,“參酌唐宋”,繼承的是中華帝國經典時代的唐宋文明,富甲天下,打得曾經不可一世的大元帝國皇帝元順帝及其子孫們一路北逃,最終隻能在漠北荒原上當個“北漂族”。大明不是天下宗主,還有誰是?

  第二,作為天下宗主的“天朝上國”(華夏)與鄰邦(四夷)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

  中國傳統儒家在先秦時代就形成了這樣的華夷觀:“夷蠻戎狄,謂之四夷,九服之製,地在要荒”,而“王者必居天下之中”,“天子有道,守在四夷”。依照先秦儒家理想中的“規劃”與描繪:“先王之製,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傳統中華帝國就該擁有“天子居中”,“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和“四夷賓服”的華夷格局。

  朱元璋開國前提出了要“恢複中華”,這不僅僅是要驅逐異族統治者,恢複華夏——漢民族的統治,而且還要匡複華夏文明正統,其中有一項內容就是要恢複“正統的”華夷格局。

  鑒於這樣的認知,以華夏正統之主自居的朱元璋在對待外邦“四夷”之間的是是非非方麵繼承了中華帝國傳統的對外國策,即實行不幹涉主義。洪武六年十一月,占城國(越南南部一國)遣使來南京上言:“安南國(越南北部一國)侵犯我國領土,仰仗大明天朝神威,我軍打敗了安南軍,我占城國國王特派我來向皇帝陛下您報喜!”朱元璋聽後沒吭氣,而後跟中書省大臣說道:“海外諸國,阻山隔海,各守境土,其來已久。前年安南國來人說,占城侵犯了他們的領土;今年可好了,占城國說安南擾邊。占城、安南都是我大明的藩屬國,敬奉我朝廷,但他們之間的是非曲直誰能搞得清楚啊。這樣吧,你們中書省出麵,派人上兩國去勸諭雙方,各自罷兵息爭,不要再相互打來打去了!對於前來報喜的占城國王特使,依照禮節賜與一些文綺等,讓他趕緊回去吧!”

  不摻和鄰國與鄰國之間的是是非非和實行不幹涉鄰國內政之國策,這不僅僅反映出朱元璋的精明與老辣,而且也表明了大明對外奉行的是和平主義和睦鄰友邦的原則。其實這樣的外交原則自朱元璋登基起就已經確立。洪武元年十二月,在派遣符璽郎偰斯、知府易濟等分赴高麗、安南等國頒發即位詔書中,朱元璋就曾明確表示了大明奉行和平主義外交原則和政策:“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無有遐邇,一視同仁。故中國尊安,四方得所。非有意於臣服之也……朕肇基江左,掃群雄、定華夏,臣民推戴,已主中國,建國號曰‘大明’,改元‘洪武’。頃者克平元都,疆宇大同,已承正統,方與遐邇相安於無事,以共享太平之福。”而後他又陸續派出使者前往占城、爪哇(印度尼西亞島國)、日本、瑣裏(印度小國)、暹羅(今泰國)、真臘(今柬埔寨)、三佛齊(印度尼西亞舊港)、渤泥(印度尼西亞島國)、琉球(近代被日本吞並後改名為衝繩縣)、緬國(今緬甸)以及西洋諸國,頒賜璽書,贈予諸國王金綺綢緞紗羅,還有曆書《大統曆》等,重申大明的和平外交國策,欲使諸國“知正朔所在”,“能奉若天道”。

  那麽朱元璋的這種和平外交國策的終極目標是什麽?它給大明帶來了什麽樣的影響?

  重建“四夷賓服”和“萬國朝宗”的華夷秩序其實這樣的和平外交國策之終極目標無非是要恢複和打造傳統的“天朝上國”俯視下的“四夷賓服”華夷秩序,其最高境界也就是種好我中華帝國內的“一畝幾分地”。不過話得說回來,洪武年間朱元璋在對外關係方麵除了通商貿易乏善可陳外,其政治與國際環境領域還曾創造了許多的成就。詳細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麵:

  〇不幹涉別國內政

  大明開國之際,高麗國內也麵臨著改朝換代。洪武七年,高麗王朝國王王顓為權相李仁人所殺,因為沒有子嗣,隨即立了寵臣辛肫的兒子辛禑為國王,其實這也不過是個過渡國君。那時的高麗國大權已落入了大將李成桂手中。洪武二十一年,李成桂發動軍事政變,迫使辛禑讓位給兒子辛昌。第二年又廢了辛昌,立了一個據說是高麗國王王顓的後裔王瑤為王。三年後李成桂幹脆將王瑤也給廢了,自己當起了國王。

  對於藩屬國高麗國內的這一係列政變,朱元璋十分睿智,從不插手。當李成桂政變成功後遣使前來南京向洪武皇帝通報時,朱元璋一語中的地說道:“爾恭湣王死,稱其有子,請立子。後來又說不是。又以王瑤為王孫正派,請立之,今又去了。再三差人來,大概要自做王。我不問,教他自做。自要撫綏百姓,相通往來。”

  無獨有偶,安南國也發生了性質與朝鮮差不多的政變。安南國王陳日熞讓伯父陳叔明給逼死了,隨即陳叔明自己執掌起朝政來。朱元璋知道後口頭譴責:“(陳)叔明王法所必誅,速擇日熞親賢立之。”陳叔明聽說後十分恐懼,趕緊讓位給弟弟陳日煓。但就此陳叔明和陳日煓心裏還不踏實,生怕朱元璋發兵前去“匡正”,於是幾次三番派人上南京來進獻方物。老辣的朱元璋收下了方物,並降下詔書,明確表達他不幹涉別國內政的和平主義外交國策:“今朕統一天下,惟願安民而已,無強淩弱,眾暴寡之為。安南新王,自當高枕,無憂加兵也。”

  〇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外國侵害中國利益事件

  洪武中期,廣西思明府來人報告說:安南國派軍侵犯我國境。洪武帝派人前去了解情況,安南居然倒釘一耙,反說廣西思明府入侵了安南。朱元璋聽後很生氣,“剛好”安南新國王陳煒派大中大夫羅伯長來南京進貢方物,實際上很有可能就是來窺測大明天子的意向。朱元璋“以其詐命”,當即退還了安南方物,並降下敕書,嚴厲詰責陳煒,指摘他作奸肆侮,生隙構患,犯下“欺誑中國之罪”,並敕令廣西布政使司:“自今以後,凡安南入貢之事一律予以拒絕!”

