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國起運動一場接著一場,先是洪武四年甄別天下官吏,以打擊全國各級機構中的政治投機分子和潛伏的政治異己分子為主要對象;洪武八年和洪武十八年爆發了“空印案”和“郭桓案”,朱元璋窮追猛打,清理大明政權內的經濟腐敗分子;洪武十三年開始追查胡黨,清除大明行政係統內具有潛在危險的功臣勳舊以及不太緊要的軍界將領。有意思的是盡管主犯胡惟庸早早地被處死了,但這個追查了10多年的胡黨大案越查,卻越能發現其犯下的罪孽,牽扯到案的人也越多,就連淮右功臣勳舊的核心人物李善長整族人都被卷入其中,慘遭殺戮。而幾乎與此同時,洪武帝發動的盡逮天下官吏積年為民害者運動和清除社會惰民逸夫運動又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誠實的、可愛的”朱元璋親自製定了《大誥》四編,誥示全國人民,同時也給我們後人忠實地記述了當年運動高潮時期的一些真實的案例,使得我們較為清晰地了解到當年“洪武”的真正含義。通過接二連三的政治大運動和大清洗,將一批又一批被檢舉、揭露出來的具有潛在危險的異己分子和“大壞蛋”送到陰曹地府中去。“洪武”的概念在“運動”中得到了詮釋,“洪武”的精神在嚴刑重典中得以彰顯。
洪武酷政奇觀對此,清代學者曾這樣說道:“(明)太祖開國之初,懲元季貪冒,重繩贓吏,揭諸司犯法者於申明亭以示戒。又命刑部,凡官吏有犯,宥罪複職,書過榜其門,使自省。不悛,論如律。累頒犯諭、戒諭、榜諭,悉象以刑,誥示天下。及十八年《大誥》成,序之曰:‘諸司敢不急公而務私者,必窮搜其原而罪之。’凡三《誥》所列淩遲、梟示、種誅者,無慮千百,棄市以下萬數。貴溪儒士夏伯啟叔侄斷指不仕,蘇州人才姚潤、王謨被征不至,皆誅而籍其家。‘寰中士夫不為君用’之科所由設也。其《三編》稍寬容,然所記進士監生罪名,自一犯至四犯者猶三百六十四人。幸不死還職,率戴斬罪治事。”
據說洪武時期有內官經過仔細觀察後,發現了這麽個規律:如果在朝堂上皇帝朱元璋把他身上的玉帶拉高到了胸口前,這一天他殺的人要少一些;如果把玉帶壓低到他的肚皮下麵的話,那麽這一天就有一大批的人頭要落地,滿朝官員沒有一個不把心提到嗓子口的。這樣一來,京官們每日清早上朝前,都要與家人妻子訣別,到了晚上能平安回家就闔家歡慶,慶幸又活了一天。
與清代學者所書相比,明代人的記述似乎更加貼近當年的實際。談遷在他傳世名著《國榷》中記述了史學家何喬遠說過的一段話:洪武時期“貪墨之吏、奸頑之民,尚未格心,帝(指朱元璋)乃大召天下耆德高年之人,禮於有司,使得執貪吏,禽(通‘擒’)奸民麵奏。奏實者加非常之誅,於是有挑筋、剁指、刖足、斷手、刑臏、鉤腸、去勢(閹割),以止大戇。府州衛所,右廨左廟,名曰‘皮場’,吏受賕至六十金者,引入場中,梟首剝皮,更代之官設皮坐。造淮清樓,令校尉下瞰城內,有吹彈蹴鞠賭博無作務者,捕置樓中,僅許水飲,遊手逋賦之僧,欿地埋軀,以行鏟頭之會。其他徙邊實都,墾田築城,自贖罪者,不可勝計。於是揭著文武臣民罪由,布於天下,而《大誥》之篇出矣。所以人人惴栗,吏畏民馴”。
“人人惴栗,吏畏民馴”,這樣的情勢會帶來什麽樣的直接後果?在筆者看來至少有二:
第一,據朱元璋禦製的《大誥》四編內容來看,80%以上的案例是針對當官的,朱皇帝還講了這麽一個事實:“自開國以來,惟兩浙、江西、兩廣、福建所設有司官,未嚐任滿一人,往往未及終考,自不免贓貪。”我們將其換成現代話來表達,就是說,從洪武元年到洪武二十年,在江蘇、浙江、江西、兩廣、福建等廣大的江南地區擔任地方官的,沒有一個人是做到任期滿的,往往是未到終考,要麽被貶黜,要麽被殺頭。