  〇謹慎用兵,製定對外軍事底線

  與曆代帝王相比,在對外關係上老謀深算的朱元璋顯得格外小心,雖然一生以軍事和政治作為自己的“主業”,但他似乎特別謹慎用兵。洪武二十年十月,在與諸將論及兵政時,朱元璋這般說道:“國家用兵,猶如醫生用藥。開了一大堆的藥,目的是要治病,不能沒什麽病就吃吃藥,那可要吃壞的!治國也如此,國家不太平,用兵來勘定禍亂。等天下太平了,隻需整修甲兵,操練士卒,備作國防而已。為什麽這麽說呢?大家應該要知道:用兵能消除禍亂,但也能招致禍亂,倘若恃富逞強,好大喜功,惹是生非,就會結怨挑釁,這不恰恰招惹了禍亂!正如醫生亂開瞑眩之藥,強迫無病之人服用,雖然不至於造成身體殘疾或送命,但足以大傷元氣!所以為國當政者應該常講軍事,但千萬不能窮兵黷武!”

  這是一生講究“洪武”“尚武”的老辣皇帝的“諄諄教導”,一句話,軍事不好玩,謹慎用兵。這更是朱元璋從曆史經驗教訓中得到的頓悟。洪武四年九月,他在南京明皇宮奉天門給各部大臣做了這番告諭:“海外蠻夷之國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不為中國患者,不可輒自興兵。古人有言,地廣非久安之計,民勞乃易亂之源。如隋煬帝妄興師旅,征討琉球,殺害夷人,焚其宮室,俘虜男女數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虛名,自弊中土,載諸史冊,為後世譏。朕以諸蠻夷小國,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為中國患者,朕決不伐之,惟西北胡戎(指漠北蒙古),世為中國患,不可不謹備之耳,卿等當記所言,知朕此意。”

  洪武晚年,老朱皇帝生怕子孫後代狂妄、輕浮、率意用兵,從而招惹禍害,特地將自己的謹慎對外用兵之國策寫入了《皇明祖訓》之中:“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擾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伐,亦不祥也。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致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與西北邊境,互相密邇,累世戰爭,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接著朱元璋開列了15個亞洲鄰國為大明的“不征之國”,即規定子孫後代不得無故去侵犯,它們是:“東北:朝鮮國;正東偏北:日本國(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正南偏東:大琉球國(朝貢不時,王子及陪臣之子,皆入太學讀書,禮待甚厚),小琉球國(不通往來,不曾朝貢);西南:安南國(三年一貢),真臘國(朝貢如常,其國濱海),暹羅國(朝貢如常,其國濱海),占城國(自占城以下諸國來朝貢時,內帶行商,多行譎詐,故沮之。自洪武八年沮至洪武十二年,方乃得止。其國濱海),蘇門答剌(其國濱海),西洋國(其國濱海),爪窪(哇)國(其國居海中),湓亨國(其國居海中),白(百)花國(其國居海中),三弗(佛)齊國(其國居海中)。渤泥國(其國居海中)”。

  每當筆者讀到這段史料時,再想想老朱皇帝躺下後10年時間都不到的永樂四年(1406),輕浮、狂妄甚至可能精神不太正常的小朱皇帝朱棣發動了平定安南之亂的戰爭,將百萬大明軍拖入了安南戰場的泥潭,由此我們不得不為朱元璋的老辣所折服!甚至可以說,在有明一代君主中以如等智慧治國理政和對外交往的,幾乎無人能與之相比。那個自稱為“好兒子”又被某些人萬般稱頌的“一代聖君”朱棣與乃“父”相差十萬八千裏。但是朱棣的兒子朱高熾倒是有點皇爺爺的遺風,他一親政就勇敢地決斷,要將大明軍從安南戰場上撤回來——這些都是在以後的專著中我們要詳述的。

  而從上述朱元璋對外國策的“祖訓”或言“遺訓”中,我們同時也不難看出大明開國君主身上的那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天朝上國思想,但整個“遺訓”的基本精神還是國際和平主義,你不犯我,我不犯人。直至今日這筆文化遺產還是值得我們後人傳承的。

  〇主倡朝貢貿易,重建“四夷賓服”的“天朝上國”華夷統治秩序

  既然是和平主義,遠夷們完全可以不理睬你大明。如此一來,豈不與傳統儒家所極力推崇的“四夷來朝”和“萬國朝宗”的中國古代聖君治國理想境界相悖?

  沒有,中國傳統儒家還有一個重要的“對外國策”精髓,那就是德治天下,懷柔遠夷。那麽怎麽做到這一步?

  在朱元璋君臣看來,我們四周的遠夷都是未開化之人,他們仰慕我中華文明,一門心思想來歸化。洪武十六年五月,洪武帝曾跟禮部大臣說:“諸蠻夷酋長來朝,涉履山海,動經數萬裏。彼既慕義來歸,則賚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懷柔之意。”

  正因為擁有這樣的認知,朱元璋在登基以後就仿效前朝,派遣特使出訪遠夷和海外諸國,並給予極大的賞賜;以此來籠絡四夷,宣揚我大明君主之恩德,使其感到天朝聖主的關懷,進而從內心深處歸化大明,最後達到懷柔遠夷、德化天下之理想目的。

  ◎通貢貿易、賚賜貿易和通商貿易

  為了實現這個理想目標,朱元璋還製定以“通貢貿易”為主體的對外交往國策。“通貢貿易”或稱“朝貢貿易”“貢賜貿易”,一般是指境外國家因仰慕中華文明而主動前來,向朝廷獻納貨物、特產等,而朝廷往往予以超過貢物價值一倍甚至幾倍的回賜。通貢貿易基本上不存在等價交換,它是“四夷來朝”和“萬國朝宗”的一種象征。

  但有時中國等不到境外國家主動前來,而是自己政治或經濟上有急需,朝廷就派宮中太監或朝廷官員賚具敕書,帶了賜物,前往想要貿易的國家和地區進行頒賜。接收國在收到了敕書和賜物後,就按中國朝廷所需之物置辦,以回應中國的賜物,或主動派出他們的特使帶上貢物前往中國朝廷“回貢”,朝見大國宗主。這種貿易就叫“頒賜貿易”,又名“賚賜貿易”,它實際上是“朝貢貿易”的延伸或言變體。