第二,由於運動接著運動,運動夾裹著運動,受打擊的麵越來越多,大明帝國臣民們表露出極大的恐慌,於是各種流言與妄言開始流播。對此,無所不能的洪武皇帝予以了高度的重視,隨即又發動了“罪妄言者”運動。
洪武禁止人們“胡說八道”——“罪妄言者”運動對於這場“罪妄言者”運動可能出於對領袖偉大形象的考慮,明朝國史《明實錄》同樣予以了極大的回避,幸好《明史》作了記載,不過太過於簡潔了,僅以太學生周敬心的上書點到為止。洪武二十三年高皇帝發動了“罪妄言者”運動,與洪武四年錄天下官吏、十三年開始連坐胡黨、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等運動並列,但由此告訴了我們這是又一次新政治運動。至於這次運動怎麽發起,怎麽結束,目前為止史料有限,不得詳知。
不過在筆者看來這場運動有個前兆,或言開始發動時間應該要遠遠早於周敬心所說的洪武二十三年,運動興起的緣由似乎也由朱皇帝自己在《大誥》中告訴了全國人民了。
在落款為“洪武十九年春三月望日”的《禦製大誥續編》和“洪武十九年冬十有二月望日”的《禦製大誥三編》裏頭,朱元璋至少收集了3個嚴厲打擊“妄言者”的案例。
〇13個被剁了手指的福建沙縣人在一起說了句牢騷話,結果全被砍頭,家中成年男人遭受誅殺,婦女遷徙到化外大約是在洪武十八年至十九年交替之際,福建沙縣以羅輔為首的13人可能因為沒有什麽正當的職業,經常在外閑逛。隨著全國性轟轟烈烈的清除社會惰民逸夫運動的到來,他們被人告到了官府,隨即遭受斷指之刑。人一旦沒了手指,那幾乎等於廢人,於是以羅輔為首的13人這下可更加“悠閑”、更加“安逸”,他們所能做的也就動動嘴,對於洪武朝廷的嚴刑峻法不免要私下裏發些牢騷:“如今朝廷法度好生利害,我每(們)各斷了手指,便沒用了。”就這麽一句話,有人將它告到了皇帝朱元璋那裏,隨即這13個被斷了指的沙縣人全被抓起來梟首示眾,他們家裏成年男子遭受誅殺,婦女被遷徙到化外。
這樣的嚴酷處置可謂是空前絕後的。為此,朱元璋在《大誥》中以他特有的強盜邏輯對全國人民做了一番解釋:“烝民之中有等頑民,其頑也如是,其奸也如是,其愚也如是。嗚呼!非頑非奸非愚,蓋去古既遠,老壯相傳,為民之道迷矣。由相代之帝敷教而不精,致令民頗聰明者而作聰明,所以反成至愚。今朕不能申古先哲王之道,所以奸頑受刑者多。洪武十九年,福建沙縣民羅輔等十三名,不務生理,專一在鄉搆(構)非為惡。心恐事覺,朋奸誹謗,卻說:‘如今朝廷法度好生利害,我每(們)各斷了手指,便沒用了。’如此設謀,煽惑良善,以致告發,拿捉到官。朕謂曰:爾等既斷了手指,諸事艱為,安坐無憂淩暴,為何?(羅)輔等默然。嗚呼!人皆說人君養民,朕觀之,人君宮室、服食、器用皆民所供,人君果將何以養民哉?所以養民者,在申古先哲王之舊章,明五刑以弼五教,使民知五常之義,強不得淩弱,眾不敢暴寡,聚兵積糧,守在四夷,民能從化,天下大安。此人君養民之道也。爾輔等不遵治化,造罪淵泉,自殘父母之遺體,是謂不孝;捏詞上謗於朝廷,是謂不臣。似爾不臣不孝之徒,惑亂良民,久則為禍不淺,所以將爾等押回原籍,梟令於市,闔家成丁者誅之,婦女遷於化外,以戒將來。籲!朕製法以養民,民乃搆(構)奸而自罪。全家誅之,朕豈得已乎?智人鑒之。”
〇江寧知縣高炳以寬平的《唐律》對洪武重典提出了非議,卻被朱元璋斬了