  與“朝貢貿易”相對應的叫“通商貿易”,這是一種建立於基本上等價交換基礎之上的對外民間自由貿易。

  ◎宋元曆史遺產與明初四大海外貿易管理機構的設立與撤銷

  中國古代對外通商貿易黃金時代不在明清而在唐宋元時期。明朝一開始朱元璋接受了元朝海外貿易豐厚的遺產,繼承了元朝的對外開放政策,不僅保留了元朝在南方的廣州、泉州和寧波(當時稱明州)的三個對外貿易管理機構市舶司,而且還於大明帝國正式建立前的一年即吳元年(1367),在太倉州的黃渡鎮增設了一個市舶司。

  但這個太倉市舶司隻存在了4年的時間就被朱元璋撤了。洪武三年二月甲戌日,“罷太倉黃渡市舶司,凡番舶至太倉者,令軍衛有司同封籍其數,送赴京師”。撤的理由是太倉距離南京太近,有了這個市舶司,經常有奸人混雜在海外貿易者行列,刺探京師及其他要隘地區的機密,十分危險。“初以太倉為‘六國碼頭’,旋以近京師,恐生他變,遂徙之寧波諸處”。

  在太倉市舶司撤銷後的第五年,即洪武七年九月辛未日,“罷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朱元璋得了恐懼狂想症似地一口氣將元朝留下的廣州、泉州、明州三處市舶司全給撤了。差不多與此同時,他開始實行“海禁”或稱“禁海”。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下令“瀕海民不得私出海”……

  由此一來,中外通商貿易一途完全被堵,剩下的隻有大明官方主倡和掌控的“通貢貿易”或稱“貢賜貿易”。

  ◎洪武隻開“厚往薄來”的通貢貿易,多少也促進了中外經濟文化交流

  通貢貿易是洪武初期大明朝廷所竭力提倡的,因為從大元帝國轉向了大明帝國,當時的朱元璋就怕天下四方遠夷不認可自己的“宗主”地位,所以一上來就不斷地派遣使臣主動外出,進行賚賜貿易,他曾跟底下的大臣這樣說道:“西洋諸國素稱遠蕃(番),涉海而來,難計歲月。其朝貢無論疏數,厚往薄來可也。”

  “厚往薄來”就是說,你們“老外”來我們中國帶不帶方物、帶多帶少都無所謂,隻要你們來朝貢了,意思到了就行,我大明“皇帝富有四海,豈有所求於(夷)王?但欲(夷)王之稱藩,一示無外爾!”朱元璋直言:“中國豈少這些(貢物),但試他那心!”換句話來講,隻要你們“老外”承認我朱元璋為天下共主地位了,我大明絕不虧待你們,會給出你們進貢方物價值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錢幣、金織文綺、紗羅等“回貢”禮物!

  這下可把“老外”們給樂癲了,都說天上不會掉餡餅,你還真別說,在大明可有餡餅從天上掉下來。於是四麵八方的“老外”們屁顛屁顛地向南京方向趕去,到明皇宮向那“鞋拔子臉”皇帝磕幾個響頭,然後滿載而歸,何樂而不為!因此,明初四方遠夷們絡繹不絕地來朝,中外交通甚是熱鬧,中國四周鄰邦“凡三十國”都來一一“報到”了。

  這30國所在的地理位置按照現在人們地域概念來講,大致相當於東亞的朝鮮、日本、衝繩,東南亞的越南、柬埔寨、泰國、緬甸、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南亞的印度、巴基斯坦和中亞細亞諸國等。有意思的是,在永樂時期差一點與中國打起來的中亞帖木兒帝國在朱元璋屢遣使招諭下,也在洪武二十年九月派遣了“回回滿剌哈非思等來朝,貢馬十五,駝二”,“自是頻歲貢馬駝”,甚至連遠在歐洲的東羅馬帝國也曾遣使來我南京朝見大明天子。據說元末拂菻國即東羅馬帝國有個商人叫捏古倫的來中國做生意,元朝滅亡後他沒法回去。明太祖朱元璋聽說後召見了他,命他帶一封詔書給東羅馬皇帝,後來又正式派遣使臣普剌等攜帶敕書、彩幣前往歐洲,出訪東羅馬帝國,“其國乃遣使入貢”。

  由此看來,洪武時期的大明帝國對外交往之廣,絕對不遜色於當下某些功利主義史學家一向吹捧的“永樂盛世”時代(特注:永樂時代也是官方主倡和掌控朝貢貿易,嚴厲禁止通商貿易,詳見筆者的《大明帝國》係列⑧《永樂帝卷》下)。更為人們所長期忽視的是,洪武時期,通過官方主倡和掌控朝貢貿易,中外經濟與文化得到了一定的交流。

  從純經濟層麵角度來講,朝貢貿易盡管有著絕對的官方政治意義,但也隱含一定的中外經濟交流成分。“太祖高皇帝時,諸番國遣使來朝,一皆遇之以誠,其以土物來市易者,悉聽其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誤幹憲條皆寬宥之,以懷遠人”。自踏上中國領土起,中國官方就提供“三賠”服務,即免費為“老外”們提供住宿、吃喝和交通,京師南京設有會同館和烏蠻驛,建有江東樓、醉仙樓、集賢樓、鶴鳴樓、謳歌樓、鼓腹樓、重譯樓、叫佛樓、來賓樓、淡粉樓、梅妍樓、翠柳樓、輕煙樓、北市樓、南市樓、樂民樓等十六樓,供四方賓客嬉戲娛樂和休息。來華的朝貢使者除了所獻方物外,還可以攜帶一些番貨,順路來中國做些買賣。一般來說,這些番貨中的60%由中國官方充當“冤大頭”,高價“吃進”,剩下的40%在朝貢朱元璋和領取賞錢賞物後,拿到大明會同館去同中國商人進行交易,這裏邊就有民間中外經濟貿易的成分了。但即使這樣的交易也是在中國官方監控之下進行的。因為朝鮮與琉球(今日本衝繩)與中國關係非同一般,明廷規定:各處夷人朝貢領賞之後,許於會同館開市三日或五日,惟朝鮮、琉球,不拘期限。(萬曆:《大明會典·禮部·朝貢通例》卷108)