有個叫高炳的江寧知縣,因為熟讀儒家經典被人舉薦到南京,出任工部員外郎。員外郎屬於六品官,相當於知州級別,比縣處級要高。一個讀書人一下子跳到了大明公務員隊伍中的中層,這在當時人們看來是多麽榮耀的事情啊!也可說明當今洪武皇帝如何重視人才啊!不僅如此,有一年專門主管祭天等禮樂活動的最高行政機關大明太常寺缺了副職領導——太常寺少卿,朱皇帝下令各地推薦人才,可來了一幫子的讀書人居然沒有一個讓朱元璋看中的。洪武皇帝精力旺盛,記憶也好,看來看去,最後他想起了一個人,就是前麵剛剛提到的高炳,此人雍容之態,言語不多,一開口就能點題。草根出生的皇帝就實在,不要虛的,他決定將高炳調到太常寺去當少卿,專門從事祭天等活動。朱皇帝什麽都不怕,就怕上天,所以平時禮節上絕對不能馬虎,必須要一個嚴謹、端莊的人才來代替自己好好祭祀祭祀絕對頂頭上司——上天。這樣的人事調動在那個年代還不是小菜一碟,隨之高炳就到太常寺去上班了。
可這個高炳去了沒多久,就“作故而歸”,回家去了。五年後巧不巧又碰上洪武朝廷要求各地推薦人才,高炳因為名聲在外,這一次又給推薦了出來。鑒於上次的事情,洪武皇帝這次任命高炳為江寧知縣,“到任未久,非公而事覺,罪犯徒年”。什麽事情?朱元璋在《大誥》中說高炳“妄出謗言,以《唐律》作流言以示人,獲罪而身亡家破”。高炳究竟說了什麽不該說的“妄言”?我們無法獲知更多的信息,但將《大誥》標題《作詩誹謗》與“以《唐律》作流言以示人”結合起來看,很可能就是當年高炳對朱元璋接二連三發動政治運動和“做大做強”的做法不滿。《唐律》以寬平著稱於世,既然朱皇帝說高炳誹謗,那就是說高炳以寬平的《唐律》對洪武嚴刑重典提出了非議,通過寫詩表達了出來。朱元璋說他誹謗其實就講高炳誣蔑和否定全國大好形勢,為了製止這樣的妄言者胡說八道,洪武帝最終決定,將原本被判處徒刑的高炳改為“身亡家破”。
〇和尚皇帝昔日狂念“彌勒佛降生……”,現在卻不準人們念了
就在大明帝國統治階層人心惶惶、妄言暗流之際,社會底層民眾也有所行動起來。洪武十九年五月,福建有個僧人叫彭玉琳的自稱是彌勒佛祖師,他跑到了江西新淦縣向當地廣大的底層百姓傳播彌勒教,燒香聚眾,建立白蓮會。民眾楊文曾、尚敬等紛紛加入該宗教組織。彭玉琳隨即自稱晉王,建立官屬,改元天定。但不久遭到了明朝官府的鎮壓,彭玉琳等70餘人被押往南京處死。
按理說事情到此為止可以畫上個句號了,但皇帝朱元璋可不這麽認為,在洪武十九年年底頒示的《大誥三編》中,不厭其煩地解釋了自己為什麽要嚴厲處置妄言“彌勒佛”者。他說:“民有厭居太平而好亂者,考之於漢隋唐宋,此等愚民,累代有之,嗚呼惜哉!此等愚民,屢為造禍之源,一一身死,姓氏俱滅者多矣。愚者終不自知,或數十年、數百年,仍蹈前非。且如元政不綱,天將更其運祚,而愚民好作亂者興焉。初本數人,其餘愚者聞此風而思為之合,共謀倡亂。是等之家,吾親目睹,當元承平時,田園宅舍,桑棗榆槐,六畜俱備,衣糧不乏。老者孝子順孫尊奉於堂,壯者繼父交子往之道,睦四鄰而和親親,餘無憂也。雖至貧者,盡其家之所有,貧有貧樂。縱然所供不足,或遇雨水愆期,蟲蝗並作,並淫雨澇而不收,饑饉並臻,間有缺食而死者,終非兵刃之死。設使被兵所逼,倉惶投崖,趨火赴淵而歿,觀其窘於衣食而死者,豈不優遊自盡者乎!視此等富豪、中戶、下等貧難,聞作亂翕然而蜂起,其亂雄異其教,造言以倡之。亂已倡行,眾已群聚,而乃偽立名色,曰君曰帥,諸司官並皆仿置。凡以在外者,雖是亂雄,用人之際,武必詢勇者,謀必詢智,賢必遵德,數等既拔,其餘泛常,非軍即民,須聽命而役之。嗚呼!當此之際,其為軍也,其為民也,何異於居承平時,名色亦然,差役愈甚。且昔朕親見豪民若幹,中民若幹,窘民若幹,當是時,恬於從亂。一從兵後,棄撇田園宅舍,失桑棗榆槐,挈家就軍,老幼盡行,隨軍營於野外,少壯不分多少,人各持刃趨凶,父子皆聽命矣。與官軍拒,朝出則父子兄弟同行,暮歸則四喪其三二者有之。所存眷屬眾多,遇寒朔風凜凜,密雪霏霏,飲食不節,老幼悲啼,思歸故裏,不可得而歸。不半年,不周歲,男子俱亡者有之,幼兒父母亦喪者有之,如此身家滅者甚多矣。如此好亂者,遭如此苦殃,曆代昭然,孰曾警省。