  從文化層麵角度來講,朝貢貿易多少也帶動了中外文化交流。當然這種交流主要還是以處於文明高勢能狀態的中華文化輸出的為多。譬如洪武五年在朱元璋下令賞賜西洋瑣裏時,大明回貢禮物中除了織金、文綺、紗羅外,還有就是曆書——《大統曆》。這《大統曆》就像我們今天民間常見的所謂“老黃曆”,上有生活與生產百科知識,什麽時候宜做什麽和不宜做什麽,都標注得清清楚楚,祭祀、冠帶、宴會、出師、入學、栽種、婚喪嫁娶、開市、交易、修造、開渠、伐木,等等,總計有32事(萬曆:《大明會典·欽天監》卷223)。這樣的曆書在洪武初年朱元璋一次就給了占城3 000本,而那時的占城根本就不懂什麽曆法,“但看月生為初,月晦為滿,如此十次盈虧為一歲,晝夜以善鼓十更為法。酋長及民下非至午不起,非至子不睡。見月則飲酒歌舞為美”。除了曆書,還有“四書”“六經”《漢書》等書籍也作為大明帝國的賞物賞賜給了朝鮮等國。

  在這個過程中,文化教育“輸出”也在並行不悖地進行著。當時高麗(朝鮮)、琉球、暹羅(泰國)和日本的留學生到南京國子監來學習,其中以琉球的留學生為最多,更有意思的是當時琉球中山王察度還派了女官生姑魯妹到大明來留學。對此明代文人沈徳符感慨道:“本朝外國如朝鮮,號知詩書者,間遊國學,或至登第,然未聞婦人亦來中國誦讀。向慕華風至此,真史策未見。”有個日本留學生叫滕祐壽的在大明國子監就讀畢業後,還曾在洪武朝廷當觀察使之官。還有前麵說過的那3名朝鮮學子參加了洪武四年的科舉考試,其中一個叫金濤的考中了進士,曾被朱元璋授予東昌高丘縣丞,但因他不會說漢語而回了朝鮮,其後“為其國相”。

  除了俗界,洪武年間的宗教界中外之間的交流也在進行著。那時日本盡管處於戰亂之中,但還是不斷有高僧、名僧前來大明切磋佛學,學習中國詩歌、文字、繪畫與書法,其中以擅長作詩的絕海中律和汝霖良佐最為著名。他們來到南京後受到了大明朝廷的特殊關照,朱元璋曾在明皇宮的英武樓召見了他們,並向他們詢問了日本人如何祭祀早期中國友好特使徐福的。絕海中律來華前曾受日本義堂周信委托,請求大明“第一老秘”、名儒宋濂為日本著名寺院天龍禪寺開山夢窗正覺心宗普濟國師撰寫碑銘。洪武九年,宋濂根據洪武皇帝的指示,撰寫了《日本夢窗正覺心宗普濟國師碑銘》。用今天時髦話來說,以上這些都可以叫做“走進來”;當時還有一種叫做“走出去”的,譬如,洪武五年五月,朱元璋派了南京瓦官寺法師無逸即後來朱皇帝寵臣密探華克勤和明州即後來的寧波天寧寺法師祖闡護送日本使者祖來回國時,曾在京都等地做了逗留,訪問了五山寺,留下了不少的墨寶。

  ◎難道就朱元璋實行閉門鎖國主義而他的“兒子”朱棣大搞改革開放?

  由此可見我們長期沿用傳統史學家所說的朱元璋完全關起國門,搞閉門鎖國主義之論調是沒有史實依據的。要說朱元璋的保守就在於維護“崇本抑末”基礎上隻開官方可控的朝貢貿易一途,這與當今某些人所竭力歌頌的“改革開放”的永樂皇帝所實施的國策並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差異(筆者將在《大明帝國》係列⑧《永樂帝卷》下中詳述)。如果硬要區分的話,那就是老朱皇帝主創官方的朝貢貿易還比較理性,而小朱皇帝朱棣就好比現在有些“富二代”“官二代”一般,反正“老子”手裏有的是錢,有的是權。有錢不用,呆子;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朱棣就是這麽一個敗家子,但他的父親朱元璋可不是這樣的。因為朝貢貿易對於大明來說純粹是賠本買賣,明廷“貢賜蓋用以懷柔遠人,實無所利其入也”。時間一長,老朱皇帝感覺不太對勁:我總不能老當“冤大頭”啊!而“老外”們也已人人明白:到中國去,接受天朝皇帝的豐厚賞賜,隨後便在南京住上一段時間,吃香的喝辣的甚至找些小妹妹陪陪的,都由大明帝國公費報銷,優哉遊哉。這是哪輩子修來的福分啊!所以遠夷們爭先恐後前來大明,甚至不具備資格的也來湊熱鬧,像日本的懷良親王就是這麽一個遠夷。

  當時日本正處於南北朝時期,懷良親王屬於南朝的,連幕府將軍都不是,更不是什麽天皇了,但他卻一次次派人來華進行所謂的“朝貢”。不料為朱元璋所識破,隨後朱皇帝“卻其貢,遣使齎詔譙讓”。再聯想起有的遠夷有事沒事老往我南京跑,一年要來好幾次,就我大明公款接待費就不得了啊,且還會加重進貢國百姓的負擔。於是從洪武五年開始,朱元璋對外國遠夷來朝的次數作了限定。那年九月,他在遣使高麗的詔諭中就明確講到“宜令遵三年一聘之禮,或比年一來,所貢方物止以所產之布十匹,足矣!毋令過多”;洪武九年,針對安南國要求增加朝貢次數,朱元璋諭旨中書省大臣:諸夷限山隔海,若朝貢無節,實勞遠人,非所以綏輯之也……其更以朕意諭之:番夷外國,當守常製,三年一貢,無更煩數,來朝使臣,亦惟三五人而止,奉貢之物,不必過厚,得存其誠敬可也。

  ◎朱元璋限製“老外”來華的經濟原因與大明實行遠夷朝貢勘合製

  可遠夷們就是不樂意,一心想要來南京孝敬一下“偉大聖君”、當今宗主,說到底就是朝貢貿易的利潤太豐厚了。舉個例子來說:洪武十六年(1383),占城進貢了200根象牙和其他一些方物。朱元璋下令回貢,賞賜織金文綺32匹,瓷器19 000件。同樣分量的回貢禮物那年還給了暹羅、真臘等國。近20 000件瓷器,在那個年代該值多少錢?我們沒有直接的計算比率依據,倒是300年後的中外交流中有個經濟比率可作參考:據說1717年4月19日普魯士王兼薩克森選舉侯奧克斯特通過外交手腕,以600名(一說782名)薩克森騎兵,交換127件中國陶瓷之事。也就是說一件中國瓷器可以換四五個薩克森騎兵(馬渭源:《論西畫東漸對明清中華帝國社會的影響》,澳門《中西文化研究》2009年第1期;謝明良:《十七至十八世紀中國對歐洲貿易中的瓷器》,台北《故宮文物》36期,1986年3月第3卷第12期)。由此可見,20 000件瓷器在遠夷們那裏簡直就是天文數字的財富啊!所以那些遠夷“老外”們才不顧你洪武皇帝限不限定,反正我們遠夷來了,你大明總不能趕我們走吧!

  對此,朱元璋後來想到了很絕的一招:對朝貢貿易實行勘合製。那什麽叫朝貢勘合製?大致是大明禮部製定一種勘合簿,每個遠夷國一本,內府留有存根,地方布政司有對應的相同一份。勘合簿上規定朝貢的次數、路線等,一旦遠夷們要來大明朝貢,就必須持有勘合簿冊與本國的表文,到所要經過的省份向當地布政司交驗表文,比對勘合。全部符合了,方才放行。這樣一來,將遠夷朝貢給嚴格地控製住了。

  堅決抗倭與嚴厲禁海與嚴格控製遠夷朝貢幾乎差不多同時,朱元璋又不斷地下令,實行禁海政策。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洪武帝閉關自守國策的主要體現。問題是為什麽在明初十年不到的時間裏朱元璋實行的對外政策由自由貿易迅速地走向“閉關自守”?

  〇朱元璋最終閉關自守的緣由

  在筆者看來大致有以下幾方麵原因:

  第一,朱元璋缺乏商品經濟洞察力與戰略眼光,固守重農抑商的傳統觀念。

  朱元璋農民出身,童年、少年和青年時代一直在農村和軍隊中長大和發展,他對自然經濟再熟悉不過了,而對活躍多變的商品經濟相當之陌生,對變幻莫測的汪洋大海心懷疑慮,更多的是害怕。所以與軍事和政治領域不同,朱元璋在經濟領域尤其在商品經濟領域內缺少洞察力與戰略眼光,隻能固守他所熟悉的千年相傳的正統觀念,相信無商不奸,無奸不商,堅持重農抑商、“厚本抑末”“自然家給人足”的治國理念。

  第二,海上尚有敵對勢力的殘餘在活動,朱元璋害怕內外敵對勢力勾結起來顛覆大明政權。

  朱元璋統一全國時,南方的統一戰爭進行得比較順利,就連朝秦暮楚的浙江割據勢力方國珍等最終也被俘獲了;但方國珍的一些“弟兄們”可沒全上岸,他們原本就以販鹽浮海為業,海上活動運行自如,兵敗後盤踞在海上。鑒於昔日老領導方國珍還在南京“享著清福”,這些“弟兄們”還算老實一點。洪武七年三月,方國珍突然病逝,這下方氏部下可就沒有什麽顧忌了,專門與明朝為敵。還有福建的陳友定可能是南方割據政權中惟一不肯投降的硬漢,雖然他與兒子最後都被朱元璋殺了,可他的部下有不少人逃到了海上。這兩股勢力再與日本的浪人(中國人稱之為倭寇)攪在一起,“諸賊強豪者悉航海,糾島倭入寇”,時常騷擾明朝東南沿海。

  洪武十三年爆發“胡惟庸謀反案”,涉案者供出:胡惟庸曾想勾結倭寇謀反(到底有沒有這事,整個明朝一直沒拿出確切的依據來);洪武中晚期京師南京發生了“三佛齊間諜案”。朱元璋越來越覺得對外交往具有極大的風險性,他害怕內外敵對勢力勾結起來,顛覆新興的大明帝國,最後他幹脆就將內外勾結的惟一可能的通道給堵了,將危險消滅在萌芽狀態,以為這樣一來,大明就可高枕無憂。於是從洪武十四年起他不斷地下令:“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第三,個別海外國家利用朝貢貿易搞間諜活動,引發了朱元璋對外交往的恐懼。

  今天的印度尼西亞有個地方叫舊港,元末明初曾有個小國,叫三佛齊。洪武三年,朱元璋遣使行人趙述詔諭該國,第二年他們的國王就遣使奉金葉表進貢朝見大明天子,自此確立了宗藩關係。那時的三佛齊還算有“孝心”,幾乎每年都會派遣使臣到南京來朝貢。大約在洪武十年時,朱元璋正式敕封該國老國王怛麻沙那阿者的兒子麻那者巫裏為三佛齊新國王,且表揚了他對大明的忠義。可就在這時,三佛齊的鄰國爪哇逐漸強盛起來,並征服了三佛齊。朱元璋對於海外各國之間的你爭我鬥向來不摻和,奉行和平主義外交原則。爪哇強盛了,派人上南京朝貢。朱元璋履行天下“大家長”“大宗主”的職責,敕封爪哇國頭領為其國王。這樣一來,使得爪哇的國際地位驟升,但也讓三佛齊感覺渾身的不舒服。他們派出了間諜,冒充使臣來南京,假模假樣地朝見朱元璋。朱元璋對於爪哇與三佛齊之間的疙疙瘩瘩沒搞清楚,更沒想到三佛齊會派出間諜來“圖謀不軌”,他一如既然地派出使臣護送三佛齊“朝貢使者”回國。可等到了三佛齊,情況就變了,大明使者被扣,有的說被殺。這就是所謂的“三佛齊間諜案”。