秦之陳勝、吳廣,漢之黃巾,隋之楊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則等輩,皆係造言倡亂首者。比天福民,斯等之輩,若煙消火滅矣。何故?蓋天之道好還,凡為首倡亂者,致幹戈橫作,物命損傷者既多,比其成事也,天不與首亂者,殃歸首亂,福在殿興。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諫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婦愚於家,反教子孫一概念誦‘南無彌勒尊佛’,以為六字,又欲造禍以殃鄉裏。嗚呼!設若鼓倡計行,其良民被脅從而被詿誤者,甚不少矣。前者元朝驢兒,差僧一名,詭名彭玉琳,又曰無用,其新淦等縣愚民楊文德等相從為之。比及緝捕盡絕,同惡之徒被生擒者數百名,所在殺死者又若幹,眷屬流移他處中途死者又若幹。籲,詭名彭玉琳、無用,乃元細作。其新淦等縣人民楊文德等輕同惡而相濟,累及良民,難於分豁者多矣,至於死地。以此觀之,豈不全家誅戮者也。今後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時燒毀,毋存毋奉,永保己安,良民戒之哉!”
僅就念誦一句‘南無彌勒尊佛’,堂堂大明天子朱元璋不厭其煩地寫上千餘言,讓人看了不得不覺得有點小題大做,做賊心虛,或者說有點暈。我們不妨將其作個濃縮或概述,其大致是講:元朝統治果然不好,但你們要曉得,元末天下大亂,生靈塗炭,這種苦難的根源在哪裏?就在於當時有人首倡“妄言”,說什麽彌勒佛降生,天下將換新世,好多好多的人就跟著妄言者起來造反了,原本富者有著富裕的生活,窮者也太太平平地過著,一旦跟隨妄言者起來造反了,不僅過去的生活都沒了,而且還要將小命搭進去,弄得家破人亡,這實在是太愚蠢了,因此本皇帝要嚴厲打擊妄言者,凡是念“南無彌勒尊佛”六字的就是造禍,大家千萬別跟著他們,否則就要殺身毀家!
從朱元璋的這段“最高指示”來看,他的良心全讓狗給吃了。想當年他掙紮在地獄門口,是彌勒教徒和白蓮教徒的起義“救”了他的一條狗命。現在倒好,反過來大罵救命恩人彌勒教徒和白蓮教徒,這與他對幫助他打江山的功臣勳舊大開殺戒如出一轍。
〇洪武時期連算命先生預測吉凶禍福都不行
其實在政治家那裏,人們大可不必較真去尋找他們的良心,因為有了良心就沒有黑心,就做不了所謂的“驚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也就不會有廣大愚夫愚婦百般稱頌的“開天辟地新時代”了。想想朱元璋,要是承認了“彌勒佛降生,天下將換新世”的說法豈不自己在扇自己的耳光,自己鼓勵人們造反嗎?因此從朱皇帝角度來講,要想使得大明“安定團結”,彌勒教徒這類的起義理所當然要鎮壓,彌勒教徒的妄言也一定要嚴厲禁止。而從十九年前後的情勢來看,大明開展了那麽多的運動,人心在浮動,流言、妄言在暗流,如果不注意加以嚴禁,其後果不堪設想;因為隨即發生的洪武二十三年逮捕與誅殺淮右功臣勳舊核心人物李善長以及徹底清算胡黨運動,是一波政治性大運動的高潮曲——自此而始,洪武皇帝已將軍隊以外的具有巨大潛在危險的勢力清除幹淨的洪武皇帝,可以集中精力對付軍中潛伏的危險分子,有誰可知其心?幾乎沒有,也不允許有,因為朱皇帝最犯忌別人看透他,因此那些妄言者尤其必須得重重地清理一番!就連那些“卜筮者多假此妄言禍福”的也要禁止!
伴隨清理妄言者運動的展開,大明帝國走向了朱元璋時代的晚期,此時“洪武”精神再次發揮了巨大的魔力,逮捕和處死了藍玉為首的“謀逆者”及其“藍黨”分子,賜死了最後兩位大將軍傅友德與馮勝,洪武二十八年(1395),大明帝國洪武時代一係列大運動或言運用絕對專製皇權發動的大運動終於開始降下了帷幕。