  從“三佛齊間諜案”發生的前後經過來看,嚴格意義上來講,它是算不上什麽間諜案的,至多算是國際綁票案。因為當時大明天子對海外各國之間的關係不是很清楚,所以案件一發生,朱元璋就很驚慌,聽說三佛齊被爪哇征服了,他就詔諭爪哇國王,叫他設法讓三佛齊釋放被扣押的中國使臣。後來爪哇國王似乎還不錯,“遣人戒飭,禮送還朝”。但就此三佛齊與大明之間的關係愈發惡化,他們利用自身有利的交通條件,卡住了東西方交往的通道,阻遏了載運朝貢貨品的西洋諸國貢舶自由航行,“由是商旅阻遏,諸國之意不通”。朱元璋本來就洞悉海外遠夷熱衷朝貢大明帝國的真實動機:“雖雲修貢,實則慕利。”“三佛齊間諜案”後,朱皇帝愈發疑惑了:“我視諸國不薄,未知諸國心若何。”由懷疑到恐懼,最後為了省事,幹脆就采取嚴厲禁海的舉措,免得費心多事。

  第四,元明之際,倭寇日漸猖獗,也影響了大明帝國的對外開放。

  如果仔細考察曆史的話,我們不難發現,洪武年間國際形勢並不簡單,尤其是東南沿海時不時地出現倭寇,其背後問題相當之複雜。從維護國家海防、帝國安全與省事角度考慮,朱元璋由禁止中外民間自由貿易和交往發展到限製官方主倡的朝貢貿易,再到後來實行遠夷朝貢勘合製和最後嚴厲禁海,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當時的實際。

  〇元末明初的倭寇禍害的由來

  長期以來,說起倭寇,“改革開放史學家”一直在說是朱元璋這個老農民當了皇帝,搞閉關自守了,抑製了中外正常交往,這才導致了中國民間走私和日本倭寇的猖獗。筆者以前就曾接受這樣的觀點。但仔細閱讀史料後發現事實並非完全如此。

  “日本國在東海之東,古稱倭奴國,或雲惡其舊名,故改名日本,以其國近日所出也”。這是元明之際的人們對日本的認知,正因為日本古名倭奴,所以那些入侵中國的日本海盜就被中國人稱之為“倭寇”。不過元朝的史料文獻中還沒有這兩個字連稱,但不是說那時就沒有倭寇,事實上倭寇這個“結”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元朝時係下的。

  元朝建立後,元世祖忽必烈曾派人兩度出使日本,但都遭到了殺害。至元十一年(1274)和至元十八年(1281)元廷又兩度派軍遠征日本,均以遭受海上颶風而慘敗。其中後一次遠征敗得很不像樣,14萬大軍最後“十存一二”。這些事情對中日雙方都投下了一定的陰影。終元之世,日本官方都不與元朝通使往來。

  即便這樣,大元帝國仍不失大國風範,元世祖忽必烈在泉州、慶元、上海、澉浦、杭州、溫州和廣東等地相繼設立了市舶司,並“詔諭沿海官司通日本國人市舶”。元世祖晚年,一些日本武士與商人相勾結,在來華的船隻中暗藏兵器,在做生意不順利的情勢下,拿起武器,實施搶掠,倭寇由此而形成。元世祖知道後下令在浙江成立都元帥府,“令哈剌帶將之,以防海道”。而後倭寇時常襲擊大元浙江沿海,甚至將明州的都元帥府等衙門都給燒了,還禍及了百姓,居民幾盡。元廷接到地方上的奏報後不得不罷革市舶司,直到3年後形勢稍稍好轉些,大元才重開市舶司,中日貿易又恢複起來。

  可就在這時日本國內發生了政變,1333年日本第96代後醍醐天皇在一些武士支持下,推翻了鐮倉幕府統治,恢複了王政。但政變後的後醍醐天皇在有些問題上沒有滿足一些武士的利益要求,引發了新的不滿。3年後的1336年北條氏部將足利尊氏發動兵變,攻入京都,廢掉後醍醐天皇,立皇太子為光明天皇,並在京都建立室町幕府,自任征夷大將軍,形成了北朝;再說被廢的後醍醐天皇一路南逃,在奈良建立朝廷,史稱南朝,日本曆史上南北朝由此開始。

  南北朝之間長期對立,相互征戰不已,有許許多多的武士失去了軍職,成為了“浪人”,開始幹些搶劫勾當。他們還與日本商人一起乘著元末社會動亂之際,到中國東南沿海地區去打家劫舍,由此倭寇侵犯給大元帝國造成極大的禍害。元順帝至元十八年,倭人攻金複州;至正二十三年正月八月丁酉朔,“倭人寇蓬州,守將劉暹擊敗之。自十八年以來,倭人連寇瀕海郡縣”,至此稍有收斂。

  元亡明興之際,倭寇乘亂繼續發動侵擾活動,而“張士誠、方國珍餘黨導倭寇出沒海上,焚民居,掠貨財,北自遼海、山東,南抵閩、浙、東粵,濱海之區,無歲不被其害”。更令大明天子心神不寧的是,倭害禍及京師近畿地區,“倭寇出沒海島中,數侵掠蘇州、崇明,殺傷居民、奪財貨,沿海之地皆患之”。

  在如此嚴峻的情勢下,朱元璋兩手出擊:一麵力求外交手段予以解決;另一麵加強軍事防禦,對於來犯之敵堅決痛擊。洪武二年,倭寇入侵蘇州太倉,當地衛指揮僉事翁德率軍出擊,俘獲了倭寇92人,“得其兵器、海艘”。朱元璋聞訊後,不僅褒獎了翁德,而且還將他提升為太倉衛指揮副使。

  當時蒙受倭寇之禍的還不僅僅是中國,高麗(朝鮮)也深受其害,他們曾遣使赴日,致書日本室町幕府將軍足利義詮,讓他好好管管這些倭寇。可結果這位日本大將軍卻居然回答說:“九州海賊所為,日廷不與聞。”意思是說:我們沒聽說有什麽海賊呀!這與600年後的今天將核泄漏反應堆的高濃度核反應水倒入大海後日本政府正式公開表態幾乎一模一樣:“我們不知道有這麽多的高濃度核反應水在排入公海啊!”有這樣的政府,其自身國家所產生的國際公害問題就別指望他們會解決了。可由於當時的信息交流不發達,朱元璋還不知道高麗人在超級國際無賴那裏碰了軟釘子了,相反他抱著無限的希望,於洪武二年(1369)、洪武三年(1370)和洪武五年(1372)分別派了楊載、趙秩和明州天寧寺僧祖闡、南京瓦官寺僧無逸等人三度出使日本,遞上國書,希望日本官方與明朝合作,消除倭寇之患。但日本方麵卻與大明“大打太極”,甚至裝聾作啞,隻想利用朝貢貿易,從中國撈取好處,對於倭寇為害之事置若罔聞。為此,朱元璋很生氣,本想采取軍師遠征,但鑒於元朝對日本用兵失敗的經驗教訓和李文忠的“諫帝征日本”而沒有立即付諸行動。

  〇朱元璋堅決抗倭和構建東南海疆“長城”

  與此同時,朱元璋采取一係列措施,加強東南海疆軍事防禦。

  首先自洪武元年起到洪武中晚期,他先後命令將領朱亮祖、李文忠、湯和、周德興等在東南沿海地區建立了一係列的軍事衛所機構,廣修城池。從地區跨度來講,南起廣東、福建,中經浙江、江蘇,北抵遼東,大明當時建有50多個衛,其中廣東沿海有9個衛,福建沿海有6個衛,浙江沿海有11個衛,山東沿海有7個衛,遼東沿海有8個衛,總兵力達30萬。而洪武四年十二月在南京地區的京軍兵力才204 900餘人,這就是說,朱元璋將全國的軍事重兵一個布置在北疆,另一個布置在東南海疆,鎖定大明國防重點為“北虜南倭”。

  不僅在布兵數量上,朱元璋還十分注意講究國防的質量,一方麵大造戰船,加強大明海軍硬件建設。洪武初年,除了京師南京設有造船廠外,沿海的福建、廣東和浙江等地都有打造海船、快船的機構。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采納了鎮海衛軍士陳仁的建議,在“大海之口,倭寇必由之地”的蘇州太倉衛打造海船,隨後又下“詔濱海衛所每百戶置船二艘,巡邏海上盜賊,巡檢司亦如之”。按照朱皇帝的這道詔令,每百戶添置2艘海船,每衛就有海船100艘,整個東南沿海共有50個衛,也就擁有了5 000艘海船,這是何等龐大的海軍啊!

  另一方麵朱元璋還注意加強沿海水師的兵力質量。水師不同於步兵,不是什麽人都能當水師兵士的。洪武四年十二月,他詔令“吳王左相靖海侯吳禎籍、方國珍所部,溫、台、慶元三府軍士及蘭秀山無田糧之民嚐充船戶者”,一下子擴充了熟悉海邊地形和長於水戰的水師兵力111 730人。洪武中晚期,朱元璋還采納了熟悉海事的方國珍侄兒方鳴謙的建議,命令在廣東的南雄侯趙庸、在福建的江夏侯周德興、在浙江的大將湯和等從沿海居民中抽取民丁,各自增添水師新兵數萬人,其中以湯和與方鳴謙在浙東抽取和選練的最多,一次就有58 700餘人。

  洪武朝第三方麵堅決抗倭舉措為建立賞罰製度,鼓勵將士英勇殺敵。洪武六年,福建都司都指揮同知張赫“率舟師巡海上遇倭寇,追及於琉球大洋中,殺戮甚眾,獲其弓刀以還”。因作戰勇敢,屢立軍功,張赫後來被朱元璋封為了航海侯。相反,對於貪生怕死、玩忽職守者,則予以堅決嚴懲。洪武二十六年福建鎮海衛千戶黎旻率領水師400人巡海,這對於流寇來說足夠震懾了,但黎旻等這些海軍領導本身可能就是隻知當官不知為國盡忠盡力的混混。當他們巡邏到潮州南澳時,突然遇上了一股倭寇,平時可能辦公室裏坐慣了,黎旻怎麽也沒有膽量與之交戰,好漢不吃眼前虧,趕緊保命溜吧!倒是他的手下一個叫韓觀的百戶和40多名普通兵士還不賴,甚至可以說個個都是頂天立地的英雄,在海戰中為大明帝國獻出了自己的寶貴生命。朱元璋聞訊後又驚又怒,下令著錄韓觀等人軍功,同時將臨陣脫逃的黎旻等海軍領導以軍法處死。

  為了鼓勵大明將士英勇殺敵,洪武二十九年正月,大明製定了《擒獲倭賊升賞格》,明確規定:“凡各衛指揮獲倭船一艘及賊者,僉事升同知,同知升指揮使,仍賞白金五十兩、鈔五十錠;千戶擒獲者升指揮僉事,百戶擒獲者升千戶,其賞俱與指揮同;在船軍士能生擒及殺獲倭賊一人者,賞白金五十兩。將校軍士與倭賊陸地交戰,能生擒或殺獲一人者,賞白金二十兩、鈔二十錠。”

  〇令人不寒而栗的洪武“海禁”政策與“遷海令”

  按理說,通過采取上述一係列舉措後,北至遼東、南至廣東的東部海疆地區已經築起縱深有度、層次分明的沿海“長城”了,大明帝國可稱得上是銅牆鐵壁,夠安穩的了。但在苛求完美的洪武帝朱元璋看來這還遠遠不夠,鑒於東南沿海倭寇時不時前來擾害,而該地區又有些張士誠、陳友定等敵對勢力殘餘為之向導,本來就對商品經濟一竅不通、對海洋和中外交流有著恐懼的“一代聖主”幹脆實行“海禁”“遷海”國策,想來個一了百了。

  綜合洪武時期的海禁史實,其分為兩個層麵:

  第一,禁止非官方海外交通。從《明實錄》記載來看,最早下達此類詔令的是在大明開國後不久,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日,朱元璋“仍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洪武七年,取消泉州、寧波和廣州等3個市舶司,開始嚴禁私人海外貿易。以後多次重申禁令,洪武十四年十月,“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洪武二十一年正月,“嚴交通外夷之禁”;洪武二十三年十月,“詔戶部申嚴交通外番之禁。上(指朱元璋)以中國金銀、銅錢、緞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來不許出番,今兩廣、浙江、福建愚民無知,往往交通外番,私易貨物,故嚴禁之。沿海軍民官司縱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洪武二十七年正月甲寅日,朱元璋又嚴“禁民間用番香番貨。先是,上以海外諸夷多詐,絕其往來,唯琉球、真臘、暹羅許入貢,而緣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命禮部嚴禁絕之,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月銷盡。民間禱祀,止用鬆柏楓桃諸香,違者罪之。其兩廣所產香木,聽土人自用,亦不許越嶺販賣,蓋慮其雜市番香,故並及之”。洪武三十年四月乙酉日,“申禁人民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

  從朱元璋晚年的對外關係的禁令來看,所禁的力度很大,“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所禁的範圍也很廣,中外民間的一切往來都在禁止的範圍,甚至連番香這類祭祀用品也被列入嚴禁的行列。這樣的對外限禁或言嚴禁政策不僅僅貫徹於“通商貿易”領域,而且還波及了“通貢貿易”:一方麵,朱元璋下令簡化番國朝貢禮儀;另一方麵他又不斷限製遠夷朝貢,“唯琉球、真臘、暹羅許入貢”,加上大明周邊兩個屬國朝鮮與安南,因此說到了洪武晚期時,大明對外交往的主要國家由原來的幾十個銳減到了5個。

  第二,由嚴禁非官方海外交通發展到了“遷海”。所謂“遷海”,就是指洪武時期將廣東、福建、浙江等省份的沿海附近島嶼上居民遷入大陸,防止他們被倭寇利用或要挾。譬如,浙江的台州、溫州和寧波等濱海島嶼,“其中都鄙或與城市半,或十之三,鹹大姓聚居。國初湯信國(公和)奉敕行海,懼引倭,徙其民市居之,約午前遷者為民,午後遷者為軍”。即說湯和奉行朱皇帝之令在浙江搞得很嚴酷,當時規定:凡是午前搬離海島的還能繼續當老百姓;如果午後搬家的就要罰作軍士。無獨有偶,廣東、福建、澎湖36個島嶼上的居民也在洪武二十年全部給內遷,且搞得很過火,“以三日為期,限民徙內,後者死(即落後的、拖後腿的要被處死)”。(郝玉麟:《福建通誌·雜誌》卷66)

  禁海、遷海後,大明東南沿海剩下的就是從南到北的成百上千個軍事衛所,這些衛所城寨遙相呼應、墩堡烽堠星羅棋布,陸上有步兵重點把手,海上有水師巡邏,用句耳熟能詳的話來說,一旦倭寇來犯,頓時葬身於中國軍民汪洋大海的戰爭之中。

  因此可以說,洪武末年,不僅大明北疆故元餘虜“不敢近邊者十餘年”,而且南疆地區的倭寇也相對較少來犯了。朱元璋治國、治邊、治外達到如此境地,恐怕在中國曆史上很少能見到。

  對此,明朝人陸不無自傲地說道:“洪惟我國朝太祖開基,胡元終運,乾坤再整,日月重明。而其應天順人,創業重統,立綱陳紀,盡製盡倫,巍乎成功,煥乎文章,一時臣工仰名言之莫盡,幸親見之。有知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作,類而述之。泳之餘,庶得以知識乎盛美雲。”

  由此我們再回想起清初康熙皇帝在拜謁明孝陵時留下的那盛讚朱元璋的四字墨寶“治隆唐宋”,看來絕非是溢美之詞。如果站在帝王統治角度來講,康熙的評價還是十分到位的。不過當站在曆史的角度再度審視的話,我們就會發現:朱元璋的“海禁”政策與“遷海令”所帶來的消極影響不容小覷。

  首先,嚴格的“海禁”不僅完全堵塞了民間海外貿易,而且也影響了大明官方主倡的朝貢貿易。由於實行嚴厲“海禁”,對“老外”們來華的次數和所走的路徑都曾做了規定,但在科技不甚發達的古代,海上遠行絕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麽精確,遇上台風“走”偏了很正常,可在朱元璋的完美理想中就不行了。洪武六年,他幹脆就跟經常前來朝貢的高麗使臣說:“見海上難過,有許多艱難,與恁船隻腳力,教恁官人每(們)往登州過海,三個日頭過的,今後不要海裏來,我如今靜(白字,應為‘禁’,筆者注)海,有如海裏來嗬,我不答應。恁如海裏來的廉幹好秀才吏員,著小船上送將來,我便答應,不要貪(應為‘偷’,朱皇帝寫白字)的來。今後其餘的海裏,不要通連。”其實老農民出身的朱皇帝就是實在,看到遠夷們爭先恐後來華朝貢,不就是貪圖豐厚的利潤(實則慕利,《明太祖實錄》卷134),“海外諸夷多詐”,我朱元璋就來個實在做法,洪武二十七年下令,停止外國朝貢。由此,中外官方朝貢貿易所帶來的那些僅有的經濟、文化交流又受到了很大的阻隔。

  第二,嚴厲“海禁”與“遷海令”不僅完全堵塞了民間海外貿易,還給東南沿海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從明代法律規定來看,近海地區的人民是可以下海打漁捕撈的,“其小民撐使單桅小船,給有執照,於海邊近處捕魚打柴,巡捕官軍不許擾害”(萬曆:《大明會典·刑部·律例》卷167)。但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為了貫徹好朝廷“海禁”政策的精神,負責東南沿海的軍政官員往往是“禁民入海捕魚”。如此一來,就等於斷了沿海人民的生活來源。海禁後東南居民“不得下水,斷其生活,若輩悉健有力,勢不肯摶手困窮,於是所在連結為亂,潰裂以出。其久潛蹤於外者,既觸網不敢歸,又連結遠夷,鄉導以入”。“遷海令”的實行更是給東南沿海人民帶來了空前的劫難,許多走投無路的人,要麽舉兵反抗,要麽“常從倭為寇”,而所謂的倭寇之成分也由此變得更加複雜,社會矛盾激化。

  第三,嚴厲“海禁”和閉關鎖國不僅使得中國民間海外貿易受到嚴重抑製和摧殘,而且還影響到了工商手工業和商品經濟的發展,窒息了明代社會。

  當然這些都是我們後人站在客觀的曆史觀角度所看到的,但在傳統人們的眼裏,從傳統的國家治理角度來講,作為一個完美人格的標準應該是“齊家治國平天下”。我們前麵說了朱元璋的“治國平天下”做得很是不錯,或者說至少在清“聖祖”康熙的眼裏是如此。那麽作為開國君主朱元璋治理的第四個層麵個人家庭或言“齊家”“治己”又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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